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 公路工程
浆砌片石水沟合同
甲方:
乙方:
务,经双方协商,乙方组织有专业操作技能的队伍承建本项目中的浆砌片石水沟的劳务工程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互相配合,优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雷波县斯古溪乡通乡公路工程(K0+000-K5+831)浆砌片石水沟.
二、工程质量标准及施工操作要求
乙方在修建该工程的全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批准的实施性施工方案、设计图纸进行具体操作,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文件中所规定的指标。
三、承包方式
该工程按(包工不包料)方式进行承包,水泥、片石以及砂由甲方送到工地。工程结算数量按现场核实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临时发生的工程量以开具临时计量单为准。
四、工程单价
1、新砌浆砌片石水沟 30.00 元/m(包括水沟基础的土方清理、片石的砌筑、水泥的运输、购买模板、水沟顶面摸浆、安全管制等包税)。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 、负责提供该项工程的施工技术交底,并提供图纸及现场计量单。 b 、进行现场管理,办理各种向监理及业主报送的材料;
c 、负责协商处理由甲方出面的同业主和监理的关系。
d 、监督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并提供一次警示标志设施。
2、乙方责任:
a 、负责修建工程除甲方责任以外的一切事项。
b 、合同签订5天内提供甲方认为能满足工程需要的设备、相关人员资质以及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
c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地的一切安全,包括生产与生活安全,人身与物品安全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由事故责任人负担责任;
d 、施工队必须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包括材料堆放的安全,堆放在路面的材料在当天收工前必须清理干净,并放置好警示标志,及时恢复被破坏的警示标志,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e 、乙方必须注意文明施工,遵纪守法,尊重当地乡规民约,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如发生因为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和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f 、严禁在当地赊物,特别是高利息借款,同时必须保证民工的正常生活开支与保持民工队伍的稳定。
六、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从2017年 2 月 13 日至2017年 3 月 25 日止。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自然天气、材料、停水停电、甲方未即时交付等), 工程相应顺延。
七、工程验收结算与支付
1、工程施工: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后,必须报请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结算:甲方按乙方完成且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开具的计量单分段计量。
3、付款方法:按甲乙双方实地核实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进行结算,甲方将从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甲方的最后验收合格后付清,在此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都必须自行返工,其人工和机械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
1、乙方必须组织专业民工施工,并管理好民工队伍的施工、安全及一切活动。
2、该工程只能由乙方承包人自己组织承建,不得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人承建,否则,甲方一经查出,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未按业主的技术规范施工,甲方有权
责令乙方停工、退场或进行其他处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业主、监理责令停工、返工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所列条款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XXXXXXX 公路工程
浆砌片石水沟合同
甲方:
乙方:
务,经双方协商,乙方组织有专业操作技能的队伍承建本项目中的浆砌片石水沟的劳务工程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互相配合,优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雷波县斯古溪乡通乡公路工程(K0+000-K5+831)浆砌片石水沟.
二、工程质量标准及施工操作要求
乙方在修建该工程的全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批准的实施性施工方案、设计图纸进行具体操作,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文件中所规定的指标。
三、承包方式
该工程按(包工不包料)方式进行承包,水泥、片石以及砂由甲方送到工地。工程结算数量按现场核实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临时发生的工程量以开具临时计量单为准。
四、工程单价
1、新砌浆砌片石水沟 30.00 元/m(包括水沟基础的土方清理、片石的砌筑、水泥的运输、购买模板、水沟顶面摸浆、安全管制等包税)。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 、负责提供该项工程的施工技术交底,并提供图纸及现场计量单。 b 、进行现场管理,办理各种向监理及业主报送的材料;
c 、负责协商处理由甲方出面的同业主和监理的关系。
d 、监督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并提供一次警示标志设施。
2、乙方责任:
a 、负责修建工程除甲方责任以外的一切事项。
b 、合同签订5天内提供甲方认为能满足工程需要的设备、相关人员资质以及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
c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地的一切安全,包括生产与生活安全,人身与物品安全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由事故责任人负担责任;
d 、施工队必须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包括材料堆放的安全,堆放在路面的材料在当天收工前必须清理干净,并放置好警示标志,及时恢复被破坏的警示标志,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e 、乙方必须注意文明施工,遵纪守法,尊重当地乡规民约,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如发生因为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和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f 、严禁在当地赊物,特别是高利息借款,同时必须保证民工的正常生活开支与保持民工队伍的稳定。
六、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从2017年 2 月 13 日至2017年 3 月 25 日止。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自然天气、材料、停水停电、甲方未即时交付等), 工程相应顺延。
七、工程验收结算与支付
1、工程施工: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后,必须报请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结算:甲方按乙方完成且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开具的计量单分段计量。
3、付款方法:按甲乙双方实地核实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进行结算,甲方将从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甲方的最后验收合格后付清,在此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都必须自行返工,其人工和机械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
1、乙方必须组织专业民工施工,并管理好民工队伍的施工、安全及一切活动。
2、该工程只能由乙方承包人自己组织承建,不得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人承建,否则,甲方一经查出,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未按业主的技术规范施工,甲方有权
责令乙方停工、退场或进行其他处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业主、监理责令停工、返工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所列条款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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