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明星评选.家长会通知

2012-2013第二学期 “校园明星”评选通知

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期中考试已顺利结束,为做好总结与表彰工作,现将“校园明星”评选和家长会我作做如下安排,

望通力合作,按期完成。

一、校园明星评选:

本次期中考试后,不再只针对学生成绩进行表彰奖励,而是针对学生各方面的表现评选出各方面的校园明星,并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奖项设置:

道德素养方面:诚信之星、孝敬之星、文明之星 文化素养方面: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读书之星 综合实践方面:全能之星、管理之星、自律之星 艺术素养方面:书画之星、音乐之星、文学之星 身心健康方面:体育之星、健康之星、自立之星 2.奖励等级:

一等奖:全能之星、学习之星、诚信之星、管理之星、进步之星 二等奖:自立之星、读书之星、孝敬之星、文明之星、自律之星 三等奖:书画之星、音乐之星、文学之星、体育之星、健康之星 3.评选名额及要求:

(1)每班一等星评1-4人,二等星评1-4人,三等星评1-4人; (2)相同称号明星可以重复评多个,如:可以评2个学习之星; (3)一人只评一颗星,全班可以少评,不可多评,即:宁缺毋滥。 4.评选程序:

(1)班内自评:各班先在班内自评,然后上报年级组进行综合评议、审查,年级组确定名单并通知各班填写《校园明星上报表》,并上报年级组(主要成绩与现实表现一项要求在50-70字)。

(2)年级组上报:年级组将各班《校园明星上报表》汇总后上交教导处,教导处会同政教处进行审查。

(3)教导处表彰:教导处统计各年级“校园明星”评选情况,在家长会上颁奖。 5.时间要求:

(1)5月7、日(周二),班内评选“校园明星”;

(2)5月8日(周三),年级组进行“校园明星”审查,填表; (3)5月8日(周三),上报教导处进行“校园明星”审核;

(4)5月9日(周四),下午两节课后评选出的“校园明星”在教学楼前集合,教导处组织照相、打印奖状、准备奖品,并组织评选“学习经验交流”、“学习反思”优秀稿件;

(5)5月10—11日(周五、六),制作“校园明星”宣传展板,“校园明星”电子屏、彩屏宣传片;制作“学习经验交流”、“学习反思”宣传展板。

(6)5月12日(周日),下午2:30召开家长会,表彰奖励。

附表1:玉门二中学生“校园之星”上报表

附表2:玉门二中“校园之星”评选暨“明星工程”实施方案

玉门二中学生“校园之星”上报表

附:

玉门二中“校园之星”评选 暨“明星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同时挖掘学生中学习、生活等方面值得他人学习或能鼓舞人进步的典型形象,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青春风采,树立学生身边的楷模,引领校园精神潮流, 以有效地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的形成,推进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发展。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玉门二中“明星工程”,并制定玉门二中“校园之星”评比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雒维新

副组长:李玉生 张建忠 李 洋 张 勇

成 员:张云飞 李兆平 张建平 董洪祥 赵爱玲 李天才 各班班主任 宣传组:张云飞 张建平 梁文俊 袁海峰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七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校园之星”的评选,学校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

三、评选项目设置:

道德素养方面:诚信之星、孝敬之星、文明之星 文化素养方面: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读书之星 综合实践方面:全能之星、管理之星、自律之星 艺术素养方面:书画之星、音乐之星、文学之星 身心健康方面:体育之星、健康之星、自立之星 四、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校园、尊敬师长、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年来无学校行政处分处罚记录。

2、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并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的学习楷模。

(二)具体条件:

1.诚信之星:

A.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知错就改。

B.不说谎话,不说大话,讲求信誉,答应别人的事,应该做到的就一定要做到,做不到的或不能做的要向对方说明情况。

C.考试不弄虚作假,如实作答。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言行一致,诚实无欺,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

D.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发生,无不良诚信记录者; E.敢于揭露、批评破坏学校、班级环境的人和事。 2.孝敬之星:

A.在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家听从长辈规劝。 B.尊敬老人、孝敬父母,不顶嘴,懂得得礼让。

C.听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的话,不向他们骗取钱物,不提不合理要求等。 D.关心和体贴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家经常主动做家务。 3.文明之星:

A.在学校、家庭和社会能自觉遵守各种场合的文明礼仪要求,成为学生的表率。 B.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 C.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D.语言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懂得该安静的时候克制。 E.衣着得体,整洁,朴素大方。 4.学习之星

A.能主动按时完成作业,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B.性格开朗,团结同学,有责任心,能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

