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
一、学校简介:
烟台大学(Yantai University)是山东省一所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烟台市高新区(莱山区),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育人、治学的理想场所。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是经原国家教委特批,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直接援建,并要求两校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以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经过25年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设施完善、具有相当办学规模与实力、独具特色、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地方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我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
学校现设有20个院系(部),49个本科专业,53个硕士点,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9个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有52个硕士点、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目前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在内的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生源跨全国27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6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68人,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的64.5%。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2006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入选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学校聘请了13名兼职院士和近300名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学校近6年获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5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38项,厅局级奖励330项;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63计划、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专项、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等项目5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69项。
二、法学院简介: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著名刑法学专家杨殿升教授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专家郭明瑞教授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专家汪建成教授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第一任院长为全国百位名师奖获得者、法学博士房绍坤教授。现任院长为法理学教授汤唯。
烟台大学法学院在最新全国本科排名第28位。
法学院设法律学系、法学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中心等机构。法律学系下设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六个课程组。法学研究所始建于1986年9月,已故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春洗教授任第一任所长。
烟台大学法学院是山东省内唯一通过全国评审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单位,于2003年获得法律硕士(JM)授权点,是到目前为止山东省内仅有的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两家单位之一。烟台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现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2个省级精品课程——民
法学、法理学;5个硕士点——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学位点。2005年,烟台大学法学院成功申报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从2006年起,拟在9个硕士方向同时招收硕士研究生。
烟台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不断进取、教学质量过硬、科研成果卓著的师资队伍,而且成为培养省级与国家级学科骨干的摇篮。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5人,其中教师46人。教师中,有教授12人,副教授10人,讲师17人,助教7人;有博士7人,在读博士5人,硕士36人。法学专业的学科带头人郭明瑞教授、房绍坤教授在全国法学界有较大影响;教师中有3人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其中房绍坤教授2003年被评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关涛教授2004年被评为“首届山东省教学名师”。
烟台大学法学院名师辈出:
郭明瑞,1947年生。烟台大学原校长,法学院教授。曾任烟台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法律系副主任、主任,副校长等职。1977年恢复高考后当年参加高考被录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在大学期间受到了良好的教育,1981年底本科毕业后又留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从而受到我国一些知名学者的指导。以民法为自己的研究方向。1991年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师从赵中孚教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99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在北京大学被评为讲师,同年9月调烟台大学任教。1988年评为副教授,1992年评为教授。
学术兼职主要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
社会兼职主要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顾问,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
学术论文:《论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由民法调整的必要性》(《法制建设》,1985年第3期)
《试论招标投标的法律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问题》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
《试论合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特征》(《中国法学》,1986年第1期,获烟台大学1987年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也谈国营企业经营权的性质和法律特征》(《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7年第2期,获烟台大学1988年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关于无因管理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
《关于抵押权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1988年第6期,获山东省1990社科成果论文三等奖)
《关于保证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1991年第1期)
《论土地使用权的几个法律问题》(载《中国民法经济法理论问题探究》,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等近30篇论文。
学术专著:《民法基本知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获山东省教育厅1987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奖)、《民法学概论》(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获烟台市1989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奖)等书。合著有《民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获北京市中青年优秀成果奖)、《民事责任论》(中国社会科会出版社,1991年版,国家教委哲学社会科学青年科研首批项目,获山东省教委1992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奖)、《企业管理法律制度》(任主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版,山东省教委科研项目)。参与编写了《民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法律问题解答》(人民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继承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等
房绍坤,1962出生,现任烟台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民商法硕士生导师。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起在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烟大副校长。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烟台市优秀理论工作者、烟台大学优秀教师和优秀党员;曾获全国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学术兼职主要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社会兼职主要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商法 学术论文:
1.《公司IT化的若干法律问题》(首位),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2.《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首位),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3.《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独立),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6期
4.《构建预告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首位),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 5.《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首位),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1期 6.《论留置权》 (《法学评论》 1992年5期)
7.《论雇佣人的民事责任》(《法学研究》 1992年4期)
8.《典权基本问题研究》 (《法学研究》 1993年5期 房绍坤、吕忠民) 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造》 (《法学研究》 1994年2期) 10.《用益物权三论》 (《中国法学》1996年3期)
11.《民事立法瑕疵及其原因与矫正》 (《中国法学》 1993年1期) 12.《试论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外法学》 1992年6期) 13.《论最高额抵押权》(《法学家》 1998年2期)
14.《试论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外法学》 1992年6期) 15.《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山东法学》 1997年6期) 16.《房屋典权略论》 (《山东法学》 1992年2期) 学术专著:
《担保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郭明瑞 房绍坤,2006-5-1版 《新版以案说法-合同法篇》/房绍坤,2005-7-1版
《保险法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学案例)/房绍坤等,2004-12-1版 《物权法案例教程》(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案例教材)/房绍坤 张洪波,2003-10-1版
关 涛,生于1966年,法学硕士。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处副处长。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讲师、法学院副教授、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烟台大学法学院民法经济法教研室主任、英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1年被评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2002年获烟台大学优秀教师奖,2003年获山东省十大法学家提名奖,2004年被评为首届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
