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
亲爱的同学们,欢迎来到武汉理工大学生活和学习!
我校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阶段实施3-6年的弹性学制。在获得学校所规定学分的前提下,同学们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自主安排学习内容和进程,达到真正学有所好、学有所成。通过学生选课及选教环节,促使教师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质量。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有助于深入贯彻“以生为本”的教学服务理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需要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选课是学分制的核心环节,对于未能成功选课的课程,无论是选修课还是必修课,都无法取得成绩。在校期间,除了第一学期的课程外,其他的课程都需要同学们亲自选课。第一学期的课程将由学校按照专业推荐课表提前选上,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看选课情况。
选课期间,相关通知经学校主页、新浪微博“理工大选课”、学分制选课系统中的“公告栏”等多渠道同步发出;选课具体事项,如新增课堂、停开课堂等由新浪微博“理工大选课”发布。同学们在选课前,请先熟悉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选课开始后,请参见本手册中有关选课操作章节,登陆“武汉理工大学学分制选课系统”进行选课操作,并在每轮选课期间查看选课结果。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本学院选课指导老师或教学办老师。如确有需要,可通过微博私信或学分制选课系统中的“选课事务咨询”功能联系教务处。
选课手册在整个本科学习阶段均要使用,请务必妥善保管。如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提出,我们将在下一版中予以改进。(可以使用新浪微博联系我们,新浪微博地址:@理工大选课。扫描本手册封底的二维码可以直接获取。) 亲爱的同学们,现在出发,开始愉快的选课之旅吧!
第二章 选课指导
一、 网上选课流程及规则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预排好下学期课表后,将在学校主页、教务处网站、“理工大选课”新浪微博上发布选课通知。选课操作应由每位同学本人完成,可在任何一台可访问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whut.edu.cn/)的计算机上登录学分制选课系统。
1. 选课时间
学生选课分为三轮,第一轮、第二轮在当前学期期末进行,第三轮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选课时间以教务处公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2. 每轮可选课程范围
第一轮选课:将于下一学期开课的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第二轮选课:第一轮选课后有余量的计划课程以及单独开班课程(简称单独班);
第三轮选课:第二轮选课后尚有余量的计划课程以及单独班课程。
各轮次可选课程模块如图2.1,各选课模块的功能及对象详见系统操作指南相关章节:
图2.1 各轮次可选课程模块 3. 选课流程及规则说明
3.1 学生选课流程
图2.2 学生选课流程 3.2 选课及筛选规则
第一轮选课时采用“人数不限,机会均等”的原则,不受课堂容量限制。第一轮结束后,根据“均衡选课、高年级优先”的原则初步确定选课名单,剩余名额随机筛选,最终确定各课堂上课学生名单。在第二、三轮选课采用在课程选课人数余量内,先到先得的原则。
第三轮选课期间和补退选阶段,允许重修课部分时间冲突选课,详见附录3。所有的补修课都不允许冲突选课。
各轮选课都可能会有增开或停开的课堂,请随时关注“理工大选课”新浪微博或选课系统公告栏。
二、 网上选课注意事项
1、 选课准备
1) 关注“理工大选课”新浪微博,及时掌握选课动态;
2) 选课前,请缴清学分学费和注册费,若欠费则无法选课。有关学分制收费
管理实施办法,可以查看附录1;
3) 第一次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或学分制选课系统,需要绑定手机号和邮箱,并
修改登录密码(详见选课操作指南相关章节)。初始的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从2015级开始为学生高考考生号。
4) 请认真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了解本专业课程设置、各类课程修读学分要
求。专业培养方案的纸质版会发到各个学院,电子版可以在“理工大选课”微博中查看。
A. 课程分类
图2.3
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如图2.3)。
B. 学期选课总学分限制
每学期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含课外学分)原则上最低不少于15学
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毕业学年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课,不用考虑最低学分限制。
2、 特殊课程选课注意事项
1) 英语必修类课程:《大学英语A》属于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培养方
案要求修满12个学分。新生入校后,由学校组织英语分级考试,成绩较
好的同学直接从《大学英语A2》开始英语学习,其他学生则需要从《大
学英语A1》开始。第一学期的英语分班由学校统一安排,不能自行选择。
后续学期,同学们可以自行在英语必修课程里修读其他英语必修课程。
2) 体育必修类课程: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的《体育1》由学校统一安排,
不能自行选择。后续学期,同学们可以自行在体育必修课程里修读其他
体育必修课程。需要注意的是:《体育1》、《体育2》是必选课程,项
目课程可以自选。水上专业(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的同学则需要选择
《航海体育》。因体残、体弱无法参加正常体育课学习的同学,可以在
每学期开课后两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上
《体育保健》课手续,学期中间不能办理。开课10周内学生如果因身体
原因不能继续参加正常体育课,可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退选手续,开课10周以后不退选。
3) 学校有部分课堂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双语课堂分为I级、II级两个等
级,选课时可以看见双语等级,请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双语I级教学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中文和外文混合板书
(或多媒体课件),汉语和外语混合讲授,其中外语授课课时占该门
课程总课时的比例不少于50%,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量不少于
50%,期末考核时外文题量不低于50%;
双语II级教学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外文板书(或多媒
体课件),外语讲授,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期末考核全部用外
文命题。
4) 个性课程类课程:可以在“专业选课”或“个性课程选课”两个模块中
选择个性课程。其中,“专业选课”模块提供专业类个性课程课堂(部分专业未提供专业类个性课程),“个性课程选课”模块提供通识类个性课程、科研基地个性课程、跨专业个性课程课堂供大家选择。
5) 单独开设的实践/实验类课程:部分课程由于是分散进行,因此在选课系
统页面没有显示上课时间地点,也是可以正常进行选课的。这类课程的选课结果,只能在选课页面的“已选课程列表”中查看,个人课表中没有显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或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
3、 选课操作注意事项
1) 请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2) 第一轮选课时,建议尽量选择课程类别标记为“推荐课程”的课堂,避
