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形势下珠江口东岸地区警务协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李达文

在我省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为促进珠三角地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从而赋予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新的战略定位。作为《纲要》确定的三大区域一体化经济圈之一,珠江口东岸地区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将进一步加深合作,迎来新的一轮发展机遇。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新的历史机遇期,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呼应,建立健全适应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警务协作机制,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珠江口东岸地区警务协作现状

珠江口东岸地区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警方在加强区域联动、携手打击犯罪方面有着良好的协作基础。由于深莞惠三市地缘相近、山水相连,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发达,三市间各类新型犯罪日益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跨区域、跨城市、大范围、跳跃式流动犯罪日渐增多,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城市间防控结合部存在的空隙逃脱警方的追捕。在这一大背景下,三市警方加强区域联动,形成区域严打高压态势势所必然。2002年7月,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警方在深圳召开首届刑侦协作会议,就如何加强三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刑侦部门联手打击刑事犯罪进行了研讨。会议决定在三市范围内建立刑侦协作区,协作区包括深圳的宝安、龙岗,东莞的长安、黄江、虎门、樟木头、塘厦、凤岗、大岭山、大朗,惠州市的大亚湾、淡水、惠阳等地。同时,三市还建立了刑侦协作例会制度,形成三市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犯罪。2006年8月,深莞惠三市公安局在深圳联合签署了《深莞惠三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由此全面拉开了三市警务协作的序幕。2007年,惠州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深莞惠三地公安机关案件管辖移交及办案协作规定(试行)》,标志着三市公安机关深层次警务协作进一步制度化。

几年来,三市公安机关遵循“友邻为重,异地优先”的原则,在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一是不断丰富网上信息交流平台内容,及时交流信息,掌握区域社会治安状况;二是建立以110指挥中心为载体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强强联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提高警务协作水平,促进各警种、各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合成作战水平的提高;三是建立边界地区分局(派出所)联席会议、治安情况通报制度,不断推动边界地区公安机关的小区域警务协作,从而实现三地在基础治理和打击防控上的整体联动,有效遏制了跨区域犯罪,促进了三市社会治安的持续好转。

二、在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公安机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珠江口东岸地区是《纲要》确定的珠三角一体化的重点区域,这种区域大协作、资金大投入、结构大调整、经济大发展的空前盛况必将为公安机关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能够带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进步。珠江口东岸三市经济一体化将为公安工作的发展创新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一些长期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与保障性问题,有助于促进区域信息沟通与警务协作,有利于带动公安机关维稳与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二是能够带动执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随着“法治”思想的深入人心,“法治”理念将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行政干预、地方保护、部门本位等影响公安执法的不良现象将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各项规章的不断健全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有望得到明显改善。三是能够带动社会和谐和区域安全稳定。从长远看,随着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全面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将得到明显提高,化解、疏导各种社会矛盾的物质基础将更加坚实,犯罪诱因将会从一定程度上得以减少,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将会得以提升,此消彼长,社会治安大局将更趋和谐稳定。

机遇素来与挑战并存。在看到机遇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影响尚未见底的情况下,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对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克服挑战、化“危”为“机”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前形势下,三市公安机关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产生并积淀的老矛盾,如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涉军群体等,与经济问题引发的新矛盾,如劳资纠纷、出租车行业罢驶、股市楼市不稳定因素、“法人”弃厂等交织、叠加,群体性事件跨行业性、跨区域性延伸的倾向明显增强。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增多、程度加剧、危害加大。二是社会安定可能出现阶段性负面效应,刑事犯罪可能更加严重。人、财、物和技术、信息流加速,在促进珠三角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作案时空和便利条件,侵财犯罪、流窜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因利益驱动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在一个时期内可能明显增多,打击刑事犯罪任务更为艰巨。三是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将更加突出。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萎缩、纠纷增多、生计困难等问题相互交织,社会消极因素累积,可能导致大要案件和侵财犯罪增多,拖欠工资、恶意欠薪、“三角债”、“无头债”等经济纠纷和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将呈上升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促进区域间经济交流活动增多、人财物形式多样和经贸额的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运作基础和环境还不够完善,有关法规和社会管理、监督机制还不配套,可能导致金融、证券、财税、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案件增多,并呈隐蔽性、多样化和智能化趋势。四是城市管理将受到冲击,治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亟待强化。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从目前看,各地公安机关虽然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不同程度上存在管制的办法多、服务的办法少,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等问题,服务工作亟待加强。

