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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一) ................................... 2
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二) ................................. 12
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三) ................................. 22
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四) ................................. 34
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五) ................................. 43
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一)
说明:本套核心题库按照考试大纲、历年真题、指定参考书等结合考试侧重点和难度,精心整理编写。核心题库更突出针对性和实战性,考研冲刺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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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题
1. 法律部门与部门法
【答案】“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小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小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部门法或称为法的部门,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一国现存全部实定法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例如民法部门、刑法部门、行政法部门、民事诉讼法部门、刑事诉讼法部门等等,都是一个个独立的部门法。因此,二者可以说是一致的。
2. 实质正义
【答案】实质正义是只指法律必须符合人们的道德理想、价值诉求,它着眼于内容和目的的正义性。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正义可分为实体正义与形式正义。实体正义是关于制定什么样的原则和规则(包括道德原则和规则、法律原则和规则等)来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的问题。在法律范围内,实质正义可以说是法律创制中的正义。
3. 新法优于旧法
【答案】新法优于旧法是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原则之一,是指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这只有处于同一位阶的法律才能适用,就是说,新法不能优于比其位阶高的法的效力。
4. 习惯权利
【答案】习惯权利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或从先前的社会传承下来的,表现为群体性、重复性自由行动的一种权利。习惯权利也是法外权利。习惯义务多存在于剥削阶级社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与旧的剥削制度相连的习惯义务(如进贡、差役)被宣布为非法,但在某些地区和部族还没有根除。
5. 立法技术
【答案】立法技术是指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采取的如何使所立之法臻于完善的技术性规则,或者说是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中的操作技巧和方法。例如,法的构造技术、语言技术。仟何国家或立法卞体要使所立之法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不能不重视立法技术,以使立法臻于完善。
6. 法律体系
【答案】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③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④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二、简答题
7. 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答案】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庞大体系,其中包含着各种准则。不同的法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准则和价值观念; 不同的时代、国家、阶级、群体、个人在法律实践和法律理论上可能具有不同的法的价值观念; 不同法的价值准则和法的价值观念各自内部和相互之间的矛盾,就是法的价值冲突。这种冲突不仅表现在不同法的价值准则、观念之间,而且也表现在法的价值准则、观念的不同性质或形式上。
法的各种价值之间会发生冲突,是因为人类社会生活本身的特殊性导致了价值冲突的必然性。
(1)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价值目标的多元化。
人类作为一种高级生物,不像其他生物那样只有比较简单甚至近乎单一的需求,相反,人类的生活需求是多方面的,以至于很难用简单列举的方式加以罗列。与这一特点相适应,法律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多元的,而社会实现这些目标的资源和机会却是有限的,在法的价值发生冲突的所有特定场合,其背后都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稀缺的资源和机会不足以支持所有价值目标同时得到实现。
(2)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法的价值冲突变得更为常见和复杂。
上面提及的社会价值目标的多元化只是使不同种类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成为必然,例如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冲突、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等等; 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又会导致两种形式的价值冲突。
①由于人们的价值偏好不同,一些人可能强烈期待法律的服务更多地向某种价值倾斜(如分享更多的公共福利),而另一些人则可能有同样强烈的不同期待(如投资回报率的提高),由此会导致不同种类法的价值的冲突。
②由于利益分化的作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完全可能在同一种利益之上发生竞争,例如,财产利益是法律所保护的目的价值,然而,提高关税的法令在使国内制造商得到更多利益的同时,必定会使进口商的利益减损。
(3)除了以上两点基本原因之外,社会变迁、制度改革以及立法政策的变更等因素,都会引起法的价值的冲突。
8. 法律责任的后果。
【答案】法律责仟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由于法律责任会给责任主体带来法定的不利后果,表明了社会对责任主体的道德非难和法律处罚,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律责任的构成,以保障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保护责任主体的利益,实现法律的功能,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是指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惩罚、补偿、强制等三种。
(1)惩罚
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则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惩罚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实现方式。惩罚主要针对人身进行,国家使用强制力对责任主体的人身、精神施加痛苦,限制或剥夺财产,使责任主体受到压力、损失和道德非难,从而起到报复、预防和矫正的作用,平衡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的有序发展。惩罚(法律制裁)具体包括以下种类:
①民事制裁,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通常是由于侵权或违约引起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的强制下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等。
②行政制裁,是指依照行政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③刑事制裁,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通常称刑罚制裁。
④违宪制裁,是指依照宪法的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违宪制裁主要有:撤销同宪法相抵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2)补偿
补偿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补偿包括防止性的补偿、恢复性的补偿、补救性的补偿等不同性能的责任方式。补偿的作用在于制止对法律关系的侵害以及通过对被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使被侵害的社会关系恢复原态。补偿侧重强调事实,较少加入道德评判,目的主要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害。补偿的方式除了对小法行为的否定、精神慰藉外,主要为财产上的赔偿、补偿。在我国,补偿主要包括民事补偿和国家赔偿两类。
(3)强制
强制是指国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强制的功能在于保障义务的履行,从而实现权利,使法律关系正常运作。强制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对人身的强制有拘传、强制传唤、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检疫等力式。对财产的强制有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拆除、强制拍卖、强制变卖等方式。强制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强制主要为直接强制,也有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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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二) ................................. 12
