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文明城市 争创文明单位
邯郸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
柜员服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邯郸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城郊联社)营业网点柜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营业网点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等行业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郊联社营业网点柜员。本标准所称柜员指在营业厅柜面业务服务区办理业务的人员,包括四级柜员、三级柜员和一级柜员。
第二章 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 柜员基本素质
(一)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文化水平。
(二) 身体健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无赌博等不良嗜好。
(三) 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另有规定的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从业资格。
第四条 柜员基本要求
(一) 熟知金融法律法规,掌握业务操作规程,熟悉所办理的银行产品或代销金融产品的业务性质和产品功能。
(二) 严格按照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准确、快
捷。
(三) 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服务用语。
(四)加强服务营销意识,加强应变、协调、推介能力,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挖掘潜在的优质客户。
第三章 服务职责
第五条 柜员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第六条 柜员基本服务职责:向客户提供准确、快捷、有效的服务。
第七条 柜员具体服务职责:
(一) 严格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方便的服务。
(二) 负责所在尾箱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章戳的管理、领用、使用、日终封装和上缴。负责个人名章的使用及保管。
(三) 负责所在台席物品定置定位及台面清理工作。
(四) 负责中高端客户的识别以及信息的收集和传递,挖掘潜在客户资源。
(五) 按《邯郸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要求,妥善受理、处理客户投诉。
(六) 负责为客户提供详细、准确的业务介绍,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咨询、建议和方案。
(七) 负责指导客户填写有关业务凭证,对客户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章 营业前准备
第八条 营业开始前10分钟做好班前准备:
(一) 仪容仪表符合规范要求。
(二) 维护好桌面、柜台的整洁,做到干净、有序。
(三) 开启计算机终端等相关电子设备并检查各类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查看业务单据、凭证、业务章戳等用品用具是否齐备。
(四) 整理好柜面上的宣传资料,整理好记录客户信息的工作簿,整理好柜台前的客户座椅。
第九条 营业厅开门后,所有柜员应以规范的站姿站立在各自的工作位置上,面带微笑迎接首批客户。
第五章 营业中服务
第十条 迎接客户及问候
(一) 柜员应举手示意客户到本窗口办理业务;当客户走到窗口前,要主动向客户问候。
(二) 柜员在办理完上笔业务后,要主动向下一个客户问候。
(三) 向客户问候时,目光要正视客户,面带微笑向客户点头示意并用普通话主动问候客户。若客户以当地方言应答,则可改用当地方言服务。对熟悉的客户,可直接称呼其姓氏并给予问候。
第十一条 客户提交现金、卡(存折/单)、单据、证件(资料)时,应双手接过,以适宜的音量复述客户所办的业务,审核现金是
否相符,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为客户迅速办理业务。
第十二条 办理业务时,应做到热情、主动、细心、周到、准确、快捷并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在重复客户收付款金额时音量要适当,注意保护客户私密。在与客户交谈或询问客户时,应使用尊称,增加客户的亲切感。
第十三条 发现客户填写或提交的单据与业务规定不符时,要主动、明了地告知客户并直接指导或立即请大堂经理指导客户重填。
第十四条 对客户交代或回答的事项没有听清楚时,需要再次询问客户。询问客户或重复客户的问题时,声音要轻柔。
第十五条 业务处理时间较长时,应向客户主动说明情况并表达请客户“稍等片刻”的意思。
第十六条 受理业务过程中需短暂离开柜台时,要主动向客户解释后才能离开;需较长时间离开柜台或停止营业时,应事先通知大堂经理或保安员引导客户到其他窗口排队并为已等候在柜台前的客户办理完业务,离开时在柜台窗口放置“暂停服务”的标识。
第十七条 办理业务完毕,应双手将客户的现金、卡(存折/单)、票据、回单(客户留存联)交给客户,不得抛、甩。遇客户支取大额现金,应主动向客户提供取款袋。
第十八条 办理业务完毕,要主动提醒客户核对业务办理是否无误并询问客户是否还有别的业务需要办理。如客户没有其他业务办理,要礼貌向客户道别。
第十九条 遇客户办理定期提前支取、转账汇款等业务时,应主
动提醒客户会受到利息损失或需收取费用及收费标准等。
第二十条 遇收取或兑换客户的零币、残币时,对客户要有耐心。若兑换量较大,可请网点负责人调配后台人员协助清点,以减少柜面的压力,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第二十一条 遇手续不全或制度不允许办理的业务时,要向客户耐心解释;若客户不理解、情绪激动,应及时请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出面安抚并作相应处置。
第二十二条 遇有客户插队到柜台前时,柜员应礼貌拒绝为插队客户办理业务并请其按秩序排队。如达不到效果,应及时请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进行协调。
