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商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专营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帐与帐相符,帐与物相符的管理目标,制定此制度。所有财务、仓库、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 建帐
1、新店面自经营之日起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帐,财务人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商品销售明细帐。
2、建立新帐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帐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 销帐
3、商场专营店全款、未全款、未付款商品做销售日报和周报,销售报表和销售单据交至财务,财务在一周内完成销帐,以及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销售单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4、销售商品不得无销售单据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并追回货款。
5、各店的销售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当日内必须返回公司,销售单一式七联,店长留存存根联,客户一联(销售凭证),仓库一联(提货单),安装部一联(付货),业务主管一联(汇总),其余二联交回或转交财务进行统计与记帐。
6、店长(业务)、仓库和财务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销货和库存必须当天做帐,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日做销售日报表,每周做周报表(统计),每月一次盘存。遇到店长或财务有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
7、所有销帐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销售单、日报表、周报表、商品销售明细表、上月盘存表、样品调拨单),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三、 盘点
8、专营店商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店长(业务)与导购对商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日报表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对专营店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是商品核查与明细帐核对同时进行。
9、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帐,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0、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业务)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11、总店商品盘点同上,但必须由业务、仓库和财务三方同时协同完成。
四、 对帐
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帐、财务帐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数与台帐、财务帐完全相符,才能说明帐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或没有的店面,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或严重的店面,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二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和财务主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14、对帐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和财务主管。
五、 库存管理
15、专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 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 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此而发生损失。
* 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地点,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损商品。
* 专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
六、核查与处理
16、会计负责对各专营店存在的原始进销凭证(销售单、日报表、周报表、商品销售明细表、上月盘存表、样品调拨单)出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面进行调整和补充,问题上报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处理。
17、主管部门、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由财务人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面帐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的财务帐与店铺台帐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财务人员不得私自调帐。
18、每月专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财务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专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七、 奖罚条例
19、处罚
* 销售报表和销售单据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 丢失原始凭证:销售单、日报表、周报表、商品销售明细表、上月盘存表、样品调拨单、退货单(店长罚款100元)
* 每月每店混贴价签、丢失价签超过3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 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专营店人员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 专营店人员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 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
* 库存品存放未按规范操作,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 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 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损坏,每月损坏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20、奖励
* 连续三个月以上帐目清晰,帐与帐、帐与物相符,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 财务人员稽查时, 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奖励店长100元。
* 全年帐物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店面商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专营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帐与帐相符,帐与物相符的管理目标,制定此制度。所有财务、仓库、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 建帐
1、新店面自经营之日起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帐,财务人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商品销售明细帐。
2、建立新帐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帐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 销帐
3、商场专营店全款、未全款、未付款商品做销售日报和周报,销售报表和销售单据交至财务,财务在一周内完成销帐,以及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销售单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4、销售商品不得无销售单据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并追回货款。
5、各店的销售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当日内必须返回公司,销售单一式七联,店长留存存根联,客户一联(销售凭证),仓库一联(提货单),安装部一联(付货),业务主管一联(汇总),其余二联交回或转交财务进行统计与记帐。
6、店长(业务)、仓库和财务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销货和库存必须当天做帐,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日做销售日报表,每周做周报表(统计),每月一次盘存。遇到店长或财务有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
7、所有销帐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销售单、日报表、周报表、商品销售明细表、上月盘存表、样品调拨单),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三、 盘点
8、专营店商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店长(业务)与导购对商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日报表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对专营店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是商品核查与明细帐核对同时进行。
9、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帐,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0、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业务)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11、总店商品盘点同上,但必须由业务、仓库和财务三方同时协同完成。
四、 对帐
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帐、财务帐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数与台帐、财务帐完全相符,才能说明帐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或没有的店面,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或严重的店面,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二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和财务主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14、对帐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和财务主管。
五、 库存管理
15、专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 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 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此而发生损失。
* 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地点,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损商品。
* 专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
六、核查与处理
16、会计负责对各专营店存在的原始进销凭证(销售单、日报表、周报表、商品销售明细表、上月盘存表、样品调拨单)出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面进行调整和补充,问题上报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处理。
17、主管部门、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由财务人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面帐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的财务帐与店铺台帐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财务人员不得私自调帐。
18、每月专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财务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专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七、 奖罚条例
19、处罚
* 销售报表和销售单据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 丢失原始凭证:销售单、日报表、周报表、商品销售明细表、上月盘存表、样品调拨单、退货单(店长罚款100元)
* 每月每店混贴价签、丢失价签超过3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 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专营店人员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 专营店人员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 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
* 库存品存放未按规范操作,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 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 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损坏,每月损坏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20、奖励
* 连续三个月以上帐目清晰,帐与帐、帐与物相符,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 财务人员稽查时, 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奖励店长100元。
* 全年帐物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