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能够及时掌握生产中心各生产部发生的安全生产、消防事故情况,并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适应各分厂生产中心各生产部
三、程序:
1、事故上报告方式:
可用直接报告、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别等级、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是否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⑤事故处理结果。
四、事故等级认定:
1、一般事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1000元—3000元(含)
2、重大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3000元以上—10000元(含)
3、特大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10000元以上
五、处理权限
1、一般事故:由生产中心各生产部(工厂)处理
2 、重大事故:由行安全法务外联部联合相关部室一起处理
3 、特大事故:由总裁室牵头委派相关部室处理
六、事故上报流程: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立即逐级上报至上级管理部门,当日报备生产中心各生产部。事故调查处理完2-3日内将事故报告、事故责任处理结果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提报总裁备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15分钟内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在10分钟内上报总裁室,并在36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备总裁室;一周内将事故
责任处理方案及相关措施方案上报总裁室,总裁室核准后执行。
3、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15分钟内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在10分钟内上报总裁室,并在48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备总裁室,总裁室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处理。
4、凡故意隐瞒事故真相、虚报或拖延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对责任。
5、根据事故调查中确认的事实经过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据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划分责任。
6、事故调查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由安全法务外联部管理,一般包括:
①事故现场示意图或照片:
②相关设备、工具、材料等技术资料;
⑤人、物证资料;
⑥与事故有关的其它资料。
7、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法务外联部、各工厂安全负责人,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对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认真吸取教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完善安全防范,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法务外联部
2016年8月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能够及时掌握生产中心各生产部发生的安全生产、消防事故情况,并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适应各分厂生产中心各生产部
三、程序:
1、事故上报告方式:
可用直接报告、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别等级、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是否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⑤事故处理结果。
四、事故等级认定:
1、一般事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1000元—3000元(含)
2、重大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3000元以上—10000元(含)
3、特大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10000元以上
五、处理权限
1、一般事故:由生产中心各生产部(工厂)处理
2 、重大事故:由行安全法务外联部联合相关部室一起处理
3 、特大事故:由总裁室牵头委派相关部室处理
六、事故上报流程: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立即逐级上报至上级管理部门,当日报备生产中心各生产部。事故调查处理完2-3日内将事故报告、事故责任处理结果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提报总裁备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15分钟内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在10分钟内上报总裁室,并在36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备总裁室;一周内将事故
责任处理方案及相关措施方案上报总裁室,总裁室核准后执行。
3、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15分钟内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在10分钟内上报总裁室,并在48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备总裁室,总裁室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处理。
4、凡故意隐瞒事故真相、虚报或拖延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对责任。
5、根据事故调查中确认的事实经过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据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划分责任。
6、事故调查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由安全法务外联部管理,一般包括:
①事故现场示意图或照片:
②相关设备、工具、材料等技术资料;
⑤人、物证资料;
⑥与事故有关的其它资料。
7、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法务外联部、各工厂安全负责人,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对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认真吸取教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完善安全防范,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法务外联部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