社会兼职为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学术论文:
1、《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获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2000年获山东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土地利用权——我国土地立法的核心》载于《中国土地科学》1997年第6期; 3、《情势变更原则辨》,载于《法律科学》2000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4、《不动产证券化的民法原理》载于《中国法学》2002年第5期。2003年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5、《房地产抵押的三种形式》载于《法学与实践》1997年第2期,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学术专著:
《我国不动产法律问题专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 《继承法研究》(第三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范李瑛,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民商法教研系主任、民商法重点科学组组长、民商法副教授,民商法研究生导师,曾获烟台首届十佳律师称号。主编、合著《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教程》、《亲属与继承法》等著作多部,在《中外法学》、《烟台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婚姻法、亲属法、继承法。 社会兼职主要为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烟台仲裁委员会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学术论文:
1.《论最高额保证的期间》(独立),载《中国律师》2003年第4期
2.《论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独立)《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3.《夫妻财产的约定的性质及法律适用》(独立)载《烟台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4.《婚内损害赔偿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冲突与协调》(独立),载《烟台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5.《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及适用》(独立),载《三元湖法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以上数据来自http://rccse.whu.edu.cn/htlm/2007y/2007zyph.htm
三、招考信息:
(一)该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中,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国际法学的笔试部分均为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717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刑法学)④817法学综合二(含宪法学、民法学)
030180法律硕士的笔试部分为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030101法学理论复试:法理学;宪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2法律史 复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宪法学;行政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4刑法学复试:刑法(含犯罪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5民商法学 复试:民商法(含商法)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6诉讼法学 复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7经济法学 复试:经济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复试:环境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9国际法学 复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80法律硕士复试: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二)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初试参考书目:
315综合课一(法理、民法、民诉法)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415综合课二(宪法学、刑法学、刑诉法)
1.《宪法学》(中国部分),许崇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中国刑法论(第二版)》,杨春洗、杨敦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刑事诉讼法学》,龙宗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同等学历加试参考书目: 030101法学理论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宪法学》(中国部分),许崇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030104刑法学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中国刑法论(第二版)》,杨春洗、杨敦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030105民商法学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商法(第二版)》,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030109国际法学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国际经济法》,郭寿康、赵秀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国际法》,邵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三)烟台大学法学院近三年来录取人数
以上数据来自http://souky.eol.cn/
(四)烟台大学法学院近三年来复试分数线
烟台大学
一、学校简介:
烟台大学(Yantai University)是山东省一所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烟台市高新区(莱山区),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育人、治学的理想场所。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是经原国家教委特批,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直接援建,并要求两校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以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经过25年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设施完善、具有相当办学规模与实力、独具特色、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地方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我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
学校现设有20个院系(部),49个本科专业,53个硕士点,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9个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有52个硕士点、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目前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在内的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生源跨全国27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6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68人,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的64.5%。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2006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入选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学校聘请了13名兼职院士和近300名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学校近6年获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5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38项,厅局级奖励330项;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63计划、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专项、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等项目5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69项。
二、法学院简介: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著名刑法学专家杨殿升教授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专家郭明瑞教授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专家汪建成教授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第一任院长为全国百位名师奖获得者、法学博士房绍坤教授。现任院长为法理学教授汤唯。
烟台大学法学院在最新全国本科排名第28位。
法学院设法律学系、法学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中心等机构。法律学系下设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六个课程组。法学研究所始建于1986年9月,已故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春洗教授任第一任所长。
烟台大学法学院是山东省内唯一通过全国评审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单位,于2003年获得法律硕士(JM)授权点,是到目前为止山东省内仅有的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两家单位之一。烟台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现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2个省级精品课程——民
法学、法理学;5个硕士点——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学位点。2005年,烟台大学法学院成功申报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从2006年起,拟在9个硕士方向同时招收硕士研究生。
烟台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不断进取、教学质量过硬、科研成果卓著的师资队伍,而且成为培养省级与国家级学科骨干的摇篮。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5人,其中教师46人。教师中,有教授12人,副教授10人,讲师17人,助教7人;有博士7人,在读博士5人,硕士36人。法学专业的学科带头人郭明瑞教授、房绍坤教授在全国法学界有较大影响;教师中有3人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其中房绍坤教授2003年被评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关涛教授2004年被评为“首届山东省教学名师”。
烟台大学法学院名师辈出:
郭明瑞,1947年生。烟台大学原校长,法学院教授。曾任烟台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法律系副主任、主任,副校长等职。1977年恢复高考后当年参加高考被录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在大学期间受到了良好的教育,1981年底本科毕业后又留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从而受到我国一些知名学者的指导。以民法为自己的研究方向。1991年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师从赵中孚教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99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在北京大学被评为讲师,同年9月调烟台大学任教。1988年评为副教授,1992年评为教授。
学术兼职主要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
