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制 度
一、考勤与请假
(一)公司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每月1号,将所有员工的当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实,作为核发工资和计发加班费的依据之一。
(二)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除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以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三)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由本人签到打卡。
(四)迟到、早退、旷工和签到打卡。
1、迟到:
⑴工作时间开始以后至30分钟以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⑵超出30分钟以上未到岗者按事假处理。
2、早退:
⑴提前30分钟离岗者,视为早退;
⑵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按事假处理。
3、旷工
⑴未请假又不及时说明理由、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获准者,均以旷工论处;
⑵员工旷工者,每日均以双倍日薪扣款;
⑶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9日者,即予以解聘;
4、签到打卡
⑴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开始以前签到打卡上班,超过下班时间以后签到打卡下班;
⑵正常工作日加班及节假日期间工作的均按照规定签到打卡; ⑶所有加班至工作结束后一并签到打卡;
⑷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打卡者,应及时填写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员工未打卡说明单》(表3-13)。
⑸对于未填写并经审批《员工未打卡说明单》(表3-13)的未签到打卡情形,每次扣款20元;
5、考勤处罚由财务部根据具体情况开具《员工考勤处罚通知单》(表3-14),员工本人签字后,交财务部从当月实发工资中扣除。
6、作息时间如下:
上班时间:8:30; 下班时间:18:00;
用餐及休息时间:12:00—13:30;
7、休息日、节假日如下:
休息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
8、员工请假,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请假程序:
⑴由办公室负责将制式《员工请假单》(表3-15)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各部门备用;
⑵请假人提出口头申请,在获准许可后,请假人填写制式请假单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签后通知办公室开始休假,请假单于次月3日前交办公室。作为月度考勤的依据;
⑶请假人因紧急意外情况不能来单位先行办理手续的,应及时以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说明情况,补办正式请假手续。
⑷请假人的请假申请在未得到正式批准就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计算。
⑸请假结束后应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若假期届满上班后未销假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9、准假权限规定
10、请假期限: ⑴. 事假: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按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对待;连续休假超过30天(含)者,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含)者,员工应自行办理辞职。
⑵.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病假期间发基本工资及住房补贴。
⑶. 婚假:员工清婚假,以领取结婚证为准,符合国家晚婚(初婚者)规定的给予婚假7天,其他(包括再婚者)给予婚假3天,休假期间薪资照发;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其间发基本工资及住房补贴。
⑷. 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休假期间发固定工资和住房补贴,休产假期间不享受公司就餐福利及话费报销;配偶分娩给予陪护假5天,休假期间发固定工资和住房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者,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休假期间发固定工资和住房补贴。
⑸. 哺乳假:在公司休完产假且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没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员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休哺乳假的女员工可不参加单位每周举行的升旗仪式。
⑹. 丧假:员工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丧亡者给予丧假5天;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者给予丧假3天;丧假期间薪资照发。
⑺. 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或为维护企业利益而受伤患病,以实际治疗、休养所需时间为限;工伤裁定以劳动部门的“因公负伤鉴定标准”为依据,以所需天数给予假期,假期内按原薪资标准发放。
⑻. 以上假期内所含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包括在假期之内。
二、加班与换休
(一)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者,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表3-16),本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于次月3日前交办公室复核并签字确认。未及时交付的《员工加班审批表》(表3-16)将于次次月予以经过审核、审批手续后,报办公室执行。在公休日及平时加班中,自愿性加班的,不计发工资,但提出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参考。加班实行工资计发或换休的办法。
(二)公司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除节假日、公休日外平时所有加班不予计算,不发加班费,不换休。享受年薪制管理人员,所有加班不予计算,不发加班费,不换休。
(三)加班时间的计算:
1、法定节假日加班:
元旦(公历元月1日)、春节(农历腊月29、正月初1、初2)、清明节(清明节气)、五一•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5月初5)、中秋节(农历8月15)、十一•国庆节(10月1.2.3日);
以上期间加班者每日按三倍工资计发。
2、加班不满4小时,不计发工资,4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发,8小时计发一个工作日,每日按一倍工资计发。
(四)换休单的产生及使用:
1、《换休单》(表3-17)是根据当月的加班累计由办公室开具,此单盖章后方可生效。
2、当月工资发放完毕后,换休单经办公室核对无误后发放到个人;
3、换休单由本人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办,同时换休假以自行放弃对待;
4、使用换休单要提前按请假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息;
5、换休假以年度为限,在本年度确实无法安排换休的,按加班费形式次年1月份一次性结清;
6、员工因工作需要调离该公司时,将所有换休假由所在单位一次以加班费形式结清。