免上课时间冲突,减小被随机筛除的几率。如果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被随机筛除(选择“推荐课程”也可能因为容量限制被随机筛除),可以在第二、三轮选课期间选择其他还有余量并且时间不冲突的课堂(包括“跨专业听课”的课堂)。
3)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会根据选课人数调整部分课程的上课教室,
上课时间一般不变。选课人数太少的课程可能会被停课,选课人数特别多的课程可能会增开课堂。请大家在第二轮选课开始时和第三轮选课期间登录选课系统,确定自己的选课结果,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4) 所有选课操作完成后,请及时注销登录,避免因本人或他人误操作而修
改选课数据。
三、 线下选课指导
1、 每个学院都设有选课指导员,在选课期间有任何疑问,建议先咨询学院的选
课指导员,或者向学院教学办的老师求助。一般情况下,联系他们往往比直接联系教务处更方便,各学院(部)教学办的电话请参考附录10。
2、 选课过程中若遇选课手册中未提及而学院选课指导员也解答不了的疑问,可
以来电咨询教务处各相关科室。电话号码请参考附录9。
第三章 选课操作指南
一、
选课工具——学分制选课系统 所有的选课操作,都需要在选课期间到学分制选课系统中完成。我校的学分制选课系统面向公网开放,不管在校内还是校外都可以使用,即使在外地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操作。请勿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选课。
图3.1 学分制选课系统入口
二、 登录系统、绑定手机及邮箱、修改密码或手机号
1、 登录学分制选课系统
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 http://jwc.whut.edu.cn/ 进入教务处网站首页,在右侧菜单区找到 “学分制选课系统”(如图3.1),点击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如图3.2),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登录密码从2015级学生开始为学生高考考生号。
图3.2 学分制选课系统登录页面
2、 绑定手机及邮箱
第一次登录时,需要先验证并绑定手机和邮箱,操作页面如图3.3所示。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常用邮箱,以便接收重要的选课系统通知消息或自助找回密码。成功绑定手机和邮箱后,即可进入选课系统操作页面。
图3.3 手机与邮箱验证
3、 修改密码或手机号
登录后,页面上方有“修改手机号码”和“修改密码”两个按钮(如图3.4)。修改密码的操作页面如图3.5。登录密码最多设置十位,不能使用“*”、“-”等特殊字符。修改密码或手机号都需要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接收验证码短信,如果手机丢失后更换了手机号码,请先到学院教学办去重置密码,重置后的密码还原成学号,然后登陆系统重新绑定手机号并设置新的登陆密码。
图3.4 登录后系统默认页面
图3.5 修改密码页面
三、
各选课模块选课操作说明 登入【学分制选课系统】后,页面左侧的主菜单分为“功能模块”和“信息查询”两部分,各部分所包含的功能菜单如图3.6所示。
图3.6 选课系统主页主菜单
下面对各选课模块的操作说明如下:
1、 专业选课
专业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大类必修、专业必修、大类选修、专业选修、专业类个性课程、实践课。
进入专业选课模块后,整个页面(如图3.7)分成三部分:左侧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列出的在选课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右侧上半部分是“可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右边下半部分是“所有已选课程及开课情况”。选课的同时,你还可以在选课页面看到自己每类课程的学分修读状态(右侧上方红色文字)。
图3.7 专业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选课页面提供了以下功能按钮:“添加”、“咨询老师”、“退选”、
“学分状态”。其中,“添加”按钮用于选课,“退选”按钮用于退课,不管是选课还是退课都需要在可选或已选课程列表中先选择一个课堂,然后再点击相应操作按钮;“咨询老师”按钮用于向任课老师咨询关于课程的问题,“学分状态”按钮用于查询你的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的毕业学分要求以及目前你所获得的各类课程学分(学分状态数据每天更新一次)。
在“可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列表中,点击课程名称,可以看到课程简介和课程咨询列表;点击上课老师姓名,可以看到教师简介、教师评价和学生评语。 图3.7可选/已选课程列表中特殊字段说明如下:
“选课方式”有两种:推荐课表和跨专业听课。“推荐课表”是面向你
们专业开设的课堂,“跨专业听课”是面向其他专业开设的课堂。两种课堂都可以选择。
“双语等级”为“I”或“II”的,为双语教学课堂(详见第二章的“特
殊课程选课注意事项”中相关说明)。
2、 重修课选课
重修课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所有不及格课程、所有已及格课程。 进入重修课选课模块后,操作页面如图3.8所示,右侧和专业选课相同(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左侧罗列出你所有的不及格课程和已及格课程,在课程名称后面标记了每门课程的开课状态,“已开课”的课程可以直接选课,“未开课”的课程需要具体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确认该课程是否还有其他课堂可供选择。
图3.8 重修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3、 公选课选课
公选课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通识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是为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一系列选修课程。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划分为五大类,分别为创新创业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科学技术类和艺术体育类。通识选修课的修读及毕业要求可以查看专业培养方案。
公选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如图3.9,页面左侧是计划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列表,右侧同专业选课模块(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
图3.9 公选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4、 个性课程选课
个性课程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通识类个性课程、科研基地个性课程、跨专业个性课程。
个性课程选课模块操作页面如图3.10所示,左侧是开设的所有个性课程列表,右侧同专业选课模块(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个性课程一般对学生专业做了限制,若点击课程名称之后右侧没有出现可选课堂,则说明该课程不面向你所在专业开放。为了方便同学们,在左侧课程列表上方的
特别设计了快捷查找功能,点击这个文件夹,右侧的“可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列表中就会显示出所有可选的个性课程课堂。
图3.10 个性课程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5、 补修课选课
如果要修读专业培养方案中之前学期已经开设而又未修读过的课程,可以通过补修课选课功能进行选课。学籍异动(如转专业)的同学要特别注意,请通过本功能补修相关课程。
补修课选课不能与已选课程时间冲突。
补修课选课模块的操作页面如图3.11所示,右侧和专业选课相同(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左侧罗列出所有未修读过的培养方案里当前学期之前开设过的课程,每门课的课程名称后面都标出了开课状态,“已开课”的课程可以直接选课,“未开课”的课程可以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图3.11 补修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6、 提前选课
