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幸福家庭”示范点评选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健全、稳定,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制度落实好,干群关系融洽,考核年度内无违法生育行为,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度不低于95%。
2.基础建设达到“四有”。即有人口文化大院或文化大街、有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有人口计生宣传队伍、有家庭与个人的典型宣传。
3.宣传活动经常化。充分发挥人口文化大院、人口计生工作服务室、“三心(爱心、贴心、联心)室”功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容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组建计划生育志愿者宣传队,并于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宣传日等经常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
4.开展计生惠民服务。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参与率不低于80%,男性参与率达到2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率100%;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100%;对特殊家庭救助落实率100%;实施“幸福计划”,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重点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及对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生殖保健全程服务90%落实;婚前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做到与本村常住居民同管理同服务;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附件3
“幸福家庭”示范点评选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健全、稳定,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制度落实好,干群关系融洽,考核年度内无违法生育行为,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度不低于95%。
2.基础建设达到“四有”。即有人口文化大院或文化大街、有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有人口计生宣传队伍、有家庭与个人的典型宣传。
3.宣传活动经常化。充分发挥人口文化大院、人口计生工作服务室、“三心(爱心、贴心、联心)室”功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容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组建计划生育志愿者宣传队,并于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宣传日等经常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
4.开展计生惠民服务。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参与率不低于80%,男性参与率达到2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率100%;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100%;对特殊家庭救助落实率100%;实施“幸福计划”,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重点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及对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生殖保健全程服务90%落实;婚前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做到与本村常住居民同管理同服务;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