第二十三条 柜面服务应坚持“先外后内”的原则。当忙于手中的内部工作,未及时发现客户时,应首先向客户道歉并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六章 对中高端客户的服务
第二十四条 柜员在柜面处理交易过程中要主动识别中高端客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荐给大堂经理或客户经理,以便进行深度服务。
第二十五条 中高端客户特征
具备以下特征的可视为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
(一) 重要客户系统纳入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
(二) 办理大额现金存取款或汇款;
(三)办理大额个人贷款(提前)还款;
(四) 开立大额存款证明;
(五) 购买大额投资产品或保险产品;
(六) 在我社办理对公业务的财会人员;
(七) 出示他行的VIP卡、信用卡金卡等;
(八) 对理财业务、高端业务提出咨询;
(九) 客户住址、工作地点为高档住宅或高级办公区域;
(十) 客户的其他外观特征。
第二十六条 对中高端客户服务的原则
(一) 引导客户到专柜办理业务。
(二) 向客户开展初步营销,根据客户需求,适时向客户推荐或销售我社各类产品和服务。必要时推荐给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更深度的服务。
(三) 在提供优先优质服务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客户的私密。 第二十七条 中高端客户服务流程
(一) 大堂经理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要注意通过客户的业务需求识别中高端客户,以适当的方式表现出对客户的关注,以及对客户的优先优质服务。
(二) 识别为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后,根据客户的业务需求,主动引导客户到专柜办理业务。
(三) 结合客户特点主动提供其可能关注的金融产品宣传资料,简略介绍相关产品或服务,表示可以为其进行更为详细的介绍。
(四) 如果客户表示有兴趣,根据本网点具体分工,直接或推
荐给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更详细的介绍。若客户同意现场办理该业务,安排相应服务窗口优先为客户办理。
(五) 如果客户表示没有时间或没有兴趣,大堂经理可与其约定后续联络的方式。
(六) 客户离开后,记录客户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交网点负责人,以便安排后续跟踪服务。
第七章 营业终了服务
第二十八条 营业时间结束后的工作要求:
(一) 认真、耐心地为营业厅内的所有等候客户办理完业务。
(二) 按业务制度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三) 关闭计算机终端等相关电子设备。
(四) 检查现金、凭证、有价单证、业务章戳等业务用品用具是否齐备并收纳妥当。
(五) 整理桌面的单据等物品,恢复桌面、柜台整洁有序。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由城郊联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标准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共创文明城市 争创文明单位
邯郸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
柜员服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邯郸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城郊联社)营业网点柜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营业网点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等行业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郊联社营业网点柜员。本标准所称柜员指在营业厅柜面业务服务区办理业务的人员,包括四级柜员、三级柜员和一级柜员。
第二章 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 柜员基本素质
(一)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文化水平。
(二) 身体健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无赌博等不良嗜好。
(三) 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另有规定的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从业资格。
第四条 柜员基本要求
(一) 熟知金融法律法规,掌握业务操作规程,熟悉所办理的银行产品或代销金融产品的业务性质和产品功能。
(二) 严格按照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准确、快
捷。
(三) 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服务用语。
(四)加强服务营销意识,加强应变、协调、推介能力,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挖掘潜在的优质客户。
第三章 服务职责
第五条 柜员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第六条 柜员基本服务职责:向客户提供准确、快捷、有效的服务。
第七条 柜员具体服务职责:
(一) 严格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方便的服务。
(二) 负责所在尾箱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章戳的管理、领用、使用、日终封装和上缴。负责个人名章的使用及保管。
(三) 负责所在台席物品定置定位及台面清理工作。
(四) 负责中高端客户的识别以及信息的收集和传递,挖掘潜在客户资源。
(五) 按《邯郸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要求,妥善受理、处理客户投诉。
(六) 负责为客户提供详细、准确的业务介绍,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咨询、建议和方案。
(七) 负责指导客户填写有关业务凭证,对客户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章 营业前准备