学有余力的同学,或者对自己的学习有更好的规划,可以通过提前选课模块,提前修读计划在后续学期开设的课程。提前选课的前提是这些课程在选课学期已开课。
提前选课时,请注意部分课程有先修课程要求,请完成先修课程之后再选课。 提前选课不能与已选课程时间冲突。
提前选课模块的操作页面左侧列出了可供你提前选课的所有课程,右侧和专业选课相同(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
7、 跨专业选课
跨专业选课模块暂停使用。
8、 英语体育选课
非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的英语课程,所有学生的体育课程在这个模块选择相应的英语课程和体育课程。此功能从2015级学生开始启用,2014级以前学生请按以前方式选课。
图3.12 补修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四、
查询、选课事务咨询、补退选申请操作说明 系统提供的信息查询功能菜单如图3.6所示,下面对各项功能的操作说明如下:
1、 查询
查询功能包括:专业培养计划查询、个人课表查询、课程咨询查询、选课日志查询。
1) 专业培养计划查询
专业培养计划查询页面如图3.13所示,操作页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页面提供了按“学年学期”、“专业”、“课程性质”查询培养方案的功能,可以查询某学期某专业所有课程,也可以查询某学期某专业某类课程性质的课程;下半部分显示了专业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的毕业学分要求。
图3.13 专业培养计划查询页面
2) 个人课表查询
图3.14 个人课表查询页面
个人课表查询页面如图3.14所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部分课程没有上课时间(如部分实验课、实践课、网络课)不会显示在你的个人课表上,可以通过“所有已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列表进行查询。
3) 课程咨询查询
课程咨询查询页面如图3.15所示。
页面上有三个按钮:“查询”、“详细”、“取消提问”。“详细”按钮用于查询你提交的咨询问题及老师的答复。如果你想撤销你之前提交的某个咨询问题,可以通过“取消提问”按钮来取消问题(状态为“已解答”的问题不支持“取消提问”操作)。
图3.15 课程咨询查询页面
4) 选课日志查询
选课日志查询页面如图3.16所示。
选课日志是选课操作的唯一依据。可以查到所有选课操作,包括新增、退选、随机筛除等。对自己选课有疑问的一定要先查看选课日志。
需要注意的是:“操作”为随机筛除的,表示在第一轮结束后的筛选中,选课被系统随机筛除了,课程没能选上。
图
3.16 选课日志查询页面
2、 选课事务咨询
选课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问需要教务人员解答,可以通过这个功能向学院和教务处咨询。
选课事务咨询页面如图3.17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系统只允许修改或删除还未被回复的咨询问题,已回复的不能修改或删除。
3.17 选课事务咨询页面
3、 补退选申请
第三轮选课结束后,在第2-3周内(每学期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设置的时间为准),如果因非自身原因造成需要补退选课程,可以在系统中提交补退选申请,补退选申请每个学期只能提交一次。
补退选申请页面如图3.18。
需要注意的是:补退选阶段只是针对非自身原因需要补退选课程的同学(如转校、复学等),并不是第四轮选课,无合理原因的申请将不会审核通过。已审核的不能修改或删除。其他原因的补退选需要手工填写补退选申请表,并由相应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交由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处理。
3.18 补退选申请页面
“详细信息”按钮后面的一行红字标明了可以在系统里提交补退选申请的时间段。申请列表中的“补退选时间”是指通过审核后,可以登录系统进行补退选操作的时间段。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操作!
1为什么需提交补退选申请时需要详细说明申请理由,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2需要补/退选的课程名称;○3补/退选课程的任课老师。 要补/退选;○
申请理由的推荐格式如下:本人因XXX(原因)XXX需要调整已选课程。需补选的课程:1.XX老师《XX课程名称XX》;2. XX老师《XX课程名称XX》;……。需退选的课程:1.XX老师《XX课程名称XX》;2. XX老师《XX课程名称XX》;……。
提交补退选申请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补退选课程的时间段。
第四章 常见问题解答
1、 通识选修课毕业学分要求是怎么样的?
答:从2014级开始,按专业培养方案对通识选修课的要求,全校学生要求至少取得9个学分,且必须选修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取得至少2个学分。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一门人文社科类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一门科学技术类课程。
2、 以前修过的通识选修课能不能再修一次,学分怎么计算的?
答:可以再修一次,但毕业学分计算时只算一门课的学分。
3、 转专业的同学怎么选课?
答:第一轮选课开始的时候,建议转专业的同学到新专业学院的教学办了解新专业培养方案,对照之前已修过的所有课程,明确哪些课是可以进行学分替换的(这些课程不需要再选课,只需联系转入学院教学办的老师进行学分替换操作即可),哪些是需要补修的(这些课程需要在后续学期陆续补修完,从第二轮开始选课),哪些是可以认定为个性课学分的(个性课程学分认定工作会在每年下半年进行,
具体时间留意教务处通知)。合理规划自己今后几个学期的选课,具体事宜可以咨询转入专业学院教学办的老师。
4、 课程学分替换去哪里办理,替换原则是什么?学分替换什么时候进行? 答:课程学分替换需要去各学院教学办申请,并由教学办老师进行操作,课程学
1. 学分相同,分替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原则:○或者转出专业所学课程学分高
2. 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于转入专业需要替换的课程的学分;○转专业学生学分
替换在转专业结束后,第三轮选课前进行。出国交流学生学分替换在办理复学手续后2周内进行。
5、转专业后个性课程学分认定如何办理?
答:转专业后不能进行学分替换的已修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内容没有重复的,由学生申请,可以认定为个性课程。这项工作会在每年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请留意教务处通知。
6、 第一轮结束后的筛选中,我的课被系统“随机筛除”了,第二轮我该怎么选课?
答: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在第二轮选课期间,可以选择其他还有余量的课堂(含跨专业听课的课堂)。如果是必修课,在没有其他剩余课堂可选的情况下,请联系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的老师,看看是否可以对某些课堂进行扩容;如果是选修课,在没有其他剩余课堂可选的情况下,请改选其他同类的选修课程,选修课通常都已设置成某个条件下的最大容量了,故不能扩容。
7、 选修课不及格需要重修吗?
答:选修类课程你可以选择不重修,通过改修其他同类课程来获得选修学分。
8、 对已经及格课程的成绩不满意可以重修吗?
答:如果你对某门已及格课程的成绩不满意,可以重修这门课程。
9、 第二轮选课期间,重修课因为时间冲突选不了,怎么办?
答:请先仔细阅读本手册的附录3,第二轮选课期间是不允许冲突选课的。如果重修课所有的时间片都和其他课程冲突,建议你适当调整课表以达到第三轮冲突选课的条件,这样就可以在第三轮选课期间选上了。
10、补修课能冲突选课吗?
答:补修课是不允许冲突选课的。
11、 转专业的同学补修课因时间冲突无法补修怎么办?
1.调整答:如果补修课的上课时间和其他课程有冲突,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现有课表,必要时放弃某些开课频率高的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在后续学期修读),
2. 如果无法调整到不冲突的状态,以避免冲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
请免听或免修(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教学办申请),成功申请后则可以免选。
12、 如果本学期课程不及格,什么时候可以参加补考?