三、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各种挑战

2009年2月,深圳、惠州、东莞三市党政主要领导在深圳召开联席会议,并签订了《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以《协议》的正式签署为标志,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战略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它将在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总体框架下,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打破行政体制障碍,创新合作机制,促进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东岸地区三市公安机关应该以《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为指引,把公安工作放在国家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来思考和谋划,认清历史方位,把握时代机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推进深莞惠三市警务协作,积极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职能,为深莞惠三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公安机关的职责要求“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近年来,三市公安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命案必破”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打大攻坚”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小案”的能力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有待进一步提升。究其症结,固然有案件多、犯罪流动性大以及警力、经费、装备不足等客观因素,但关键在于现行的打击犯罪机制还不能适应大量的、动态的犯罪形势,打法落后,模式单一,各地区、各警种、各部门各自为战,资源不能共享,整体作战能力不强,没有从根本上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打击犯罪成本高、消耗大、效率低。建立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是公安部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是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必须积极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社会治安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进一步加深警务协作,整合打击力量,创新工作理念,夯实工作基础,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手段,构建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社会治安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力。

四、建立健全适应珠江口东岸地区改革发展战略的警务协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机遇与挑战,珠江口东岸地区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切实增强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融入,积极应对,找准服务和保障珠江口东岸经济一体化建设的结合点,立足本职,积极参与,全力保障,为确保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建设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建立健全维稳协作机制。《纲要》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尤其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散蔓延和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的背景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受到严重冲击,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尚未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外需急剧减少与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交织在一起,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与较高的国际市场依存度交织在一起,经济运行困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显现。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深圳、东莞、惠州三市产业结构相似,经济对外依存度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有许多共同点。三市公安机关要在总结近年来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跨区域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警机制、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协调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和跨区域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涉法涉诉涉警信访工作协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解跨区域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促进各类跨行业、跨区域性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置。

(二)建立健全打击犯罪协作机制。一是要加强打击跨地区刑事犯罪协作,建立完善三市治安形势通报和警务协作机制。以侦查破案为目标,以“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车、涉枪、涉黑、涉毒、杀人和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为重点,加大刑侦、经侦、网警、行动技术等各专业职能警种相互支持和协作力度,形成办案部门间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程序化运行方式,不断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犯罪案情通报制度,重大案件情报共享制度,异地追逃、缉捕、押解协助制度,异地调查、取证配合制度,函调协查回复制度,联合布控堵截制度等办案协作制度;在技术、资讯、警力等方面提供支援,切实提高打击犯罪的效能。二是要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协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出现的新动向,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跨区域实施的涉税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严密查控制假贩假窝点,切断假币地下营销通道,以实际行动全力维护经济安全。三是要切实改变过去因受地域所限而困扰公安打击处理工作的调查难、取证难、追逃难、缴赃难、处置难等问题。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始终恪守“友邻为重,异地优先”的协作原则,减少异地办案工作中的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协作机制。按照《纲要》提出的“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借鉴深圳市推行居住证制度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要进一步加强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的经验交流,探索和建立将外来人口纳入本地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机制体制;利用省公安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系统,建立三地联网的人口管理平台,充分整合、共享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资源,最大限度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实时动态,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高危人群、重点人员信息查询、比对、通报、控制工作平台,实现精确管控;积极探索实践流动人口教育、管理、服务、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协作机制。《纲要》中对珠三角地区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勾绘了一幅蓝图,并提出要建成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地区“一小时城市圈”。随着交通运输网络的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增大。按照《纲要》提出的“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要进一步推进三市在交通管理工程设计、交通流量检测与统计、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信息交流;建立交通事故逃逸区域联动截查机制,相互协查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车辆和户籍等资料,相互敦促逃逸驾驶员投案自首,相互协作缉捕肇事逃逸嫌疑人;建立车管业务协作机制,实施三市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联网,实现交通违法信息的实时转递、驾驶员违章异地罚缴等;建立交通事故委托鉴定机制,相互进行车辆的技术性能、痕迹检验;建立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含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机制,防止高速公路出现严重堵塞;建立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实时通报备案制度,通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开展查缉布控。

(五)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纲要》提出的“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为契机,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目标,大力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公安信息资源共享、犯罪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协作格局。建立连接深莞惠三市的电子警务信息平台,相互开放信息系统,提供异地查询,实现城际间公安业务协作电子化、网络化,促进公安业务信息在最大范围内的共享和交换。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领域协作,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网络信息建立舆情互通渠道,加强技术交流共享。

(编辑:金小贝 )

李达文

在我省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为促进珠三角地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从而赋予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新的战略定位。作为《纲要》确定的三大区域一体化经济圈之一,珠江口东岸地区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将进一步加深合作,迎来新的一轮发展机遇。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新的历史机遇期,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呼应,建立健全适应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警务协作机制,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珠江口东岸地区警务协作现状

