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困难职工排序统计表
注:年龄计算时间:2016年12月31日
附件2:
困难职工申请表
附件3:
困 难 职 工 档 案
附件4:
2016年度困难职工申报资料及注意事项
1、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所有直系亲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提供每位直系亲属的户口页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复印件1份;(即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 4、困难职工大病证明或受灾证明以及夫妻双方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困难职工无工作单位的家属由所在社区出具收入证明,低保、退休养老金视为收入,年满18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属视为荆州市最低工资收入每月1225元。
5、残疾、大病、子女就学等,需提供相应的残疾证、大病医疗诊断书及本年度医疗支出,子女就读学生证及交费单等相关票据。
6、重大疾病的界定:A各种原发性癌症;B慢性肾衰竭(尿毒症);C冠状动脉旁路手术;D心脏瓣膜置换手术;E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F中风偏瘫;G严重的精神疾病。
7、无论原在档困难职工和新增困难职工,申报时都必须按以上要求如实提供真实困难信息资料。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是否在档困难职工或是新增困难救助对象。
8、困难职工档案表样(《困难职工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困难职工排序统计表》)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填写内容不能涂改,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必须毫无差错,否则微机录入无法识别,不能建档。表上的数字需与收入证明与公示数字一致。
附件5:
××公司2016年度困难职工名单公示(表样)
××全体职工:
根据市总工会2016年度困难职工上报范围和标准,经过职工本人申请,本公司工会初审认为×××等 名职工符合困难职工的各项条件,拟向市总工会申报为困难职工,为了能够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真正困难的职工和职工家属得到温暖,公司现将申请帮扶的困难职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工会反映。
××公司工会(与章子相符) 2016年 月 日
荆州市总工会举报电话:0716—12351
附件6:
2016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审核表
审核单位工会章: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困难职工排序统计表
注:年龄计算时间:2016年12月31日
附件2:
困难职工申请表
附件3:
困 难 职 工 档 案
附件4:
2016年度困难职工申报资料及注意事项
1、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所有直系亲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提供每位直系亲属的户口页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复印件1份;(即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 4、困难职工大病证明或受灾证明以及夫妻双方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困难职工无工作单位的家属由所在社区出具收入证明,低保、退休养老金视为收入,年满18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属视为荆州市最低工资收入每月1225元。
5、残疾、大病、子女就学等,需提供相应的残疾证、大病医疗诊断书及本年度医疗支出,子女就读学生证及交费单等相关票据。
6、重大疾病的界定:A各种原发性癌症;B慢性肾衰竭(尿毒症);C冠状动脉旁路手术;D心脏瓣膜置换手术;E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F中风偏瘫;G严重的精神疾病。
7、无论原在档困难职工和新增困难职工,申报时都必须按以上要求如实提供真实困难信息资料。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是否在档困难职工或是新增困难救助对象。
8、困难职工档案表样(《困难职工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困难职工排序统计表》)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填写内容不能涂改,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必须毫无差错,否则微机录入无法识别,不能建档。表上的数字需与收入证明与公示数字一致。
附件5:
××公司2016年度困难职工名单公示(表样)
××全体职工:
根据市总工会2016年度困难职工上报范围和标准,经过职工本人申请,本公司工会初审认为×××等 名职工符合困难职工的各项条件,拟向市总工会申报为困难职工,为了能够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真正困难的职工和职工家属得到温暖,公司现将申请帮扶的困难职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工会反映。
××公司工会(与章子相符) 2016年 月 日
荆州市总工会举报电话:0716—12351
附件6:
2016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审核表
审核单位工会章: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