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家证人制度下的法务会计诉讼支持--基于中外案例比较的研究

专  ̄gC -  Moe A cu t g J g苑 d m co ni   n

论专家证人制度 下的法务会计诉讼支持 

比较 基 于 中外案例  的研 究 

林钟高 ’ 武立明     刘国君  

( 安 徽工业 大学 ,马鞍 山  2 30 ;2厦 门大 学法学 院  3 10   1 4 02 605)

【 摘要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资本- ̄6完善,法务会计专家在法庭诉讼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务  q 0

会计诉讼 支持是 当今法务会 计 实务 中一项 重要 的服务 ,本 文基 于法务会计 专家证人制度 对法务会 计的诉讼 支持 

的相 关 问题 ( 诉讼 支持 的作 用 、诉讼 支持 的证 明力等 问题 )作 了较 为深入 的探讨 ,并结合 国 内外法庭 实务 ,在  立足 中国 实际的基础 上 ,借鉴 国外法务会 计诉讼 支持 的可行经验 ,提 出我 国法务会计诉讼 支持 的建议 。  

【 关键词 】法务会计 诉讼支持

专家证人制度 

入 ,形 成 了 以注 册会 计 师 、注册 舞 弊检查 师 为 主体 的法  务 会 计专 家 ,在 涉及 到 财务 、会 计 和审计 的法律 纠纷 和 

问题 中起 到 了积极 的诉讼 支持作 用 。  

研 究背 景 :历史 与现实 

依据 主流观点 ,法务会 计 ( oes   co n n ) F rni A cut g 产  c i 生 于 2 纪 8 代 左 右 的 美 国 ,是 特 定 主 体 运 用 会  0世 0年

计知 识 、财 务知识 、审计 技术 与调 查技 术针 对 经济 纠纷  法律 问题 ,提 出 自己 的专家 性 意见 ,作 为法 律 鉴定 或 者  在法 庭 上作 证 的一 种新 兴 的行 业 ,主要 可 以分 为两 大 部 

受 美 国 的影 响 ,其他 主要 资 本 主义 国家 特别 是英 美  法 系 的 国家 和地 区 ( 如英 国 、澳 大利 亚 、加 拿大 以及 中   国香 港等 ) 纷 纷认 同 了法 务会 计在 当今 市 场经 济 和资  都 本 市 场上 的作 用 ,并 结合 本 国和 本地 区 的实 际进 行 了相  应 的讨 论 和研 究 ,也 形成 了相 应 的指 导法 务 会计 实务 的  机 构 或指 导 性文 献 ( 则 ) 。其 突 出表 现在 : 1 规 等 ( )加  拿 大注册 会计 师 协会 ( I A)成 立 了优 秀法务会 计联 盟  CC

( h  F   la c ,在众 多领域 ( teI A Al n e) i 国际仲裁 、知识产 权  的诉 讼 支 持 以及法 务 会计 实务 指 南 和准则 方 面 )起 到了 

分—— 法律 支 持与 舞弊 审计 ( 若 山 ,20 ) 。它 是在  李 0 1  市场 经 济迅 速发 展 ,经 济组 织不 断 扩大 ,经 济组 织 内部  结构 日益 复 杂 以及经 济组 织 间联 系 日益 密切 与 经济 纠纷  趋于 多样 和 复

杂 的 背景 之下 ,为 了保 护 相关 利 益人 的权 

利和经济利 益而 形成 的会 计新领 域 。   法 务 会计 源 于英 美 法系 ,其 法律 制度 基 础是 专 家证 

人制度 。早在 17 年 ,苏格 兰格 拉斯格 法庭 和辩 护律师  81 需 要 一些 特 殊 的会计 人 员为 其 提供 法庭 诉讼 服 务 ;时 至  10 年 ,美 国和 英国 已经 出现 了指导 会计 人员如何 提供  90 恰 当的专 家法 庭证 词 的 文章 ,因此法 务会 计 被称 为 调查  会计 (net ai   co nig。到 了 2 世纪 8 年代 , Ivsg t eA cu t ) i v n 0 0   由 Facs .ye a rni CD km n教授发 表 的著名论 文— — 《   法务会  计 :作 为专家证 人 的会计 师 》 ,奠定 了法 务会计 的理论 基 

础 。 在法务 会计 实务方面 , 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 ( I P     美 A C A)

非 常 重要 的作 用 ,是最 成 功 的专 门化 组织 之 一 。在 加 拿  大 ,大 约 有 13的 会计 师 事 务所 从 事 法 务会 计 服 务 ,主  / 要 的领 域 涉及 到 调查 与分 析 、诉 讼支 持 、经济 计量 损失  和 专 家证 人等 。( ) 大利 亚 主要 有两 大会 计 组织 从 事  2 澳

法务 会 计 的实 践 和研 究 ,一 个 是澳 大 利亚 注册 会计 师 协 

会 ( P . ut l ) C A A s a a ,另一个是 澳大 利亚特许会 计师协会  ri (A C) 两者 的研究 方 向和业 务却 有所 不 同 ,前者 主  I C ,但 要从 事 的 是公 共事 业 部 门工作 ,对 欺诈 行 为进 行调 查及  对部 分 控 制和 防止 欺 诈 的行 为进 行评 价 ,后者 通过 法 务  会计 专 业小 组 ,主 要致 力 于私 有部 门的会 计 实践 ( 主要 

颁 布 了 《 询实 务帮 助 7 咨 —— 诉讼 服 务 》 ,明确 了法务 会  计 提供 诉讼 服务 的 六个 领域 。其后 ,18 年 成立 了美 国 98   注 册舞 弊审 核师 协会 ( C E) 92年成立 了法务会 计  A F ,19 理事 会 ,再 到 20 年 的 Ju a o Fr s  con n 00 or l f o ni A cutg创  n  e c i

涉及到因违反合 同或侵权行 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计算  等 o 0 2 6 IA   0 年 月 C A通 过 了法 务会计 准则( P l ) 2 A S1 号 ,  

以及 两大 组 织联 合 研究 指 南 :法 务会 计 2( N2 o( ) G    3  

刊,美国法务会计在理论和实践方 面都在不断成熟与深 

1李若山教授的观点 与美 国学术和理论界关于法务会计 的含义是一致的 , 我们也赞 同该观点 。美国法务会计 网 w wf e s ac

u t g o ) w .rni c on n . m  o c i c 的定义是 T eitgaino conig a dt ga divsi tesis ils h pc lyko na  oescA cu t g ”oe s   co nig. h  ert  f cu t , u in n  et ai   l   ed  esei i  nw  sF rni  coni . F rni A c u t ” n o a n i n g v k ly t at n c n  

p o i e   n a c u tn   n l sst a  ss i b e t h   o r  hih wi  o m  e b s sf rd s u so . e ae a d u t t l   i p t  e o u i n F r n i  r v d sa   c o n i g a ay i h ti u t l o t ec u tw c   l fr t   a i    ic s in d b t   n   l ma ey d s u e r s l t . o e sc   a l h o i o

Ac o nige c mp s sb t ig t nSu p ra dI e t aieAc o nig  c u tn  n o a e ohLt ai s i o p o t n nvsi tv g cu t . n

一   计0 新 2  会0 9 . 5

Mo enA cu t g 专 家 论 苑   d r  co ni   n

英 国和 中 国香 港 的法 务会 计也 有相 应 的发展 ,如在 英 国 ,  

涉 及 到 在 司法 、执 法 、仲裁 、公 正及 监 察等 活 动 中解 决  有 关 人员 的证据 是 否 被采 纳 的准则 。一 言 蔽之 ,就 是 指  什 么样 的证据 可以被 采纳 。   ( ) 一 证据 可采性 的前提 :专 家证人 资格 的认定 

事 实 上 ,在英 美 国家 ,基 于对 法 官 与专 家证 人 之 间 

英 格 兰和 威尔 士 特许 会计 师 事务 所 成立 了诉 讼 支 持小 组  ( S ,为 中小 企业提 供相关 的服 务 。 L G)  

19 年 毕马威 会计 师事务所 在香 港召 开 了主题 为 “ 98 舞  弊 与法 务会 计 ” 的研 讨会 ,对 开 展法 务 会计 业 务具 有 重  要 的作 用 。据美 国注册 会计 师协 会 的统 计 数据 ,诉 讼 支 

的 矛盾 心 理 ,法庭 在 确 定专 家 证 人是 否 具有 可 采性 ,通  常 首先 考 虑到 专 家证 人 资格 认 定 的 问题 。美 国在 专 家证  言使 用范 围上 , 有逐 步 扩大 的趋 势 。最 初 只有 当案 件事  实 为普通 的陪 审员 所 难 以理 解 时 ,法 院才 允 许进 行 专家 

持业 务是 注册会 计师业 务 中增 幅排在 前 1 位 的领 域 ,大  0 约 1% 的执 业会 计师 曾作为 专家证 人 在法 庭上 提供 诉 讼 

2 支持 服务 。在 美 国 ,诉讼 支 持 中涉 及 到 民事 和刑 事 诉讼  案 件 ,约有 4 0多个领 域 可能会 涉及 法务 会计业 务 。在实  例 案件 中不得 不提 起 的 “ 安然 事件 ” ,据 我 国著 名学 者李 

若 山教 授 等 的研 究论 文 表 明 ,法 务 会计 专 家 作为 专 家证 

听证。而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过程 中, 联邦证据规则 》 《  

大 幅度放 松 了对专 家 证 言 的限制 ,专家 作证 变得 非 常普  遍 ,其 中涉及 专 家证 言 的第 7 2条规 定 :“ 0 如果科 学 、技  术 或 者其 他 专业 知识 有 助 于法 官 或者 陪 审员 理 解证 据 或 

人 在安 然 事件 法庭 诉 讼 中起 到 了 重要 的作 用 ,为保 护相 

关 利益者起 到 了重 要的作 用 。  

随 着 市场 经济 的 发展 与 资本 市 场 的完 善 ,诉讼 案 件  中涉及到 财务 、 计 和审计 等法 律 问题 的 日益增 多 ,法  会 务会 计 专家 在 法庭 诉讼 起 到 了 日益 重要 的作用 ,我 国司 

法实 务对专 家证人 制度 中的尝试 ,也 为我 国法务 会计 的 

者 裁 决争 议 事 实 ,则 凭 借 专 业 知识 、技 能 、经 验 、训 练  或 教育 而 够格 为 专 家 的证 人 ,可 以 以意 见或 者其 他 形式  就此 作证 ” 。可 见 ,如果证 人具 有任 何形 式 的实质性 的科  学 、 术或 者其他 专业 知识 , 可 以作 为专 家证人 。 因此  技 就 修订 后 的美 国相关 法 律 ,不 再要 求 只 有 当相关 事 实 复杂 

性 超 过 普通 人 的理 解 能力 时才 引入 专 家证 人 ,只要对 法 

发展开辟 了道路 。 在诉 讼支持 业务方 面 ,03 1 9日, 20 年 月   最 高 人 民法 院发 布 了 《 于审 理证 券 市场 因虚假 陈 述 引 关   发 的 民事诉讼 赔偿 案件 的若 干规定 》 。该 《 规定 》为 我 国  证 券市 场 因虚 假 陈述引 发 的民事赔 偿案 提供 了法 律保 障 ,   对 保 护企 业 的投 资者 、债 权 人 、企业 员 工 以及 其 他利 益 

相 关者 的 财产 权 利起 到 了不 可 忽视 的作用 ,也 为 我 国法  务 会计 的诉 讼 支持 业 务提 供 了广 阔 的前 景 和法 律 制度 基 

础。  

官或 者 陪 审员 理解 案 件 确实 有所 帮助 ,就 可 以引 入专 家  证 人 。 国经济类 专家 证人 主要包括 三类 法 务会计 人员 、 美   注 册 资 产评 估 师 、经济 学 家 。而 法务 会计 专 家通 常是具  有 相 当 的会计 和法 律 知识 的人员 来 充 当 ,主要 是 注册 会  计师 ( 在 “ 现 四大 ”会计 师 事 务所 都 有提 供 法律 服 务 的  业 务 ,而且 业 务 量也 是 非 常之 大 的 )和 注册 舞 弊师 等担 

任此项 服务 的主

体 。  

那么, 法务 会计 的诉 讼支 持 的核 心 问题究竟是 什 么?   中外 学 者 和有关 案 例对 于 法务 会 计 的诉讼 支 持究 竟 有何  差 异? 如 何完 善我 国法 务 会 计 的 诉 讼 支 持 制度 ? 等 等 ,  

这些 问题 都值得 进一步 讨论 。   二 、法 务会计 诉讼支 持的核 心 :证 据的可 采性  既 然 法 务 会 计 诉 讼 支 持 是 在 遵 循 法 定 的 诉 讼 程 序 

( ) 据可 采性对 法务会 计专 家诉讼 支持 的要求  二 证

般 来说 ,不 可采 纳 的证 据 主要 有 两 方 面 的 问题 :  

是关 联性 。 美 国联 邦证 据规则 》第 4 2 《 0 条开 宗 明义地 

规定 :“ 关联 性 的证 据一般 可采 纳 ,一切无 关联 性证 据  有

不可 采 纳 ” 。什 么是 关 联 性 ?第 4 1 规 定 :“ 联 性 证  0条 关

据 是 指具 有 下述 盖 然性 的证 据 ,即任 何 一项 对诉 讼 裁 判 

的前提 下 ,开 展业 务 提供 服 务 的 ;其 工 作 的根 本 目的也 

有 影 响 的事 实 的存 在 ,若有 此 证 据将 比缺乏 此证 据 时 更  有 可能 或更无 可 能。 ”该 规定 在证据 的关 联性 ( 实 )和  事

可 采 纳 性 ( 律 ) 间 建 立 了 一种 对应 关 系 ,具有 关 联  法 之 性成 为 证 据适 合性 的前 提 。二 是应 受 排 除 的证据 。与争 

就是能够对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提供解决争议的证据   。

而 证据 的生命 力在 于 其证 据 的 可采性 ( d sii t o  A mi bl y f s i 

E ie c ,可采性 问题几 乎渗 透到美 国证 据法 的每个 条  vd n e) 文 ,成 为证 据法 的灵魂 ;而 在大 陆法 系 ,把 折 中可采 性 

论事 实 有关 联 的证 据 ,原则 上 都是 可 采 纳 的。但 是 ,基  于证 明政策 或 公共 政 策 的考 虑 ,证 据尽 管 有关 联 性仍 能 

称作为 证据 的证 明能 力 ( o ptnyo v e c ) 是  C m e c f i ne ,它 e E d

1在 我国开始 涉及 到的财务 、会计 和审计 的诉讼 案件 ,主要 是在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领域 。2 0 年 1 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了 《 03 月 关于审 

理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 的若 干规定 》 又称 为 《 .》 ( 1 规定 ) 9 , 了这一类法律诉讼 案件在 民事诉讼 中的广 阔前景 。 开辟   也为法务会计特别是诉讼 支持业 务在我 国的发展提供法律条件 。  

