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思路,紧密与人、物、技三防措施相结合,预防刑事、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预控各类闹事纠纷和火灾事故,减少各种危害和案(事)件的发生,维护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范围的治安保卫工作。
3.管理职责
3.1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层分级管理,下级对上级的层层负责制。
3.2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下,集团公司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公司保卫部负责管理、指导、督促承担管理责任,所属各单位(分、子公司、部门)对各自的区域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3.3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上级主管单位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3.3.2统筹安排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确定逐级实施治安保卫安全责任的管理工作。
3.3.3管理督促集团公司治安保卫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3.4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分管责任人的职责
3.4.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3.4.2指导检查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措施的实施。
3.4.3监督审核保卫工作各项计划、安排的落实。
3.4.4及时向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第一责任人汇报治安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4.5决定或向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提请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追究、奖惩等事宜。
3.5保卫部门的职责
3.5.1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定与措施,具体负责集团公司治安保卫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并监督落实。
3.5.2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签订与各单位的治安、消防、交安责任书,督促做好内部治安消防等基础工作,各类治安、消防组织机构建设及应急事件的预案,拟定治安、消防不同阶段、年度的工作意见和计划
措施,并督促实施。
3.5.3根据内部的治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部治安、消防安全防范的督查和完善各部位、各区域的防范措施。
3.5.4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内部的综合治理,指导抓好治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配合调解处理发生的治安和闹事纠纷的工作。
3.5.5调研掌握内部治安动态,指导制定相应的预案措施,协调处置各种治安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内部预防和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6集团公司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3.6.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3.6.2负责健全本单位的治安消防组织机构,并设立此项工作的专兼职保卫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3.6.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治安保卫管理办法与制度,落实签订各级各岗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各部位的治安、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及设备的维护,完善和管理,达到人防、技防、物防三到位。
3.6.4负责对员工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的管理,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治安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3.6.5负责本单位治安防范、治安刑事案件、治安动态情
况信息收集、反馈,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保卫部门上报,并采取措施配合妥善处理。
3.6.6对内部出现的各类不稳定问题,有预案有措施,消除在内部,并做好向上级反馈工作,确保稳定。
3.6.7开展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与所属单位签订内部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达到无重大治安隐患、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预防或杜绝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治安保卫管理
4.1办公区域的门卫管理
4.1.1严格按照治安防范要求,实施办公区域的封闭管理,对人员出入必须进行登记查询,携带物品的查验、记载,物资出门要办理《出门证》手续。
4.1.2办公区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守卫制度,配足相应的门卫人员力量,并做好日常的治安、消防安全和巡逻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办公区域的公私财物的安全。
4.1.3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遵守出入管理规定,听从门卫人员的指挥,车辆停放必须按位停放有序,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及设施。
4.1.4办公区域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滋生扰乱工作秩序等不良行为和违法活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不准在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
4.1.5办公室门窗要牢固安全,下班后要插锁门窗、桌柜,
保障安全。
4.1.6严禁办公室内留宿,确需者,需经保卫部门许可;因公需加班者,应告知保卫部门和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
4.1.7各办公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日常用电做到人走断电,防患未燃。
4.1.8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避免失盗的发生。
4.1.9办公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专人管理。
4.2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
4.2.1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内部存放现金、档案、文件资料、重要票据、印章、网络机房、贵重器材、物资设备的仓库(房)和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安全影响的部位等。
4.2.2重点要害部位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达到人防、物防、技防到位。
4.2.3重点要害部位的设立和变动要及时上报经保卫部门查验审定符合要求,进行确立,并建立相应的部位档案资料备案。
4.2.4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使用,要严格把关,应具备素质高、责任强的人员担任。
4.2.5重点要害部位严格日常、节假日等重要期间的安全检查,执行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3账务室(部门)治安保卫管理
4.3.1各财务室必须完善健全技防措施,达到三铁一器(安全式防盗门、铁制防盗窗、保险柜、防盗报警器)。
4.3.2账务部门负责票据、印章的管理人员要将票据、印章分开存放在安全桌柜内,不得存放在同一地方。
4.3.3财务部门严格现金的存放规定,不得存放大量现金过夜,因需要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批准,并设置一至二人看管,采取安全措施。