第八条 营业开始前10分钟做好班前准备:
(一) 仪容仪表符合规范要求。
(二) 维护好桌面、柜台的整洁,做到干净、有序。
(三) 开启计算机终端等相关电子设备并检查各类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查看业务单据、凭证、业务章戳等用品用具是否齐备。
(四) 整理好柜面上的宣传资料,整理好记录客户信息的工作簿,整理好柜台前的客户座椅。
第九条 营业厅开门后,所有柜员应以规范的站姿站立在各自的工作位置上,面带微笑迎接首批客户。
第五章 营业中服务
第十条 迎接客户及问候
(一) 柜员应举手示意客户到本窗口办理业务;当客户走到窗口前,要主动向客户问候。
(二) 柜员在办理完上笔业务后,要主动向下一个客户问候。
(三) 向客户问候时,目光要正视客户,面带微笑向客户点头示意并用普通话主动问候客户。若客户以当地方言应答,则可改用当地方言服务。对熟悉的客户,可直接称呼其姓氏并给予问候。
第十一条 客户提交现金、卡(存折/单)、单据、证件(资料)时,应双手接过,以适宜的音量复述客户所办的业务,审核现金是
否相符,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为客户迅速办理业务。
第十二条 办理业务时,应做到热情、主动、细心、周到、准确、快捷并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在重复客户收付款金额时音量要适当,注意保护客户私密。在与客户交谈或询问客户时,应使用尊称,增加客户的亲切感。
第十三条 发现客户填写或提交的单据与业务规定不符时,要主动、明了地告知客户并直接指导或立即请大堂经理指导客户重填。
第十四条 对客户交代或回答的事项没有听清楚时,需要再次询问客户。询问客户或重复客户的问题时,声音要轻柔。
第十五条 业务处理时间较长时,应向客户主动说明情况并表达请客户“稍等片刻”的意思。
第十六条 受理业务过程中需短暂离开柜台时,要主动向客户解释后才能离开;需较长时间离开柜台或停止营业时,应事先通知大堂经理或保安员引导客户到其他窗口排队并为已等候在柜台前的客户办理完业务,离开时在柜台窗口放置“暂停服务”的标识。
第十七条 办理业务完毕,应双手将客户的现金、卡(存折/单)、票据、回单(客户留存联)交给客户,不得抛、甩。遇客户支取大额现金,应主动向客户提供取款袋。
第十八条 办理业务完毕,要主动提醒客户核对业务办理是否无误并询问客户是否还有别的业务需要办理。如客户没有其他业务办理,要礼貌向客户道别。
第十九条 遇客户办理定期提前支取、转账汇款等业务时,应主
动提醒客户会受到利息损失或需收取费用及收费标准等。
第二十条 遇收取或兑换客户的零币、残币时,对客户要有耐心。若兑换量较大,可请网点负责人调配后台人员协助清点,以减少柜面的压力,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第二十一条 遇手续不全或制度不允许办理的业务时,要向客户耐心解释;若客户不理解、情绪激动,应及时请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出面安抚并作相应处置。
第二十二条 遇有客户插队到柜台前时,柜员应礼貌拒绝为插队客户办理业务并请其按秩序排队。如达不到效果,应及时请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进行协调。
第二十三条 柜面服务应坚持“先外后内”的原则。当忙于手中的内部工作,未及时发现客户时,应首先向客户道歉并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六章 对中高端客户的服务
第二十四条 柜员在柜面处理交易过程中要主动识别中高端客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荐给大堂经理或客户经理,以便进行深度服务。
第二十五条 中高端客户特征
具备以下特征的可视为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
(一) 重要客户系统纳入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
(二) 办理大额现金存取款或汇款;
(三)办理大额个人贷款(提前)还款;
(四) 开立大额存款证明;
(五) 购买大额投资产品或保险产品;
(六) 在我社办理对公业务的财会人员;
(七) 出示他行的VIP卡、信用卡金卡等;
(八) 对理财业务、高端业务提出咨询;
(九) 客户住址、工作地点为高档住宅或高级办公区域;
(十) 客户的其他外观特征。
第二十六条 对中高端客户服务的原则
(一) 引导客户到专柜办理业务。
(二) 向客户开展初步营销,根据客户需求,适时向客户推荐或销售我社各类产品和服务。必要时推荐给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更深度的服务。
(三) 在提供优先优质服务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客户的私密。 第二十七条 中高端客户服务流程
(一) 大堂经理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要注意通过客户的业务需求识别中高端客户,以适当的方式表现出对客户的关注,以及对客户的优先优质服务。
(二) 识别为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后,根据客户的业务需求,主动引导客户到专柜办理业务。
(三) 结合客户特点主动提供其可能关注的金融产品宣传资料,简略介绍相关产品或服务,表示可以为其进行更为详细的介绍。
(四) 如果客户表示有兴趣,根据本网点具体分工,直接或推
荐给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更详细的介绍。若客户同意现场办理该业务,安排相应服务窗口优先为客户办理。
(五) 如果客户表示没有时间或没有兴趣,大堂经理可与其约定后续联络的方式。
(六) 客户离开后,记录客户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交网点负责人,以便安排后续跟踪服务。
第七章 营业终了服务
第二十八条 营业时间结束后的工作要求:
(一) 认真、耐心地为营业厅内的所有等候客户办理完业务。
(二) 按业务制度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三) 关闭计算机终端等相关电子设备。
(四) 检查现金、凭证、有价单证、业务章戳等业务用品用具是否齐备并收纳妥当。
(五) 整理桌面的单据等物品,恢复桌面、柜台整洁有序。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由城郊联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标准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