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等三项荣誉称号的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
学校为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学生,弘扬正气,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班学生中评选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行为习惯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无受到学校和班级任何处分。
2、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较好地掌握了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三、高二在年级文科前100名、理科前120名,高一在年级前300名。
3、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课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身心健康,并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学习较好”,无受到学校和班级任何处分
2、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受到所在班级同学的普遍赞同。
(三)学习标兵
1、学习认真、刻苦,有方法,成绩突出,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三、高二在年级文科前50名、理科前70名,高一在年级前160名,若班里无规定名次内的取本班第一名。
2、无受到学校和班级任何处分
三、评选名额
(一)凡符合评选三好学生、学习标兵条件的同学都可相应的评为三好学生、学习标兵,无具体名额限制。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3名。
四、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发奖状、奖品,在校报、校园网站或校内宣传橱窗公开表彰,并向家长寄送喜报。
五、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的评选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决不能由教师、领导指定。要在班级学生民主推荐评议的基础上,严格依据评选条件,经班级任课教师及年级主任讨论同意,政教处审核后报校务委员会批准。
2、学生先进个人,各班不能突破所分配的指标数。
3、各班级要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两天内将“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出,并将装有喜报的信封(填好喜报、写好邮寄信息、封好信封)于交政教处;高一高二的请于2015年2月11日交政教处;高三年级于2015年2月14日交政教处;各年级将汇总表名单于2月15日前在东苑班主任群共享。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2015-1-25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等三项荣誉称号的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
学校为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学生,弘扬正气,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班学生中评选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行为习惯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无受到学校和班级任何处分。
2、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较好地掌握了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三、高二在年级文科前100名、理科前120名,高一在年级前300名。
3、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课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身心健康,并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学习较好”,无受到学校和班级任何处分
2、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受到所在班级同学的普遍赞同。
(三)学习标兵
1、学习认真、刻苦,有方法,成绩突出,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三、高二在年级文科前50名、理科前70名,高一在年级前160名,若班里无规定名次内的取本班第一名。
2、无受到学校和班级任何处分
三、评选名额
(一)凡符合评选三好学生、学习标兵条件的同学都可相应的评为三好学生、学习标兵,无具体名额限制。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3名。
四、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发奖状、奖品,在校报、校园网站或校内宣传橱窗公开表彰,并向家长寄送喜报。
五、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的评选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决不能由教师、领导指定。要在班级学生民主推荐评议的基础上,严格依据评选条件,经班级任课教师及年级主任讨论同意,政教处审核后报校务委员会批准。
2、学生先进个人,各班不能突破所分配的指标数。
3、各班级要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两天内将“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出,并将装有喜报的信封(填好喜报、写好邮寄信息、封好信封)于交政教处;高一高二的请于2015年2月11日交政教处;高三年级于2015年2月14日交政教处;各年级将汇总表名单于2月15日前在东苑班主任群共享。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20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