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仁堂大药房代金券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使公司代金券使用管理有章可循,使服务、销售活动更具灵活性,提高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代金券只能在XX 公司使用。3.管理细则
3.1 代金券发放公司决定,由后勤统一发放、回收审核保管。
3.2 各门店根活动据需求及公司规定向后勤申请,对代金券数量、金额进行审核,确认后加盖XX 公司印章,使代金券生效。
3.3 代金券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代金券,不可使用。
3.4 门店代金券由门店负责人申请领取,销售人员根据公司活动规定发放,必须填写代金券发放表,当面点清数量,核对金额。
3.5 顾客使用代金券,收银员收回消费者已使用有效代金券,必须填写代金券回收表;公司领导、内勤及门店负责人监督代金券发放、使用情况。 3.6 代金券发放条件:根据公司各阶段活动规定。 3.7 代金券申领程序:
门店负责人填写申领表(签字)——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内勤审核及票面盖章——客户亲自在发放表上签字——代金券发放——销售人员保管记账。 4.使用细则
4.1 每月28号将代金券使用情况报内勤。
4.2 顾客使用代金券,收银员需对其写作废字样并书写使用日期及回收人员签字。
(代金券回收需填写顾客姓名、联系方式、使用日期)。
4.3 有效代金券在使用中,与相应金额人民币等值,收银员收到有效代金券后,将代金券和金额录入当天日报表,每月28号将代金券和其他票据一并交由内勤审核保管。
4.4 代金券可在有效期内累计使用,有效期以代金券面值使用日期为准(代金劵必须严格执行劵面有效期,且必须完整) 。
4.5 代金券面发放实行不记名方式,不得兑换现金、不得找零、不得挂失,请顾客及管理人员妥善保管;退货时,本券价值不予退还现金。
4.6 代金券不得涂改、伪造,任何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私自使用或分发,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代金劵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登记,如发现内部人员违规套取代金劵,则按照XX 公司管理条例进行处罚(1000元-2000元), 情节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4.7 收银员收取代金券必须认真负责,避免假券流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8 公司领导、内勤及门店负责人随时检查代金券的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代金券的账目、各环节的登记表和审批签名是否完整等。
4.9 代金劵的日常管理门店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如发现违规操作。店长负连带责任(代金券领取、使用登记必须如实填写,若未填写或填写不全,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5 代金券使用程序:
门店负责人申请领用——代金券使用登记——使用代金券消费——收银员回收代金券(代金券写上废章字样并书写使用日期)——交门店负责人——内勤收回代金券
5.1 本管理办法为试行,由公司领导、内勤及门店负责人监督。 5.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则:1、代金劵的发放登记和使用登记本。
代金劵发放登记本
代金劵使用登记本
善仁堂大药房代金券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使公司代金券使用管理有章可循,使服务、销售活动更具灵活性,提高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代金券只能在XX 公司使用。3.管理细则
3.1 代金券发放公司决定,由后勤统一发放、回收审核保管。
3.2 各门店根活动据需求及公司规定向后勤申请,对代金券数量、金额进行审核,确认后加盖XX 公司印章,使代金券生效。
3.3 代金券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代金券,不可使用。
3.4 门店代金券由门店负责人申请领取,销售人员根据公司活动规定发放,必须填写代金券发放表,当面点清数量,核对金额。
3.5 顾客使用代金券,收银员收回消费者已使用有效代金券,必须填写代金券回收表;公司领导、内勤及门店负责人监督代金券发放、使用情况。 3.6 代金券发放条件:根据公司各阶段活动规定。 3.7 代金券申领程序:
门店负责人填写申领表(签字)——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内勤审核及票面盖章——客户亲自在发放表上签字——代金券发放——销售人员保管记账。 4.使用细则
4.1 每月28号将代金券使用情况报内勤。
4.2 顾客使用代金券,收银员需对其写作废字样并书写使用日期及回收人员签字。
(代金券回收需填写顾客姓名、联系方式、使用日期)。
4.3 有效代金券在使用中,与相应金额人民币等值,收银员收到有效代金券后,将代金券和金额录入当天日报表,每月28号将代金券和其他票据一并交由内勤审核保管。
4.4 代金券可在有效期内累计使用,有效期以代金券面值使用日期为准(代金劵必须严格执行劵面有效期,且必须完整) 。
4.5 代金券面发放实行不记名方式,不得兑换现金、不得找零、不得挂失,请顾客及管理人员妥善保管;退货时,本券价值不予退还现金。
4.6 代金券不得涂改、伪造,任何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私自使用或分发,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代金劵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登记,如发现内部人员违规套取代金劵,则按照XX 公司管理条例进行处罚(1000元-2000元), 情节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4.7 收银员收取代金券必须认真负责,避免假券流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8 公司领导、内勤及门店负责人随时检查代金券的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代金券的账目、各环节的登记表和审批签名是否完整等。
4.9 代金劵的日常管理门店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如发现违规操作。店长负连带责任(代金券领取、使用登记必须如实填写,若未填写或填写不全,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5 代金券使用程序:
门店负责人申请领用——代金券使用登记——使用代金券消费——收银员回收代金券(代金券写上废章字样并书写使用日期)——交门店负责人——内勤收回代金券
5.1 本管理办法为试行,由公司领导、内勤及门店负责人监督。 5.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则:1、代金劵的发放登记和使用登记本。
代金劵发放登记本
代金劵使用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