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合并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作为计税基础。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在投资收回、转让或处置时予以转销。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和非合并都以公允价入账,因此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而同一控制下合并以账面价入账,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例】A购买B55%股权,同一控制。购买价1000,B所有者权益账面价为16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600*55%=880
资本公积 120
贷:银行存款 1000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880 计税价=100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0*25%=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贷:所得税费用 30
出售时转回:
借:所得税费用 3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二)按权益法投资损益的确认
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1.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
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
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
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 因此,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投资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的情况下,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合并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作为计税基础。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在投资收回、转让或处置时予以转销。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和非合并都以公允价入账,因此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而同一控制下合并以账面价入账,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例】A购买B55%股权,同一控制。购买价1000,B所有者权益账面价为16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600*55%=880
资本公积 120
贷:银行存款 1000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880 计税价=100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0*25%=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贷:所得税费用 30
出售时转回:
借:所得税费用 3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二)按权益法投资损益的确认
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1.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
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
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
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 因此,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投资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的情况下,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