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1、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2、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遵纪守法

3、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环境保护法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4、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5、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劳动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大学生的择业就业

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树立正确择业观:

树立冲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树立正确创业观:

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要有关于创业的勇气

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7、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8、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尊重人格平等

自觉承担责任

文明相亲相爱

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

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

不能片面地或功利化地对待恋爱

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不能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

9、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10、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法:

5项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计划生育

6项禁止性规定: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禁止重婚;

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禁止家庭暴力;

6、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条件和程序: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3个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定程序: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标志。

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离婚的方式和后果: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为保护现役军人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需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的后果: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0周岁以上的子女可按照其意愿归属,哺乳期内子女由母亲抚养),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财产问题:愿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继承法:

遗产:公民(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利益。

4种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财产继承制度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顺序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P.S.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统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均等,对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继承权的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谋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的财产。

遗嘱继承: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他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指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优先于法定继承)。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

P.S.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8周岁以上的心理智力发育健全的人;16-18周岁能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支出来源的公民 。

遗赠: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不能委托他人办理,遗嘱人要签年月日);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11、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

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采取积极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

自觉向道德模范学习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12、个人品德与法律修养

讲法律

讲证据

讲程序

讲法理

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1、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2、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遵纪守法

3、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环境保护法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4、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5、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劳动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大学生的择业就业

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树立正确择业观:

树立冲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树立正确创业观:

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要有关于创业的勇气

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7、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8、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尊重人格平等

自觉承担责任

文明相亲相爱

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

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

不能片面地或功利化地对待恋爱

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不能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

9、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10、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婚姻法:

5项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计划生育

6项禁止性规定: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禁止重婚;

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禁止家庭暴力;

6、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条件和程序: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3个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定程序: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标志。

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离婚的方式和后果: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为保护现役军人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需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的后果: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0周岁以上的子女可按照其意愿归属,哺乳期内子女由母亲抚养),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财产问题:愿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继承法:

遗产:公民(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利益。

4种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财产继承制度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顺序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P.S.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统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均等,对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继承权的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谋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的财产。

遗嘱继承: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他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指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优先于法定继承)。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

P.S.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8周岁以上的心理智力发育健全的人;16-18周岁能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支出来源的公民 。

遗赠: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不能委托他人办理,遗嘱人要签年月日);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11、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

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采取积极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

自觉向道德模范学习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12、个人品德与法律修养

讲法律

讲证据

讲程序

讲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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