2专家证人制度源 于英美 法系国家,用于解决诉讼 中产生 的技术争议 ,可以说是 大陆法系 国家 的鉴定 制度 相对应 的制度设计。在我国的 民   事诉讼中无此规定 , 但是 在我 国实务 中已有过

尝试 ,我 国 目 前采用 的是 “ 鉴定 + 专家辅助人 ”的制度设计来解决技术 问题 。详见胡震远 ,   我 国专家证人制度 构建 ,法学 ,2 0 年第 8   07 期。 3对于证据的概念 ,主要有 四种观点 :即事实说 、根据说 、材料说以及统一说 ,在法学界仍 存在 不同观点 争议 。  

4刘新品 : 我 国构建证据规则 的视角调整 》 《 ,载何家弘主编 : 证据法论坛 》 第二卷 ) 《 ( ,中国检察 院出版社 20 年版 ,第 11   01 0 页。

2 0 . 新 会 计  0 95

一 

专 家 论 苑  Moe Aconig d m  cu t   n

予 以排 除。某 些证 据 虽 然有 关 联性 ,但 是 分量 很小 ,证 

明价值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 或者关联性过于遥远 ,容易 

导 致推 测 、虚 构或 者浪 费时 间 ;或者 会产 生多个 争执 点 ,   容易 混淆 主要 争 议 ,造成 事 实 与重 心 的偏 离 ;或 者 可 能  会 产 生误 导 ;或者 证 据本 身存 在 不可 靠 或具 有不 确 定性 

司和安达信提出集体诉讼 ,指控其财务舞弊和证券欺诈;   20 年 1 月 ,安然舞弊案件的主谋之一法斯托被联邦调  02 0

查 局 正式 逮捕 。安 然公 司这一 个 曾经 辉煌 无 比 的明星 公 

司的 轰然倒 下 ,给美 国股 市 造成 了沉 重 的打击 。在 安 然  事件 的催 生 下制 定 的 《 0 2 萨班斯 一 奥克斯 利法 案 》 20 年 ,   代 表 了一个 新 的 资本 市场 监 管时 代 的到 来 ,对 会计 审 计  发 展 的意 义尤 为 重要 。一 般在 财务 舞 弊 案件 的调查 以及 

等。这些证据虽然有关联性 ,但是其存在 的风险超过了  

证 据 的 价值 ,因此需 要 排 除 。例如 ,美 国 《 联邦 证 据规  则 》第 4 3 0 条规 定: 证 据尽管 具有关联 性仍 能予 以排 除 , “   即如 果该 证据 的证 明价值 基 本 上被 下述 因素超 过 ,即造 

成不公 平 的偏见风 险 、混淆争 执点 、导致 陪审 团的误会 、   不 应 有 的拖延 、浪费 时 间 、不 必 要 的提 出重 叠证 据 等理 

诉讼过程中,诉讼当事人需要有相关证据来支持股东或  者监管机构的诉讼请求,而这些证据中有相当一部分显 

然 要来 自于相 关 会计 记 录 ,发 生舞 弊 的公 司 的审计 公 司  在 历年 的 审计 过程 当中 已经被 证 明 当 了一 个极 不光 彩 的 

角 色 ,因此 ,在 安 然公 司破 产 案件 受 理 过程 中 ,美 国证  券 交易委 员会 (E ) 1 S C 及 2个特 别委员 会委托 了一个 法务 

由。 ”判例 中也有 多个 将非法 搜查 等途 径获得 的证 据排 除  的情况 ,例如排 除意见证 言等 。

  大陆 法对 证 据效 力 的规 定 比英美 法 少 得多 。我 国 一  般 对证 据 的采用有 三个 标准 :客观 性 、关 联性 、合法 性 。  

客观 性 是指证 据 应 当是 客 观存 在 的东 西 。这有 两个 方 面  含义 ,一 是证 据 的 内容必 须 具 有客 观性 ,是 对 客观 事 物 

会计小组,通过跟踪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线索、保存和 

恢 复 数据 、收 集 当事人 背 景 资料 、调查 审 计工 作底 稿 等  方 式 在很 短 的时 间 内完成 了绝大 多 数证 据 收集 工作 ,保 

证 了整个诉 讼 过 程 的顺 利 展 开。这 充 分显 示 了法 务会 计 

的反 应 。二是 证 据必 须具 备 客 观存 在 的形 式 ,是 人 们 可  以 以某 种方 式感知 的东 西 。前 面 已经说 过 ,关联 性标 准 ,   是指 证 据 的关联 性 或相 关性 ,指 的是证 据 必须 与需 要 证  明 的案件 事 实或 其 他争 议 事实 具有 一 定 的联 系。 司法 和 

执法 人 员在评 价 证 据 的关联 性 时一 般要 考 虑两 个方 面 的  因 素 :一个 是 时 间和 人 力 的耗 费 是 否允 许 采用 该 证 据 ;  

在 收集 有关 商 业证 据方 面 无 可替代 的作 用 和对 诉讼 的支  持 。在 法庭 上 ,安 然公 司 负 隅反抗 ,围绕 什 么是假 账 和  虚假 信息 以及 是 否有 做假 账 的行 为 和披 露虚假 信 息行 为  等 ,展开 了激烈 的争 辩 ,对 于公 司在 20 00年第 3季 度公 

布的 收入 和每 股 收益 是否 存 在作 弊行 为 问题也 是 振振 有 

辞 。法 务会 计 凭借 丰 富 的专 家证 人 的知 识 ,在 对 这些 事  实 的认 定 、在 什 么意义 上 给予 认定 方 面进 行 了强 有力 的 

另一 个 是该证 据 的 采用 是否 会 给证 明带 来 不必要 的打扰  或扰 乱 。所谓 合 法性 有 几个 内容 :一 是 证 据 的主体 必 须  符合 有 关法 律 的规 定 。例 如 ,根据 我 国现 有法 律 ,不 具  有鉴 定 资格 的人 作 出 的鉴定 结 论不 符 合合 法性 标 准 。二 

是证 据 形式 ,必 须符 合 有关 法 律规 定 ,例 如 司法鉴 定 报  告 必须 有两 个 鉴定 人 签名 。三 是证 据 收集 程序 和 方法 必 

论述,对最终定案惩罚安然公司以及安达信 ,保护投资  者利益等 发挥 了重 要作用 。  

( )欧洲 的意大利 帕玛拉特案  二 帕玛拉 特 公 司是 意 大利 的第 八 大企 业 ,以食 品生 产 

闻名于世。20 年底 ,帕玛拉特突然申请破产保护 ,在  03

意 大 利 引 起 轩 然 大波 ,被 称 为 欧 洲 的 “ 然 事件 ” 安 。改 

须符 合有 关 法律 规 定 。我 国对 证据 的 三性 要求 ,也 是散  见 于各 项法 律 之 中的 。例 如 民事

诉 讼 法第 七 十条 “ 能  不 正 确表 达 意志 的 ,不能 作证 ” 《 于 民事 诉讼 证 据 的若  ; 关 干规 定 》 法 释 [ 0 1 3 号 ) 二十 七条 ,“ ( 20 ] 3 第 鉴定 程 序  严重违 法 的” 鉴 定结 论 明显依据 不足 的” 、“ ,当事 人可 以  申请 重 新鉴 定 等 。但 是 ,从 “ 三性 ” 的要 求来 看 ,总 的  还是体 现 了证据 采纳 的标准 ,属于 “ 可采性 ”的范畴 。   三 、诉讼支持 实务 :两大法 系相关 案例的 比较  下 面我 们进 一 步论 述 中外 两 大法 系之 法律 规 范在 专  家证人 制度 下法务会计 诉讼 支持方 面的重要 区别 。   ( ) 国的安然 事件  一 美

20 年 1 01 2月 2日,美 国企业 5 0强排名 第 7的能源  0

组 后 的 帕玛拉 特 管理 当局 聘请 了普华 永 道会计 所 作 为鉴  定人 对公 司 的账 目进 行 核查 ,对认 定 公 司管 理人 员 舞弊 

欺诈的事实 ,弄清真实的财务状况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 

用 。经 调查 ,帕玛 拉特 财 务欺 诈 的手 法包 括 以下 三个 方 

面 :( ) 用衍 生金融 工具 和复杂 的财务 交易掩 盖负债 。 ・1 利   帕玛拉特 通过花旗 集 团 ( igop) Ct ru  美林 证券 ( r l i Mer l i 

L n h 等投资银行进行操作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和复杂  yc )

的财 务 交易 掩 盖负 债 。( 2)伪 造 文件 虚 报银 行存 款 。帕 

玛 拉特通过伪造文件 ,声称通过其 开曼群岛的分公司  B na 将价值 4 亿美元的资金 ( o lt 9 大约 占其资产的 3%) 8   存放在美洲银行账户。但美洲银行在 20 年 1 月 1   03 2 9日 称,帕玛拉特集团设立的账户并不存在 ,而且提供证 明   文件也是假 的。( ) 3 利用关联方转移资金。帕玛拉特利 

用复 杂 的公 司结 构 和众 多 的海 外公 司转 移 资金 。据 《 华 

巨 头安 然公 司正式 向纽约 破 产法 院 申请 破产 保 护 ,2 0  02 年1 月初 ,安 然公 司 的股 票 被 纽约 股 票交 易所 摘 牌 ,被  迫 实行 柜 台交易 ;20 年初 ,损 失惨 重 的股 东 向安然 公  02

1 本案例材料来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 (w . i ac o/e/ 0_/ 238372 t) w w h ac. mnw2 42 020527.m ,著者杨志 国、周蓝等。 cn c 0 4 h  

■   计0 新 2  会0 9 . 5

M dm A cutg oe  conn 专 家 论 苑   i

尔 街 日报 》报 道 ,帕 玛拉 特 注 册在 荷 属安 德 列斯 群 岛 的  两 家公 司— —c rat 和 Zla 用来转 移资金 的

工具 。 uc s e l i 是 p   总 之使 用 复杂 的财 务 结构 和 避税 场所 作 为 妨碍 报 告透 明   度 以及 违 反法 律 和规 章要 求 的 手段 ,是 帕 玛拉 特 公 司财 

务造假 的主 要手段 。  

( )对 比分析  四

根 据 以上 案件 ,笔 者 试 图从 法律 背 景 、诉讼 类 型 等 

方 面 剖析 两 大法 系 在诉 讼 支 持方 面 的差 异 ,从 调查 方 法  的运 用方 面说 明两者 在诉讼 支持方 面 的共 同点 。  

1法律 制度差异 :法 务会计 与 司法会计 的争议 。 .   由于 法 系差 异 的存 在 ,从 事会 计 司法 鉴 定工 作 被称  为 司法 会 计 ,而 在英 美 法 系则 被称 为 是 法务 会计 。司法  会计 即司 法会 计 鉴定 ,是指 司 法机 关 在办 案 过程 中 ,为  查 明案 情 ,指 派或 聘 请 精通 会 计专 业 知识 的人员 ,运 用  审 计 学 原理 和会 计 专 门知 识 ,对 案 件 有 关 的财 务 事实 ,   依法 进行 的审查 和判 断 。从 对 司法会 计 的定 义可 以看 出 ,   目前 司 法会 计 的定 义 ,一般 有 以下 几 个特 点 :首 先 ,确  定 了行 为主 体 是 司法 机关 或 者 司法 人 员 ,或者 由司法 机  关 聘 请 有关 财 务专 家 ;其 次 , 目的 是为 了查 明案 情 ,主  要 是经 济案 件 的案情 ;最后 ,查 明案 情 的方法 运用会 计 、   审计 和财 务 等知 识 。对 这一 用 语 下定 义 的 主要 是法 律 界  人 士 ,且 一般 认 为 司法 会计 属 于 法 学 的范 畴 。依 据 前 文 

( ) 国的渤 海集 团侵权案 件  三 我

20 0 2年 2月 2 1日, 山东 枣 庄 市 股 民张 先 生 状 告 渤 

海集 团 ,并被 济南 市 中级人 民法 院 受理 。4 1 月 9日,张  姓股 民状告 上市 公 司渤 海 集 团虚 假 陈述 案 准时 在济 南 中 

院 开 庭 。据 介 绍 ,2 0 0 1年 8月 1 t一 7日,原 告 张 姓  6E 1 股 民先 后 3次分 别 以 1 . 、1 .9元 、1 .8元 的价 格  24元 22 21

购入渤 海集 团股 票共 计 10 ,金额 总计 l4 5 。但  50股 83 元

随后该股 票价格 一路 下跌 ,0 2年 1 2 20 月 9日, 原告 以 61  .7 元 的价格将 这些 股票全部 卖 出 ,导致 损失 9 2 . 4 00 6元 。原 

告 认 为其 损 失 系被 告虚 假信 息 披 露行 为 所致 ,因此 ,请  求 法院判令 被告赔偿 其损 失 9 3. ,手续 费 、过户 费 、 26 4元  

印花税 共 1 36 8 .6元 ,以及 同期 银 行存 款 利息 。 由于渤 海  集 团不 同意 调解 ,审判 长宣布择 日宣 判 。  

法务会计 ,李若 山 ( 0) 2 1等认为,法务会

计是特定主体  0

运 用会 计 知 识 、财务 知 识 、审 计技 术 与调 查 技 术 ,针对 

经 济 纠纷 中 的法 律 问题 ,提 出 自己 的专家 意 见作 为 法 律 

张 姓股 民诉讼 的依 据 是证 监 会 于 2 0 年 1 月 公 布  01   1 的 《 于对 山东 渤 海集 团股份 有 限公 司违 反证 券 法规 行  关 为 的处 罚决 定 》( 证监 罚 字 [ 0 1 2 号 ) 监 会 的处  20 ] 3 。证 罚依 据是 :19 年 底 ,根据 济 南市 人 民政 府办 公 厅 《 93 关  于 山东 渤 海 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司兼 并济 南 火 柴 厂 的批 复 》   ( 济政 办发 [ 93 8 号 ) 19 ] 2 ,渤海 集 团对 济南 火 柴厂 实施 

兼 并 。原 文件 规 定 “ 原火 柴 厂 的全部 银 行 贷款 给 予 两  对

鉴 定或 者 在 法庭 上作 证 的~ 门新 兴 职业 或专 业 领域 。 它  是会 计 的一 门新 兴学 科 。对 法 务会 计 这一 用语 下 定 义 的  

多数 是 财 经专 业 人 士 ,其 定 义 的一 般 特点 是 :不 明确 规 

定法务会计活 动的行为主体或委托方;强调技术特征 ,  

即运 用 财务 、会 计 、调 查 等 技术 ;将 法 务会 计 学 归于 会  计 学 的一种 ,或 者 至少 是 一 门边 缘 性学 科 ;不 明确 区分 

法 务会计 调查 活动和 法务会 计鉴定 的 区别 。  

年挂 账停 息 、三 年减 半 收息 的照顾 ,由市 有关 银 行 抓 紧  向上级银 行 申报 ” 。对 上述 不确 定性 内容 ,济南 市政 府表 

示负责协调落实。19 年 5 4日,渤海集团在 《 94 月 上市 

公 告 书 》之 附件 《 山东 渤海 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兼 并 济南  火柴 厂报告 书 》 中披露 了 “ 免二减 三” 策 , 漏 了 “   政 但遗 由

