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农村,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家里有老人的还会守着几亩田地种点粮食补贴家用,但也有不少家庭都是举家搬迁到城市上,之前划分到户的田地早已摞荒,有些田地就被当地的村委会收回。事实上为了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但是也有几种情况例外,这类农民的土地有可能会被收回。
一、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我国农村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遵循“生不添,死不减”的原则,一旦该户已无家庭成员,也就是“绝户”时,其分配的土地有权被回收进行重新分配。
二、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这种情况下要注意,只要承包人家庭中还有人未迁出,以及举家迁出的是未设区的市,户口未迁出的情况时,该承包户的土地都应该被保留。
三、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
在法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申请交回承包的土地,并且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还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必须以村民提交的书面报告为依据,防治土地强行被收回。
如果在土地承包期内,农民合法经营的土地被强制回收,土地经营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
现在的农村,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家里有老人的还会守着几亩田地种点粮食补贴家用,但也有不少家庭都是举家搬迁到城市上,之前划分到户的田地早已摞荒,有些田地就被当地的村委会收回。事实上为了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但是也有几种情况例外,这类农民的土地有可能会被收回。
一、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我国农村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遵循“生不添,死不减”的原则,一旦该户已无家庭成员,也就是“绝户”时,其分配的土地有权被回收进行重新分配。
二、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这种情况下要注意,只要承包人家庭中还有人未迁出,以及举家迁出的是未设区的市,户口未迁出的情况时,该承包户的土地都应该被保留。
三、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
在法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申请交回承包的土地,并且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还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必须以村民提交的书面报告为依据,防治土地强行被收回。
如果在土地承包期内,农民合法经营的土地被强制回收,土地经营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