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爱情的特征以及恋爱的道德要求。(5 P142-145)
答:⑴ 爱情的特征:① 平等互爱性;② 专一排他性;③ 强烈持久性;④ 纯洁严肃性。
⑵ 恋爱的道德要求:① 真诚负责;② 平等互尊;③ 文明相爱。
▲44.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以及加强家庭美的建设的意义。(5 P148-152)
答:⑴ 家庭美德是调节人们在家庭生活方面的关系和行为的道德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尊老爱幼,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尊敬、照顾和赡养老人,抚养、热爱和教育子女;
② 男女平等,要求在家庭生活中男女想有平等的地位、权利和尊严;
③ 夫妻和睦,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互敬互爱互助互信互谅;
④ 勤俭持家,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勤奋劳作,节约俭朴,合理持家;
⑤ 邻里团结,要求在家庭生活中与邻里之间友好往来、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⑵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①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个体人生的重要意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美满温馨的幸福家庭,创造和睦的邻里生活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加强家庭美德修养,认真严肃地对待两性关系,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
德情操,能净化美化心灵,提升人生境界,增进人生价值。
②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庭,是社会
和谐稳定的基础;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45.简述个人品德的含义。(5 P154)
答:⑴ 个人品德是表现在个体处理一切问题时的行为活动中具有比较稳定的、形成了习惯的道德素质,是
行为者个人的道德属性;
⑵ 个人品德既包括个人主观上对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也包括个人基于这种认识多产生的具有稳定
性特征的行为习惯,是个人主观上道德认识和客观上道德行为的统一;
⑶ 个人品德是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关系、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体思想和行为上的集中反映。
▲46.个人品德的形成及其意义。(5 P156-159)
答:⑴ 个人品德的形成发展,根源于社会。
①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受历史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
②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依赖于个体的社会实践;
③ 个人品德的形成过程包含多种心理成分的相应发展。
⑵ 良好的个人品德的形成,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①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
②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0810)▲47.试述良好个人品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5 P160-163)
答:个人品德修养,即个人道德修养,进行道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的途径和方法可以概括为:
⑴ 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提高道德认识的修养方法有:
① 学思明理。学习思考,明白道理。
② 择善而从。虚心学习,择善从之。
③ 学习榜样。学习先进,效仿榜样。
⑵ 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加强道德行为训练的修养方法有:
① 知行统一。通过道德实践,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
② 积善成德。精心护持自己的善意,精心保持自己的善行,使其不断积累成为个人品德。
⑶ 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完善道德品质的修养方法有:
① 省察克治。通过反复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中的不良念头和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坚决克服和整治掉
发现的不良念头和习惯。(0901单选)
② 陶冶情操。提高对自然、社会和艺术美的感受,不断培养和加深自己的道德情感,激发道德需要和欲望。 ③ 慎独自律。慎独是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对自己的言行,小心谨慎,自觉
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
(0810)48.依法治国的内涵、基本要求及重大意义。(6 P166-168)(0810)
答:⑴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实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个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0901
单选)
⑵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包含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以及
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价值取向。
⑶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意义:
①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
②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③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49.如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6 P168)
答:⑴ 要确立宪法和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
会活动的基本准则;
⑵ 要维护法制的稳定、统一和尊严;
⑶ 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0.试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6 P168-169)
答:⑴ 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
⑵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
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分属
不同范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
⑶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
法律是道德的重要载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公民的
道德水平。
51.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6 P170-171)
答:⑴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⑵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⑶ 依法治国是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0810)52.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及其内涵。(6 P173-176)(0810)
答:⑴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① 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② 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③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④ 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⑤ 从中国国情出发;⑥ 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①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②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③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④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⑤ 党的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53.要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有何要求?(6 P176)
答:要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及时高效的原则。
⑴ 实体公正,是法律本身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能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内容科学,本身就蕴含着
公平正义的精神;
⑵ 程序公正,就是要求执法和司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让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
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现实体公正,并增强社会公众对裁判或决定的认可度;
⑶ 及时高效,是提高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的效率,在合法或合理的时限内,避免执法、司法期间
的拖延,从而及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实现。
(0810)54.社会主义法律思维的内容。(6 P179-180)
答: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
⑴ 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律区别于其它社会现象的重要特征之一,就在于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
范。
⑵ 重证据。证据意识,是法律思维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处理涉及法律的事务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
⑶ 讲程序。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
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55.简述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义务。(6 P182)
答:⑴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
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⑵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⑶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
⑷ 遇调查,公民有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
⑸ 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⑹ 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⑺ 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然受到法律追究。
(0810)56.简述法的本质、特征和法律的作用。(7 P184-187)