市 有关 银 行 向上 级 行 申报 ” 的 内容 ,至 今未 披 露 。1 9   93

近期 绝 大部 分 研究 者 在 解释 法 务会 计 时 ,都将 其 与  司法 会计 看 作一 回事 。有 一些 学 者认 为 法 务会 计包 含 了   司法 会计 ( 如 兰 、戴 建宏 ,20 ) 是 也 有部 分 学 者  赵 01 。但 的观点恰恰 相 反 , 为 司法会计 包含 了法务会 计 ( 认 戴德 明 ,  

2 0 ) 应 当把法 务会计统 一到 司法会 计这 一称谓 中去 f 0 1, 于 

年 1 月 ,被 渤海集 团兼 并 的济南火 柴 厂欠 中 国工商银 行  2 济南 市 经二 路支 行贷 款 本金 18 万 元 和兼并 前 利 息 3 3 44 0  万元 ,合计 债务 18 万 元 。在上述 “ 二减 三 ”政策 未  77 免 得到 银行 批 准且 与 银行 就 此 发生 诉讼 的情 况下 ,渤 海 集  团一 直 坚持 应 享 受市 政 府 的 “ 免二 减 三 ”政 策 ,19

—   94 19 年 未 计 提 此 笔 贷 款 利 息 , 也 未 计 提 19 、19 、 95 96 9 7  19 年 的 半 息 ,导 致 这 3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中存 在 虚  98 年 假 数 据 。19 渤海 集 团补 提 了 此笔 贷 款 19 、19 、 99年 96 97 

朝 ,20) 0 1。此外 ,还 有 部分 学 者将 法务 会计 和 司法 会计 

看 成 有所 交 叉 但 是 不 同 的两 个 概 念 。例 如 ,黄 申 (0 0  20 )

将两者都归为法律会计学研究的范围,但是两者的执行  人立场 、目的、作用 、结果不同。谢玉爽 ( 0) 2 3从法律  0

体 系 、理论 来 源 、定 义 、主体 和 人 员 资格 、工 作 划分 以   及 具 体 工作 六个 方 面 进行 论 证 ,认 为法 务会 计 与 司法 会  计 存 在 区别 。张硕 星 ( 0 ) 持 类 似观 点 。认 为这 两 者  2 3亦 0 不 同的 理 由也是 大 同小异 的 :一 是 服务 对 象不 同。大 陆 

法 系 国家 的司法 会 计 人员 主 要受 司 法机 关 委托 ,向 司法 

19 年 3 98 年的半息 ,合计 103 9 .万元… ・ 上述行为,构成  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以下简称 《 股票条 

例 》) 七 十 四条第 ( ) 所 述 “ 第 二 项 在股 票 发行 、交 易过 

机 关负责 ; 而英 美法 系的法 务会计 可以受原 被告 当事人 或  法 官 委托 。二 是 执行 主 体不 同 ,司法会 计 执 行 主体 主要  是 公 检法 内部 的 司法 会 计 技 术 人员 ; 法务 会 计 的 执行  而

程中,作 出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行为 ” 。因此 ,证监 会责 令渤 海集 团公 开披露 上述 未披 露  事项 ,并且对 有关 责任人 处 以警 告处分 。  

主体是具有资格的财会人员、注册会计师或教授等 自然 

2 0 . 新 会 计  0 95

一 

专 家 论 苑  Mo enA cu t g dr  co ni   n

人 。其余 的不 同 ,如工 作 划分 、作 用 等 等 ,主要都 是 由  

这 两方 面 的差 异 引起 的 。笔 者认 为 ,要考 虑 法务 会计 和  司法会 计 在本 质 上是 否存 在 差别 ,主要应 当看其 活 动本  质 。例 如 ,司法 会 计 或法 务 会计 报 告 的使 用者 是 谁 ? 采 

暂时采 用司法 会计这一 称呼 。  

2诉 讼 支 持作 用 的差 异 :在 刑 事 案件 与 民事 案件 中  .

的体 现。  

这种 差异 是 由于法律制 度和诉 讼模 式差异 所引起 的 ,  

用 何 种途 径 提供 该 报告 ? 主要 提 供 什 么信 息 ? 果从 这  如

三个 方 面进 行 判 断 ,那 么可 以得 出 下列 结论 :一 是 ,法 

大 陆法系 的诉讼模 式被 称

为 “ 职权 模式 ” ,其重要 特点是  注 重发 挥侦 查 机关 、检 察 机关 、法 院等 在刑 事诉 讼 中的  职权 作 用 ,特别 是法 官 在 审判 中 的主 动作 用 ,强调 运用 

国 家权 利查 明 事实 的 真相 ,以惩 治 犯 罪 。英 美 法 系诉讼  模式 被称 为 “ 当事 人 主义诉讼 ” ,主要 强调 双方 当事人在 

务 会 计 报告 的使 用 者 是 多 方 面 的 ,但 是 运 用 于 法庭 上 ,   法 务会 计人 员 应对 法 院 负责 ;而 司法 会计 报 告 的使 用者  主 要是 司 法机 关 。二是 ,技 术 手段 方 面 ,主要 手段 都 是  利 用会 计 、审计 等 方面 的知识 进行 调 查 或鉴定 ,调查 或 

者 鉴定 的是 会 计 资料 或者 财 物 。三是 ,调 查 目的是 为 了 

诉 讼 中的 主体 地位 ,使 其在 诉讼 中积极 主 动 ,互 相 争辩  对 抗 ,审 判 机关 相 对 消 极 ,形 式 只 起 到公 正人 的 作 用 。   在 审理 中 ,其 诉 讼方 在 德威 平 等 的基 础上 依次 举证 ,按  交叉 询问程序 对证人 进行询 问 。  

这种 差 异 的存 在 ,协助 解决 案 件涉 及财 会 专 门问题  的 人员 ,在 英美 法 系被 称 为法 务会 计 专家 ,而 在 大陆法  系 中被 称为 司 法鉴 定人 。我 国一 贯 适用 的是 司法鉴 定人 

查 明某项 案情 ( 事实 ) 么法 务会计 或 司法会 计 的报  或 ,那 告 应 当就 是对 案 情或 事 实 的鉴定 。此 外 ,两个 定 义都 体 

现 了会 计 学 和法 学 的交叉 。 至于 由谁 来聘 请 法务 会计 人  员 ,以及法 务会 计 工作 的执行 主体 是 谁 ,恐怕 不 是 问题 

的关键 。事 实 上 ,西方 对 法务 会计 进 行解 释 时 ,也 曾经  将执 行主体 局限 于警 方 。例如 ,G. 杰克 ・波罗格纳 和保 

罗 ・ 肖 ( c   lg a& P u  hw (9 9 就 提出 ,法 务审  J kBon a al a ) 8) S 1

制度 。这两种 制度存在 一定 的差别 ,如表 1 所述 :  

表 1 法务会计 专家与司法鉴定人的主要区别   

计 (o ni A d ig或者舞 弊审计 (r dA d i ) F r s   u in) e c t Fa   u in 是警  u tg 方将 传 统 的会 计 、审计 工作 和调查 技 巧相 混合 的一种 产 

物 。 笔者查 到欧洲也 有一些 事务所 可 以提供 “ 而 司法会计 ”  

项目 托  法 效   专 胜 能 要  为 户 密 要   观 与 立 要    委 人 律 力 业 任 力 求 客 保 的 求 客 性 独 性 求 法   务会 作为   受 客户、 专 到 法院以   户提 密, 及 为客 供保   计 家客   专  户 但 受 诉 程   客 服 ,是   要 到 讼 序 为 户 务但 要 家   当 的

影   证人 事人 响 的限   制 保持客   观性

法   务会 为 或陪 法官   计     审团 决提 主 受到 的   适用 鉴定 法院 裁   要 法院 要求 不   要求 很高的 立  具有 独

服 务 。从 实 践 中来 看 ,国外 法 务会 计 的服 务范 围要 比我 

国以前 的司法会 计广 泛得 多 。但 是 ,我 国司法部 2 0 0 0年 

颁布 的 《 司法 鉴定人 管理办 法 》中 , 已经明确 高校 、 科研 、   社 会 团体 和其 他 组织 或机 构 可设 立 司法 鉴定 机 构 ,接受  司法机 关 、仲 裁机 构 和其 他 当事 人或 组 织 的委托 ,开展  活 动并 收取 费用 。尽 管 20 04年 5 取消这 一办 法 ,但是  月

从 立法 趋 势来 看 ,对 司法 会计 执行 主 体 和委 托方 的 限制  必 然会越 来越小 ,而 其报告 的适 用范 围也将 越来越 广泛 。   因此 ,这两个 定义之 间 的差别 应 当越来越模 糊乃至 统一 。   同时 ,根据 ( h  meia   e tg  it n r fte T eA r nH r aeD c o ayo    c i i h E gi   a g a eF u t  dt n 对 frn i n l h L n u g  o r E i o ) oe sc的释 义来看 , s h i   frn i 中文含意有 三种 :法庭 的或法庭有 关 的 、辩论  oe sc的

人  员

供 据 依  

性 客性 和 观  

渡 此表改编-. 从 安然事件看 美国法务会计的诉讼 支持 》 I《 - ,冯萌、   李若 山、 蒋卫平、 杨晨光等 , 会计研 究, 03 第 1 , 1 20 年 期 第 8页。  

从上 表 ,我 们可 以清楚 地发 现 两 类人 员 的差 别 ,这  也体 现 在 我们 的案 例 之 中。在 “ 然 事件 ” 中 ,法 务会  安 计专 家无 论 是在 涉及 民事 还是 刑事 的诉 讼 中都 发挥 了不  可忽 视 的作 用 ;而在 大 陆法 系 的意 大 利 ,则 是通 过 委托  司法 鉴定 人 确 定案 件 的事 实 ;在 中国证 券 民事 第一 诉讼 

的案 件 中 ,当事 人则 采用 的是 中 国证监 会 的行 政处 罚作 

的 、司法调 查 或 司法取 证 的 。例如 ,司法 鉴定 在英 美 国  

家就 是 “ oe scS in e 。法律界认 为 ,随着我 国举证  F rn i ce c ”  

为其诉讼 的根 据  ,诉求 赔偿 。   总结 起 来 ,法务 会计 专 家在 诉 讼 支持 的作 用 ,不 因   诉 讼 类 型 的差 别而 有所 差 异 ,正 如 美 国著名 的会 计 学家 

G. 克 ・贝洛格尼 与 洛贝特 . 德 奎斯特 ,对法 务会计  杰 林

责 任立 法 的变 化 等等 ,司法 鉴定 范 围可 能越 来越 大 ,从  诉讼 扩展 到仲裁 、由当事人 启动 司法 鉴定 等都

是 可能 的。   因此 ,在本 文 中笔 者仅 采 用第 一 种观 点 , 即司法 会计 亦  称 为法 务会 计 ,是 不 同法 系 国家对 同一事 物本 质 的 不 同   称 谓 ,我 国的 司法 会 计 实 践 属 于 法务 会 计 活 动 的一 种 ,  

但 是在研 究我 国 的法 务会 计历史 理论 和实践 发展历 史 时 ,  

作 出的解 释所述 :“ 法务 会计是 运用 相关会 计知识 ,对财  务 事项 中有 关 法律 问题 的关 系进行 解 释 和处 理 ,并 为法  庭 提供 相关 的证据 ,不 管 这些 是刑 事 方面 的还 是 民事方  面 的” ;而在 大陆法 系 的则不 同 ,鉴 定人制 度 的设 计 ,主  要是 发挥 国家 司法机关 的 主动作用 ( 职权 作用 ) ,以使刑 

1该案件在法庭上展开 了激烈的争论 ,焦点是投资者 的损失与渤海集 团的造假是否有 因果关系 。之初 ,投资者张鹤是根据证监会对渤海集 

团的行政处罚而想起 委托律师要起诉赔偿 ,并未实际委托相关 的法务会计人员去取证 调查事 实 ( 普通 民事责任归责中采用的是 “ 谁主张 ,  

谁举证” ,可见在我 国现有 的制度 ( 即鉴定人制度 ) ,民事诉讼 中涉及财会 问题 的调查 证据存在一定 的难度 。虽然 ,2 0 年来 ,在法  下 08 学界提过 “ 鉴证制度 + 家辅助人制度” 的设计 , 专 但是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计0 新 2  会0 9 . 5

M d m A cu t g 专 家 论 苑   oe   coni   n

事 案件 得 以侦 破 ;但 随着 市 场经 济 的 发展 ,经 济 关 系 日   趋 复杂 ,经 济 方面 的 民事 纠 纷 日趋 增加 ,这 也 使 得大 陆  法 系 ,包括 我 国在 内的 国家 ,纷 纷寻求 “ 家 +辅 助人 ” 专   制度 来 吸 收英 美法 系 中 “ 专家 证 人制 度 ” 的优 点 ,解 决 

更多 的关于财会 方 面的 民事 纠纷 。  

四  结论与建 议 

年 的 法务 会 计 工作 经 验 。( )具有 良好 的法 务 会计 执业  4 品行 ,能 够公正 、独立 地履 行专 家证人 的职责 。   为 了便 于 当事人 能 够 针对 案件 的具体 情 况选 择 合格  的 专家 证 人 ,我 国有 必 要建 立 法务 会 计专 家 证 人库 。将  通 过上 述 资格 认证 制 度 的人 员 的名 单 和详 细 信息 刊 登在  专 门 的法 务会 计 网 站上 ,并 且 可 以将 其制 定 成册 ,分 别  置 于法 院 、律 师事 务 所及 其 他 合适 的 公共 场 所 ,以便 当   事人 随时 获取 。同 时为 了确保 法务会 计 专家证 人 的质量 ,   有必 要 实行 年 检制 度 ,每 年 定期 进 行 审查 ,将 不适 合 的 

专家 及 时从 专 家库 中删 除 ,将 新 的合 格 的 专

家 及 时补 充 

1 完善 法律制 度 ,明确界定 会计责 任 。 .   事 实 上 ,通 过诉 讼程 序 就 是为 了追究 相 关责 任 人 的 

法 律 责任 ,保 护 受 害人 的 利益 。 为 了实 现这 一 目标 ,合  理 的法律 责任 的规 定就 显 得特 别 的重 要 。然 而 ,我 国 目   前 对会 计 的法 律 责 任 ,特 别 是 上市 公 司 的会计 的法 律责  任 却不 是 非常 合 理 ,主要 是 以 行政 责 任为 主 ,而 使使 用  虚 假 的会计 信 息作 出投 资决 策 的投 资人 得 不 到有 效 的赔  偿 , 大地挫 伤 了投 资者 的投 资信 息 。就 是在 《 .规定 》 极 1 9   中 ,投 资者 可 以 向上市 公 司或 者 审计 其 报 表 的会 计师 事 

务所 提 出诉 讼 ,但 是有 一 个前 提 是必 须 要 经过 有关 部 门  ( 证监会 )的处罚 ,人 民法 院才可 以予 以受理 。显 然 ,这 

进 来 ,确保法 务会计 专家证 人 的专业水 平和道 德水平 。   在 诉 讼 过程 中 ,主 审 法官 应对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人 资  格 进行 进 一 步 的考 核 。当 事人 向人 民法 院 申请 法务 会 计  专 家证 人 出 庭作 证 的 ,应 先提 交该 专 家 的名 单 和资 格认  证 书 ,并且 对 其 自身条 件作 出说 明 ,法官 认 为该 条 件确  实符 合 专 家证 人 要求 ,没有 妨 碍公 正 性 的情 形 即可认 定  其专 家 证人 资格 ,准 许 其 出庭 作证 。 法官 一般 从 如下 几  个方 面 对 法 务会计 专 家 证人 的资格 进 行 审查 :是 否具 备  案件 所 要求 的法务 会 计 专业 知 识 ;是 否知 悉专 家 证人 的   法律 职责 ;是 否与 当事人 存在某 种利 害关 系 ,妨碍作 证 ;   是否 遵 守法 院的相 关 规 定 ,确 保 充 足 的时 间对 案 件事 实 

进 行认定 ,及 时按照 法官 的要求 完成专 家工作 的 内容 等 。  

与我 国 《 民事诉 讼 法 》第 八条 “ 民事 诉讼 当事人 有 平 等 

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应 当保障和便利 

当事 人 行 使诉 讼 权 利 ,对 当 时在 适 用 法 律 上一 律平 等 ”   的规 定 相违 背 。 因此 ,会 计责 任 应该 明确 包 括 :( )对  1 虚假会 计 信 息 的界 定 ;( ) 于诉 讼 当事 人 主观 心 态 的  2 对 判断 ; 3 ( )因果 关 系 的 判 断 ;( )明确 法 律 责任 ,区分  4 追 究相 关 法 律责 任 ; 5 ( )以及 对 民事诉 讼 当事 人 举证 责 

任 的划分等 。   2 建 立法务 会计专 家证人 的资格 认证 制度 。 .  