珠江口东岸地区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警方在加强区域联动、携手打击犯罪方面有着良好的协作基础。由于深莞惠三市地缘相近、山水相连,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发达,三市间各类新型犯罪日益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跨区域、跨城市、大范围、跳跃式流动犯罪日渐增多,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城市间防控结合部存在的空隙逃脱警方的追捕。在这一大背景下,三市警方加强区域联动,形成区域严打高压态势势所必然。2002年7月,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警方在深圳召开首届刑侦协作会议,就如何加强三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刑侦部门联手打击刑事犯罪进行了研讨。会议决定在三市范围内建立刑侦协作区,协作区包括深圳的宝安、龙岗,东莞的长安、黄江、虎门、樟木头、塘厦、凤岗、大岭山、大朗,惠州市的大亚湾、淡水、惠阳等地。同时,三市还建立了刑侦协作例会制度,形成三市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犯罪。2006年8月,深莞惠三市公安局在深圳联合签署了《深莞惠三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由此全面拉开了三市警务协作的序幕。2007年,惠州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深莞惠三地公安机关案件管辖移交及办案协作规定(试行)》,标志着三市公安机关深层次警务协作进一步制度化。

几年来,三市公安机关遵循“友邻为重,异地优先”的原则,在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一是不断丰富网上信息交流平台内容,及时交流信息,掌握区域社会治安状况;二是建立以110指挥中心为载体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强强联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提高警务协作水平,促进各警种、各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合成作战水平的提高;三是建立边界地区分局(派出所)联席会议、治安情况通报制度,不断推动边界地区公安机关的小区域警务协作,从而实现三地在基础治理和打击防控上的整体联动,有效遏制了跨区域犯罪,促进了三市社会治安的持续好转。

二、在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公安机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珠江口东岸地区是《纲要》确定的珠三角一体化的重点区域,这种区域大协作、资金大投入、结构大调整、经济大发展的空前盛况必将为公安机关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能够带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进步。珠江口东岸三市经济一体化将为公安工作的发展创新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一些长期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与保障性问题,有助于促进区域信息沟通与警务协作,有利于带动公安机关维稳与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二是能够带动执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随着“法治”思想的深入人心,“法治”理念将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行政干预、地方保护、部门本位等影响公安执法的不良现象将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各项规章的不断健全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有望得到明显改善。三是能够带动社会和谐和区域安全稳定。从长远看,随着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全面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将得到明显提高,化解、疏导各种社会矛盾的物质基础将更加坚实,犯罪诱因将会从一定程度上得以减少,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将会得以提升,此消彼长,社会治安大局将更趋和谐稳定。

机遇素来与挑战并存。在看到机遇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影响尚未见底的情况下,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对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克服挑战、化“危”为“机”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前形势下,三市公安机关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产生并积淀的老矛盾,如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涉军群体等,与经济问题引发的新矛盾,如劳资纠纷、出租车行业罢驶、股市楼市不稳定因素、“法人”弃厂等交织、叠加,群体性事件跨行业性、跨区域性延伸的倾向明显增强。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增多、程度加剧、危害加大。二是社会安定可能出现阶段性负面效应,刑事犯罪可能更加严重。人、财、物和技术、信息流加速,在促进珠三角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作案时空和便利条件,侵财犯罪、流窜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因利益驱动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在一个时期内可能明显增多,打击刑事犯罪任务更为艰巨。三是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将更加突出。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萎缩、纠纷增多、生计困难等问题相互交织,社会消极因素累积,可能导致大要案件和侵财犯罪增多,拖欠工资、恶意欠薪、“三角债”、“无头债”等经济纠纷和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将呈上升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促进区域间经济交流活动增多、人财物形式多样和经贸额的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运作基础和环境还不够完善,有关法规和社会管理、监督机制还不配套,可能导致金融、证券、财税、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案件增多,并呈隐蔽性、多样化和智能化趋势。四是城市管理将受到冲击,治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亟待强化。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从目前看,各地公安机关虽然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不同程度上存在管制的办法多、服务的办法少,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等问题,服务工作亟待加强。

三、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各种挑战

2009年2月,深圳、惠州、东莞三市党政主要领导在深圳召开联席会议,并签订了《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以《协议》的正式签署为标志,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一体化战略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它将在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总体框架下,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打破行政体制障碍,创新合作机制,促进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东岸地区三市公安机关应该以《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为指引,把公安工作放在国家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来思考和谋划,认清历史方位,把握时代机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推进深莞惠三市警务协作,积极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职能,为深莞惠三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公安机关的职责要求“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近年来,三市公安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命案必破”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打大攻坚”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小案”的能力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有待进一步提升。究其症结,固然有案件多、犯罪流动性大以及警力、经费、装备不足等客观因素,但关键在于现行的打击犯罪机制还不能适应大量的、动态的犯罪形势,打法落后,模式单一,各地区、各警种、各部门各自为战,资源不能共享,整体作战能力不强,没有从根本上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打击犯罪成本高、消耗大、效率低。建立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是公安部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是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必须积极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社会治安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进一步加深警务协作,整合打击力量,创新工作理念,夯实工作基础,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手段,构建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社会治安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力。