答:⑴ 法的本质和特征:①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②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
范。③ 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0901 多选
⑵ 法的作用是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根据法所体现的意志,法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0901单选);另外,法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和行为起着调节作用。法的作用
可以分为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① 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② 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规范作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a) 指引作用。法作为社会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
(b) 评价作用。法是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c) 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使人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
(d) 教育作用。通过法律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e) 制裁作用。法律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
▲57.法律关系的特点及其构成要素。(7 P189-192)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⑴ 法律关系有以下特征:①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② 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③ 法律关系
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④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⑵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
①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权利的享有者和法律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个人和组织;
② 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有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③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58.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7 P193-194)
答:⑴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⑵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⑶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
▲59.简述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及我国法的渊源。(7 P195-197)
答:⑴ 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① 制定法是我国法的基本渊源;② 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③ 习
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意义很小。
⑵ 我国法的渊源:
①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
② 法律,广义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③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④ 地方性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⑤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⑥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⑦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6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立法程序。(7 P200-201)
答: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步骤:
① 法律案的提出; ② 法律案的审议;③ 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 ④ 法律的公布。
⑵ 国务院的立法程序也包括四个步骤:
① 提出行政法规议案;② 审议行政法规草案;③ 通过行政法规草案;④ 发布行政法规
▲61.法律实施的内容及其特点(法律使用、法律执行及其特点) (7 P202-203)
答:⑴ 法律使用的特点:① 法律使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② 法律使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③ 法
律使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⑵ 狭义上的法律执行,也叫行政执法,其特点表现为:① 行政执法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
② 行政执法的范围比较宽泛;③ 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62.合法行为的认定。(7 P204)
答:⑴ 行为符合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即行为有利于或没有社会危害性;
⑵ 行为主体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符合;
⑶ 合法行为一般无需考查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只有从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才产生法律效果。
63.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特点以及法律制裁的主要特点。(7 P204-205)
答:⑴ 违法行为四个构成要件:① 主体是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机关;② 客体是侵犯了
法律所保护的利益;③ 客观上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④ 主观上有过错。
⑵ 法律责任的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联系;② 法律责任反映的是对违法
行为承担的否定性后果;③ 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⑶ 法律制裁的主要特点:① 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实施;② 是一种惩罚性的强制措施;③ 必须以违法行
为和法律责任为前提;④ 实施法律制裁的国家机关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0810)64.简述我国目前的法律监督体系。(7 P207-208)
答:我国目前的监督体系分为两大类——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⑴ 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
⑵ 社会监督,是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进行的监督。其共同的特点是,它不是以
国家的名义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
▲65.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8 P209-211)0901多选
答:⑴ 宪法特征。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点,又有与其不同的特征。
① 首先,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
② 其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
③ 最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⑵ 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 人民主权原则;②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③ 民主集中制原则;
④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⑤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66.试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优越性。(8 P212-213)
答: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
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 首先,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挥人民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
②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的权利,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③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④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6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8 P217-219)
答:⑴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主要内容有:① 平等权;② 政治权利和自由;③ 宗教信仰自由;④ 公民的人身自由;⑤ 公民的社会经
济权利;⑥ 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⑦ 特定人的权利。
⑵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应当履行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责任。
主要内容有:①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③ 保守国家秘密;④ 维护祖国安全、
荣誉和利益;⑤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 依法纳税。
6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的效力。(8 P222-223)
答:⑴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
关活动的所有环节,并由全部行政法规范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
①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所有行政法律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
以法律为依据;
②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责任,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
也就是行政行为要做到合理、恰当和适度;0901单选
③ 程序正当原则,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
⑵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① 确定力;② 拘束力;③ 执行力。
69.《公务员法》、《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及劳动者的权利。(8 P228-230)