4.3.4财务部门提取运送大量现金时,必须派三至四人负责,或提请保卫、保安人员、银行运钞专用车,使用专车押运护送。
4.3.5现金保险柜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钥匙,不得存放办公桌内,密码要保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
4.3.6财务人员要做到工作时间人走锁门锁柜,下班前要全面检查,达到门窗、柜上锁,防范安全到位。
4.4仓库的治安保卫管理
4.4.1仓库是指导存放材料、机具设备和贵重物品的库院、库房等。
4.4.2仓库必须实行安全封闭,设置在可防控视线内,并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库院要设专人看护守卫管理。
4.4.3仓库应安装防盗门窗并设置相应的视频监控装置和灭火器材等设施。
4.4.4仓库严格执行消防制度,严禁烟火,用火、用电要符合要求,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等物品。
4.4.5仓库管理人员要执行治安安全防范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检查,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看护工作。
4.5大型活动会议的治安保卫管理
4.5.1对于内部举办的各种大型庆典、会议等活动的单位,要将活动的内容、规模程度、人员数量、详细地点等具体情况及时上报集团治安保卫工作分管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审核备案,情况特殊必要的或报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备案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4.5.2对举办的活动要制定周全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建立相应的治安维护人员力量,做好活动秩序的安全保障。
4.5.3对举办活动的安排,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或事故,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4.6突发事件的治安保卫管理
4.6.1突发事件是指内部发生闹事纠纷、群体事件、治安灾害等事件。
4.6.2对内部的突发事件要制订应对处置事件的可行性预案,并进行对相应组织机构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演练。
4.6.3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要本着“统一指挥、快速应对、联动配合、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的宗旨。
4.6.4实行突发事件的请求报告制度,要做到及时反馈,不得迟报误报,信息畅通,降低损失,避免影响。
4.7出门证的治安管理
4.7.1《出门证》是指办公区、施工现场、库房等区域的各类物品的运送、携带出门的重要凭证手续。
4.7.2此证由集团公司各行政单位、材料、办公等部门出据,只限集团公司内部所辖范围使用。
4.7.3签发出门证单位由集团保卫部、生产监控部物资管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便条不得代替《出门证》手续。
4.7.4《出门证》的申领和管理
4.7.4.1《出门证》的申领流程:集团公司统一印制—各单位专兼职保卫人员或其他人员持介绍信到集团公司保卫部申领—财务部门缴费—保卫盖章领取。
4.7.4.2《出门证》的使用管理:《出门证》由各单位负责人发放至使用单位(项目)等部门,由物资管理部门的人员签发并备注携带者姓名,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认可,携带者持出门联经门卫查验符合规定后,方可出门。
4.7.4.3《出门证》存根由签发人保管,门卫联以每本为单位为一周期由保卫人员收集保管备查。
4.7.4.4《出门证》签发使用情况,由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和该单位保卫人员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并记录。
4.7.4.5《出门证》的填写要字迹清晰、填写内容完整、
数量清楚,因故未能使用的要注明作废保存。
4.7.4.6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出门物资的检查,对手续不清、不全的物资严禁出门,并及时通知保卫部和生产监控部。
4.8奖惩管理
4.8.1按照《山西四建治安消防管理奖惩条例》进行。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思路,紧密与人、物、技三防措施相结合,预防刑事、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预控各类闹事纠纷和火灾事故,减少各种危害和案(事)件的发生,维护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范围的治安保卫工作。
3.管理职责
3.1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层分级管理,下级对上级的层层负责制。
3.2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下,集团公司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公司保卫部负责管理、指导、督促承担管理责任,所属各单位(分、子公司、部门)对各自的区域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3.3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上级主管单位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3.3.2统筹安排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确定逐级实施治安保卫安全责任的管理工作。
3.3.3管理督促集团公司治安保卫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3.4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分管责任人的职责
3.4.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3.4.2指导检查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措施的实施。
3.4.3监督审核保卫工作各项计划、安排的落实。
3.4.4及时向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第一责任人汇报治安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4.5决定或向集团公司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提请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追究、奖惩等事宜。
3.5保卫部门的职责
3.5.1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定与措施,具体负责集团公司治安保卫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并监督落实。
3.5.2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签订与各单位的治安、消防、交安责任书,督促做好内部治安消防等基础工作,各类治安、消防组织机构建设及应急事件的预案,拟定治安、消防不同阶段、年度的工作意见和计划
措施,并督促实施。
3.5.3根据内部的治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部治安、消防安全防范的督查和完善各部位、各区域的防范措施。
3.5.4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内部的综合治理,指导抓好治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配合调解处理发生的治安和闹事纠纷的工作。
3.5.5调研掌握内部治安动态,指导制定相应的预案措施,协调处置各种治安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内部预防和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6集团公司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3.6.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3.6.2负责健全本单位的治安消防组织机构,并设立此项工作的专兼职保卫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3.6.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治安保卫管理办法与制度,落实签订各级各岗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各部位的治安、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及设备的维护,完善和管理,达到人防、技防、物防三到位。