3完善 法务会 计专 家证人 作证 的基本 程序 。 .   在该 制 度 的适 用过 程 中,法务 会 计专 家 证 人 的角 色  可 以分解 为

庭 审前 作证 和庭 审 中作 证两 个 部分 。 为 了使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人 制度 能 够 良好 地 运行 ,从 立 法上 需要  对专 家证人 作证 的基本 程序进 行 明确 规定 。  

在 庭 审 前 ,法 务 会 计 专 家 证 人 接 受 当事 人 的 委 托 ,  

所 谓法 务会 计 专家 证 人 的资 格 是指 法 务会 计 专家 证  人 在分 析案 件 事实 方 面所 具有 的能够 向法 官提 供权 威 的  意见 ,为法 庭认 定 事实 提 供正 确 依 据 的能 力 。法务 会 计  专家 证 人一 般 由注 册法 务 会计 师 担 任 ,依 据 其 丰 富 的财  务会 计 经验 ,对 有关 的商业 交 易 以及 相应 的会 计记 录 进  行科 学解 释 ,并 提 出 自己的意 见 。为 了统 一 规 范 的认 定  法务 会计 专 家证 人 的资 格 ,建 立严 格 的法 务会 计 师 资格 

认 证 制度 势 在必 行 。笔 者认 为 ,认 证 的标 准应 该 包括 以 

给 当事 人 提供 专 业性 的咨询 ,通过 自己 的努 力尽 可 能 多  地 了解 对 方 的情 况 ,发 现对 方 的弱 点 ,弱 化 对 方。在 这  里有 必 要赋 予 法 务会 计 专家 证 人一 定 的调 查 权 ,使之 能 

够揭 露 一般 审计 无 法 发现 的涉及 会 计 与财 务 问题 的欺 诈 

与舞弊 ,查清 涉及会 计与 财务 问题 的经 济犯罪 事实 。  

在庭 审 过程 中 ,法 务 会计 专 家 证人 向法庭 作证 ,应 

下 几 点 :( ) 有 较高 的教 育程 度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人  1 具

须 为 高等 院 校本 科 毕业 ,具 有 学 士 以上 学 位 。( 2)具 有 

当按 照如 下 程序 进 行 :首 先 ,法务 会 计 专 家证 人 向法 庭  作 证 是基 于 当事 人 的 委托 ,而不 是法 官 的聘 请 ,这 在 我 

国司 法解 释 中 已经 有 明确 规定 。从 这 个 角度 可 以看 出 专 

注 册法 务会 计 师 资格 证 书 。我 国 目前 尚未 建立 注 册法 务  会 计师 的考 试 系 统。我 们 建议 在 中国注 册会 计 师 协会 内  

设立 注 册法 务会 计 师 专业 委 员会 ,并设 立 “ 中国 注册 法 

家 证人 与 鉴定 人 的区别 。鉴 定 人 主要 由法 院委 托 ,其 出   具 的鉴 定 意见 在 法庭 上 作 为独 立 的证 据 使用 0 而专 家证  人是 接 受 一方 当事人 的委托 ,向法 官证 明该 方 当事 人 主 

务会 计 师 ”认证 制 度 ,要求 有 一定 工 作 经验 的资深 注 册  会计 师通 过 参加 专 门强 化 培训 后 通 过考 试 取得 “ 国注  中

张的真实性 和合法性或者对方 当事人 主张的非真实性。   其次 ,法务会计专家证人经法官审查合格后 ,应该 出庭 

作 证 ,不 能 仅仅 提 供 书 面 的专 家报 告 。最 后 ,法务

会 计  专 家 证人 对 其作 出的 证 言应 当 面接 受相 关诉 讼 参 与人 的 

册法务会计师”的资格 。( ) 3 具有从事法务会计领域的 

实践 经验 。法 务 会计 是 一 门实 践性 很 强 的学 科 ,单 纯 掌 

握 书本 知 识 无法 解 决 诉 讼 过 程 中 出现 的各 种 复 杂 问 题 ,  

因而笔者认为应该要求法务会计专家证人至少具有 3~5  

质证。一方的法务会计专家证人提出专家证据后 ,准许 

20 . 新 会 计   0 95

■ 

专 家 论 苑   MoenA cu t g d r co ni   n

对 方 当事 人 、律师 或 法务 会计 专 家证 人 针对 专家 证 据 的  内容 ,提 出 自己 的意 见 。例 如 ,在 安 然 公 司 的诉 讼 中 ,   双方包 括 法务 会 计在 内的专 家证 人 ,围 绕是 否有 做假 账 

的行 为和 披露 虚假 信 息行 为 展开 了激 烈 的争 论 ,而这 些 

[1 e ea  l  fE ie c ,   v r me t rni gO fc , 5  d r l F Ru eo  vd n eUS Go e n n  itn   fie  P

W a hi g o s n t n, 2 0   0 4.

【 金或畸 ,李若 山 . 务会计专 家在虚假 陈述证券 民事诉讼 中的  6 】 法 作用——国际经验及启示 【- J 北京 : 】 会计研 究 , 07( )  20 4 . f 冯萌 ,李若 山 ,蒋卫平 ,等 . 安然事 件看美 国法 务会计 的诉  7 】 从 讼支持 『 . J 北京 : 1 会计研究 , 0 1   2 3( ). 0 【】 8 盖地 , 张敬 峰 . 务会计研 究评述 【 . 法 J 北京 : 】 会计研究 ,0 3 5) 20 ( .   【 李若 山 , 9 】 谭菊芳 , 叶弈 明, . 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 【 . 等 论 J J   北京 : 计研 究 . 0 1 )  会 2 0( 1 . 0 【 】 勇 ,曾本同 ,胡柏枝 ,等 . l 刘 O 司法会计 的定 义及属性 … . 武汉  大学学报 , 0 1   2 3( 1). 0 【1张蕊 ,谢舜明 . l】 法务会计 的新领 域— —为证券 民事诉讼提供专 

家支持 【 . J 北京 : ] 会计研究 ,0 4(   2 0 5).

事 实 的认 定 对 于 整个 案 件 的成 败具 有 举 足 轻 重 的影 响 。  

虽 然我 国 的诉 讼过 程 中没 有实 行英 美 法 系国 家 的交叉 询 

问制度 ,但 是 这一 程 序是 必须 的 ,惟 此才 能使 法 官对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据 的真 实性 和证 明 力作 出判 断 ,充 分发 挥 

法 务会计专家 证人制 度 的功 能 。  

4 明确界定 法务会 计专家证 人 的法 律责任 。 .   由于法 务 会计 接受 委 托 ,有提 供 调查 案件 中涉及 财 

会问题的

事实提出相关证人意见的义务,当由于其 自身 

过 错而 致使 没 有按 照 约定 提供 相 应服 务 时 ,则 需 要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委托 人 也 有 权 利 追究 其 法 律 责 任 的权 利 。  

【 】 若山 . l 李 2 渤海集 团 民事诉 讼案引发 的思考 f . 京 : J北 1 中国注册  会计 师,2 0 1 ). 0 2( 1  

【3胡震 远 . 国专家证 人制度 的建立 【 . l】 我 J 北京 : J 法学 ,0 7(   2 0 8).

例如,对法务会计专家证言的基本要求可以细分为实质 

和形 式两个方 面 。 从实 质方面 , 家证言有 两方 面的 内容   专

【 】 杏文,杨 华 . 务会计 与司法会计研 究之比较 【 . l胡 4 法 J 湖南 长沙 : 】   财经理论 与实践 , 0 3). 2 6(   0 【 】 永红 . 专家证人——美 国专 家证 人制度的启迪与 中国司法  1 卢 5 论

现 实的思 考 【. J 北京 : 】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0 0(   2 0 6).

是对 案件 中涉及 法 务会 计专 业 问题 的证 据 材料 进行 研 

究 并形 成 专家 报告 ,该 报 告 的作 用 在 于将 法 官难 以理 解  的证 据 材料 转 化为 易 于使 非专 业人 士 易于 理解 和 接受 的  专 家意 见 ,从 而帮 助法 官 正确 的 审理 案件 ;二 是 在现代  科 学技 术 高度 发达 的 今天 ,诉 讼越 来越 多地 涉及 到专业  性极 强 的专 业术 语 或者 行 业规 则 ,而 在诉讼 中 ,双 方 当   事人 往往 会 对这 些专 业 术语 及行 业 规则 的具 体 含 义提 出  

不 同 的意见 ,因此正 确认 定 这些 专 业术 语及 行 业 规则 的  具体 含 义对 案件 的审理 具 有重 要 意义 。此 时法 务会 计专 

【】 l 谭立 .   6 法务会计的诉讼支 持 【 . J 北京 : 民检察 , 0( 0 上期  ] 人 2 5 1, 0 【7盂 祥东 . l】 法务会 计 理论 与实 务 【 】大 连 : M. 东北 财经 大学 出版 

社 .0. 2 7  0

【】 l 何家弘 . 8 新编证据法学 ( 第二版 ) 】北京 : 【 . M 中国政 法大学 出版 

社 .0 7  20 .

【9 齐树洁 . 国司法制度 【 . 1】 美 M】厦门大学出版社 ,0 6 20 .  

【0最 高人 民法 院 . 高人 民法 院关 于 民事 诉讼 证据 的若干 规定  2】 最

[1 0 1 1 . S. 0 - 2  2

【1最高 人民法院 . 2】 最高人 民法 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  发 的民事赔偿案件 的若干规定 【 . 0 一 10 . s 2 3O—9 】0  

家证 人需 要 对 这些 规则 和 术语 进行 解 释 ,以使 法 官作 出   正确 的判 断。从 形式 方 面 ,

法务 会计 专 家证 言需 要 采用 

书 面形式 ,并 具 有严 格 的格 式 性 。其 目的在 于 ,限制 当 

事人 为 了案情 需 要 随意请 求 法务 会 计专 家证 人 改变 其证  言 ,强 化法务会 计专 家证人 的法律责任 感 。  

( 林钟 高为安徽 工业 大学副校 长、教授 、   博士 生导师 ;武 立明 系厦 门大学法 学院硕 士生 ;   刘 国君 系安徽 工业大学会计 系硕士 生 )  

参考文 献 :  

【】F acsC.y e n18 , oe s   c o nig:sa cu tn f 1 rn i D kma ,9 2 F rni A cu t A  co nato    c n

E p r wi s . o ra fF r n i  c u tn ,1 2 — 5 8 Vo. x e t t s J u n lo  oe scAc o n g 5 4   ne i 5 6/ 1  

1 l 8 :1 5 1   V  9 2 0 一l 2.

读贵刊 20 年第 3 09 期上张成永的 “ 《 读 顾准的  

最后 2 年 ’ 文 , 5 一 很有感 触 , 作一点补 充如 下 : 现  

顾 准 12 9 7年 进 入 由潘序 伦 主持 的 立信 会 计 师 

事务 所 当练 习生 , 一年他 才 1 这 2岁。此后 他投 身革  命 ,4 1 9年 4月 2 9 0日 , 中国人 民解放 军横 渡 长江 ,   2 3

日南京解放 , 5月初 接 管上海 的干部约 5 0 0 0余人在 丹  阳集合后 ,决定 了接 管组和人 事安排 , 经方 面由青  财

州纵 队 负责接 管 , 队长 为顾 准 。5月 2 晚 , 纵 5日 在顾 

准带领下 , 青州纵队第一批人 员由丹阳出发 , 经浏河 

抵 南翔 , 2 凌 晨 由上海 西北部 进入 市 中心 区 , 6日 驻在 

南 京路 上 的金 门 大饭 店 。5月 2 8日 , 准 随 陈毅 市  顾

【J K n ehW. o isn A cu tnsU eun s sE p a Wi es 2  e n t   R bno , c onat sfIesa  x e   t s    n Grw s u ies t MoeC mplxJun l f co na c pe o s   sns  s r o   ,o rao  cu tny(r  aB Ge   e  A

1 8 )N wY r: yl5 . o. 1 Is00 0 : 8 — 8 . 9 6. e  ok Ma 9 1V 19 .s. 0 0 5 6 6 6 9 

【】F rn i  c u tn : eP n c afrC r oa in ls 3 o e scAc o ni g Th   a a e  o  o p rto Il,  

S ta aa a aCh r,JKia a i T e Ma a e n  c u tn, ay n ry n   ay . ru ma, h   n g m

e tAc o na t A 

p i2 0 2 4- 8 . rl 0 6:7 2 2  ,

长去 旧市府参加接 管仪 式 , 任上 海第一任 财政局 长兼 

税务局 长。  

在张 文中 , 把上 述的 5月 2 6日错 写成 14 9 8年 了。  

【】A C s  td  fh   oeo h   oe s   cu tn naL gl 4   aeSu yo  eR l f eF rni Ac onati   ea  t T c

Di ue T o s B f of r  T yoJ h   . e ly J u a s t, h ma  uf f Ma kH. a lr o nP B ge , o r l p A. h , n  

o o e s cAc o nt g 1 2 fF r n i c u i . 5 4—5 6/ 1 I 2 0 9 —1 2  n 58 Vo . V  0 5: 7 1 .

