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为了增强宁夏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配合2015年的宁夏“民族团结月”宣传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宁夏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在宁夏中小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民族团结主题征文及民族团结主题手抄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生民族团结主题征文活动
(一)活动形式:
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活动分中小学组,要求学生以真挚的情感、生动的事实,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有关民族团结方面的真实感人故事,书写对民族团结的体会、感悟。征文题目自定,主题突出,文笔流畅,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撰写文章,在7月10日前统一寄送到教体局综治办,由综治办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组委会讲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奖,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7月进行征文的征集,8月进行评奖,9月“民族团结月”期间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颁奖大会。
二、中小学生民族团结主题手抄报活动
(一)活动形式:
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手抄报活动,活动分中小学组,要求学生通过手抄报形式,表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主题,激发自己热爱家乡、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怀。手抄报要求主题鲜明,图文并茂,规格为A3纸。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学校将选出的学生优秀手抄报作品在7月10日前统一寄送到教体局综治办,由综治办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奖,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7月进行手抄报作品的征集,8月进行评奖,在2015年9月“民族团结月”期间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颁奖大会。
三、活动要求
各学区、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切实将这两项活动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1、分年级段报送作品;
2、县直中小学、各学区征文和手抄报作品最少各10件;
3、作品注明指导教师方便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
4、于7月10日前报送至综治办,统一邮寄到活动组委
会。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
地址:永宁县教育体育局综治办 联系电话:0951-8011439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2日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为了增强宁夏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配合2015年的宁夏“民族团结月”宣传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宁夏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在宁夏中小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民族团结主题征文及民族团结主题手抄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生民族团结主题征文活动
(一)活动形式:
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活动分中小学组,要求学生以真挚的情感、生动的事实,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有关民族团结方面的真实感人故事,书写对民族团结的体会、感悟。征文题目自定,主题突出,文笔流畅,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撰写文章,在7月10日前统一寄送到教体局综治办,由综治办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组委会讲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奖,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7月进行征文的征集,8月进行评奖,9月“民族团结月”期间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颁奖大会。
二、中小学生民族团结主题手抄报活动
(一)活动形式:
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手抄报活动,活动分中小学组,要求学生通过手抄报形式,表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主题,激发自己热爱家乡、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怀。手抄报要求主题鲜明,图文并茂,规格为A3纸。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学校将选出的学生优秀手抄报作品在7月10日前统一寄送到教体局综治办,由综治办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奖,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7月进行手抄报作品的征集,8月进行评奖,在2015年9月“民族团结月”期间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颁奖大会。
三、活动要求
各学区、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切实将这两项活动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1、分年级段报送作品;
2、县直中小学、各学区征文和手抄报作品最少各10件;
3、作品注明指导教师方便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
4、于7月10日前报送至综治办,统一邮寄到活动组委
会。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
地址:永宁县教育体育局综治办 联系电话:0951-8011439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