人 事 制 度
一、考勤与请假
(一)公司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每月1号,将所有员工的当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实,作为核发工资和计发加班费的依据之一。
(二)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除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以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三)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由本人签到打卡。
(四)迟到、早退、旷工和签到打卡。
1、迟到:
⑴工作时间开始以后至30分钟以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⑵超出30分钟以上未到岗者按事假处理。
2、早退:
⑴提前30分钟离岗者,视为早退;
⑵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按事假处理。
3、旷工
⑴未请假又不及时说明理由、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获准者,均以旷工论处;
⑵员工旷工者,每日均以双倍日薪扣款;
⑶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9日者,即予以解聘;
4、签到打卡
⑴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开始以前签到打卡上班,超过下班时间以后签到打卡下班;
⑵正常工作日加班及节假日期间工作的均按照规定签到打卡; ⑶所有加班至工作结束后一并签到打卡;
⑷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打卡者,应及时填写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员工未打卡说明单》(表3-13)。
⑸对于未填写并经审批《员工未打卡说明单》(表3-13)的未签到打卡情形,每次扣款20元;
5、考勤处罚由财务部根据具体情况开具《员工考勤处罚通知单》(表3-14),员工本人签字后,交财务部从当月实发工资中扣除。
6、作息时间如下:
上班时间:8:30; 下班时间:18:00;
用餐及休息时间:12:00—13:30;
7、休息日、节假日如下:
休息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
8、员工请假,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请假程序:
⑴由办公室负责将制式《员工请假单》(表3-15)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各部门备用;
⑵请假人提出口头申请,在获准许可后,请假人填写制式请假单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签后通知办公室开始休假,请假单于次月3日前交办公室。作为月度考勤的依据;
⑶请假人因紧急意外情况不能来单位先行办理手续的,应及时以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说明情况,补办正式请假手续。
⑷请假人的请假申请在未得到正式批准就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计算。
⑸请假结束后应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若假期届满上班后未销假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9、准假权限规定
10、请假期限: ⑴. 事假: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按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对待;连续休假超过30天(含)者,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含)者,员工应自行办理辞职。
⑵.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病假期间发基本工资及住房补贴。
⑶. 婚假:员工清婚假,以领取结婚证为准,符合国家晚婚(初婚者)规定的给予婚假7天,其他(包括再婚者)给予婚假3天,休假期间薪资照发;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其间发基本工资及住房补贴。
⑷. 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休假期间发固定工资和住房补贴,休产假期间不享受公司就餐福利及话费报销;配偶分娩给予陪护假5天,休假期间发固定工资和住房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者,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休假期间发固定工资和住房补贴。
⑸. 哺乳假:在公司休完产假且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没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员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休哺乳假的女员工可不参加单位每周举行的升旗仪式。
⑹. 丧假:员工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丧亡者给予丧假5天;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者给予丧假3天;丧假期间薪资照发。
⑺. 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或为维护企业利益而受伤患病,以实际治疗、休养所需时间为限;工伤裁定以劳动部门的“因公负伤鉴定标准”为依据,以所需天数给予假期,假期内按原薪资标准发放。
⑻. 以上假期内所含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包括在假期之内。
二、加班与换休
(一)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者,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表3-16),本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于次月3日前交办公室复核并签字确认。未及时交付的《员工加班审批表》(表3-16)将于次次月予以经过审核、审批手续后,报办公室执行。在公休日及平时加班中,自愿性加班的,不计发工资,但提出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参考。加班实行工资计发或换休的办法。
(二)公司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除节假日、公休日外平时所有加班不予计算,不发加班费,不换休。享受年薪制管理人员,所有加班不予计算,不发加班费,不换休。
(三)加班时间的计算:
1、法定节假日加班:
元旦(公历元月1日)、春节(农历腊月29、正月初1、初2)、清明节(清明节气)、五一•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5月初5)、中秋节(农历8月15)、十一•国庆节(10月1.2.3日);
以上期间加班者每日按三倍工资计发。
2、加班不满4小时,不计发工资,4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发,8小时计发一个工作日,每日按一倍工资计发。
(四)换休单的产生及使用:
1、《换休单》(表3-17)是根据当月的加班累计由办公室开具,此单盖章后方可生效。
2、当月工资发放完毕后,换休单经办公室核对无误后发放到个人;
3、换休单由本人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办,同时换休假以自行放弃对待;
4、使用换休单要提前按请假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息;
5、换休假以年度为限,在本年度确实无法安排换休的,按加班费形式次年1月份一次性结清;
6、员工因工作需要调离该公司时,将所有换休假由所在单位一次以加班费形式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