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锅炉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02条;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外部检验。 ; 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的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0条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一次运行状态外部检验,一般每两年按《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 (1)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3)发生重大事故后; (4)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

电梯

3、《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

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

期如下:

(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检验过程中,对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1号修改单)1. 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第二款修改为:“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时必须进行。”

第三款修改为:“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三款最后增加:“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压力容器

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

四)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五)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

(六)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一)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情况异常的;

(二)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三)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四)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五)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并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

(六)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七)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也可以适当缩短。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低合金钢制造的球形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第七条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一)聚四氟乙烯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二)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mm(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定期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

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文件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气瓶

6、《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9条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4、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

5、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6、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对车用气瓶、瓶阀及其他附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锅炉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02条;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外部检验。 ; 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的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0条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一次运行状态外部检验,一般每两年按《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 (1)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3)发生重大事故后; (4)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

电梯

3、《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

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

期如下:

(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检验过程中,对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1号修改单)1. 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第二款修改为:“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时必须进行。”

第三款修改为:“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三款最后增加:“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压力容器

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

四)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五)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

(六)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一)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情况异常的;

(二)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三)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四)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五)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并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

(六)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七)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也可以适当缩短。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低合金钢制造的球形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第七条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一)聚四氟乙烯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二)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mm(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定期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

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文件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气瓶

6、《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9条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4、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

5、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6、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对车用气瓶、瓶阀及其他附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相关内容

  • 特种设备定义及检验周期
  • 特种设备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 ...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评价实施细则附
  • 附件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评价实施细则 编制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4.<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6. ...

  • 设备设施及特种作业证检验校验周期汇编
  • 设备设施及特种作业操作证 校验(检验)周期汇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设备设施及特种作业证的校验(检验)要求, 汇集了设备设施及特种种作业证的校验(检验)周期,供大家参考.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 一.锅炉 (一) 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 2 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 6 ...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资格考核试卷
  • 选择题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 A )颁布实施. (1)2003年6月1日 (2)2003年7月1日 (3)2004年7月1日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1)章( A )节 (1)七章九十一条 (2)八章九十一条 (3)八章九十二条 3.气体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 ...

  • 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重新编排版本)
  • 第一章总论 1 .质量技术监督的含义是什么? 质量技术监督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标准为依据,以技术检验.计量检测为手段,对质量(含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活动. 2 .我省(指福建省,下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 ( ...

  • 金属监督管理
  • 金属监督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管理处金属监督管理职能.内容.要求,以及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管理处金属监督管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 ...

  • 制氧厂设备管理制度
  • 制氧厂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点.巡检制度 为把设备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本着操作工是设备的第一主人的思想,制定本点.巡检制度. 1.操作工为点检员,维修工为巡检员. 2.点检方法:点检为操作工对所管辖的设备通过看.摸.听.闻等直观方法,检查设备有无振动.异音.异味.泄露.异常温度等情 ...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 2016-03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I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旨在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公司特种设备安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

  • 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培训资料
  •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及安全管理培训 第一部分: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二部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部分: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定 第一部分: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设备维修采用预防性维修和计划性维修.根据公司施工现场的设备种类分为:供电供水供汽能源设备.屠宰分割加工设备.制冷空调通风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