社会兼职主要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顾问,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
学术论文:《论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由民法调整的必要性》(《法制建设》,1985年第3期)
《试论招标投标的法律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问题》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
《试论合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特征》(《中国法学》,1986年第1期,获烟台大学1987年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也谈国营企业经营权的性质和法律特征》(《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7年第2期,获烟台大学1988年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关于无因管理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
《关于抵押权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1988年第6期,获山东省1990社科成果论文三等奖)
《关于保证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1991年第1期)
《论土地使用权的几个法律问题》(载《中国民法经济法理论问题探究》,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等近30篇论文。
学术专著:《民法基本知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获山东省教育厅1987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奖)、《民法学概论》(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获烟台市1989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奖)等书。合著有《民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获北京市中青年优秀成果奖)、《民事责任论》(中国社会科会出版社,1991年版,国家教委哲学社会科学青年科研首批项目,获山东省教委1992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奖)、《企业管理法律制度》(任主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版,山东省教委科研项目)。参与编写了《民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法律问题解答》(人民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继承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等
房绍坤,1962出生,现任烟台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民商法硕士生导师。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起在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烟大副校长。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烟台市优秀理论工作者、烟台大学优秀教师和优秀党员;曾获全国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学术兼职主要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社会兼职主要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商法 学术论文:
1.《公司IT化的若干法律问题》(首位),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2.《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首位),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3.《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独立),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6期
4.《构建预告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首位),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 5.《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首位),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1期 6.《论留置权》 (《法学评论》 1992年5期)
7.《论雇佣人的民事责任》(《法学研究》 1992年4期)
8.《典权基本问题研究》 (《法学研究》 1993年5期 房绍坤、吕忠民) 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造》 (《法学研究》 1994年2期) 10.《用益物权三论》 (《中国法学》1996年3期)
11.《民事立法瑕疵及其原因与矫正》 (《中国法学》 1993年1期) 12.《试论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外法学》 1992年6期) 13.《论最高额抵押权》(《法学家》 1998年2期)
14.《试论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外法学》 1992年6期) 15.《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山东法学》 1997年6期) 16.《房屋典权略论》 (《山东法学》 1992年2期) 学术专著:
《担保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郭明瑞 房绍坤,2006-5-1版 《新版以案说法-合同法篇》/房绍坤,2005-7-1版
《保险法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学案例)/房绍坤等,2004-12-1版 《物权法案例教程》(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案例教材)/房绍坤 张洪波,2003-10-1版
关 涛,生于1966年,法学硕士。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处副处长。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讲师、法学院副教授、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烟台大学法学院民法经济法教研室主任、英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1年被评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2002年获烟台大学优秀教师奖,2003年获山东省十大法学家提名奖,2004年被评为首届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
社会兼职为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学术论文:
1、《作为生存法的不动产物权制度》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获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2000年获山东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土地利用权——我国土地立法的核心》载于《中国土地科学》1997年第6期; 3、《情势变更原则辨》,载于《法律科学》2000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4、《不动产证券化的民法原理》载于《中国法学》2002年第5期。2003年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5、《房地产抵押的三种形式》载于《法学与实践》1997年第2期,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学术专著:
《我国不动产法律问题专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 《继承法研究》(第三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范李瑛,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民商法教研系主任、民商法重点科学组组长、民商法副教授,民商法研究生导师,曾获烟台首届十佳律师称号。主编、合著《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教程》、《亲属与继承法》等著作多部,在《中外法学》、《烟台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婚姻法、亲属法、继承法。 社会兼职主要为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烟台仲裁委员会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学术论文:
1.《论最高额保证的期间》(独立),载《中国律师》2003年第4期
2.《论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独立)《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3.《夫妻财产的约定的性质及法律适用》(独立)载《烟台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4.《婚内损害赔偿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冲突与协调》(独立),载《烟台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5.《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及适用》(独立),载《三元湖法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以上数据来自http://rccse.whu.edu.cn/htlm/2007y/2007zyph.htm
三、招考信息:
(一)该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中,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国际法学的笔试部分均为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717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刑法学)④817法学综合二(含宪法学、民法学)
030180法律硕士的笔试部分为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030101法学理论复试:法理学;宪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2法律史 复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宪法学;行政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4刑法学复试:刑法(含犯罪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5民商法学 复试:民商法(含商法)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6诉讼法学 复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7经济法学 复试:经济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复试:环境法学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09国际法学 复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 加试:法理学;民法 030180法律硕士复试: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二)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初试参考书目:
315综合课一(法理、民法、民诉法)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415综合课二(宪法学、刑法学、刑诉法)
1.《宪法学》(中国部分),许崇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中国刑法论(第二版)》,杨春洗、杨敦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刑事诉讼法学》,龙宗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同等学历加试参考书目: 030101法学理论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宪法学》(中国部分),许崇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030104刑法学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中国刑法论(第二版)》,杨春洗、杨敦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030105民商法学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商法(第二版)》,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030109国际法学
1、《民法》,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国际经济法》,郭寿康、赵秀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国际法》,邵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三)烟台大学法学院近三年来录取人数
以上数据来自http://souky.eol.cn/
(四)烟台大学法学院近三年来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