四、建立健全适应珠江口东岸地区改革发展战略的警务协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机遇与挑战,珠江口东岸地区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切实增强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融入,积极应对,找准服务和保障珠江口东岸经济一体化建设的结合点,立足本职,积极参与,全力保障,为确保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建设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建立健全维稳协作机制。《纲要》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尤其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散蔓延和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的背景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受到严重冲击,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尚未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外需急剧减少与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交织在一起,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与较高的国际市场依存度交织在一起,经济运行困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显现。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深圳、东莞、惠州三市产业结构相似,经济对外依存度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有许多共同点。三市公安机关要在总结近年来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跨区域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警机制、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协调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和跨区域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涉法涉诉涉警信访工作协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解跨区域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促进各类跨行业、跨区域性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置。

(二)建立健全打击犯罪协作机制。一是要加强打击跨地区刑事犯罪协作,建立完善三市治安形势通报和警务协作机制。以侦查破案为目标,以“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车、涉枪、涉黑、涉毒、杀人和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为重点,加大刑侦、经侦、网警、行动技术等各专业职能警种相互支持和协作力度,形成办案部门间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程序化运行方式,不断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犯罪案情通报制度,重大案件情报共享制度,异地追逃、缉捕、押解协助制度,异地调查、取证配合制度,函调协查回复制度,联合布控堵截制度等办案协作制度;在技术、资讯、警力等方面提供支援,切实提高打击犯罪的效能。二是要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协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出现的新动向,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跨区域实施的涉税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严密查控制假贩假窝点,切断假币地下营销通道,以实际行动全力维护经济安全。三是要切实改变过去因受地域所限而困扰公安打击处理工作的调查难、取证难、追逃难、缴赃难、处置难等问题。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始终恪守“友邻为重,异地优先”的协作原则,减少异地办案工作中的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协作机制。按照《纲要》提出的“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借鉴深圳市推行居住证制度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要进一步加强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的经验交流,探索和建立将外来人口纳入本地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机制体制;利用省公安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系统,建立三地联网的人口管理平台,充分整合、共享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资源,最大限度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实时动态,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高危人群、重点人员信息查询、比对、通报、控制工作平台,实现精确管控;积极探索实践流动人口教育、管理、服务、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协作机制。《纲要》中对珠三角地区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勾绘了一幅蓝图,并提出要建成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地区“一小时城市圈”。随着交通运输网络的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增大。按照《纲要》提出的“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要进一步推进三市在交通管理工程设计、交通流量检测与统计、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信息交流;建立交通事故逃逸区域联动截查机制,相互协查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车辆和户籍等资料,相互敦促逃逸驾驶员投案自首,相互协作缉捕肇事逃逸嫌疑人;建立车管业务协作机制,实施三市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联网,实现交通违法信息的实时转递、驾驶员违章异地罚缴等;建立交通事故委托鉴定机制,相互进行车辆的技术性能、痕迹检验;建立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含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机制,防止高速公路出现严重堵塞;建立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实时通报备案制度,通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开展查缉布控。

(五)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纲要》提出的“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为契机,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目标,大力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公安信息资源共享、犯罪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协作格局。建立连接深莞惠三市的电子警务信息平台,相互开放信息系统,提供异地查询,实现城际间公安业务协作电子化、网络化,促进公安业务信息在最大范围内的共享和交换。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领域协作,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网络信息建立舆情互通渠道,加强技术交流共享。

(编辑:金小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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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编号]1006-0022(2006)03-0019-03 [中图分类号]TU982.21/.27 [文献标识码]B 珠三角城镇群规划的重点和难点 □ 林 耿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03年7月启动,于20 ...

  • 司法警察如何跨地区开展警务协作
  • 司法警察如何跨地区开展警务协作 [摘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 方面.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 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就指出,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体制 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因此,在这个背景之下,警务工作的创新 就必然要从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 ...

  • 论完善境外追逃追赃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建议
  • 论完善境外追逃追赃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建议 摘要: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跨国犯罪.跨区犯罪.境外出逃等涉外性犯罪也日益严重,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的顽症.如何打击逃窜至他国的犯罪分子,追回其非法转移至他国的犯罪所得,不仅关系到各国法律的尊严及国家利益是否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还关系到世界范围内经济秩序的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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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全面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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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的转变 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课题组 近年来,面对动态社会环境下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各级公安机关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坚持不懈地推进警务机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这些改革举措,使公安机关活力.战斗力得以有效提升,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正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