上 海立信 会计 师事务所

昕 

( 编者 注:感谢 张 昕读 者的指 正并向读者致歉 。  )

■   计0 新 2  会0 9 . 5

专  ̄gC -  Moe A cu t g J g苑 d m co ni   n

论专家证人制度 下的法务会计诉讼支持 

比较 基 于 中外案例  的研 究 

林钟高 ’ 武立明     刘国君  

( 安 徽工业 大学 ,马鞍 山  2 30 ;2厦 门大 学法学 院  3 10   1 4 02 605)

【 摘要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资本- ̄6完善,法务会计专家在法庭诉讼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务  q 0

会计诉讼 支持是 当今法务会 计 实务 中一项 重要 的服务 ,本 文基 于法务会计 专家证人制度 对法务会 计的诉讼 支持 

的相 关 问题 ( 诉讼 支持 的作 用 、诉讼 支持 的证 明力等 问题 )作 了较 为深入 的探讨 ,并结合 国 内外法庭 实务 ,在  立足 中国 实际的基础 上 ,借鉴 国外法务会 计诉讼 支持 的可行经验 ,提 出我 国法务会计诉讼 支持 的建议 。  

【 关键词 】法务会计 诉讼支持

专家证人制度 

入 ,形 成 了 以注 册会 计 师 、注册 舞 弊检查 师 为 主体 的法  务 会 计专 家 ,在 涉及 到 财务 、会 计 和审计 的法律 纠纷 和 

问题 中起 到 了积极 的诉讼 支持作 用 。  

研 究背 景 :历史 与现实 

依据 主流观点 ,法务会 计 ( oes   co n n ) F rni A cut g 产  c i 生 于 2 纪 8 代 左 右 的 美 国 ,是 特 定 主 体 运 用 会  0世 0年

计知 识 、财 务知识 、审计 技术 与调 查技 术针 对 经济 纠纷  法律 问题 ,提 出 自己 的专家 性 意见 ,作 为法 律 鉴定 或 者  在法 庭 上作 证 的一 种新 兴 的行 业 ,主要 可 以分 为两 大 部 

受 美 国 的影 响 ,其他 主要 资 本 主义 国家 特别 是英 美  法 系 的 国家 和地 区 ( 如英 国 、澳 大利 亚 、加 拿大 以及 中   国香 港等 ) 纷 纷认 同 了法 务会 计在 当今 市 场经 济 和资  都 本 市 场上 的作 用 ,并 结合 本 国和 本地 区 的实 际进 行 了相  应 的讨 论 和研 究 ,也 形成 了相 应 的指 导法 务 会计 实务 的  机 构 或指 导 性文 献 ( 则 ) 。其 突 出表 现在 : 1 规 等 ( )加  拿 大注册 会计 师 协会 ( I A)成 立 了优 秀法务会 计联 盟  CC

( h  F   la c ,在众 多领域 ( teI A Al n e) i 国际仲裁 、知识产 权  的诉 讼 支 持 以及法 务 会计 实务 指 南 和准则 方 面 )起 到了 

分—— 法律 支 持与 舞弊 审计 ( 若 山 ,20 ) 。它 是在  李 0 1  市场 经 济迅 速发 展 ,经 济组 织不 断 扩大 ,经 济组 织 内部  结构 日益 复 杂 以及经 济组 织 间联 系 日益 密切 与 经济 纠纷  趋于 多样 和 复

杂 的 背景 之下 ,为 了保 护 相关 利 益人 的权 

利和经济利 益而 形成 的会 计新领 域 。   法 务 会计 源 于英 美 法系 ,其 法律 制度 基 础是 专 家证 

人制度 。早在 17 年 ,苏格 兰格 拉斯格 法庭 和辩 护律师  81 需 要 一些 特 殊 的会计 人 员为 其 提供 法庭 诉讼 服 务 ;时 至  10 年 ,美 国和 英国 已经 出现 了指导 会计 人员如何 提供  90 恰 当的专 家法 庭证 词 的 文章 ,因此法 务会 计 被称 为 调查  会计 (net ai   co nig。到 了 2 世纪 8 年代 , Ivsg t eA cu t ) i v n 0 0   由 Facs .ye a rni CD km n教授发 表 的著名论 文— — 《   法务会  计 :作 为专家证 人 的会计 师 》 ,奠定 了法 务会计 的理论 基 

础 。 在法务 会计 实务方面 , 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 ( I P     美 A C A)

非 常 重要 的作 用 ,是最 成 功 的专 门化 组织 之 一 。在 加 拿  大 ,大 约 有 13的 会计 师 事 务所 从 事 法 务会 计 服 务 ,主  / 要 的领 域 涉及 到 调查 与分 析 、诉 讼支 持 、经济 计量 损失  和 专 家证 人等 。( ) 大利 亚 主要 有两 大会 计 组织 从 事  2 澳

法务 会 计 的实 践 和研 究 ,一 个 是澳 大 利亚 注册 会计 师 协 

会 ( P . ut l ) C A A s a a ,另一个是 澳大 利亚特许会 计师协会  ri (A C) 两者 的研究 方 向和业 务却 有所 不 同 ,前者 主  I C ,但 要从 事 的 是公 共事 业 部 门工作 ,对 欺诈 行 为进 行调 查及  对部 分 控 制和 防止 欺 诈 的行 为进 行评 价 ,后者 通过 法 务  会计 专 业小 组 ,主 要致 力 于私 有部 门的会 计 实践 ( 主要 

颁 布 了 《 询实 务帮 助 7 咨 —— 诉讼 服 务 》 ,明确 了法务 会  计 提供 诉讼 服务 的 六个 领域 。其后 ,18 年 成立 了美 国 98   注 册舞 弊审 核师 协会 ( C E) 92年成立 了法务会 计  A F ,19 理事 会 ,再 到 20 年 的 Ju a o Fr s  con n 00 or l f o ni A cutg创  n  e c i

涉及到因违反合 同或侵权行 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计算  等 o 0 2 6 IA   0 年 月 C A通 过 了法 务会计 准则( P l ) 2 A S1 号 ,  

以及 两大 组 织联 合 研究 指 南 :法 务会 计 2( N2 o( ) G    3  

刊,美国法务会计在理论和实践方 面都在不断成熟与深 

1李若山教授的观点 与美 国学术和理论界关于法务会计 的含义是一致的 , 我们也赞 同该观点 。美国法务会计 网 w wf e s ac

u t g o ) w .rni c on n . m  o c i c 的定义是 T eitgaino conig a dt ga divsi tesis ils h pc lyko na  oescA cu t g ”oe s   co nig. h  ert  f cu t , u in n  et ai   l   ed  esei i  nw  sF rni  coni . F rni A c u t ” n o a n i n g v k ly t at n c n  

p o i e   n a c u tn   n l sst a  ss i b e t h   o r  hih wi  o m  e b s sf rd s u so . e ae a d u t t l   i p t  e o u i n F r n i  r v d sa   c o n i g a ay i h ti u t l o t ec u tw c   l fr t   a i    ic s in d b t   n   l ma ey d s u e r s l t . o e sc   a l h o i o

Ac o nige c mp s sb t ig t nSu p ra dI e t aieAc o nig  c u tn  n o a e ohLt ai s i o p o t n nvsi tv g cu t . n

一   计0 新 2  会0 9 . 5

Mo enA cu t g 专 家 论 苑   d r  co ni   n

英 国和 中 国香 港 的法 务会 计也 有相 应 的发展 ,如在 英 国 ,  

涉 及 到 在 司法 、执 法 、仲裁 、公 正及 监 察等 活 动 中解 决  有 关 人员 的证据 是 否 被采 纳 的准则 。一 言 蔽之 ,就 是 指  什 么样 的证据 可以被 采纳 。   ( ) 一 证据 可采性 的前提 :专 家证人 资格 的认定 

事 实 上 ,在英 美 国家 ,基 于对 法 官 与专 家证 人 之 间 

英 格 兰和 威尔 士 特许 会计 师 事务 所 成立 了诉 讼 支 持小 组  ( S ,为 中小 企业提 供相关 的服 务 。 L G)  

19 年 毕马威 会计 师事务所 在香 港召 开 了主题 为 “ 98 舞  弊 与法 务会 计 ” 的研 讨会 ,对 开 展法 务 会计 业 务具 有 重  要 的作 用 。据美 国注册 会计 师协 会 的统 计 数据 ,诉 讼 支 

的 矛盾 心 理 ,法庭 在 确 定专 家 证 人是 否 具有 可 采性 ,通  常 首先 考 虑到 专 家证 人 资格 认 定 的 问题 。美 国在 专 家证  言使 用范 围上 , 有逐 步 扩大 的趋 势 。最 初 只有 当案 件事  实 为普通 的陪 审员 所 难 以理 解 时 ,法 院才 允 许进 行 专家 

持业 务是 注册会 计师业 务 中增 幅排在 前 1 位 的领 域 ,大  0 约 1% 的执 业会 计师 曾作为 专家证 人 在法 庭上 提供 诉 讼 

2 支持 服务 。在 美 国 ,诉讼 支 持 中涉 及 到 民事 和刑 事 诉讼  案 件 ,约有 4 0多个领 域 可能会 涉及 法务 会计业 务 。在实  例 案件 中不得 不提 起 的 “ 安然 事件 ” ,据 我 国著 名学 者李 

若 山教 授 等 的研 究论 文 表 明 ,法 务 会计 专 家 作为 专 家证 

听证。而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过程 中, 联邦证据规则 》 《  

大 幅度放 松 了对专 家 证 言 的限制 ,专家 作证 变得 非 常普  遍 ,其 中涉及 专 家证 言 的第 7 2条规 定 :“ 0 如果科 学 、技  术 或 者其 他 专业 知识 有 助 于法 官 或者 陪 审员 理 解证 据 或 

人 在安 然 事件 法庭 诉 讼 中起 到 了 重要 的作 用 ,为保 护相 

关 利益者起 到 了重 要的作 用 。  

随 着 市场 经济 的 发展 与 资本 市 场 的完 善 ,诉讼 案 件  中涉及到 财务 、 计 和审计 等法 律 问题 的 日益增 多 ,法  会 务会 计 专家 在 法庭 诉讼 起 到 了 日益 重要 的作用 ,我 国司 

法实 务对专 家证人 制度 中的尝试 ,也 为我 国法务 会计 的 

者 裁 决争 议 事 实 ,则 凭 借 专 业 知识 、技 能 、经 验 、训 练  或 教育 而 够格 为 专 家 的证 人 ,可 以 以意 见或 者其 他 形式  就此 作证 ” 。可 见 ,如果证 人具 有任 何形 式 的实质性 的科  学 、 术或 者其他 专业 知识 , 可 以作 为专 家证人 。 因此  技 就 修订 后 的美 国相关 法 律 ,不 再要 求 只 有 当相关 事 实 复杂 

性 超 过 普通 人 的理 解 能力 时才 引入 专 家证 人 ,只要对 法 

发展开辟 了道路 。 在诉 讼支持 业务方 面 ,03 1 9日, 20 年 月   最 高 人 民法 院发 布 了 《 于审 理证 券 市场 因虚假 陈 述 引 关   发 的 民事诉讼 赔偿 案件 的若 干规定 》 。该 《 规定 》为 我 国  证 券市 场 因虚 假 陈述引 发 的民事赔 偿案 提供 了法 律保 障 ,   对 保 护企 业 的投 资者 、债 权 人 、企业 员 工 以及 其 他利 益 

相 关者 的 财产 权 利起 到 了不 可 忽视 的作用 ,也 为 我 国法  务 会计 的诉 讼 支持 业 务提 供 了广 阔 的前 景 和法 律 制度 基 

础。  

官或 者 陪 审员 理解 案 件 确实 有所 帮助 ,就 可 以引 入专 家  证 人 。 国经济类 专家 证人 主要包括 三类 法 务会计 人员 、 美   注 册 资 产评 估 师 、经济 学 家 。而 法务 会计 专 家通 常是具  有 相 当 的会计 和法 律 知识 的人员 来 充 当 ,主要 是 注册 会  计师 ( 在 “ 现 四大 ”会计 师 事 务所 都 有提 供 法律 服 务 的  业 务 ,而且 业 务 量也 是 非 常之 大 的 )和 注册 舞 弊师 等担 

任此项 服务 的主

体 。  

那么, 法务 会计 的诉 讼支 持 的核 心 问题究竟是 什 么?   中外 学 者 和有关 案 例对 于 法务 会 计 的诉讼 支 持究 竟 有何  差 异? 如 何完 善我 国法 务 会 计 的 诉 讼 支 持 制度 ? 等 等 ,  

这些 问题 都值得 进一步 讨论 。   二 、法 务会计 诉讼支 持的核 心 :证 据的可 采性  既 然 法 务 会 计 诉 讼 支 持 是 在 遵 循 法 定 的 诉 讼 程 序 

( ) 据可 采性对 法务会 计专 家诉讼 支持 的要求  二 证

般 来说 ,不 可采 纳 的证 据 主要 有 两 方 面 的 问题 :  

是关 联性 。 美 国联 邦证 据规则 》第 4 2 《 0 条开 宗 明义地 

规定 :“ 关联 性 的证 据一般 可采 纳 ,一切无 关联 性证 据  有

不可 采 纳 ” 。什 么是 关 联 性 ?第 4 1 规 定 :“ 联 性 证  0条 关

据 是 指具 有 下述 盖 然性 的证 据 ,即任 何 一项 对诉 讼 裁 判 

的前提 下 ,开 展业 务 提供 服 务 的 ;其 工 作 的根 本 目的也 

有 影 响 的事 实 的存 在 ,若有 此 证 据将 比缺乏 此证 据 时 更  有 可能 或更无 可 能。 ”该 规定 在证据 的关 联性 ( 实 )和  事

可 采 纳 性 ( 律 ) 间 建 立 了 一种 对应 关 系 ,具有 关 联  法 之 性成 为 证 据适 合性 的前 提 。二 是应 受 排 除 的证据 。与争 

就是能够对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提供解决争议的证据   。

而 证据 的生命 力在 于 其证 据 的 可采性 ( d sii t o  A mi bl y f s i 

E ie c ,可采性 问题几 乎渗 透到美 国证 据法 的每个 条  vd n e) 文 ,成 为证 据法 的灵魂 ;而 在大 陆法 系 ,把 折 中可采 性 

论事 实 有关 联 的证 据 ,原则 上 都是 可 采 纳 的。但 是 ,基  于证 明政策 或 公共 政 策 的考 虑 ,证 据尽 管 有关 联 性仍 能 

称作为 证据 的证 明能 力 ( o ptnyo v e c ) 是  C m e c f i ne ,它 e E d

1在 我国开始 涉及 到的财务 、会计 和审计 的诉讼 案件 ,主要 是在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领域 。2 0 年 1 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了 《 03 月 关于审 

理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 的若 干规定 》 又称 为 《 .》 ( 1 规定 ) 9 , 了这一类法律诉讼 案件在 民事诉讼 中的广 阔前景 。 开辟   也为法务会计特别是诉讼 支持业 务在我 国的发展提供法律条件 。  

2专家证人制度源 于英美 法系国家,用于解决诉讼 中产生 的技术争议 ,可以说是 大陆法系 国家 的鉴定 制度 相对应 的制度设计。在我国的 民   事诉讼中无此规定 , 但是 在我 国实务 中已有过