答:⑴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①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②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原则;③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④ 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⑵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①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② 按劳分配与公平救济相结合的原则;③ 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④ 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
约相结合的原则。
⑶ 劳动者的权利有:①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 休息休假的权利;④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 提请劳动
争议处理的权利;⑧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0.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条件及主体范围。(8 P232-233)
答:⑴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① 保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原则;② 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③ 权、责、利统一原则;④ 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原则;⑤ 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⑵ 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条件:① 具有一般法律地位;② 具有经济权限。
⑶ 经济法主体范围:① 国家;② 国家机关;③ 社会组织;④ 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⑤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济户和自然人。
71.简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特点及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8 P235-239)
答:⑴ 民法的基本原则:
① 平等原则;② 自愿原则;③ 公平原则;④ 诚实信用原则;⑤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⑵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
①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② 民事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
③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⑶ 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①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② 行为违法;③ 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
④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0810)72.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及犯罪构成的要素。(8 P243-244)(0810)
答:⑴ 刑法的基本原则:
① 罪刑法定原则;② 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③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⑵ 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
①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 刑事违法性;③ 应受刑罚惩罚性。
⑶ 犯罪构成的要素:0901多选
① 犯罪客体;② 犯罪客观方面;③ 犯罪主体;④ 犯罪主观方面。
73.简述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的条件。(8 P246)
答:⑴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⑵ 有明确被告;
⑶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⑷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4.简述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及调解的作用。(8 P253-254)
答:⑴ 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① 自愿原则;② 公平原则;③ 独立原则;④ 一裁终局原则。
⑵ 调解应遵循自愿和合法原则。
调解具有以下作用:一是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二是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实现。
(0810)▲75.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要求的内涵。(结 P258)
答:⑴ 有理想,就是要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
想和坚定信念;
⑵ 有道德,就是要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风险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
⑶ 有文化,就是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的本领;
⑷ 有纪律,就是要遵循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纪律和学
校纪律。
43.爱情的特征以及恋爱的道德要求。(5 P142-145)
答:⑴ 爱情的特征:① 平等互爱性;② 专一排他性;③ 强烈持久性;④ 纯洁严肃性。
⑵ 恋爱的道德要求:① 真诚负责;② 平等互尊;③ 文明相爱。
▲44.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以及加强家庭美的建设的意义。(5 P148-152)
答:⑴ 家庭美德是调节人们在家庭生活方面的关系和行为的道德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尊老爱幼,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尊敬、照顾和赡养老人,抚养、热爱和教育子女;
② 男女平等,要求在家庭生活中男女想有平等的地位、权利和尊严;
③ 夫妻和睦,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互敬互爱互助互信互谅;
④ 勤俭持家,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勤奋劳作,节约俭朴,合理持家;
⑤ 邻里团结,要求在家庭生活中与邻里之间友好往来、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⑵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①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个体人生的重要意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美满温馨的幸福家庭,创造和睦的邻里生活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加强家庭美德修养,认真严肃地对待两性关系,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
德情操,能净化美化心灵,提升人生境界,增进人生价值。
②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庭,是社会
和谐稳定的基础;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45.简述个人品德的含义。(5 P154)
答:⑴ 个人品德是表现在个体处理一切问题时的行为活动中具有比较稳定的、形成了习惯的道德素质,是
行为者个人的道德属性;
⑵ 个人品德既包括个人主观上对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也包括个人基于这种认识多产生的具有稳定
性特征的行为习惯,是个人主观上道德认识和客观上道德行为的统一;
⑶ 个人品德是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关系、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体思想和行为上的集中反映。
▲46.个人品德的形成及其意义。(5 P156-159)
答:⑴ 个人品德的形成发展,根源于社会。
①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受历史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
②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依赖于个体的社会实践;
③ 个人品德的形成过程包含多种心理成分的相应发展。
⑵ 良好的个人品德的形成,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①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
②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0810)▲47.试述良好个人品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5 P160-163)
答:个人品德修养,即个人道德修养,进行道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的途径和方法可以概括为:
⑴ 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提高道德认识的修养方法有:
① 学思明理。学习思考,明白道理。
② 择善而从。虚心学习,择善从之。
③ 学习榜样。学习先进,效仿榜样。
⑵ 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加强道德行为训练的修养方法有:
① 知行统一。通过道德实践,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
② 积善成德。精心护持自己的善意,精心保持自己的善行,使其不断积累成为个人品德。
⑶ 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完善道德品质的修养方法有:
① 省察克治。通过反复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中的不良念头和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坚决克服和整治掉
发现的不良念头和习惯。(0901单选)
② 陶冶情操。提高对自然、社会和艺术美的感受,不断培养和加深自己的道德情感,激发道德需要和欲望。 ③ 慎独自律。慎独是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对自己的言行,小心谨慎,自觉
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
(0810)48.依法治国的内涵、基本要求及重大意义。(6 P166-168)(0810)
答:⑴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实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个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0901
单选)
⑵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包含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以及
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价值取向。
⑶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意义:
①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
②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③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49.如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6 P168)