C.学习态度端正,为人谦逊、不骄不躁,不偏科,各科目能均衡发展,成绩稳定。 D.勤于思考,能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课堂表现积极,活跃,善于合作、交流。

E.学习目的明确,勤学好问,有突出的学习效果。成绩的在年级名列前茅(20名以前); 5.希望之星:(进步之星) A.学习态度认真,综合表现合格;

B.在完成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有明显进步;

C.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在学校统考及以上级别考试中,班级名次进步10个名次以上;或年级排名进步20个名次以上。

6.读书之星

A.喜爱读书、勤于读书,有良好的读书习惯,较深厚的阅读兴趣平时能广泛阅读各种书刊杂志,是全班公认的小书迷。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B.善于读书。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读书展示活动,在广泛读书的基础上,每学期能选择2-3本经典的书精读。并做好读书笔记,写好读后感。

C.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推荐的同学要提交能记录读书生活的读书笔记等资料。 D.读书致用。平时能将读书的喜悦与大家分享,能积极向同学们推荐好书,能将书中的故事讲给大家听。

E.书香留痕。能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项读书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F.坚持诵读《中华经典诵读》中的篇目,能背诵20篇诗文,坚持诵读“语文组”的推荐书目。 7.全能之星:

A. 具备其他三个以上(含3个)校园之星的条件。 B.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20名。

C.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曾获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干部等称号者优先。

8.管理之星:

A. 管理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各项工作能够抓到实处,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

B. 担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以上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工作敬业主动,独立工作能力强,班级威信高;

C. 曾获校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优先。 9.自律之星

A.按时到校,认真早读和自习,认真做好两操,上下楼梯右行,课间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

B.纪律观念较强,课堂上听讲专心,善于思考,积极进行交流合作,但不有意扰乱课堂或打断别人发言;

C.学习、生活中能够自律自强,尊重他人,不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

D.遵纪守规,放学及时回家,遵守交规,不在路上逗留,不乱花钱,不结交不良青年;不进网吧、营业性舞厅,不旷课、逃学、离家出走等;

E、.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一年内无任何违纪情况。

10.书画之星:

A.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B.具备有关方面认证的考核证书或者在市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曾获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11.音乐之星:

A.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B.具备有关方面认证的考核证书或者获县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12.文学之星

A.具备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等优秀品质; B. 热爱读书和写作,能背诵《中华经典诵读》中的诗文30篇目以上;

D.热爱文学创作,有较高的文学基本功,每学期能完成8篇以上的优质作文(有作文竞赛获奖证书,或有在报刊上发表的习作者优先评选);

13.体育之星:

A. 思想品德表现良好,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能坚持参加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B. 爱好体育,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综合素质好,体育成绩优秀;

C.有一、二项较突出的体育特长,在班级中技术超群; D.在各类体育竞技比赛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14.健康之星

A.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悦纳自我,善待他人,乐观自信,关心他人,富有爱心和宽容心,思考问题不钻牛角尖,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B. 抗挫能力强,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悲观,表现出坚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 C. 善于学习,能坚持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不骄躁、不气馁、不厌学、不逃学,使性格、身体、学习、能力各方面呈良性发展趋势;

15.自立之星

A.自己能做的事尽量自已做,不事事依赖父母长辈,能自觉、主动地做家务,减轻父母的负担; B.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C.能够自立自强,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D.有理想、有信心,有责任心,面对困难挫折,不抛弃不放弃,能用自立自强的精神鞭策自己,勇于克服在学业、生活或者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坚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自立事迹或者个人成就者优先;

五、评选时间:

“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两次,期中和期末各评选一次,具体时间根据每学期的时间确定。

六评选办法: 1、评选指标:

各班可在所设15个星级中选择评选5-10名“校园之星”,且相同“明星”每班限报1名,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挥民主,宁缺勿滥。

2、评选程序:

(1)班级每两周评选一次,学校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评选一次。

(2)以班级为单位,推荐本班候选人作为“班级之星”,正班风,促学风。(3)总的程序是:师生评议,民主推荐,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即:“校园之星”的评选分三级操作——生评、班评、校评

生评,指学生之间互评,根据评选条件在同学之间互评,通过同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评选出进步大,表现好的学生。

班评,由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民主评选的情况,并征求科任老师意见,评出班级之星,指导参评学生填写好“明星”推荐表。

校评,学校“明星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各班推荐的星级学生,在充分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基础上,最后确定校级之星,并摄像、写真在学校橱窗内展示。

凡经学校审查批准的校园之星,学校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评选结果由班主任负责记入《玉门二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册》。

