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今年我区“法律为民办实事”八件实事之一,这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现就做好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的总要求,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把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党和政府为民办事实的“窗口”,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品牌”。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要求落实、高效果检验,为推进“法治珠晖”、“和谐珠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力争达到150件,受惠困难群众3000人以上。
法律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接答各类咨询事项不低于500多件,参与或组织各种咨询活动不低于2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全年参与和组织咨询活动不少于1场次。
案件受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0件,各乡镇街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5件。各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律师每人每年不低于2件。各法律服务所每名注册法律工作者必须完成1件以上。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时受理特定对象的法律援助事项,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条例精神,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尽可能为那些因经济十分困难请不起律师而又确实需要法律服务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采取更为便捷的措施,跟踪我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企业,努力帮助其及时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尤其要高质量地办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使法律援助更多地惠及百姓。
2、提高便民程度。将统一制作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证明等发放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方便群众取阅填写。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工作,完善接待场所的便民设施,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质量。
3、完善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模式,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相对接的制度,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对赡养、抚养、扶养及工伤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由各级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矛盾。
4、广泛宣传造势。持续不断地利用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时报道全区重大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坚持法律援助业务分析制度,及时推广不同层次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交流渠道,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层、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的浓烈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督查指导小组,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有关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处理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督查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志平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67989。

2、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落实,监督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质量,协调法律援助工作中有关问题。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为本所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初步审查本所受理法律援助事项,协调办案力量,督促本所人员完成任务。法律援助指标列入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年度目标考核,凡没有完成任务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视同没有尽到法律援助义务对待。
3、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将法律援助和大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积极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对赡养、扶养、抚养及工伤赔偿等纠纷要主动利用调解手段来解决,尽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对调解不成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纠纷。
4、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实行一次告知制度,健全法律援助信息反馈制度、通案把关制度和投诉查处制度,端正服务态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今年我区“法律为民办实事”八件实事之一,这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现就做好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的总要求,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把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党和政府为民办事实的“窗口”,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品牌”。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要求落实、高效果检验,为推进“法治珠晖”、“和谐珠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力争达到150件,受惠困难群众3000人以上。
法律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接答各类咨询事项不低于500多件,参与或组织各种咨询活动不低于2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全年参与和组织咨询活动不少于1场次。
案件受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0件,各乡镇街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5件。各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律师每人每年不低于2件。各法律服务所每名注册法律工作者必须完成1件以上。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时受理特定对象的法律援助事项,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条例精神,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尽可能为那些因经济十分困难请不起律师而又确实需要法律服务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采取更为便捷的措施,跟踪我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企业,努力帮助其及时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尤其要高质量地办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使法律援助更多地惠及百姓。
2、提高便民程度。将统一制作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证明等发放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方便群众取阅填写。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工作,完善接待场所的便民设施,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质量。
3、完善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模式,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相对接的制度,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对赡养、抚养、扶养及工伤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由各级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矛盾。
4、广泛宣传造势。持续不断地利用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时报道全区重大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坚持法律援助业务分析制度,及时推广不同层次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交流渠道,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层、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的浓烈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督查指导小组,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有关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处理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督查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志平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67989。

2、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落实,监督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质量,协调法律援助工作中有关问题。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为本所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初步审查本所受理法律援助事项,协调办案力量,督促本所人员完成任务。法律援助指标列入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年度目标考核,凡没有完成任务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视同没有尽到法律援助义务对待。
3、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将法律援助和大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积极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对赡养、扶养、抚养及工伤赔偿等纠纷要主动利用调解手段来解决,尽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对调解不成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纠纷。
4、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实行一次告知制度,健全法律援助信息反馈制度、通案把关制度和投诉查处制度,端正服务态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相关内容

  • 2011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计划
  • 2011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 ...

  • 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
  • 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法电[2012]224号关于对于全州政法工作进行 调研的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 现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及基础设施 我局现辖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下属法律援助中 心.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基层股.法制股 ...

  •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 201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五五”普法的重点一年,我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半年以来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司法所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作以下汇报及安排。 一、2011 ...

  •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十个方面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客观分析了目前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2012年全国法院工作作出五项部署.<报告>简明务实,在谋篇布局上 ...

  • 2011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 一年来,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 ...

  • 司法局招商引资工作总结
  • 2011年,我局招商引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招商局的工作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 ...

  • 2011年街道司法所工作总结
  • 2011年,##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开发区综治办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具体如下: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区提出开展 “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 ...

  • 天津2010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 天津2010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0年第96号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国家司法考试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

  • 街道2011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武湖司法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农场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