答: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左右),教务处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上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补考的具体安排请提前咨询教务处考务中心,以免错过补考机会。
学分制选课系统仍在不断完善中,部分程序可能有变化,如果你遇到程序和本手册的描述不相符合,请以程序为准。我们将在下一版手册中尽快修订。如果你对选课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和我们联系,谢谢!
附录1. 武汉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67号)精神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国际合作办学)学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以下简称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以下简称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
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学制。
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所修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为每生每学分80元。
第五条 学年制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缴费规定
第六条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初缴清本学年专业学费后,方能注册,并取得选课资格。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采取奖、贷、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和选课手续。
第七条 学分学费实行“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学生应根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及个人学习发展规划,在导师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拟修读的课程,计算出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后,按每学分80元的标准缴费。每位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第八条 学生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免听课程、免修课程。免听课程,须按要求完成课程作业、实践环节和课程考试,缴纳该课程25%的学分学费;免修课程,不缴纳学分学费。
第九条 按合作协议培养的学生在外校学习期间,专业学费由学校收取,学分学费按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费结算
第十条 学生发生学籍异动的,按如下情况分别结算费用:
(一)对弄虚作假经学校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以及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开除学籍的,不退还专业学费和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
(二)在校期间需转专业的学生,转学当年按转入、转出专业学费标准各一半交纳。转入前按规定已合格修完的课程,不再收取学分学费,学生已修课程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三)因故休学(保留学籍)、中断学业或因出国、退学、转学等原因终止学习的学生,按月计收当年的专业学费。休学期满复学,当年按月计收专业学费。专业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结算。
(四)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限交纳专业学费。 第十一条 学生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辅修、跨专业选修,或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课程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按所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十二条 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必须缴清专业注册学费和所修课程学分学费后,方能取得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章 收费管理
第十三条 每学期开学前,学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到省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所收资金全额上交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新生录取通知书中注明学分制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校内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收费透明度。
第十五条 学分制收费按“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和教务处共同解释,自2011年秋季开学起实施。
附录2.关于公布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费〔2011〕67号)、《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以及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鄂价费〔2015〕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2015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并经2015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生学费标准
2015年本科生专业注册费收费标准
三、住宿费标准
武汉理工大学
2015年7月10日
附录3.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学生在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由于上课时间冲突无法选上的课程,建议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待选课程与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系统提示时间冲突,学生可选
择“冲突选课”(建筑学专业部分设计类课程除外)。 2.只有重修课程才允许学生进行“冲突选课”。
3.学生进行“冲突选课”时,每周至少要保证有一个时间点可以正常上课,且申请“冲突选课”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
4.学生“冲突选课”的课程,必须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或者任务后,方能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
5.无论重修课程还是补修课程。只要学生达到学校课程免听条件(上一学年取得的总学分达到50学分,绩点达到3.0),均可以申请免听(政治课、军事课、实验课、体育课、实践环节不得免听)。
6.免听课程的总学分同样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免听课程的学习要求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7.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及“冲突选课”的时间均只在开学初的第三轮选课阶段进行。
8.“免听课程”的学分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冲突选课”的学分费按正常选课的标准收取。
附录4. 逾期需要补退选课程的处理办法
第三轮选课结束后,从第二周到第三周这段时间内,如果你因特殊原因需要补退选课程,可在系统中提交补退选申请(详见4.5补退选申请相关章节)。若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补/退选,视作自动放弃,本学期不能再申请补/退选,也不再提供补选机会。
第三周结束后,网上补退选申请功能关闭,教务处原则上不再受理补退选申请。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可以向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提交补退选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进行处理:
1. 学生因复学或班级调整,需要补退选课程的;
2. 已经大四的学生,因老师中途停开课程,导致该类课程学分未修满,需要
补选课程的。
3. 开课10周内,因身体原因需要退选体育课的。 申请补选的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该课堂尚未开课;
b) 该课堂不与其他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 c) 该课堂选课余量大于0。
附录5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摘录
(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 课程分类与审批
第三条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三章 课程的修读与管理
第七条 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八条 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 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
第十一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采取考试(闭卷、开卷)、小论文、报
告、口试、实践等多种方式考核。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与课程简介同时公布。网络课程的考核方式为在线考试或辅导教师确定的其他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十二条 课程停开。
第十三条
学生修读所选课程应参加该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无故缺
勤达1/3及以上学时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成绩以零分记。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5人(特殊
课程除外),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生通过网上选课系统选课,选课人数不足的
第十四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安排补考,学生选修课程经考核合格
取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者,学校给予1次免费重修机会,免费重修仍不合格者,应重新交费选修其他通识教育课程。
第十五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成绩由学生自行网上查询。
附录6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双语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摘录
(经2014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双语教学工作,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国际化水平,培养既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又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双语教学是指在非语言类的专业学科中使用除汉语以外的第二种语言(一般为英语)进行课程教学的活动。
政治理论课、体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实施双语教学。
第二章 级别设置及认定
第四条 双语教学分为I级、 II级两个等级。
(一)双语教学I级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中文和外文混合板书(或多媒体课件),汉语和外语混合讲授,其中外语授课课时占该门课程总课时的比例不少于50%,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量不少于50%,期末考核时外文题量不低于50%。
(二)双语教学II级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外文板书(或多媒体课件),外语讲授,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期末考核全部用外文命题。
第五条 学校根据双语教学教材使用情况、外语授课比例、外文布置和批阅作业情况、期末考核外文题量对双语教学进行级别认定。
第三章 教学要求
第七条 课程考核
双语教学的课程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应鼓励学生运用外语回答问题、讨论和完成作业。期末考核中应有部分(或全部)试题用外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外文答题。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录7. 体育课上课地点分布图
马房山校区东院运动场地分布图
马房山校区西院运动场地分布图
南湖校区北院(鉴湖)运动场地分布图
南湖校区南院(南湖)运动场地分布图
余家头校区运动场地分布图
2015-2016第一学期自选课表
2015-2016第二学期自选课表
2016-2017第一学期自选课表
2016-2017第二学期自选课表
2017-2018第一学期自选课表
2017-2018第二学期自选课表
附录9 教务处各办公室服务项目和联系电话
附录10 各学院(部)联系电话
备 忘 录
第一章 序
亲爱的同学们,欢迎来到武汉理工大学生活和学习!