答:⑴ 要确立宪法和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
会活动的基本准则;
⑵ 要维护法制的稳定、统一和尊严;
⑶ 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0.试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6 P168-169)
答:⑴ 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
⑵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
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分属
不同范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
⑶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
法律是道德的重要载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公民的
道德水平。
51.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6 P170-171)
答:⑴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⑵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⑶ 依法治国是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0810)52.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及其内涵。(6 P173-176)(0810)
答:⑴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① 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② 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③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④ 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⑤ 从中国国情出发;⑥ 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①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②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③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④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⑤ 党的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53.要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有何要求?(6 P176)
答:要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及时高效的原则。
⑴ 实体公正,是法律本身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能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内容科学,本身就蕴含着
公平正义的精神;
⑵ 程序公正,就是要求执法和司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让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
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现实体公正,并增强社会公众对裁判或决定的认可度;
⑶ 及时高效,是提高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的效率,在合法或合理的时限内,避免执法、司法期间
的拖延,从而及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实现。
(0810)54.社会主义法律思维的内容。(6 P179-180)
答: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
⑴ 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律区别于其它社会现象的重要特征之一,就在于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
范。
⑵ 重证据。证据意识,是法律思维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处理涉及法律的事务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
⑶ 讲程序。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
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55.简述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义务。(6 P182)
答:⑴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
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⑵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⑶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
⑷ 遇调查,公民有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
⑸ 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⑹ 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⑺ 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然受到法律追究。
(0810)56.简述法的本质、特征和法律的作用。(7 P184-187)
答:⑴ 法的本质和特征:①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②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
范。③ 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0901 多选
⑵ 法的作用是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根据法所体现的意志,法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0901单选);另外,法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和行为起着调节作用。法的作用
可以分为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① 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② 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规范作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a) 指引作用。法作为社会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
(b) 评价作用。法是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c) 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使人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
(d) 教育作用。通过法律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e) 制裁作用。法律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
▲57.法律关系的特点及其构成要素。(7 P189-192)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⑴ 法律关系有以下特征:①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② 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③ 法律关系
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④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⑵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
①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权利的享有者和法律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个人和组织;
② 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有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③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58.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7 P193-194)
答:⑴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⑵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⑶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
▲59.简述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及我国法的渊源。(7 P195-197)
答:⑴ 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① 制定法是我国法的基本渊源;② 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③ 习
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意义很小。
⑵ 我国法的渊源:
①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
② 法律,广义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③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④ 地方性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⑤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⑥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⑦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6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立法程序。(7 P200-201)
答: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步骤:
① 法律案的提出; ② 法律案的审议;③ 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 ④ 法律的公布。
⑵ 国务院的立法程序也包括四个步骤:
① 提出行政法规议案;② 审议行政法规草案;③ 通过行政法规草案;④ 发布行政法规
▲61.法律实施的内容及其特点(法律使用、法律执行及其特点) (7 P202-203)
答:⑴ 法律使用的特点:① 法律使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② 法律使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③ 法
律使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⑵ 狭义上的法律执行,也叫行政执法,其特点表现为:① 行政执法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
② 行政执法的范围比较宽泛;③ 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62.合法行为的认定。(7 P204)
答:⑴ 行为符合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即行为有利于或没有社会危害性;
⑵ 行为主体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符合;