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三) ................................. 22
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四)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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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烟台大学法学院722法学综合一之法理学考研核心题库(一)
说明:本套核心题库按照考试大纲、历年真题、指定参考书等结合考试侧重点和难度,精心整理编写。核心题库更突出针对性和实战性,考研冲刺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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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题
1. 法律部门与部门法
【答案】“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小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小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部门法或称为法的部门,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一国现存全部实定法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例如民法部门、刑法部门、行政法部门、民事诉讼法部门、刑事诉讼法部门等等,都是一个个独立的部门法。因此,二者可以说是一致的。
2. 实质正义
【答案】实质正义是只指法律必须符合人们的道德理想、价值诉求,它着眼于内容和目的的正义性。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正义可分为实体正义与形式正义。实体正义是关于制定什么样的原则和规则(包括道德原则和规则、法律原则和规则等)来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的问题。在法律范围内,实质正义可以说是法律创制中的正义。
3. 新法优于旧法
【答案】新法优于旧法是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原则之一,是指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这只有处于同一位阶的法律才能适用,就是说,新法不能优于比其位阶高的法的效力。
4. 习惯权利
【答案】习惯权利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或从先前的社会传承下来的,表现为群体性、重复性自由行动的一种权利。习惯权利也是法外权利。习惯义务多存在于剥削阶级社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与旧的剥削制度相连的习惯义务(如进贡、差役)被宣布为非法,但在某些地区和部族还没有根除。
5. 立法技术
【答案】立法技术是指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采取的如何使所立之法臻于完善的技术性规则,或者说是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中的操作技巧和方法。例如,法的构造技术、语言技术。仟何国家或立法卞体要使所立之法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不能不重视立法技术,以使立法臻于完善。
6. 法律体系
【答案】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③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④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二、简答题
7. 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答案】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庞大体系,其中包含着各种准则。不同的法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准则和价值观念; 不同的时代、国家、阶级、群体、个人在法律实践和法律理论上可能具有不同的法的价值观念; 不同法的价值准则和法的价值观念各自内部和相互之间的矛盾,就是法的价值冲突。这种冲突不仅表现在不同法的价值准则、观念之间,而且也表现在法的价值准则、观念的不同性质或形式上。
法的各种价值之间会发生冲突,是因为人类社会生活本身的特殊性导致了价值冲突的必然性。
(1)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价值目标的多元化。
人类作为一种高级生物,不像其他生物那样只有比较简单甚至近乎单一的需求,相反,人类的生活需求是多方面的,以至于很难用简单列举的方式加以罗列。与这一特点相适应,法律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多元的,而社会实现这些目标的资源和机会却是有限的,在法的价值发生冲突的所有特定场合,其背后都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稀缺的资源和机会不足以支持所有价值目标同时得到实现。
(2)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法的价值冲突变得更为常见和复杂。
上面提及的社会价值目标的多元化只是使不同种类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成为必然,例如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冲突、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等等; 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又会导致两种形式的价值冲突。
①由于人们的价值偏好不同,一些人可能强烈期待法律的服务更多地向某种价值倾斜(如分享更多的公共福利),而另一些人则可能有同样强烈的不同期待(如投资回报率的提高),由此会导致不同种类法的价值的冲突。
②由于利益分化的作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完全可能在同一种利益之上发生竞争,例如,财产利益是法律所保护的目的价值,然而,提高关税的法令在使国内制造商得到更多利益的同时,必定会使进口商的利益减损。
(3)除了以上两点基本原因之外,社会变迁、制度改革以及立法政策的变更等因素,都会引起法的价值的冲突。
8. 法律责任的后果。
【答案】法律责仟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由于法律责任会给责任主体带来法定的不利后果,表明了社会对责任主体的道德非难和法律处罚,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律责任的构成,以保障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保护责任主体的利益,实现法律的功能,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是指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惩罚、补偿、强制等三种。
(1)惩罚
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则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惩罚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实现方式。惩罚主要针对人身进行,国家使用强制力对责任主体的人身、精神施加痛苦,限制或剥夺财产,使责任主体受到压力、损失和道德非难,从而起到报复、预防和矫正的作用,平衡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的有序发展。惩罚(法律制裁)具体包括以下种类:
①民事制裁,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通常是由于侵权或违约引起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的强制下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等。
②行政制裁,是指依照行政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③刑事制裁,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通常称刑罚制裁。
④违宪制裁,是指依照宪法的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违宪制裁主要有:撤销同宪法相抵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2)补偿
补偿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补偿包括防止性的补偿、恢复性的补偿、补救性的补偿等不同性能的责任方式。补偿的作用在于制止对法律关系的侵害以及通过对被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使被侵害的社会关系恢复原态。补偿侧重强调事实,较少加入道德评判,目的主要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害。补偿的方式除了对小法行为的否定、精神慰藉外,主要为财产上的赔偿、补偿。在我国,补偿主要包括民事补偿和国家赔偿两类。
(3)强制
强制是指国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强制的功能在于保障义务的履行,从而实现权利,使法律关系正常运作。强制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对人身的强制有拘传、强制传唤、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检疫等力式。对财产的强制有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拆除、强制拍卖、强制变卖等方式。强制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强制主要为直接强制,也有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