我校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阶段实施3-6年的弹性学制。在获得学校所规定学分的前提下,同学们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自主安排学习内容和进程,达到真正学有所好、学有所成。通过学生选课及选教环节,促使教师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质量。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有助于深入贯彻“以生为本”的教学服务理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需要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选课是学分制的核心环节,对于未能成功选课的课程,无论是选修课还是必修课,都无法取得成绩。在校期间,除了第一学期的课程外,其他的课程都需要同学们亲自选课。第一学期的课程将由学校按照专业推荐课表提前选上,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看选课情况。
选课期间,相关通知经学校主页、新浪微博“理工大选课”、学分制选课系统中的“公告栏”等多渠道同步发出;选课具体事项,如新增课堂、停开课堂等由新浪微博“理工大选课”发布。同学们在选课前,请先熟悉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选课开始后,请参见本手册中有关选课操作章节,登陆“武汉理工大学学分制选课系统”进行选课操作,并在每轮选课期间查看选课结果。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本学院选课指导老师或教学办老师。如确有需要,可通过微博私信或学分制选课系统中的“选课事务咨询”功能联系教务处。
选课手册在整个本科学习阶段均要使用,请务必妥善保管。如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提出,我们将在下一版中予以改进。(可以使用新浪微博联系我们,新浪微博地址:@理工大选课。扫描本手册封底的二维码可以直接获取。) 亲爱的同学们,现在出发,开始愉快的选课之旅吧!
第二章 选课指导
一、 网上选课流程及规则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预排好下学期课表后,将在学校主页、教务处网站、“理工大选课”新浪微博上发布选课通知。选课操作应由每位同学本人完成,可在任何一台可访问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whut.edu.cn/)的计算机上登录学分制选课系统。
1. 选课时间
学生选课分为三轮,第一轮、第二轮在当前学期期末进行,第三轮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选课时间以教务处公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2. 每轮可选课程范围
第一轮选课:将于下一学期开课的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第二轮选课:第一轮选课后有余量的计划课程以及单独开班课程(简称单独班);
第三轮选课:第二轮选课后尚有余量的计划课程以及单独班课程。
各轮次可选课程模块如图2.1,各选课模块的功能及对象详见系统操作指南相关章节:
图2.1 各轮次可选课程模块 3. 选课流程及规则说明
3.1 学生选课流程
图2.2 学生选课流程 3.2 选课及筛选规则
第一轮选课时采用“人数不限,机会均等”的原则,不受课堂容量限制。第一轮结束后,根据“均衡选课、高年级优先”的原则初步确定选课名单,剩余名额随机筛选,最终确定各课堂上课学生名单。在第二、三轮选课采用在课程选课人数余量内,先到先得的原则。
第三轮选课期间和补退选阶段,允许重修课部分时间冲突选课,详见附录3。所有的补修课都不允许冲突选课。
各轮选课都可能会有增开或停开的课堂,请随时关注“理工大选课”新浪微博或选课系统公告栏。
二、 网上选课注意事项
1、 选课准备
1) 关注“理工大选课”新浪微博,及时掌握选课动态;
2) 选课前,请缴清学分学费和注册费,若欠费则无法选课。有关学分制收费
管理实施办法,可以查看附录1;
3) 第一次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或学分制选课系统,需要绑定手机号和邮箱,并
修改登录密码(详见选课操作指南相关章节)。初始的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从2015级开始为学生高考考生号。
4) 请认真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了解本专业课程设置、各类课程修读学分要
求。专业培养方案的纸质版会发到各个学院,电子版可以在“理工大选课”微博中查看。
A. 课程分类
图2.3
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如图2.3)。
B. 学期选课总学分限制
每学期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含课外学分)原则上最低不少于15学
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毕业学年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课,不用考虑最低学分限制。
2、 特殊课程选课注意事项
1) 英语必修类课程:《大学英语A》属于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培养方
案要求修满12个学分。新生入校后,由学校组织英语分级考试,成绩较
好的同学直接从《大学英语A2》开始英语学习,其他学生则需要从《大
学英语A1》开始。第一学期的英语分班由学校统一安排,不能自行选择。
后续学期,同学们可以自行在英语必修课程里修读其他英语必修课程。
2) 体育必修类课程: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的《体育1》由学校统一安排,
不能自行选择。后续学期,同学们可以自行在体育必修课程里修读其他
体育必修课程。需要注意的是:《体育1》、《体育2》是必选课程,项
目课程可以自选。水上专业(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的同学则需要选择
《航海体育》。因体残、体弱无法参加正常体育课学习的同学,可以在
每学期开课后两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上
《体育保健》课手续,学期中间不能办理。开课10周内学生如果因身体
原因不能继续参加正常体育课,可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退选手续,开课10周以后不退选。
3) 学校有部分课堂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双语课堂分为I级、II级两个等
级,选课时可以看见双语等级,请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双语I级教学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中文和外文混合板书
(或多媒体课件),汉语和外语混合讲授,其中外语授课课时占该门
课程总课时的比例不少于50%,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量不少于
50%,期末考核时外文题量不低于50%;
双语II级教学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外文板书(或多媒
体课件),外语讲授,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期末考核全部用外
文命题。
4) 个性课程类课程:可以在“专业选课”或“个性课程选课”两个模块中
选择个性课程。其中,“专业选课”模块提供专业类个性课程课堂(部分专业未提供专业类个性课程),“个性课程选课”模块提供通识类个性课程、科研基地个性课程、跨专业个性课程课堂供大家选择。
5) 单独开设的实践/实验类课程:部分课程由于是分散进行,因此在选课系
统页面没有显示上课时间地点,也是可以正常进行选课的。这类课程的选课结果,只能在选课页面的“已选课程列表”中查看,个人课表中没有显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或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
3、 选课操作注意事项
1) 请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2) 第一轮选课时,建议尽量选择课程类别标记为“推荐课程”的课堂,避