⑶ 合法行为一般无需考查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只有从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才产生法律效果。
63.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特点以及法律制裁的主要特点。(7 P204-205)
答:⑴ 违法行为四个构成要件:① 主体是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机关;② 客体是侵犯了
法律所保护的利益;③ 客观上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④ 主观上有过错。
⑵ 法律责任的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联系;② 法律责任反映的是对违法
行为承担的否定性后果;③ 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⑶ 法律制裁的主要特点:① 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实施;② 是一种惩罚性的强制措施;③ 必须以违法行
为和法律责任为前提;④ 实施法律制裁的国家机关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0810)64.简述我国目前的法律监督体系。(7 P207-208)
答:我国目前的监督体系分为两大类——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⑴ 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
⑵ 社会监督,是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进行的监督。其共同的特点是,它不是以
国家的名义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
▲65.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8 P209-211)0901多选
答:⑴ 宪法特征。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点,又有与其不同的特征。
① 首先,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
② 其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
③ 最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⑵ 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 人民主权原则;②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③ 民主集中制原则;
④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⑤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66.试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优越性。(8 P212-213)
答: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
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 首先,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挥人民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
②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的权利,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③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④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6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8 P217-219)
答:⑴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主要内容有:① 平等权;② 政治权利和自由;③ 宗教信仰自由;④ 公民的人身自由;⑤ 公民的社会经
济权利;⑥ 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⑦ 特定人的权利。
⑵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应当履行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责任。
主要内容有:①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③ 保守国家秘密;④ 维护祖国安全、
荣誉和利益;⑤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 依法纳税。
6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的效力。(8 P222-223)
答:⑴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
关活动的所有环节,并由全部行政法规范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
①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所有行政法律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
以法律为依据;
②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责任,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
也就是行政行为要做到合理、恰当和适度;0901单选
③ 程序正当原则,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
⑵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① 确定力;② 拘束力;③ 执行力。
69.《公务员法》、《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及劳动者的权利。(8 P228-230)
答:⑴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①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②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原则;③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④ 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⑵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①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② 按劳分配与公平救济相结合的原则;③ 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④ 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
约相结合的原则。
⑶ 劳动者的权利有:①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 休息休假的权利;④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 提请劳动
争议处理的权利;⑧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0.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条件及主体范围。(8 P232-233)
答:⑴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① 保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原则;② 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③ 权、责、利统一原则;④ 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原则;⑤ 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⑵ 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条件:① 具有一般法律地位;② 具有经济权限。
⑶ 经济法主体范围:① 国家;② 国家机关;③ 社会组织;④ 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⑤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济户和自然人。
71.简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特点及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8 P235-239)
答:⑴ 民法的基本原则:
① 平等原则;② 自愿原则;③ 公平原则;④ 诚实信用原则;⑤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⑵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
①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② 民事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
③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⑶ 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①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② 行为违法;③ 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
④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0810)72.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及犯罪构成的要素。(8 P243-244)(0810)
答:⑴ 刑法的基本原则:
① 罪刑法定原则;② 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③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⑵ 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
①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 刑事违法性;③ 应受刑罚惩罚性。
⑶ 犯罪构成的要素:0901多选
① 犯罪客体;② 犯罪客观方面;③ 犯罪主体;④ 犯罪主观方面。
73.简述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的条件。(8 P246)
答:⑴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⑵ 有明确被告;
⑶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⑷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4.简述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及调解的作用。(8 P253-254)
答:⑴ 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① 自愿原则;② 公平原则;③ 独立原则;④ 一裁终局原则。
⑵ 调解应遵循自愿和合法原则。
调解具有以下作用:一是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二是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实现。
(0810)▲75.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要求的内涵。(结 P258)
答:⑴ 有理想,就是要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
想和坚定信念;
⑵ 有道德,就是要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风险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
⑶ 有文化,就是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的本领;
⑷ 有纪律,就是要遵循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纪律和学
校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