尝试 ,我 国 目 前采用 的是 “ 鉴定 + 专家辅助人 ”的制度设计来解决技术 问题 。详见胡震远 ,   我 国专家证人制度 构建 ,法学 ,2 0 年第 8   07 期。 3对于证据的概念 ,主要有 四种观点 :即事实说 、根据说 、材料说以及统一说 ,在法学界仍 存在 不同观点 争议 。  

4刘新品 : 我 国构建证据规则 的视角调整 》 《 ,载何家弘主编 : 证据法论坛 》 第二卷 ) 《 ( ,中国检察 院出版社 20 年版 ,第 11   01 0 页。

2 0 . 新 会 计  0 95

一 

专 家 论 苑  Moe Aconig d m  cu t   n

予 以排 除。某 些证 据 虽 然有 关 联性 ,但 是 分量 很小 ,证 

明价值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 或者关联性过于遥远 ,容易 

导 致推 测 、虚 构或 者浪 费时 间 ;或者 会产 生多个 争执 点 ,   容易 混淆 主要 争 议 ,造成 事 实 与重 心 的偏 离 ;或 者 可 能  会 产 生误 导 ;或者 证 据本 身存 在 不可 靠 或具 有不 确 定性 

司和安达信提出集体诉讼 ,指控其财务舞弊和证券欺诈;   20 年 1 月 ,安然舞弊案件的主谋之一法斯托被联邦调  02 0

查 局 正式 逮捕 。安 然公 司这一 个 曾经 辉煌 无 比 的明星 公 

司的 轰然倒 下 ,给美 国股 市 造成 了沉 重 的打击 。在 安 然  事件 的催 生 下制 定 的 《 0 2 萨班斯 一 奥克斯 利法 案 》 20 年 ,   代 表 了一个 新 的 资本 市场 监 管时 代 的到 来 ,对 会计 审 计  发 展 的意 义尤 为 重要 。一 般在 财务 舞 弊 案件 的调查 以及 

等。这些证据虽然有关联性 ,但是其存在 的风险超过了  

证 据 的 价值 ,因此需 要 排 除 。例如 ,美 国 《 联邦 证 据规  则 》第 4 3 0 条规 定: 证 据尽管 具有关联 性仍 能予 以排 除 , “   即如 果该 证据 的证 明价值 基 本 上被 下述 因素超 过 ,即造 

成不公 平 的偏见风 险 、混淆争 执点 、导致 陪审 团的误会 、   不 应 有 的拖延 、浪费 时 间 、不 必 要 的提 出重 叠证 据 等理 

诉讼过程中,诉讼当事人需要有相关证据来支持股东或  者监管机构的诉讼请求,而这些证据中有相当一部分显 

然 要来 自于相 关 会计 记 录 ,发 生舞 弊 的公 司 的审计 公 司  在 历年 的 审计 过程 当中 已经被 证 明 当 了一 个极 不光 彩 的 

角 色 ,因此 ,在 安 然公 司破 产 案件 受 理 过程 中 ,美 国证  券 交易委 员会 (E ) 1 S C 及 2个特 别委员 会委托 了一个 法务 

由。 ”判例 中也有 多个 将非法 搜查 等途 径获得 的证 据排 除  的情况 ,例如排 除意见证 言等 。

  大陆 法对 证 据效 力 的规 定 比英美 法 少 得多 。我 国 一  般 对证 据 的采用有 三个 标准 :客观 性 、关 联性 、合法 性 。  

客观 性 是指证 据 应 当是 客 观存 在 的东 西 。这有 两个 方 面  含义 ,一 是证 据 的 内容必 须 具 有客 观性 ,是 对 客观 事 物 

会计小组,通过跟踪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线索、保存和 

恢 复 数据 、收 集 当事人 背 景 资料 、调查 审 计工 作底 稿 等  方 式 在很 短 的时 间 内完成 了绝大 多 数证 据 收集 工作 ,保 

证 了整个诉 讼 过 程 的顺 利 展 开。这 充 分显 示 了法 务会 计 

的反 应 。二是 证 据必 须具 备 客 观存 在 的形 式 ,是 人 们 可  以 以某 种方 式感知 的东 西 。前 面 已经说 过 ,关联 性标 准 ,   是指 证 据 的关联 性 或相 关性 ,指 的是证 据 必须 与需 要 证  明 的案件 事 实或 其 他争 议 事实 具有 一 定 的联 系。 司法 和 

执法 人 员在评 价 证 据 的关联 性 时一 般要 考 虑两 个方 面 的  因 素 :一个 是 时 间和 人 力 的耗 费 是 否允 许 采用 该 证 据 ;  

在 收集 有关 商 业证 据方 面 无 可替代 的作 用 和对 诉讼 的支  持 。在 法庭 上 ,安 然公 司 负 隅反抗 ,围绕 什 么是假 账 和  虚假 信息 以及 是 否有 做假 账 的行 为 和披 露虚假 信 息行 为  等 ,展开 了激烈 的争 辩 ,对 于公 司在 20 00年第 3季 度公 

布的 收入 和每 股 收益 是否 存 在作 弊行 为 问题也 是 振振 有 

辞 。法 务会 计 凭借 丰 富 的专 家证 人 的知 识 ,在 对 这些 事  实 的认 定 、在 什 么意义 上 给予 认定 方 面进 行 了强 有力 的 

另一 个 是该证 据 的 采用 是否 会 给证 明带 来 不必要 的打扰  或扰 乱 。所谓 合 法性 有 几个 内容 :一 是 证 据 的主体 必 须  符合 有 关法 律 的规 定 。例 如 ,根据 我 国现 有法 律 ,不 具  有鉴 定 资格 的人 作 出 的鉴定 结 论不 符 合合 法性 标 准 。二 

是证 据 形式 ,必 须符 合 有关 法 律规 定 ,例 如 司法鉴 定 报  告 必须 有两 个 鉴定 人 签名 。三 是证 据 收集 程序 和 方法 必 

论述,对最终定案惩罚安然公司以及安达信 ,保护投资  者利益等 发挥 了重 要作用 。  

( )欧洲 的意大利 帕玛拉特案  二 帕玛拉 特 公 司是 意 大利 的第 八 大企 业 ,以食 品生 产 

闻名于世。20 年底 ,帕玛拉特突然申请破产保护 ,在  03

意 大 利 引 起 轩 然 大波 ,被 称 为 欧 洲 的 “ 然 事件 ” 安 。改 

须符 合有 关 法律 规 定 。我 国对 证据 的 三性 要求 ,也 是散  见 于各 项法 律 之 中的 。例 如 民事

诉 讼 法第 七 十条 “ 能  不 正 确表 达 意志 的 ,不能 作证 ” 《 于 民事 诉讼 证 据 的若  ; 关 干规 定 》 法 释 [ 0 1 3 号 ) 二十 七条 ,“ ( 20 ] 3 第 鉴定 程 序  严重违 法 的” 鉴 定结 论 明显依据 不足 的” 、“ ,当事 人可 以  申请 重 新鉴 定 等 。但 是 ,从 “ 三性 ” 的要 求来 看 ,总 的  还是体 现 了证据 采纳 的标准 ,属于 “ 可采性 ”的范畴 。   三 、诉讼支持 实务 :两大法 系相关 案例的 比较  下 面我 们进 一 步论 述 中外 两 大法 系之 法律 规 范在 专  家证人 制度 下法务会计 诉讼 支持方 面的重要 区别 。   ( ) 国的安然 事件  一 美

20 年 1 01 2月 2日,美 国企业 5 0强排名 第 7的能源  0

组 后 的 帕玛拉 特 管理 当局 聘请 了普华 永 道会计 所 作 为鉴  定人 对公 司 的账 目进 行 核查 ,对认 定 公 司管 理人 员 舞弊 

欺诈的事实 ,弄清真实的财务状况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 

用 。经 调查 ,帕玛 拉特 财 务欺 诈 的手 法包 括 以下 三个 方 

面 :( ) 用衍 生金融 工具 和复杂 的财务 交易掩 盖负债 。 ・1 利   帕玛拉特 通过花旗 集 团 ( igop) Ct ru  美林 证券 ( r l i Mer l i 

L n h 等投资银行进行操作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和复杂  yc )

的财 务 交易 掩 盖负 债 。( 2)伪 造 文件 虚 报银 行存 款 。帕 

玛 拉特通过伪造文件 ,声称通过其 开曼群岛的分公司  B na 将价值 4 亿美元的资金 ( o lt 9 大约 占其资产的 3%) 8   存放在美洲银行账户。但美洲银行在 20 年 1 月 1   03 2 9日 称,帕玛拉特集团设立的账户并不存在 ,而且提供证 明   文件也是假 的。( ) 3 利用关联方转移资金。帕玛拉特利 

用复 杂 的公 司结 构 和众 多 的海 外公 司转 移 资金 。据 《 华 

巨 头安 然公 司正式 向纽约 破 产法 院 申请 破产 保 护 ,2 0  02 年1 月初 ,安 然公 司 的股 票 被 纽约 股 票交 易所 摘 牌 ,被  迫 实行 柜 台交易 ;20 年初 ,损 失惨 重 的股 东 向安然 公  02

1 本案例材料来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 (w . i ac o/e/ 0_/ 238372 t) w w h ac. mnw2 42 020527.m ,著者杨志 国、周蓝等。 cn c 0 4 h  

■   计0 新 2  会0 9 . 5

M dm A cutg oe  conn 专 家 论 苑   i

尔 街 日报 》报 道 ,帕 玛拉 特 注 册在 荷 属安 德 列斯 群 岛 的  两 家公 司— —c rat 和 Zla 用来转 移资金 的

工具 。 uc s e l i 是 p   总 之使 用 复杂 的财 务 结构 和 避税 场所 作 为 妨碍 报 告透 明   度 以及 违 反法 律 和规 章要 求 的 手段 ,是 帕 玛拉 特 公 司财 

务造假 的主 要手段 。  

( )对 比分析  四

根 据 以上 案件 ,笔 者 试 图从 法律 背 景 、诉讼 类 型 等 

方 面 剖析 两 大法 系 在诉 讼 支 持方 面 的差 异 ,从 调查 方 法  的运 用方 面说 明两者 在诉讼 支持方 面 的共 同点 。  

1法律 制度差异 :法 务会计 与 司法会计 的争议 。 .   由于 法 系差 异 的存 在 ,从 事会 计 司法 鉴 定工 作 被称  为 司法 会 计 ,而 在英 美 法 系则 被称 为 是 法务 会计 。司法  会计 即司 法会 计 鉴定 ,是指 司 法机 关 在办 案 过程 中 ,为  查 明案 情 ,指 派或 聘 请 精通 会 计专 业 知识 的人员 ,运 用  审 计 学 原理 和会 计 专 门知 识 ,对 案 件 有 关 的财 务 事实 ,   依法 进行 的审查 和判 断 。从 对 司法会 计 的定 义可 以看 出 ,   目前 司 法会 计 的定 义 ,一般 有 以下 几 个特 点 :首 先 ,确  定 了行 为主 体 是 司法 机关 或 者 司法 人 员 ,或者 由司法 机  关 聘 请 有关 财 务专 家 ;其 次 , 目的 是为 了查 明案 情 ,主  要 是经 济案 件 的案情 ;最后 ,查 明案 情 的方法 运用会 计 、   审计 和财 务 等知 识 。对 这一 用 语 下定 义 的 主要 是法 律 界  人 士 ,且 一般 认 为 司法 会计 属 于 法 学 的范 畴 。依 据 前 文 

( ) 国的渤 海集 团侵权案 件  三 我

20 0 2年 2月 2 1日, 山东 枣 庄 市 股 民张 先 生 状 告 渤 

海集 团 ,并被 济南 市 中级人 民法 院 受理 。4 1 月 9日,张  姓股 民状告 上市 公 司渤 海 集 团虚 假 陈述 案 准时 在济 南 中 

院 开 庭 。据 介 绍 ,2 0 0 1年 8月 1 t一 7日,原 告 张 姓  6E 1 股 民先 后 3次分 别 以 1 . 、1 .9元 、1 .8元 的价 格  24元 22 21

购入渤 海集 团股 票共 计 10 ,金额 总计 l4 5 。但  50股 83 元

随后该股 票价格 一路 下跌 ,0 2年 1 2 20 月 9日, 原告 以 61  .7 元 的价格将 这些 股票全部 卖 出 ,导致 损失 9 2 . 4 00 6元 。原 

告 认 为其 损 失 系被 告虚 假信 息 披 露行 为 所致 ,因此 ,请  求 法院判令 被告赔偿 其损 失 9 3. ,手续 费 、过户 费 、 26 4元  

印花税 共 1 36 8 .6元 ,以及 同期 银 行存 款 利息 。 由于渤 海  集 团不 同意 调解 ,审判 长宣布择 日宣 判 。  

法务会计 ,李若 山 ( 0) 2 1等认为,法务会

计是特定主体  0

运 用会 计 知 识 、财务 知 识 、审 计技 术 与调 查 技 术 ,针对 

经 济 纠纷 中 的法 律 问题 ,提 出 自己 的专家 意 见作 为 法 律 

张 姓股 民诉讼 的依 据 是证 监 会 于 2 0 年 1 月 公 布  01   1 的 《 于对 山东 渤 海集 团股份 有 限公 司违 反证 券 法规 行  关 为 的处 罚决 定 》( 证监 罚 字 [ 0 1 2 号 ) 监 会 的处  20 ] 3 。证 罚依 据是 :19 年 底 ,根据 济 南市 人 民政 府办 公 厅 《 93 关  于 山东 渤 海 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司兼 并济 南 火 柴 厂 的批 复 》   ( 济政 办发 [ 93 8 号 ) 19 ] 2 ,渤海 集 团对 济南 火 柴厂 实施 

兼 并 。原 文件 规 定 “ 原火 柴 厂 的全部 银 行 贷款 给 予 两  对

鉴 定或 者 在 法庭 上作 证 的~ 门新 兴 职业 或专 业 领域 。 它  是会 计 的一 门新 兴学 科 。对 法 务会 计 这一 用语 下 定 义 的  

多数 是 财 经专 业 人 士 ,其 定 义 的一 般 特点 是 :不 明确 规 

定法务会计活 动的行为主体或委托方;强调技术特征 ,  

即运 用 财务 、会 计 、调 查 等 技术 ;将 法 务会 计 学 归于 会  计 学 的一种 ,或 者 至少 是 一 门边 缘 性学 科 ;不 明确 区分 

法 务会计 调查 活动和 法务会 计鉴定 的 区别 。  

年挂 账停 息 、三 年减 半 收息 的照顾 ,由市 有关 银 行 抓 紧  向上级银 行 申报 ” 。对 上述 不确 定性 内容 ,济南 市政 府表 

示负责协调落实。19 年 5 4日,渤海集团在 《 94 月 上市 

公 告 书 》之 附件 《 山东 渤海 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兼 并 济南  火柴 厂报告 书 》 中披露 了 “ 免二减 三” 策 , 漏 了 “   政 但遗 由

