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寨中学关于开展
“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综治委、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的要求,为着力推进维稳工作由应急状态向常态建设转变,着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县综治委、县维稳领导小组、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系会议决定,教育系统在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开展“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无重大治安事件”学校创建活动(以下称“三无学校”)。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三无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历史任务,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关键作用,覆盖基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治安事件,为推进土乡教育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创建原则及目标:
(一) 创建原则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县委、政府、教育局、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综治、维稳、信访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创建。
2、由校长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创建活动。
3、与平安建设相衔接。“三无学校”的创建活动与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机衔接,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4、综合衡量,注重结果。既要分析事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又要从预防、应对、处置及后果等方面综合评价,关键要看事件对社会稳定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和社会影响,并以此为依据对事件进行程度界
定和责任认定。
(二)创建目标
1、无重大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包括网络发帖热议、炒作等严重影响互助教育形象的“网上群体性事件”)。
2、无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群众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的合理信访诉求得到解决,信访总量得到控制,重信重访逐步下降,防止赴省进京等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3、无重大治安事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防止危害学校师生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发生。
三、创建措施
(一)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上下功夫。各学校要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损害师生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重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提高发现矛盾和解决纠纷的能力,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单位,制订化解方案,跟踪督办、联合督办、挂牌督办、限期化解、确保矛盾不叠加、纠纷不激化。
(二) 着力加强信访工作,在“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掌握重点上访人员(包括退休教职工、志愿者教师)和群体的动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稳控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理缠访闹访、违法滋事行为,防止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防止上访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 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在有效防范治安事件上下功夫。着力健
全治安防控体系,彻底查清突出治安问题和不稳定苗头,及时进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消除隐患。认真防范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学校的破坏活动。
四、创建机制
(一) 通报制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重大治安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心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每月底学校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
(二) 督办制度。结合月通报和季度分析通报,对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重大治安事件的学校,由县维稳办、综治办、联席办联合和教育局派出工作组,实地指导督导,限期整改。
(三) 考评制度。“三无学校”创建活动实行年度动态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目标考评,与“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相衔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 奖惩制度。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实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意见(试行) 》、《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制度 (试行)》和青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三无学校”创建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综治委、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共同组织实施,县维稳办、综治办、联席办具体协调开展。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不断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 健全组织机构。
上寨中学创建“三无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三) 严格落实责任。建立“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包案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四) 加强舆论宣传。要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密切跟踪舆情变化,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牢把握舆论工作的主导权、话语权。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的始终,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上寨中学关于开展
“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综治委、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的要求,为着力推进维稳工作由应急状态向常态建设转变,着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县综治委、县维稳领导小组、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系会议决定,教育系统在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开展“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无重大治安事件”学校创建活动(以下称“三无学校”)。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三无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历史任务,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关键作用,覆盖基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治安事件,为推进土乡教育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创建原则及目标:
(一) 创建原则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县委、政府、教育局、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综治、维稳、信访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创建。
2、由校长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创建活动。
3、与平安建设相衔接。“三无学校”的创建活动与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机衔接,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4、综合衡量,注重结果。既要分析事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又要从预防、应对、处置及后果等方面综合评价,关键要看事件对社会稳定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和社会影响,并以此为依据对事件进行程度界
定和责任认定。
(二)创建目标
1、无重大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包括网络发帖热议、炒作等严重影响互助教育形象的“网上群体性事件”)。
2、无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群众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的合理信访诉求得到解决,信访总量得到控制,重信重访逐步下降,防止赴省进京等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3、无重大治安事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防止危害学校师生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发生。
三、创建措施
(一)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上下功夫。各学校要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损害师生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重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提高发现矛盾和解决纠纷的能力,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单位,制订化解方案,跟踪督办、联合督办、挂牌督办、限期化解、确保矛盾不叠加、纠纷不激化。
(二) 着力加强信访工作,在“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掌握重点上访人员(包括退休教职工、志愿者教师)和群体的动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稳控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理缠访闹访、违法滋事行为,防止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防止上访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 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在有效防范治安事件上下功夫。着力健
全治安防控体系,彻底查清突出治安问题和不稳定苗头,及时进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消除隐患。认真防范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学校的破坏活动。
四、创建机制
(一) 通报制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重大治安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心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每月底学校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
(二) 督办制度。结合月通报和季度分析通报,对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重大治安事件的学校,由县维稳办、综治办、联席办联合和教育局派出工作组,实地指导督导,限期整改。
(三) 考评制度。“三无学校”创建活动实行年度动态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目标考评,与“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相衔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 奖惩制度。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实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意见(试行) 》、《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制度 (试行)》和青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三无学校”创建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综治委、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共同组织实施,县维稳办、综治办、联席办具体协调开展。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不断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 健全组织机构。
上寨中学创建“三无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三) 严格落实责任。建立“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包案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四) 加强舆论宣传。要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密切跟踪舆情变化,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牢把握舆论工作的主导权、话语权。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三无学校”创建活动的始终,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