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所第四研究室工装、模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交货期和延长工装模具的使用寿命,必须加强工装、模具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室工装模具的提出、设计、计划、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设备工装模具的管理。 三、职责
1.生产技术部、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提出。 2.成品库负责工装模具的集中管理和发放及回收。 3.品质部负责已完成工装模具的验收和复检。
4.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设计、图纸绘制,图纸存档以及工装模具的外协、外购和加工制造,修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1.设计与制造
1.1工装、模具的设计由生产技术部、工程部提出,经技术讨论后报领导批准。
1.2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计划任务单》及模具库存情况下达模具加工计划,由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加工制造、外协和外购。
1.3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绘图以及图纸存档管理。 2.验收、入库
2.1凡采购、外加工、自加工的工装模具,需品质部技术人员负责加工尺寸和精度的检查验收,并在《工装模具验收单》的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
2.2经检查合格的模具由生产技术部安排小批产品试车,试制的产品合格后,由工位长将试制产品的规格、自检记录填写在《工装模具验收单》的相应栏目内,作为该工装模具试用的确认。
2.3已验证合格的工装模具由仓库统一建档管理(分类,型号,数量)。
2.4仓库保管员对模具及《工装模具验收单》仔细核查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入库,并建立台账妥善保管。
3.工装模具的领取、使用和保养。
3.1领取工装模具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即领用方和保管员双方对工装模具认可的签字。
3.2领取人必须认真检查,核实所用工装模具的规格的质量,避免错用、混用造成质量事故。
3.3工装模具必须按照《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正确使用,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使用工序责任人按模具实际价值的50%-100%赔偿。
3.4操作人员对正常、完好的工装、模具负责清洁、润滑保养,防止其损坏和减少磨损。
3.5工装、模具需修理时,由使用部门开具《工装模具返修单》报送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通知工程部进行修理。
4.保管
4.1对交回工装模具须认真检查,并对照领用手续进行核实,无损坏方可入库。
4.2工装模具必须保持清洁,涂油后入柜保管。
4.3为防止工装模具供需脱节,保管员必须每季度清查工装模具消耗变动情况,并汇总列表上报生产技术部。
5.修复、报废
5.1凡不能适应产品工艺要求的工装模具,经返修、返工可重新使用的,保管员须分类保管。
5.2返修、返工后的工装模具按照本制度第四项第2条的规定重新检验入库,方可使用。
5.3凡认定无法修复或不再使用的工装模具,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批准并填写《工装模具报废单》送仓库,仓库负责更新台账。
五、相关记录表格
1.《工装模具验收单》 2.《工装模具台账》 3.《工装模具领取记录》 4.《工装模具返修单》 5.《工装模具报废单》
附表1
工装模具验收单
213所第四研究室工装、模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交货期和延长工装模具的使用寿命,必须加强工装、模具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室工装模具的提出、设计、计划、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设备工装模具的管理。 三、职责
1.生产技术部、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提出。 2.成品库负责工装模具的集中管理和发放及回收。 3.品质部负责已完成工装模具的验收和复检。
4.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设计、图纸绘制,图纸存档以及工装模具的外协、外购和加工制造,修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1.设计与制造
1.1工装、模具的设计由生产技术部、工程部提出,经技术讨论后报领导批准。
1.2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计划任务单》及模具库存情况下达模具加工计划,由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加工制造、外协和外购。
1.3工程部负责工装模具的绘图以及图纸存档管理。 2.验收、入库
2.1凡采购、外加工、自加工的工装模具,需品质部技术人员负责加工尺寸和精度的检查验收,并在《工装模具验收单》的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
2.2经检查合格的模具由生产技术部安排小批产品试车,试制的产品合格后,由工位长将试制产品的规格、自检记录填写在《工装模具验收单》的相应栏目内,作为该工装模具试用的确认。
2.3已验证合格的工装模具由仓库统一建档管理(分类,型号,数量)。
2.4仓库保管员对模具及《工装模具验收单》仔细核查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入库,并建立台账妥善保管。
3.工装模具的领取、使用和保养。
3.1领取工装模具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即领用方和保管员双方对工装模具认可的签字。
3.2领取人必须认真检查,核实所用工装模具的规格的质量,避免错用、混用造成质量事故。
3.3工装模具必须按照《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正确使用,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使用工序责任人按模具实际价值的50%-100%赔偿。
3.4操作人员对正常、完好的工装、模具负责清洁、润滑保养,防止其损坏和减少磨损。
3.5工装、模具需修理时,由使用部门开具《工装模具返修单》报送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通知工程部进行修理。
4.保管
4.1对交回工装模具须认真检查,并对照领用手续进行核实,无损坏方可入库。
4.2工装模具必须保持清洁,涂油后入柜保管。
4.3为防止工装模具供需脱节,保管员必须每季度清查工装模具消耗变动情况,并汇总列表上报生产技术部。
5.修复、报废
5.1凡不能适应产品工艺要求的工装模具,经返修、返工可重新使用的,保管员须分类保管。
5.2返修、返工后的工装模具按照本制度第四项第2条的规定重新检验入库,方可使用。
5.3凡认定无法修复或不再使用的工装模具,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批准并填写《工装模具报废单》送仓库,仓库负责更新台账。
五、相关记录表格
1.《工装模具验收单》 2.《工装模具台账》 3.《工装模具领取记录》 4.《工装模具返修单》 5.《工装模具报废单》
附表1
工装模具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