市 有关 银 行 向上 级 行 申报 ” 的 内容 ,至 今未 披 露 。1 9   93

近期 绝 大部 分 研究 者 在 解释 法 务会 计 时 ,都将 其 与  司法 会计 看 作一 回事 。有 一些 学 者认 为 法 务会 计包 含 了   司法 会计 ( 如 兰 、戴 建宏 ,20 ) 是 也 有部 分 学 者  赵 01 。但 的观点恰恰 相 反 , 为 司法会计 包含 了法务会 计 ( 认 戴德 明 ,  

2 0 ) 应 当把法 务会计统 一到 司法会 计这 一称谓 中去 f 0 1, 于 

年 1 月 ,被 渤海集 团兼 并 的济南火 柴 厂欠 中 国工商银 行  2 济南 市 经二 路支 行贷 款 本金 18 万 元 和兼并 前 利 息 3 3 44 0  万元 ,合计 债务 18 万 元 。在上述 “ 二减 三 ”政策 未  77 免 得到 银行 批 准且 与 银行 就 此 发生 诉讼 的情 况下 ,渤 海 集  团一 直 坚持 应 享 受市 政 府 的 “ 免二 减 三 ”政 策 ,19

—   94 19 年 未 计 提 此 笔 贷 款 利 息 , 也 未 计 提 19 、19 、 95 96 9 7  19 年 的 半 息 ,导 致 这 3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中存 在 虚  98 年 假 数 据 。19 渤海 集 团补 提 了 此笔 贷 款 19 、19 、 99年 96 97 

朝 ,20) 0 1。此外 ,还 有 部分 学 者将 法务 会计 和 司法 会计 

看 成 有所 交 叉 但 是 不 同 的两 个 概 念 。例 如 ,黄 申 (0 0  20 )

将两者都归为法律会计学研究的范围,但是两者的执行  人立场 、目的、作用 、结果不同。谢玉爽 ( 0) 2 3从法律  0

体 系 、理论 来 源 、定 义 、主体 和 人 员 资格 、工 作 划分 以   及 具 体 工作 六个 方 面 进行 论 证 ,认 为法 务会 计 与 司法 会  计 存 在 区别 。张硕 星 ( 0 ) 持 类 似观 点 。认 为这 两 者  2 3亦 0 不 同的 理 由也是 大 同小异 的 :一 是 服务 对 象不 同。大 陆 

法 系 国家 的司法 会 计 人员 主 要受 司 法机 关 委托 ,向 司法 

19 年 3 98 年的半息 ,合计 103 9 .万元… ・ 上述行为,构成  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以下简称 《 股票条 

例 》) 七 十 四条第 ( ) 所 述 “ 第 二 项 在股 票 发行 、交 易过 

机 关负责 ; 而英 美法 系的法 务会计 可以受原 被告 当事人 或  法 官 委托 。二 是 执行 主 体不 同 ,司法会 计 执 行 主体 主要  是 公 检法 内部 的 司法 会 计 技 术 人员 ; 法务 会 计 的 执行  而

程中,作 出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行为 ” 。因此 ,证监 会责 令渤 海集 团公 开披露 上述 未披 露  事项 ,并且对 有关 责任人 处 以警 告处分 。  

主体是具有资格的财会人员、注册会计师或教授等 自然 

2 0 . 新 会 计  0 95

一 

专 家 论 苑  Mo enA cu t g dr  co ni   n

人 。其余 的不 同 ,如工 作 划分 、作 用 等 等 ,主要都 是 由  

这 两方 面 的差 异 引起 的 。笔 者认 为 ,要考 虑 法务 会计 和  司法会 计 在本 质 上是 否存 在 差别 ,主要应 当看其 活 动本  质 。例 如 ,司法 会 计 或法 务 会计 报 告 的使 用者 是 谁 ? 采 

暂时采 用司法 会计这一 称呼 。  

2诉 讼 支 持作 用 的差 异 :在 刑 事 案件 与 民事 案件 中  .

的体 现。  

这种 差异 是 由于法律制 度和诉 讼模 式差异 所引起 的 ,  

用 何 种途 径 提供 该 报告 ? 主要 提 供 什 么信 息 ? 果从 这  如

三个 方 面进 行 判 断 ,那 么可 以得 出 下列 结论 :一 是 ,法 

大 陆法系 的诉讼模 式被 称

为 “ 职权 模式 ” ,其重要 特点是  注 重发 挥侦 查 机关 、检 察 机关 、法 院等 在刑 事诉 讼 中的  职权 作 用 ,特别 是法 官 在 审判 中 的主 动作 用 ,强调 运用 

国 家权 利查 明 事实 的 真相 ,以惩 治 犯 罪 。英 美 法 系诉讼  模式 被称 为 “ 当事 人 主义诉讼 ” ,主要 强调 双方 当事人在 

务 会 计 报告 的使 用 者 是 多 方 面 的 ,但 是 运 用 于 法庭 上 ,   法 务会 计人 员 应对 法 院 负责 ;而 司法 会计 报 告 的使 用者  主 要是 司 法机 关 。二是 ,技 术 手段 方 面 ,主要 手段 都 是  利 用会 计 、审计 等 方面 的知识 进行 调 查 或鉴定 ,调查 或 

者 鉴定 的是 会 计 资料 或者 财 物 。三是 ,调 查 目的是 为 了 

诉 讼 中的 主体 地位 ,使 其在 诉讼 中积极 主 动 ,互 相 争辩  对 抗 ,审 判 机关 相 对 消 极 ,形 式 只 起 到公 正人 的 作 用 。   在 审理 中 ,其 诉 讼方 在 德威 平 等 的基 础上 依次 举证 ,按  交叉 询问程序 对证人 进行询 问 。  

这种 差 异 的存 在 ,协助 解决 案 件涉 及财 会 专 门问题  的 人员 ,在 英美 法 系被 称 为法 务会 计 专家 ,而 在 大陆法  系 中被 称为 司 法鉴 定人 。我 国一 贯 适用 的是 司法鉴 定人 

查 明某项 案情 ( 事实 ) 么法 务会计 或 司法会 计 的报  或 ,那 告 应 当就 是对 案 情或 事 实 的鉴定 。此 外 ,两个 定 义都 体 

现 了会 计 学 和法 学 的交叉 。 至于 由谁 来聘 请 法务 会计 人  员 ,以及法 务会 计 工作 的执行 主体 是 谁 ,恐怕 不 是 问题 

的关键 。事 实 上 ,西方 对 法务 会计 进 行解 释 时 ,也 曾经  将执 行主体 局限 于警 方 。例如 ,G. 杰克 ・波罗格纳 和保 

罗 ・ 肖 ( c   lg a& P u  hw (9 9 就 提出 ,法 务审  J kBon a al a ) 8) S 1

制度 。这两种 制度存在 一定 的差别 ,如表 1 所述 :  

表 1 法务会计 专家与司法鉴定人的主要区别   

计 (o ni A d ig或者舞 弊审计 (r dA d i ) F r s   u in) e c t Fa   u in 是警  u tg 方将 传 统 的会 计 、审计 工作 和调查 技 巧相 混合 的一种 产 

物 。 笔者查 到欧洲也 有一些 事务所 可 以提供 “ 而 司法会计 ”  

项目 托  法 效   专 胜 能 要  为 户 密 要   观 与 立 要    委 人 律 力 业 任 力 求 客 保 的 求 客 性 独 性 求 法   务会 作为   受 客户、 专 到 法院以   户提 密, 及 为客 供保   计 家客   专  户 但 受 诉 程   客 服 ,是   要 到 讼 序 为 户 务但 要 家   当 的

影   证人 事人 响 的限   制 保持客   观性

法   务会 为 或陪 法官   计     审团 决提 主 受到 的   适用 鉴定 法院 裁   要 法院 要求 不   要求 很高的 立  具有 独

服 务 。从 实 践 中来 看 ,国外 法 务会 计 的服 务范 围要 比我 

国以前 的司法会 计广 泛得 多 。但 是 ,我 国司法部 2 0 0 0年 

颁布 的 《 司法 鉴定人 管理办 法 》中 , 已经明确 高校 、 科研 、   社 会 团体 和其 他 组织 或机 构 可设 立 司法 鉴定 机 构 ,接受  司法机 关 、仲 裁机 构 和其 他 当事 人或 组 织 的委托 ,开展  活 动并 收取 费用 。尽 管 20 04年 5 取消这 一办 法 ,但是  月

从 立法 趋 势来 看 ,对 司法 会计 执行 主 体 和委 托方 的 限制  必 然会越 来越小 ,而 其报告 的适 用范 围也将 越来越 广泛 。   因此 ,这两个 定义之 间 的差别 应 当越来越模 糊乃至 统一 。   同时 ,根据 ( h  meia   e tg  it n r fte T eA r nH r aeD c o ayo    c i i h E gi   a g a eF u t  dt n 对 frn i n l h L n u g  o r E i o ) oe sc的释 义来看 , s h i   frn i 中文含意有 三种 :法庭 的或法庭有 关 的 、辩论  oe sc的

人  员

供 据 依  

性 客性 和 观  

渡 此表改编-. 从 安然事件看 美国法务会计的诉讼 支持 》 I《 - ,冯萌、   李若 山、 蒋卫平、 杨晨光等 , 会计研 究, 03 第 1 , 1 20 年 期 第 8页。  

从上 表 ,我 们可 以清楚 地发 现 两 类人 员 的差 别 ,这  也体 现 在 我们 的案 例 之 中。在 “ 然 事件 ” 中 ,法 务会  安 计专 家无 论 是在 涉及 民事 还是 刑事 的诉 讼 中都 发挥 了不  可忽 视 的作 用 ;而在 大 陆法 系 的意 大 利 ,则 是通 过 委托  司法 鉴定 人 确 定案 件 的事 实 ;在 中国证 券 民事 第一 诉讼 

的案 件 中 ,当事 人则 采用 的是 中 国证监 会 的行 政处 罚作 

的 、司法调 查 或 司法取 证 的 。例如 ,司法 鉴定 在英 美 国  

家就 是 “ oe scS in e 。法律界认 为 ,随着我 国举证  F rn i ce c ”  

为其诉讼 的根 据  ,诉求 赔偿 。   总结 起 来 ,法务 会计 专 家在 诉 讼 支持 的作 用 ,不 因   诉 讼 类 型 的差 别而 有所 差 异 ,正 如 美 国著名 的会 计 学家 

G. 克 ・贝洛格尼 与 洛贝特 . 德 奎斯特 ,对法 务会计  杰 林

责 任立 法 的变 化 等等 ,司法 鉴定 范 围可 能越 来越 大 ,从  诉讼 扩展 到仲裁 、由当事人 启动 司法 鉴定 等都

是 可能 的。   因此 ,在本 文 中笔 者仅 采 用第 一 种观 点 , 即司法 会计 亦  称 为法 务会 计 ,是 不 同法 系 国家对 同一事 物本 质 的 不 同   称 谓 ,我 国的 司法 会 计 实 践 属 于 法务 会 计 活 动 的一 种 ,  

但 是在研 究我 国 的法 务会 计历史 理论 和实践 发展历 史 时 ,  

作 出的解 释所述 :“ 法务 会计是 运用 相关会 计知识 ,对财  务 事项 中有 关 法律 问题 的关 系进行 解 释 和处 理 ,并 为法  庭 提供 相关 的证据 ,不 管 这些 是刑 事 方面 的还 是 民事方  面 的” ;而在 大陆法 系 的则不 同 ,鉴 定人制 度 的设 计 ,主  要是 发挥 国家 司法机关 的 主动作用 ( 职权 作用 ) ,以使刑 

1该案件在法庭上展开 了激烈的争论 ,焦点是投资者 的损失与渤海集 团的造假是否有 因果关系 。之初 ,投资者张鹤是根据证监会对渤海集 

团的行政处罚而想起 委托律师要起诉赔偿 ,并未实际委托相关 的法务会计人员去取证 调查事 实 ( 普通 民事责任归责中采用的是 “ 谁主张 ,  

谁举证” ,可见在我 国现有 的制度 ( 即鉴定人制度 ) ,民事诉讼 中涉及财会 问题 的调查 证据存在一定 的难度 。虽然 ,2 0 年来 ,在法  下 08 学界提过 “ 鉴证制度 + 家辅助人制度” 的设计 , 专 但是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计0 新 2  会0 9 . 5

M d m A cu t g 专 家 论 苑   oe   coni   n

事 案件 得 以侦 破 ;但 随着 市 场经 济 的 发展 ,经 济 关 系 日   趋 复杂 ,经 济 方面 的 民事 纠 纷 日趋 增加 ,这 也 使 得大 陆  法 系 ,包括 我 国在 内的 国家 ,纷 纷寻求 “ 家 +辅 助人 ” 专   制度 来 吸 收英 美法 系 中 “ 专家 证 人制 度 ” 的优 点 ,解 决 

更多 的关于财会 方 面的 民事 纠纷 。  

四  结论与建 议 

年 的 法务 会 计 工作 经 验 。( )具有 良好 的法 务 会计 执业  4 品行 ,能 够公正 、独立 地履 行专 家证人 的职责 。   为 了便 于 当事人 能 够 针对 案件 的具体 情 况选 择 合格  的 专家 证 人 ,我 国有 必 要建 立 法务 会 计专 家 证 人库 。将  通 过上 述 资格 认证 制 度 的人 员 的名 单 和详 细 信息 刊 登在  专 门 的法 务会 计 网 站上 ,并 且 可 以将 其制 定 成册 ,分 别  置 于法 院 、律 师事 务 所及 其 他 合适 的 公共 场 所 ,以便 当   事人 随时 获取 。同 时为 了确保 法务会 计 专家证 人 的质量 ,   有必 要 实行 年 检制 度 ,每 年 定期 进 行 审查 ,将 不适 合 的 

专家 及 时从 专 家库 中删 除 ,将 新 的合 格 的 专

家 及 时补 充 

1 完善 法律制 度 ,明确界定 会计责 任 。 .   事 实 上 ,通 过诉 讼程 序 就 是为 了追究 相 关责 任 人 的 

法 律 责任 ,保 护 受 害人 的 利益 。 为 了实 现这 一 目标 ,合  理 的法律 责任 的规 定就 显 得特 别 的重 要 。然 而 ,我 国 目   前 对会 计 的法 律 责 任 ,特 别 是 上市 公 司 的会计 的法 律责  任 却不 是 非常 合 理 ,主要 是 以 行政 责 任为 主 ,而 使使 用  虚 假 的会计 信 息作 出投 资决 策 的投 资人 得 不 到有 效 的赔  偿 , 大地挫 伤 了投 资者 的投 资信 息 。就 是在 《 .规定 》 极 1 9   中 ,投 资者 可 以 向上市 公 司或 者 审计 其 报 表 的会 计师 事 

务所 提 出诉 讼 ,但 是有 一 个前 提 是必 须 要 经过 有关 部 门  ( 证监会 )的处罚 ,人 民法 院才可 以予 以受理 。显 然 ,这 

进 来 ,确保法 务会计 专家证 人 的专业水 平和道 德水平 。   在 诉 讼 过程 中 ,主 审 法官 应对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人 资  格 进行 进 一 步 的考 核 。当 事人 向人 民法 院 申请 法务 会 计  专 家证 人 出 庭作 证 的 ,应 先提 交该 专 家 的名 单 和资 格认  证 书 ,并且 对 其 自身条 件作 出说 明 ,法官 认 为该 条 件确  实符 合 专 家证 人 要求 ,没有 妨 碍公 正 性 的情 形 即可认 定  其专 家 证人 资格 ,准 许 其 出庭 作证 。 法官 一般 从 如下 几  个方 面 对 法 务会计 专 家 证人 的资格 进 行 审查 :是 否具 备  案件 所 要求 的法务 会 计 专业 知 识 ;是 否知 悉专 家 证人 的   法律 职责 ;是 否与 当事人 存在某 种利 害关 系 ,妨碍作 证 ;   是否 遵 守法 院的相 关 规 定 ,确 保 充 足 的时 间对 案 件事 实 

进 行认定 ,及 时按照 法官 的要求 完成专 家工作 的 内容 等 。  

与我 国 《 民事诉 讼 法 》第 八条 “ 民事 诉讼 当事人 有 平 等 

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应 当保障和便利 

当事 人 行 使诉 讼 权 利 ,对 当 时在 适 用 法 律 上一 律平 等 ”   的规 定 相违 背 。 因此 ,会 计责 任 应该 明确 包 括 :( )对  1 虚假会 计 信 息 的界 定 ;( ) 于诉 讼 当事 人 主观 心 态 的  2 对 判断 ; 3 ( )因果 关 系 的 判 断 ;( )明确 法 律 责任 ,区分  4 追 究相 关 法 律责 任 ; 5 ( )以及 对 民事诉 讼 当事 人 举证 责 

任 的划分等 。   2 建 立法务 会计专 家证人 的资格 认证 制度 。 .  