免上课时间冲突,减小被随机筛除的几率。如果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被随机筛除(选择“推荐课程”也可能因为容量限制被随机筛除),可以在第二、三轮选课期间选择其他还有余量并且时间不冲突的课堂(包括“跨专业听课”的课堂)。
3)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会根据选课人数调整部分课程的上课教室,
上课时间一般不变。选课人数太少的课程可能会被停课,选课人数特别多的课程可能会增开课堂。请大家在第二轮选课开始时和第三轮选课期间登录选课系统,确定自己的选课结果,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4) 所有选课操作完成后,请及时注销登录,避免因本人或他人误操作而修
改选课数据。
三、 线下选课指导
1、 每个学院都设有选课指导员,在选课期间有任何疑问,建议先咨询学院的选
课指导员,或者向学院教学办的老师求助。一般情况下,联系他们往往比直接联系教务处更方便,各学院(部)教学办的电话请参考附录10。
2、 选课过程中若遇选课手册中未提及而学院选课指导员也解答不了的疑问,可
以来电咨询教务处各相关科室。电话号码请参考附录9。
第三章 选课操作指南
一、
选课工具——学分制选课系统 所有的选课操作,都需要在选课期间到学分制选课系统中完成。我校的学分制选课系统面向公网开放,不管在校内还是校外都可以使用,即使在外地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操作。请勿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选课。
图3.1 学分制选课系统入口
二、 登录系统、绑定手机及邮箱、修改密码或手机号
1、 登录学分制选课系统
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 http://jwc.whut.edu.cn/ 进入教务处网站首页,在右侧菜单区找到 “学分制选课系统”(如图3.1),点击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如图3.2),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登录密码从2015级学生开始为学生高考考生号。
图3.2 学分制选课系统登录页面
2、 绑定手机及邮箱
第一次登录时,需要先验证并绑定手机和邮箱,操作页面如图3.3所示。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常用邮箱,以便接收重要的选课系统通知消息或自助找回密码。成功绑定手机和邮箱后,即可进入选课系统操作页面。
图3.3 手机与邮箱验证
3、 修改密码或手机号
登录后,页面上方有“修改手机号码”和“修改密码”两个按钮(如图3.4)。修改密码的操作页面如图3.5。登录密码最多设置十位,不能使用“*”、“-”等特殊字符。修改密码或手机号都需要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接收验证码短信,如果手机丢失后更换了手机号码,请先到学院教学办去重置密码,重置后的密码还原成学号,然后登陆系统重新绑定手机号并设置新的登陆密码。
图3.4 登录后系统默认页面
图3.5 修改密码页面
三、
各选课模块选课操作说明 登入【学分制选课系统】后,页面左侧的主菜单分为“功能模块”和“信息查询”两部分,各部分所包含的功能菜单如图3.6所示。
图3.6 选课系统主页主菜单
下面对各选课模块的操作说明如下:
1、 专业选课
专业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大类必修、专业必修、大类选修、专业选修、专业类个性课程、实践课。
进入专业选课模块后,整个页面(如图3.7)分成三部分:左侧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列出的在选课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右侧上半部分是“可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右边下半部分是“所有已选课程及开课情况”。选课的同时,你还可以在选课页面看到自己每类课程的学分修读状态(右侧上方红色文字)。
图3.7 专业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选课页面提供了以下功能按钮:“添加”、“咨询老师”、“退选”、
“学分状态”。其中,“添加”按钮用于选课,“退选”按钮用于退课,不管是选课还是退课都需要在可选或已选课程列表中先选择一个课堂,然后再点击相应操作按钮;“咨询老师”按钮用于向任课老师咨询关于课程的问题,“学分状态”按钮用于查询你的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的毕业学分要求以及目前你所获得的各类课程学分(学分状态数据每天更新一次)。
在“可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列表中,点击课程名称,可以看到课程简介和课程咨询列表;点击上课老师姓名,可以看到教师简介、教师评价和学生评语。 图3.7可选/已选课程列表中特殊字段说明如下:
“选课方式”有两种:推荐课表和跨专业听课。“推荐课表”是面向你
们专业开设的课堂,“跨专业听课”是面向其他专业开设的课堂。两种课堂都可以选择。
“双语等级”为“I”或“II”的,为双语教学课堂(详见第二章的“特
殊课程选课注意事项”中相关说明)。
2、 重修课选课
重修课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所有不及格课程、所有已及格课程。 进入重修课选课模块后,操作页面如图3.8所示,右侧和专业选课相同(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左侧罗列出你所有的不及格课程和已及格课程,在课程名称后面标记了每门课程的开课状态,“已开课”的课程可以直接选课,“未开课”的课程需要具体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确认该课程是否还有其他课堂可供选择。
图3.8 重修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3、 公选课选课
公选课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通识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是为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一系列选修课程。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划分为五大类,分别为创新创业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科学技术类和艺术体育类。通识选修课的修读及毕业要求可以查看专业培养方案。
公选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如图3.9,页面左侧是计划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列表,右侧同专业选课模块(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
图3.9 公选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4、 个性课程选课
个性课程选课模块可供选择的课程范围:通识类个性课程、科研基地个性课程、跨专业个性课程。
个性课程选课模块操作页面如图3.10所示,左侧是开设的所有个性课程列表,右侧同专业选课模块(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个性课程一般对学生专业做了限制,若点击课程名称之后右侧没有出现可选课堂,则说明该课程不面向你所在专业开放。为了方便同学们,在左侧课程列表上方的
特别设计了快捷查找功能,点击这个文件夹,右侧的“可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列表中就会显示出所有可选的个性课程课堂。
图3.10 个性课程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5、 补修课选课
如果要修读专业培养方案中之前学期已经开设而又未修读过的课程,可以通过补修课选课功能进行选课。学籍异动(如转专业)的同学要特别注意,请通过本功能补修相关课程。
补修课选课不能与已选课程时间冲突。
补修课选课模块的操作页面如图3.11所示,右侧和专业选课相同(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左侧罗列出所有未修读过的培养方案里当前学期之前开设过的课程,每门课的课程名称后面都标出了开课状态,“已开课”的课程可以直接选课,“未开课”的课程可以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图3.11 补修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6、 提前选课