2013年5月

2012-2013第二学期 “校园明星”评选通知

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期中考试已顺利结束,为做好总结与表彰工作,现将“校园明星”评选和家长会我作做如下安排,

望通力合作,按期完成。

一、校园明星评选:

本次期中考试后,不再只针对学生成绩进行表彰奖励,而是针对学生各方面的表现评选出各方面的校园明星,并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奖项设置:

道德素养方面:诚信之星、孝敬之星、文明之星 文化素养方面: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读书之星 综合实践方面:全能之星、管理之星、自律之星 艺术素养方面:书画之星、音乐之星、文学之星 身心健康方面:体育之星、健康之星、自立之星 2.奖励等级:

一等奖:全能之星、学习之星、诚信之星、管理之星、进步之星 二等奖:自立之星、读书之星、孝敬之星、文明之星、自律之星 三等奖:书画之星、音乐之星、文学之星、体育之星、健康之星 3.评选名额及要求:

(1)每班一等星评1-4人,二等星评1-4人,三等星评1-4人; (2)相同称号明星可以重复评多个,如:可以评2个学习之星; (3)一人只评一颗星,全班可以少评,不可多评,即:宁缺毋滥。 4.评选程序:

(1)班内自评:各班先在班内自评,然后上报年级组进行综合评议、审查,年级组确定名单并通知各班填写《校园明星上报表》,并上报年级组(主要成绩与现实表现一项要求在50-70字)。

(2)年级组上报:年级组将各班《校园明星上报表》汇总后上交教导处,教导处会同政教处进行审查。

(3)教导处表彰:教导处统计各年级“校园明星”评选情况,在家长会上颁奖。 5.时间要求:

(1)5月7、日(周二),班内评选“校园明星”;

(2)5月8日(周三),年级组进行“校园明星”审查,填表; (3)5月8日(周三),上报教导处进行“校园明星”审核;

(4)5月9日(周四),下午两节课后评选出的“校园明星”在教学楼前集合,教导处组织照相、打印奖状、准备奖品,并组织评选“学习经验交流”、“学习反思”优秀稿件;

(5)5月10—11日(周五、六),制作“校园明星”宣传展板,“校园明星”电子屏、彩屏宣传片;制作“学习经验交流”、“学习反思”宣传展板。

(6)5月12日(周日),下午2:30召开家长会,表彰奖励。

附表1:玉门二中学生“校园之星”上报表

附表2:玉门二中“校园之星”评选暨“明星工程”实施方案

玉门二中学生“校园之星”上报表

附:

玉门二中“校园之星”评选 暨“明星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同时挖掘学生中学习、生活等方面值得他人学习或能鼓舞人进步的典型形象,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青春风采,树立学生身边的楷模,引领校园精神潮流, 以有效地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的形成,推进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发展。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玉门二中“明星工程”,并制定玉门二中“校园之星”评比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雒维新

副组长:李玉生 张建忠 李 洋 张 勇

成 员:张云飞 李兆平 张建平 董洪祥 赵爱玲 李天才 各班班主任 宣传组:张云飞 张建平 梁文俊 袁海峰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七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校园之星”的评选,学校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

三、评选项目设置:

道德素养方面:诚信之星、孝敬之星、文明之星 文化素养方面: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读书之星 综合实践方面:全能之星、管理之星、自律之星 艺术素养方面:书画之星、音乐之星、文学之星 身心健康方面:体育之星、健康之星、自立之星 四、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校园、尊敬师长、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年来无学校行政处分处罚记录。

2、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并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的学习楷模。

(二)具体条件:

1.诚信之星:

A.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知错就改。

B.不说谎话,不说大话,讲求信誉,答应别人的事,应该做到的就一定要做到,做不到的或不能做的要向对方说明情况。

C.考试不弄虚作假,如实作答。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言行一致,诚实无欺,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

D.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发生,无不良诚信记录者; E.敢于揭露、批评破坏学校、班级环境的人和事。 2.孝敬之星:

A.在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家听从长辈规劝。 B.尊敬老人、孝敬父母,不顶嘴,懂得得礼让。

C.听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的话,不向他们骗取钱物,不提不合理要求等。 D.关心和体贴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家经常主动做家务。 3.文明之星:

A.在学校、家庭和社会能自觉遵守各种场合的文明礼仪要求,成为学生的表率。 B.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 C.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D.语言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懂得该安静的时候克制。 E.衣着得体,整洁,朴素大方。 4.学习之星

A.能主动按时完成作业,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B.性格开朗,团结同学,有责任心,能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

