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通知
市政办发[201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政发〔2011〕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区县政府、市
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坚持开展政府常务会、局务会、办公会等形式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全年安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局级领导和区县长及全市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全市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轮训。认真贯彻落实《﹡﹡市2012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动力。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依据。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对立法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和各方面意见及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建立并不断完善协调、有序的立法工作机制。把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把握制度设计的正确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对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推动、引导和保障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民生、文化产业和科
技等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拓宽政府立法公众参与的渠道,进一步规范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的制度,完善立法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咨询员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与政府立法的工作机制。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立法后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行政行为源头合法。认真实施《﹡﹡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探索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常态化机制。扩大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活动,完善“三级政府二级监督”的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要严格制定权限和程序,重视发挥制定机关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核职能,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要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县
要在2012年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户县、周至县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在2012年要初具规模。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定期公布工作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依据并公布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认真实施案件集体审理、案例参照、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工作运行制度,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的问题。按照全省换发《﹡﹡﹡省行政执法证》的安排,做好全市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制定加强行政委托执法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行政委托执法工作制度。对行政强制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制定工作开展调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试点单位的范围,试点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办法,切实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
进行公开。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对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八)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要抓紧依据行政强制法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行政机关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强制权的,都要予以纠正。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畅通收案渠道,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采用不同形式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十)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好依法行政的监督。要在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工作的监督。 (十一)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标准,扩大创建范围,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区)活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工作,发挥示范县(区)的典型作用。要结合﹡﹡省关于2012年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和指导原则,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十二)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季报工作。认真审查依法行政情况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好本级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要高度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配备的法制干部在数量和专业上必须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切实解决机构弱化、兼职过多等问题。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于3月20日前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落实好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制
机构要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通知
市政办发[201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政发〔2011〕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区县政府、市
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坚持开展政府常务会、局务会、办公会等形式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全年安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局级领导和区县长及全市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全市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轮训。认真贯彻落实《﹡﹡市2012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动力。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依据。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对立法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和各方面意见及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建立并不断完善协调、有序的立法工作机制。把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把握制度设计的正确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对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推动、引导和保障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民生、文化产业和科
技等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拓宽政府立法公众参与的渠道,进一步规范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的制度,完善立法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咨询员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与政府立法的工作机制。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立法后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行政行为源头合法。认真实施《﹡﹡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探索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常态化机制。扩大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活动,完善“三级政府二级监督”的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要严格制定权限和程序,重视发挥制定机关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核职能,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要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县
要在2012年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户县、周至县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在2012年要初具规模。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定期公布工作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依据并公布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认真实施案件集体审理、案例参照、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工作运行制度,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的问题。按照全省换发《﹡﹡﹡省行政执法证》的安排,做好全市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制定加强行政委托执法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行政委托执法工作制度。对行政强制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制定工作开展调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试点单位的范围,试点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办法,切实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
进行公开。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对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八)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要抓紧依据行政强制法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行政机关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强制权的,都要予以纠正。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畅通收案渠道,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采用不同形式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十)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好依法行政的监督。要在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工作的监督。 (十一)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标准,扩大创建范围,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区)活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工作,发挥示范县(区)的典型作用。要结合﹡﹡省关于2012年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和指导原则,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十二)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季报工作。认真审查依法行政情况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好本级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要高度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配备的法制干部在数量和专业上必须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切实解决机构弱化、兼职过多等问题。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于3月20日前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落实好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制
机构要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