学有余力的同学,或者对自己的学习有更好的规划,可以通过提前选课模块,提前修读计划在后续学期开设的课程。提前选课的前提是这些课程在选课学期已开课。
提前选课时,请注意部分课程有先修课程要求,请完成先修课程之后再选课。 提前选课不能与已选课程时间冲突。
提前选课模块的操作页面左侧列出了可供你提前选课的所有课程,右侧和专业选课相同(具体操作参见专业选课相关操作说明)。
7、 跨专业选课
跨专业选课模块暂停使用。
8、 英语体育选课
非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的英语课程,所有学生的体育课程在这个模块选择相应的英语课程和体育课程。此功能从2015级学生开始启用,2014级以前学生请按以前方式选课。
图3.12 补修课选课模块操作页面
四、
查询、选课事务咨询、补退选申请操作说明 系统提供的信息查询功能菜单如图3.6所示,下面对各项功能的操作说明如下:
1、 查询
查询功能包括:专业培养计划查询、个人课表查询、课程咨询查询、选课日志查询。
1) 专业培养计划查询
专业培养计划查询页面如图3.13所示,操作页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页面提供了按“学年学期”、“专业”、“课程性质”查询培养方案的功能,可以查询某学期某专业所有课程,也可以查询某学期某专业某类课程性质的课程;下半部分显示了专业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的毕业学分要求。
图3.13 专业培养计划查询页面
2) 个人课表查询
图3.14 个人课表查询页面
个人课表查询页面如图3.14所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部分课程没有上课时间(如部分实验课、实践课、网络课)不会显示在你的个人课表上,可以通过“所有已选课程及开课情况”列表进行查询。
3) 课程咨询查询
课程咨询查询页面如图3.15所示。
页面上有三个按钮:“查询”、“详细”、“取消提问”。“详细”按钮用于查询你提交的咨询问题及老师的答复。如果你想撤销你之前提交的某个咨询问题,可以通过“取消提问”按钮来取消问题(状态为“已解答”的问题不支持“取消提问”操作)。
图3.15 课程咨询查询页面
4) 选课日志查询
选课日志查询页面如图3.16所示。
选课日志是选课操作的唯一依据。可以查到所有选课操作,包括新增、退选、随机筛除等。对自己选课有疑问的一定要先查看选课日志。
需要注意的是:“操作”为随机筛除的,表示在第一轮结束后的筛选中,选课被系统随机筛除了,课程没能选上。
图
3.16 选课日志查询页面
2、 选课事务咨询
选课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问需要教务人员解答,可以通过这个功能向学院和教务处咨询。
选课事务咨询页面如图3.17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系统只允许修改或删除还未被回复的咨询问题,已回复的不能修改或删除。
3.17 选课事务咨询页面
3、 补退选申请
第三轮选课结束后,在第2-3周内(每学期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设置的时间为准),如果因非自身原因造成需要补退选课程,可以在系统中提交补退选申请,补退选申请每个学期只能提交一次。
补退选申请页面如图3.18。
需要注意的是:补退选阶段只是针对非自身原因需要补退选课程的同学(如转校、复学等),并不是第四轮选课,无合理原因的申请将不会审核通过。已审核的不能修改或删除。其他原因的补退选需要手工填写补退选申请表,并由相应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交由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处理。
3.18 补退选申请页面
“详细信息”按钮后面的一行红字标明了可以在系统里提交补退选申请的时间段。申请列表中的“补退选时间”是指通过审核后,可以登录系统进行补退选操作的时间段。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操作!
1为什么需提交补退选申请时需要详细说明申请理由,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2需要补/退选的课程名称;○3补/退选课程的任课老师。 要补/退选;○
申请理由的推荐格式如下:本人因XXX(原因)XXX需要调整已选课程。需补选的课程:1.XX老师《XX课程名称XX》;2. XX老师《XX课程名称XX》;……。需退选的课程:1.XX老师《XX课程名称XX》;2. XX老师《XX课程名称XX》;……。
提交补退选申请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补退选课程的时间段。
第四章 常见问题解答
1、 通识选修课毕业学分要求是怎么样的?
答:从2014级开始,按专业培养方案对通识选修课的要求,全校学生要求至少取得9个学分,且必须选修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取得至少2个学分。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一门人文社科类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一门科学技术类课程。
2、 以前修过的通识选修课能不能再修一次,学分怎么计算的?
答:可以再修一次,但毕业学分计算时只算一门课的学分。
3、 转专业的同学怎么选课?
答:第一轮选课开始的时候,建议转专业的同学到新专业学院的教学办了解新专业培养方案,对照之前已修过的所有课程,明确哪些课是可以进行学分替换的(这些课程不需要再选课,只需联系转入学院教学办的老师进行学分替换操作即可),哪些是需要补修的(这些课程需要在后续学期陆续补修完,从第二轮开始选课),哪些是可以认定为个性课学分的(个性课程学分认定工作会在每年下半年进行,
具体时间留意教务处通知)。合理规划自己今后几个学期的选课,具体事宜可以咨询转入专业学院教学办的老师。
4、 课程学分替换去哪里办理,替换原则是什么?学分替换什么时候进行? 答:课程学分替换需要去各学院教学办申请,并由教学办老师进行操作,课程学
1. 学分相同,分替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原则:○或者转出专业所学课程学分高
2. 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于转入专业需要替换的课程的学分;○转专业学生学分
替换在转专业结束后,第三轮选课前进行。出国交流学生学分替换在办理复学手续后2周内进行。
5、转专业后个性课程学分认定如何办理?
答:转专业后不能进行学分替换的已修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内容没有重复的,由学生申请,可以认定为个性课程。这项工作会在每年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请留意教务处通知。
6、 第一轮结束后的筛选中,我的课被系统“随机筛除”了,第二轮我该怎么选课?
答: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在第二轮选课期间,可以选择其他还有余量的课堂(含跨专业听课的课堂)。如果是必修课,在没有其他剩余课堂可选的情况下,请联系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的老师,看看是否可以对某些课堂进行扩容;如果是选修课,在没有其他剩余课堂可选的情况下,请改选其他同类的选修课程,选修课通常都已设置成某个条件下的最大容量了,故不能扩容。
7、 选修课不及格需要重修吗?
答:选修类课程你可以选择不重修,通过改修其他同类课程来获得选修学分。
8、 对已经及格课程的成绩不满意可以重修吗?
答:如果你对某门已及格课程的成绩不满意,可以重修这门课程。
9、 第二轮选课期间,重修课因为时间冲突选不了,怎么办?
答:请先仔细阅读本手册的附录3,第二轮选课期间是不允许冲突选课的。如果重修课所有的时间片都和其他课程冲突,建议你适当调整课表以达到第三轮冲突选课的条件,这样就可以在第三轮选课期间选上了。
10、补修课能冲突选课吗?
答:补修课是不允许冲突选课的。
11、 转专业的同学补修课因时间冲突无法补修怎么办?
1.调整答:如果补修课的上课时间和其他课程有冲突,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现有课表,必要时放弃某些开课频率高的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在后续学期修读),
2. 如果无法调整到不冲突的状态,以避免冲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
请免听或免修(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教学办申请),成功申请后则可以免选。
12、 如果本学期课程不及格,什么时候可以参加补考?
