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致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16年11月11日,教育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等违法违纪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意见》还指出,要依法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要,实行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

受到学校 的处分。现特将此情况告诉您,请您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出现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等现象,请您注重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孩子追求进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鼓励孩子在中考前达到撤销学校处分的条件,以免影响孩子的初三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甚至升学。

家长朋友们,我们学校所有教师与您都有一个相同的心愿——那就是希望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成人、成才,成长为合法的公民、祖国的栋梁! 因此,让我们家、校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的进步而努力,努力,再努力!

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中学部学工处

2017年 3 月 日

--------------------------------------------------------------------- 您的孩子 班 同学 ,于 年 月 日因为 回执:

本人已经仔细阅读《致家长的一封信》,知晓自己的孩子 班 同学的情况,将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致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16年11月11日,教育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等违法违纪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意见》还指出,要依法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要,实行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

受到学校 的处分。现特将此情况告诉您,请您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出现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等现象,请您注重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孩子追求进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鼓励孩子在中考前达到撤销学校处分的条件,以免影响孩子的初三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甚至升学。

家长朋友们,我们学校所有教师与您都有一个相同的心愿——那就是希望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成人、成才,成长为合法的公民、祖国的栋梁! 因此,让我们家、校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的进步而努力,努力,再努力!

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中学部学工处

2017年 3 月 日

--------------------------------------------------------------------- 您的孩子 班 同学 ,于 年 月 日因为 回执:

本人已经仔细阅读《致家长的一封信》,知晓自己的孩子 班 同学的情况,将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