3.6.4负责对员工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的管理,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治安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3.6.5负责本单位治安防范、治安刑事案件、治安动态情
况信息收集、反馈,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保卫部门上报,并采取措施配合妥善处理。
3.6.6对内部出现的各类不稳定问题,有预案有措施,消除在内部,并做好向上级反馈工作,确保稳定。
3.6.7开展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与所属单位签订内部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达到无重大治安隐患、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预防或杜绝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治安保卫管理
4.1办公区域的门卫管理
4.1.1严格按照治安防范要求,实施办公区域的封闭管理,对人员出入必须进行登记查询,携带物品的查验、记载,物资出门要办理《出门证》手续。
4.1.2办公区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守卫制度,配足相应的门卫人员力量,并做好日常的治安、消防安全和巡逻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办公区域的公私财物的安全。
4.1.3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遵守出入管理规定,听从门卫人员的指挥,车辆停放必须按位停放有序,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及设施。
4.1.4办公区域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滋生扰乱工作秩序等不良行为和违法活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不准在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
4.1.5办公室门窗要牢固安全,下班后要插锁门窗、桌柜,
保障安全。
4.1.6严禁办公室内留宿,确需者,需经保卫部门许可;因公需加班者,应告知保卫部门和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
4.1.7各办公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日常用电做到人走断电,防患未燃。
4.1.8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避免失盗的发生。
4.1.9办公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专人管理。
4.2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
4.2.1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内部存放现金、档案、文件资料、重要票据、印章、网络机房、贵重器材、物资设备的仓库(房)和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安全影响的部位等。
4.2.2重点要害部位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达到人防、物防、技防到位。
4.2.3重点要害部位的设立和变动要及时上报经保卫部门查验审定符合要求,进行确立,并建立相应的部位档案资料备案。
4.2.4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使用,要严格把关,应具备素质高、责任强的人员担任。
4.2.5重点要害部位严格日常、节假日等重要期间的安全检查,执行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3账务室(部门)治安保卫管理
4.3.1各财务室必须完善健全技防措施,达到三铁一器(安全式防盗门、铁制防盗窗、保险柜、防盗报警器)。
4.3.2账务部门负责票据、印章的管理人员要将票据、印章分开存放在安全桌柜内,不得存放在同一地方。
4.3.3财务部门严格现金的存放规定,不得存放大量现金过夜,因需要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批准,并设置一至二人看管,采取安全措施。
4.3.4财务部门提取运送大量现金时,必须派三至四人负责,或提请保卫、保安人员、银行运钞专用车,使用专车押运护送。
4.3.5现金保险柜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钥匙,不得存放办公桌内,密码要保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
4.3.6财务人员要做到工作时间人走锁门锁柜,下班前要全面检查,达到门窗、柜上锁,防范安全到位。
4.4仓库的治安保卫管理
4.4.1仓库是指导存放材料、机具设备和贵重物品的库院、库房等。
4.4.2仓库必须实行安全封闭,设置在可防控视线内,并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库院要设专人看护守卫管理。
4.4.3仓库应安装防盗门窗并设置相应的视频监控装置和灭火器材等设施。
4.4.4仓库严格执行消防制度,严禁烟火,用火、用电要符合要求,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等物品。
4.4.5仓库管理人员要执行治安安全防范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检查,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看护工作。
4.5大型活动会议的治安保卫管理
4.5.1对于内部举办的各种大型庆典、会议等活动的单位,要将活动的内容、规模程度、人员数量、详细地点等具体情况及时上报集团治安保卫工作分管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审核备案,情况特殊必要的或报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备案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4.5.2对举办的活动要制定周全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建立相应的治安维护人员力量,做好活动秩序的安全保障。
4.5.3对举办活动的安排,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或事故,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4.6突发事件的治安保卫管理
4.6.1突发事件是指内部发生闹事纠纷、群体事件、治安灾害等事件。
4.6.2对内部的突发事件要制订应对处置事件的可行性预案,并进行对相应组织机构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演练。
4.6.3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要本着“统一指挥、快速应对、联动配合、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的宗旨。
4.6.4实行突发事件的请求报告制度,要做到及时反馈,不得迟报误报,信息畅通,降低损失,避免影响。
4.7出门证的治安管理
4.7.1《出门证》是指办公区、施工现场、库房等区域的各类物品的运送、携带出门的重要凭证手续。
4.7.2此证由集团公司各行政单位、材料、办公等部门出据,只限集团公司内部所辖范围使用。
4.7.3签发出门证单位由集团保卫部、生产监控部物资管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便条不得代替《出门证》手续。
4.7.4《出门证》的申领和管理
4.7.4.1《出门证》的申领流程:集团公司统一印制—各单位专兼职保卫人员或其他人员持介绍信到集团公司保卫部申领—财务部门缴费—保卫盖章领取。
4.7.4.2《出门证》的使用管理:《出门证》由各单位负责人发放至使用单位(项目)等部门,由物资管理部门的人员签发并备注携带者姓名,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认可,携带者持出门联经门卫查验符合规定后,方可出门。
4.7.4.3《出门证》存根由签发人保管,门卫联以每本为单位为一周期由保卫人员收集保管备查。
4.7.4.4《出门证》签发使用情况,由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和该单位保卫人员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并记录。
4.7.4.5《出门证》的填写要字迹清晰、填写内容完整、
数量清楚,因故未能使用的要注明作废保存。
4.7.4.6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出门物资的检查,对手续不清、不全的物资严禁出门,并及时通知保卫部和生产监控部。
4.8奖惩管理
4.8.1按照《山西四建治安消防管理奖惩条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