答: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左右),教务处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上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补考的具体安排请提前咨询教务处考务中心,以免错过补考机会。
学分制选课系统仍在不断完善中,部分程序可能有变化,如果你遇到程序和本手册的描述不相符合,请以程序为准。我们将在下一版手册中尽快修订。如果你对选课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和我们联系,谢谢!
附录1. 武汉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67号)精神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国际合作办学)学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以下简称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以下简称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
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学制。
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所修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为每生每学分80元。
第五条 学年制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缴费规定
第六条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初缴清本学年专业学费后,方能注册,并取得选课资格。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采取奖、贷、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和选课手续。
第七条 学分学费实行“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学生应根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及个人学习发展规划,在导师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拟修读的课程,计算出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后,按每学分80元的标准缴费。每位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第八条 学生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免听课程、免修课程。免听课程,须按要求完成课程作业、实践环节和课程考试,缴纳该课程25%的学分学费;免修课程,不缴纳学分学费。
第九条 按合作协议培养的学生在外校学习期间,专业学费由学校收取,学分学费按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费结算
第十条 学生发生学籍异动的,按如下情况分别结算费用:
(一)对弄虚作假经学校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以及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开除学籍的,不退还专业学费和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
(二)在校期间需转专业的学生,转学当年按转入、转出专业学费标准各一半交纳。转入前按规定已合格修完的课程,不再收取学分学费,学生已修课程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三)因故休学(保留学籍)、中断学业或因出国、退学、转学等原因终止学习的学生,按月计收当年的专业学费。休学期满复学,当年按月计收专业学费。专业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结算。
(四)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限交纳专业学费。 第十一条 学生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辅修、跨专业选修,或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课程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按所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十二条 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必须缴清专业注册学费和所修课程学分学费后,方能取得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章 收费管理
第十三条 每学期开学前,学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到省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所收资金全额上交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新生录取通知书中注明学分制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校内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收费透明度。
第十五条 学分制收费按“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和教务处共同解释,自2011年秋季开学起实施。
附录2.关于公布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费〔2011〕67号)、《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以及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鄂价费〔2015〕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2015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并经2015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生学费标准
2015年本科生专业注册费收费标准
三、住宿费标准
武汉理工大学
2015年7月10日
附录3.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学生在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由于上课时间冲突无法选上的课程,建议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待选课程与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系统提示时间冲突,学生可选
择“冲突选课”(建筑学专业部分设计类课程除外)。 2.只有重修课程才允许学生进行“冲突选课”。
3.学生进行“冲突选课”时,每周至少要保证有一个时间点可以正常上课,且申请“冲突选课”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
4.学生“冲突选课”的课程,必须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或者任务后,方能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
5.无论重修课程还是补修课程。只要学生达到学校课程免听条件(上一学年取得的总学分达到50学分,绩点达到3.0),均可以申请免听(政治课、军事课、实验课、体育课、实践环节不得免听)。
6.免听课程的总学分同样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免听课程的学习要求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7.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及“冲突选课”的时间均只在开学初的第三轮选课阶段进行。
8.“免听课程”的学分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冲突选课”的学分费按正常选课的标准收取。
附录4. 逾期需要补退选课程的处理办法
第三轮选课结束后,从第二周到第三周这段时间内,如果你因特殊原因需要补退选课程,可在系统中提交补退选申请(详见4.5补退选申请相关章节)。若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补/退选,视作自动放弃,本学期不能再申请补/退选,也不再提供补选机会。
第三周结束后,网上补退选申请功能关闭,教务处原则上不再受理补退选申请。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可以向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提交补退选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进行处理:
1. 学生因复学或班级调整,需要补退选课程的;
2. 已经大四的学生,因老师中途停开课程,导致该类课程学分未修满,需要
补选课程的。
3. 开课10周内,因身体原因需要退选体育课的。 申请补选的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该课堂尚未开课;
b) 该课堂不与其他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 c) 该课堂选课余量大于0。
附录5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摘录
(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 课程分类与审批
第三条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三章 课程的修读与管理
第七条 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八条 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 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
第十一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采取考试(闭卷、开卷)、小论文、报
告、口试、实践等多种方式考核。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与课程简介同时公布。网络课程的考核方式为在线考试或辅导教师确定的其他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十二条 课程停开。
第十三条
学生修读所选课程应参加该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无故缺
勤达1/3及以上学时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成绩以零分记。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5人(特殊
课程除外),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生通过网上选课系统选课,选课人数不足的
第十四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安排补考,学生选修课程经考核合格
取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者,学校给予1次免费重修机会,免费重修仍不合格者,应重新交费选修其他通识教育课程。
第十五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成绩由学生自行网上查询。
附录6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双语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摘录
(经2014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双语教学工作,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国际化水平,培养既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又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双语教学是指在非语言类的专业学科中使用除汉语以外的第二种语言(一般为英语)进行课程教学的活动。
政治理论课、体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实施双语教学。
第二章 级别设置及认定
第四条 双语教学分为I级、 II级两个等级。
(一)双语教学I级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中文和外文混合板书(或多媒体课件),汉语和外语混合讲授,其中外语授课课时占该门课程总课时的比例不少于50%,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量不少于50%,期末考核时外文题量不低于50%。
(二)双语教学II级要求: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外文板书(或多媒体课件),外语讲授,使用外文布置及批阅作业,期末考核全部用外文命题。
第五条 学校根据双语教学教材使用情况、外语授课比例、外文布置和批阅作业情况、期末考核外文题量对双语教学进行级别认定。
第三章 教学要求
第七条 课程考核
双语教学的课程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应鼓励学生运用外语回答问题、讨论和完成作业。期末考核中应有部分(或全部)试题用外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外文答题。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录7. 体育课上课地点分布图
马房山校区东院运动场地分布图
马房山校区西院运动场地分布图
南湖校区北院(鉴湖)运动场地分布图
南湖校区南院(南湖)运动场地分布图
余家头校区运动场地分布图
2015-2016第一学期自选课表
2015-2016第二学期自选课表
2016-2017第一学期自选课表
2016-2017第二学期自选课表
2017-2018第一学期自选课表
2017-2018第二学期自选课表
附录9 教务处各办公室服务项目和联系电话
附录10 各学院(部)联系电话
备 忘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