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监管程序,确实保证所签合同合 法、规范、及时、有效,提高管理效能,堵塞漏洞,真正发挥合同在控制质量、工期、造价及防范风险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加强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监管程序,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 权益,在阳煤五字[2011] 113号《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作出补充规定如下:
一、合同时效性原则
合同的签约、变更、审批严格执行时效性管理规定,合同时效性管理的原则是:
1、事前签订书面合同的原则;
2、快捷、及时履行会签审批手续的原则;
3、时效监督考核的原则。
二、责任考核
违反合同签约审批时效性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经责任认定,给予承办单位或承办施工单位1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
1、违反合同签约时效性规定,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变更和审批 书面合同的。
2、发生项目已完工(完成)已跨年度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违规 行为的。
3、未按规定及时签订、审批书面合同,工程完工补办书面合同 手续时,由于事先未约定风险承担范围,给我矿造成损失的。
4、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项目发生严重质量、人身事故,造 成损失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经责任认定,给予承办单位或承办施工单位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应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进行招议标,擅自直接签订并履行 合同的;
2、在合同履行中未经审批或未签订变更合同,擅自变更合同内 容及擅自或不按规定程序变更、转让、终止合同的;
3、将合同分解化大为小,逃避合同的审批与鉴证的;
4、验收标的及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验收手续不齐全的;
5、合同未按期履行、未完全履行的;
6、其他不符合合同管理办法的行为。
对于违反合同内容的其他行为, 如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合同监管机构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三、其他规定
1、对违反合同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执行违规经济考核后,需 补签合同的,必须出据违规情况说明,由合同承办单位和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准许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2、涉及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执行合同监管规定,不履 行规定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一旦被上级部门查出,涉及的考核由责任单位或承办人负责。
3、合同监管机构要严格管控,认真履职,对合同监管工作积极主动且到位,不出现问题的,依据阳煤发[2011]158号文《阳煤集团合 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以适当的奖励。
4、矿合同监管部门将依据阳煤五字[2011] 113号《阳煤五矿合 同监督管理办法》及上述补充规定对违规合同行为提供考核依据,矿属单位由矿考核办执行,矿外单位由矿计划财务部从其结算的工程款项中执行考核。
5、对于违反阳煤集团有关规定的,我矿合同监管机构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关于下达《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监管程序,确实保证所签合同合 法、规范、及时、有效,提高管理效能,堵塞漏洞,真正发挥合同在控制质量、工期、造价及防范风险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加强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监管程序,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 权益,在阳煤五字[2011] 113号《阳煤五矿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作出补充规定如下:
一、合同时效性原则
合同的签约、变更、审批严格执行时效性管理规定,合同时效性管理的原则是:
1、事前签订书面合同的原则;
2、快捷、及时履行会签审批手续的原则;
3、时效监督考核的原则。
二、责任考核
违反合同签约审批时效性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经责任认定,给予承办单位或承办施工单位1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
1、违反合同签约时效性规定,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变更和审批 书面合同的。
2、发生项目已完工(完成)已跨年度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违规 行为的。
3、未按规定及时签订、审批书面合同,工程完工补办书面合同 手续时,由于事先未约定风险承担范围,给我矿造成损失的。
4、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项目发生严重质量、人身事故,造 成损失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经责任认定,给予承办单位或承办施工单位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应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进行招议标,擅自直接签订并履行 合同的;
2、在合同履行中未经审批或未签订变更合同,擅自变更合同内 容及擅自或不按规定程序变更、转让、终止合同的;
3、将合同分解化大为小,逃避合同的审批与鉴证的;
4、验收标的及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验收手续不齐全的;
5、合同未按期履行、未完全履行的;
6、其他不符合合同管理办法的行为。
对于违反合同内容的其他行为, 如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合同监管机构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三、其他规定
1、对违反合同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执行违规经济考核后,需 补签合同的,必须出据违规情况说明,由合同承办单位和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准许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2、涉及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执行合同监管规定,不履 行规定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一旦被上级部门查出,涉及的考核由责任单位或承办人负责。
3、合同监管机构要严格管控,认真履职,对合同监管工作积极主动且到位,不出现问题的,依据阳煤发[2011]158号文《阳煤集团合 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以适当的奖励。
4、矿合同监管部门将依据阳煤五字[2011] 113号《阳煤五矿合 同监督管理办法》及上述补充规定对违规合同行为提供考核依据,矿属单位由矿考核办执行,矿外单位由矿计划财务部从其结算的工程款项中执行考核。
5、对于违反阳煤集团有关规定的,我矿合同监管机构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