C.学习态度端正,为人谦逊、不骄不躁,不偏科,各科目能均衡发展,成绩稳定。 D.勤于思考,能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课堂表现积极,活跃,善于合作、交流。

E.学习目的明确,勤学好问,有突出的学习效果。成绩的在年级名列前茅(20名以前); 5.希望之星:(进步之星) A.学习态度认真,综合表现合格;

B.在完成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有明显进步;

C.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在学校统考及以上级别考试中,班级名次进步10个名次以上;或年级排名进步20个名次以上。

6.读书之星

A.喜爱读书、勤于读书,有良好的读书习惯,较深厚的阅读兴趣平时能广泛阅读各种书刊杂志,是全班公认的小书迷。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B.善于读书。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读书展示活动,在广泛读书的基础上,每学期能选择2-3本经典的书精读。并做好读书笔记,写好读后感。

C.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推荐的同学要提交能记录读书生活的读书笔记等资料。 D.读书致用。平时能将读书的喜悦与大家分享,能积极向同学们推荐好书,能将书中的故事讲给大家听。

E.书香留痕。能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项读书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F.坚持诵读《中华经典诵读》中的篇目,能背诵20篇诗文,坚持诵读“语文组”的推荐书目。 7.全能之星:

A. 具备其他三个以上(含3个)校园之星的条件。 B.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20名。

C.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曾获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干部等称号者优先。

8.管理之星:

A. 管理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各项工作能够抓到实处,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

B. 担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以上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工作敬业主动,独立工作能力强,班级威信高;

C. 曾获校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优先。 9.自律之星

A.按时到校,认真早读和自习,认真做好两操,上下楼梯右行,课间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

B.纪律观念较强,课堂上听讲专心,善于思考,积极进行交流合作,但不有意扰乱课堂或打断别人发言;

C.学习、生活中能够自律自强,尊重他人,不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

D.遵纪守规,放学及时回家,遵守交规,不在路上逗留,不乱花钱,不结交不良青年;不进网吧、营业性舞厅,不旷课、逃学、离家出走等;

E、.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一年内无任何违纪情况。

10.书画之星:

A.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B.具备有关方面认证的考核证书或者在市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曾获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11.音乐之星:

A.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B.具备有关方面认证的考核证书或者获县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12.文学之星

A.具备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等优秀品质; B. 热爱读书和写作,能背诵《中华经典诵读》中的诗文30篇目以上;

D.热爱文学创作,有较高的文学基本功,每学期能完成8篇以上的优质作文(有作文竞赛获奖证书,或有在报刊上发表的习作者优先评选);

13.体育之星:

A. 思想品德表现良好,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能坚持参加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B. 爱好体育,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综合素质好,体育成绩优秀;

C.有一、二项较突出的体育特长,在班级中技术超群; D.在各类体育竞技比赛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14.健康之星

A.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悦纳自我,善待他人,乐观自信,关心他人,富有爱心和宽容心,思考问题不钻牛角尖,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B. 抗挫能力强,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悲观,表现出坚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 C. 善于学习,能坚持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不骄躁、不气馁、不厌学、不逃学,使性格、身体、学习、能力各方面呈良性发展趋势;

15.自立之星

A.自己能做的事尽量自已做,不事事依赖父母长辈,能自觉、主动地做家务,减轻父母的负担; B.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C.能够自立自强,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D.有理想、有信心,有责任心,面对困难挫折,不抛弃不放弃,能用自立自强的精神鞭策自己,勇于克服在学业、生活或者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坚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自立事迹或者个人成就者优先;

五、评选时间:

“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两次,期中和期末各评选一次,具体时间根据每学期的时间确定。

六评选办法: 1、评选指标:

各班可在所设15个星级中选择评选5-10名“校园之星”,且相同“明星”每班限报1名,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挥民主,宁缺勿滥。

2、评选程序:

(1)班级每两周评选一次,学校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评选一次。

(2)以班级为单位,推荐本班候选人作为“班级之星”,正班风,促学风。(3)总的程序是:师生评议,民主推荐,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即:“校园之星”的评选分三级操作——生评、班评、校评

生评,指学生之间互评,根据评选条件在同学之间互评,通过同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评选出进步大,表现好的学生。

班评,由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民主评选的情况,并征求科任老师意见,评出班级之星,指导参评学生填写好“明星”推荐表。

校评,学校“明星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各班推荐的星级学生,在充分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基础上,最后确定校级之星,并摄像、写真在学校橱窗内展示。

凡经学校审查批准的校园之星,学校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评选结果由班主任负责记入《玉门二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册》。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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