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安装地点及自编号
使 用建 筑制 造产 品施 工施 工竣 工
重庆市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编 号 单 位 类 别 日 期
(电梯施工单位印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制定,适用于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
修的自行检验。
A. 安装自检电梯按本报告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B. 大修或改造的电梯按修理或改造涉及的有关
项目及本报告有“▲”的项目进行检验。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3.本报告无自检人员、批准人员签字、自检员资
格证号、施工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报告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符合”、“不符合”、“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 “见附页”等。 5.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重庆市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电梯平衡系数检测图表
电流
附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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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地点及自编号
使 用建 筑制 造产 品施 工施 工竣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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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单 位 编 号 单 位 类 别 日 期
(电梯施工单位印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制定,适用于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
修的自行检验。
A. 安装自检电梯按本报告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B. 大修或改造的电梯按修理或改造涉及的有关
项目及本报告有“▲”的项目进行检验。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3.本报告无自检人员、批准人员签字、自检员资
格证号、施工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报告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符合”、“不符合”、“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 “见附页”等。 5.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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