3完善 法务会 计专 家证人 作证 的基本 程序 。 .   在该 制 度 的适 用过 程 中,法务 会 计专 家 证 人 的角 色  可 以分解 为

庭 审前 作证 和庭 审 中作 证两 个 部分 。 为 了使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人 制度 能 够 良好 地 运行 ,从 立 法上 需要  对专 家证人 作证 的基本 程序进 行 明确 规定 。  

在 庭 审 前 ,法 务 会 计 专 家 证 人 接 受 当事 人 的 委 托 ,  

所 谓法 务会 计 专家 证 人 的资 格 是指 法 务会 计 专家 证  人 在分 析案 件 事实 方 面所 具有 的能够 向法 官提 供权 威 的  意见 ,为法 庭认 定 事实 提 供正 确 依 据 的能 力 。法务 会 计  专家 证 人一 般 由注 册法 务 会计 师 担 任 ,依 据 其 丰 富 的财  务会 计 经验 ,对 有关 的商业 交 易 以及 相应 的会 计记 录 进  行科 学解 释 ,并 提 出 自己的意 见 。为 了统 一 规 范 的认 定  法务 会计 专 家证 人 的资 格 ,建 立严 格 的法 务会 计 师 资格 

认 证 制度 势 在必 行 。笔 者认 为 ,认 证 的标 准应 该 包括 以 

给 当事 人 提供 专 业性 的咨询 ,通过 自己 的努 力尽 可 能 多  地 了解 对 方 的情 况 ,发 现对 方 的弱 点 ,弱 化 对 方。在 这  里有 必 要赋 予 法 务会 计 专家 证 人一 定 的调 查 权 ,使之 能 

够揭 露 一般 审计 无 法 发现 的涉及 会 计 与财 务 问题 的欺 诈 

与舞弊 ,查清 涉及会 计与 财务 问题 的经 济犯罪 事实 。  

在庭 审 过程 中 ,法 务 会计 专 家 证人 向法庭 作证 ,应 

下 几 点 :( ) 有 较高 的教 育程 度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人  1 具

须 为 高等 院 校本 科 毕业 ,具 有 学 士 以上 学 位 。( 2)具 有 

当按 照如 下 程序 进 行 :首 先 ,法务 会 计 专 家证 人 向法 庭  作 证 是基 于 当事 人 的 委托 ,而不 是法 官 的聘 请 ,这 在 我 

国司 法解 释 中 已经 有 明确 规定 。从 这 个 角度 可 以看 出 专 

注 册法 务会 计 师 资格 证 书 。我 国 目前 尚未 建立 注 册法 务  会 计师 的考 试 系 统。我 们 建议 在 中国注 册会 计 师 协会 内  

设立 注 册法 务会 计 师 专业 委 员会 ,并设 立 “ 中国 注册 法 

家 证人 与 鉴定 人 的区别 。鉴 定 人 主要 由法 院委 托 ,其 出   具 的鉴 定 意见 在 法庭 上 作 为独 立 的证 据 使用 0 而专 家证  人是 接 受 一方 当事人 的委托 ,向法 官证 明该 方 当事 人 主 

务会 计 师 ”认证 制 度 ,要求 有 一定 工 作 经验 的资深 注 册  会计 师通 过 参加 专 门强 化 培训 后 通 过考 试 取得 “ 国注  中

张的真实性 和合法性或者对方 当事人 主张的非真实性。   其次 ,法务会计专家证人经法官审查合格后 ,应该 出庭 

作 证 ,不 能 仅仅 提 供 书 面 的专 家报 告 。最 后 ,法务

会 计  专 家 证人 对 其作 出的 证 言应 当 面接 受相 关诉 讼 参 与人 的 

册法务会计师”的资格 。( ) 3 具有从事法务会计领域的 

实践 经验 。法 务 会计 是 一 门实 践性 很 强 的学 科 ,单 纯 掌 

握 书本 知 识 无法 解 决 诉 讼 过 程 中 出现 的各 种 复 杂 问 题 ,  

因而笔者认为应该要求法务会计专家证人至少具有 3~5  

质证。一方的法务会计专家证人提出专家证据后 ,准许 

20 . 新 会 计   0 95

■ 

专 家 论 苑   MoenA cu t g d r co ni   n

对 方 当事 人 、律师 或 法务 会计 专 家证 人 针对 专家 证 据 的  内容 ,提 出 自己 的意 见 。例 如 ,在 安 然 公 司 的诉 讼 中 ,   双方包 括 法务 会 计在 内的专 家证 人 ,围 绕是 否有 做假 账 

的行 为和 披露 虚假 信 息行 为 展开 了激 烈 的争 论 ,而这 些 

[1 e ea  l  fE ie c ,   v r me t rni gO fc , 5  d r l F Ru eo  vd n eUS Go e n n  itn   fie  P

W a hi g o s n t n, 2 0   0 4.

【 金或畸 ,李若 山 . 务会计专 家在虚假 陈述证券 民事诉讼 中的  6 】 法 作用——国际经验及启示 【- J 北京 : 】 会计研 究 , 07( )  20 4 . f 冯萌 ,李若 山 ,蒋卫平 ,等 . 安然事 件看美 国法 务会计 的诉  7 】 从 讼支持 『 . J 北京 : 1 会计研究 , 0 1   2 3( ). 0 【】 8 盖地 , 张敬 峰 . 务会计研 究评述 【 . 法 J 北京 : 】 会计研究 ,0 3 5) 20 ( .   【 李若 山 , 9 】 谭菊芳 , 叶弈 明, . 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 【 . 等 论 J J   北京 : 计研 究 . 0 1 )  会 2 0( 1 . 0 【 】 勇 ,曾本同 ,胡柏枝 ,等 . l 刘 O 司法会计 的定 义及属性 … . 武汉  大学学报 , 0 1   2 3( 1). 0 【1张蕊 ,谢舜明 . l】 法务会计 的新领 域— —为证券 民事诉讼提供专 

家支持 【 . J 北京 : ] 会计研究 ,0 4(   2 0 5).

事 实 的认 定 对 于 整个 案 件 的成 败具 有 举 足 轻 重 的影 响 。  

虽 然我 国 的诉 讼过 程 中没 有实 行英 美 法 系国 家 的交叉 询 

问制度 ,但 是 这一 程 序是 必须 的 ,惟 此才 能使 法 官对 法  务会 计 专 家证 据 的真 实性 和证 明 力作 出判 断 ,充 分发 挥 

法 务会计专家 证人制 度 的功 能 。  

4 明确界定 法务会 计专家证 人 的法 律责任 。 .   由于法 务 会计 接受 委 托 ,有提 供 调查 案件 中涉及 财 

会问题的

事实提出相关证人意见的义务,当由于其 自身 

过 错而 致使 没 有按 照 约定 提供 相 应服 务 时 ,则 需 要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委托 人 也 有 权 利 追究 其 法 律 责 任 的权 利 。  

【 】 若山 . l 李 2 渤海集 团 民事诉 讼案引发 的思考 f . 京 : J北 1 中国注册  会计 师,2 0 1 ). 0 2( 1  

【3胡震 远 . 国专家证 人制度 的建立 【 . l】 我 J 北京 : J 法学 ,0 7(   2 0 8).

例如,对法务会计专家证言的基本要求可以细分为实质 

和形 式两个方 面 。 从实 质方面 , 家证言有 两方 面的 内容   专

【 】 杏文,杨 华 . 务会计 与司法会计研 究之比较 【 . l胡 4 法 J 湖南 长沙 : 】   财经理论 与实践 , 0 3). 2 6(   0 【 】 永红 . 专家证人——美 国专 家证 人制度的启迪与 中国司法  1 卢 5 论

现 实的思 考 【. J 北京 : 】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0 0(   2 0 6).

是对 案件 中涉及 法 务会 计专 业 问题 的证 据 材料 进行 研 

究 并形 成 专家 报告 ,该 报 告 的作 用 在 于将 法 官难 以理 解  的证 据 材料 转 化为 易 于使 非专 业人 士 易于 理解 和 接受 的  专 家意 见 ,从 而帮 助法 官 正确 的 审理 案件 ;二 是 在现代  科 学技 术 高度 发达 的 今天 ,诉 讼越 来越 多地 涉及 到专业  性极 强 的专 业术 语 或者 行 业规 则 ,而 在诉讼 中 ,双 方 当   事人 往往 会 对这 些专 业 术语 及行 业 规则 的具 体 含 义提 出  

不 同 的意见 ,因此正 确认 定 这些 专 业术 语及 行 业 规则 的  具体 含 义对 案件 的审理 具 有重 要 意义 。此 时法 务会 计专 

【】 l 谭立 .   6 法务会计的诉讼支 持 【 . J 北京 : 民检察 , 0( 0 上期  ] 人 2 5 1, 0 【7盂 祥东 . l】 法务会 计 理论 与实 务 【 】大 连 : M. 东北 财经 大学 出版 

社 .0. 2 7  0

【】 l 何家弘 . 8 新编证据法学 ( 第二版 ) 】北京 : 【 . M 中国政 法大学 出版 

社 .0 7  20 .

【9 齐树洁 . 国司法制度 【 . 1】 美 M】厦门大学出版社 ,0 6 20 .  

【0最 高人 民法 院 . 高人 民法 院关 于 民事 诉讼 证据 的若干 规定  2】 最

[1 0 1 1 . S. 0 - 2  2

【1最高 人民法院 . 2】 最高人 民法 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  发 的民事赔偿案件 的若干规定 【 . 0 一 10 . s 2 3O—9 】0  

家证 人需 要 对 这些 规则 和 术语 进行 解 释 ,以使 法 官作 出   正确 的判 断。从 形式 方 面 ,

法务 会计 专 家证 言需 要 采用 

书 面形式 ,并 具 有严 格 的格 式 性 。其 目的在 于 ,限制 当 

事人 为 了案情 需 要 随意请 求 法务 会 计专 家证 人 改变 其证  言 ,强 化法务会 计专 家证人 的法律责任 感 。  

( 林钟 高为安徽 工业 大学副校 长、教授 、   博士 生导师 ;武 立明 系厦 门大学法 学院硕 士生 ;   刘 国君 系安徽 工业大学会计 系硕士 生 )  

参考文 献 :  

【】F acsC.y e n18 , oe s   c o nig:sa cu tn f 1 rn i D kma ,9 2 F rni A cu t A  co nato    c n

E p r wi s . o ra fF r n i  c u tn ,1 2 — 5 8 Vo. x e t t s J u n lo  oe scAc o n g 5 4   ne i 5 6/ 1  

1 l 8 :1 5 1   V  9 2 0 一l 2.

读贵刊 20 年第 3 09 期上张成永的 “ 《 读 顾准的  

最后 2 年 ’ 文 , 5 一 很有感 触 , 作一点补 充如 下 : 现  

顾 准 12 9 7年 进 入 由潘序 伦 主持 的 立信 会 计 师 

事务 所 当练 习生 , 一年他 才 1 这 2岁。此后 他投 身革  命 ,4 1 9年 4月 2 9 0日 , 中国人 民解放 军横 渡 长江 ,   2 3

日南京解放 , 5月初 接 管上海 的干部约 5 0 0 0余人在 丹  阳集合后 ,决定 了接 管组和人 事安排 , 经方 面由青  财

州纵 队 负责接 管 , 队长 为顾 准 。5月 2 晚 , 纵 5日 在顾 

准带领下 , 青州纵队第一批人 员由丹阳出发 , 经浏河 

抵 南翔 , 2 凌 晨 由上海 西北部 进入 市 中心 区 , 6日 驻在 

南 京路 上 的金 门 大饭 店 。5月 2 8日 , 准 随 陈毅 市  顾

【J K n ehW. o isn A cu tnsU eun s sE p a Wi es 2  e n t   R bno , c onat sfIesa  x e   t s    n Grw s u ies t MoeC mplxJun l f co na c pe o s   sns  s r o   ,o rao  cu tny(r  aB Ge   e  A

1 8 )N wY r: yl5 . o. 1 Is00 0 : 8 — 8 . 9 6. e  ok Ma 9 1V 19 .s. 0 0 5 6 6 6 9 

【】F rn i  c u tn : eP n c afrC r oa in ls 3 o e scAc o ni g Th   a a e  o  o p rto Il,  

S ta aa a aCh r,JKia a i T e Ma a e n  c u tn, ay n ry n   ay . ru ma, h   n g m

e tAc o na t A 

p i2 0 2 4- 8 . rl 0 6:7 2 2  ,

长去 旧市府参加接 管仪 式 , 任上 海第一任 财政局 长兼 

税务局 长。  

在张 文中 , 把上 述的 5月 2 6日错 写成 14 9 8年 了。  

【】A C s  td  fh   oeo h   oe s   cu tn naL gl 4   aeSu yo  eR l f eF rni Ac onati   ea  t T c

Di ue T o s B f of r  T yoJ h   . e ly J u a s t, h ma  uf f Ma kH. a lr o nP B ge , o r l p A. h , n  

o o e s cAc o nt g 1 2 fF r n i c u i . 5 4—5 6/ 1 I 2 0 9 —1 2  n 58 Vo . V  0 5: 7 1 .

上 海立信 会计 师事务所

昕 

( 编者 注:感谢 张 昕读 者的指 正并向读者致歉 。  )

■   计0 新 2  会0 9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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