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聘任协议书
甲 方:
办公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 级建造师(专业 )工
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
二、聘用待遇
1、聘用的二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方法: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 3000 元作为岗位津贴,余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于注册成功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查询乙方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因建造师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的话,需退回定金¥:3000元整。如甲方收到乙方资格证书后一个月内未注册成功,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聘任期并一次性付清余额。
2、因甲方资质申请、工程投标需要乙方到场,甲方提前三天与乙方进行协商,如乙方应按时到场,期间所产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补助人民币 /天(¥: 元/天),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年检及建委备案。(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参加工程投标,需经乙方书面同意方可。如若甲方使用乙方的证书投标并中标,由乙方承担该中标项目工程技术顾问或项目经理时,甲方应对乙方给予相应经济补助,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等任何责任,不承担该项目所发生
的经济责任。)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由甲方承担;乙方也不得未经甲方许可而擅自使用注册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完成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并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乙方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成功
2、甲方持乙方提供的材料到当地建委审核合格后,甲方将乙方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返还;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将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章、执业资格证原件返还乙方,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
3、保证乙方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4、协议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5、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及时补办:如不能补办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而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4) 如发生上述第(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本人负责。
6、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
7、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
8、协议到期解除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归还留在甲方属于乙方的全部证书原件。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相片(或电子版照片)。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合法、真实、有效性。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甲方不按期全额付费情况除外)。
3、在聘用期内不得以甲方的任何名义对外进行工程建造及其它与建造师有关的事宜。
4、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时,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学历文凭等,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6、不承担甲方的工作责任,但配合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乙方已书面同意除外),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贰万元;
2、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或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以后的所有费用。
六、其他
1、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
2、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退还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并无条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建造师注册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手续。
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提供离职证明等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仅为办理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除外);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乙方帐号:
甲方电话: 开 户 行: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二级建造师聘任协议书
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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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 级建造师(专业 )工
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
二、聘用待遇
1、聘用的二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方法: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 3000 元作为岗位津贴,余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于注册成功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查询乙方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因建造师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的话,需退回定金¥:3000元整。如甲方收到乙方资格证书后一个月内未注册成功,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聘任期并一次性付清余额。
2、因甲方资质申请、工程投标需要乙方到场,甲方提前三天与乙方进行协商,如乙方应按时到场,期间所产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补助人民币 /天(¥: 元/天),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年检及建委备案。(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参加工程投标,需经乙方书面同意方可。如若甲方使用乙方的证书投标并中标,由乙方承担该中标项目工程技术顾问或项目经理时,甲方应对乙方给予相应经济补助,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等任何责任,不承担该项目所发生
的经济责任。)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由甲方承担;乙方也不得未经甲方许可而擅自使用注册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完成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并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乙方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成功
2、甲方持乙方提供的材料到当地建委审核合格后,甲方将乙方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返还;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将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章、执业资格证原件返还乙方,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
3、保证乙方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4、协议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5、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及时补办:如不能补办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而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4) 如发生上述第(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本人负责。
6、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
7、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
8、协议到期解除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归还留在甲方属于乙方的全部证书原件。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相片(或电子版照片)。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合法、真实、有效性。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甲方不按期全额付费情况除外)。
3、在聘用期内不得以甲方的任何名义对外进行工程建造及其它与建造师有关的事宜。
4、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时,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学历文凭等,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6、不承担甲方的工作责任,但配合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乙方已书面同意除外),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贰万元;
2、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或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以后的所有费用。
六、其他
1、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
2、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退还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并无条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建造师注册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手续。
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提供离职证明等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仅为办理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除外);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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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