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促进我区教育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地开展,提高学校课题的研究水平和效益,按照《武汉市黄陂区中小学教科研工作及课题研究管理暂行规定》(陂教科规[2011]3号)的有关要求,黄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我区各中小学承担的各级教育科研课题进行阶段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对象及组织人员
1.2013年11月的中下旬,对各校课题进行阶段性检查。 2.在研的省、市、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应接受检查考核。 3. 由区教科室组织有关人员实施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程序与办法
(一)学校自查:课题学校对本校课题要及时进行阶段总结,按照“附件1”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对照“附件2”,作自评打分,准备好研究资料,分类装盒。自查工作在10月底应完成。
(二)主管部门检查:区教科室组织有关人员,到课题承担学校,按照“附件2”的内容要求,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课题研究情况,逐项评分,并写出简要的综合评价意见。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获得优秀等级的课题,将在年度总结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1、《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自查表》 2、《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评分表》
黄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
阶 段 性 检 查 自 查 表
课
题承负
名担责
单
称 新课程理念下初中数学自主学习策略探究
位 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李集中学
人 彭华明
课题批准立项时间 2011年11月5日
课题开题研究时间 2012年5月24日 课题计划研究周期 4年 联
黄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一三年九月
系电话 61600023
附件2 :
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评分表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促进我区教育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地开展,提高学校课题的研究水平和效益,按照《武汉市黄陂区中小学教科研工作及课题研究管理暂行规定》(陂教科规[2011]3号)的有关要求,黄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我区各中小学承担的各级教育科研课题进行阶段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对象及组织人员
1.2013年11月的中下旬,对各校课题进行阶段性检查。 2.在研的省、市、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应接受检查考核。 3. 由区教科室组织有关人员实施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程序与办法
(一)学校自查:课题学校对本校课题要及时进行阶段总结,按照“附件1”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对照“附件2”,作自评打分,准备好研究资料,分类装盒。自查工作在10月底应完成。
(二)主管部门检查:区教科室组织有关人员,到课题承担学校,按照“附件2”的内容要求,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课题研究情况,逐项评分,并写出简要的综合评价意见。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获得优秀等级的课题,将在年度总结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1、《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自查表》 2、《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评分表》
黄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
阶 段 性 检 查 自 查 表
课
题承负
名担责
单
称 新课程理念下初中数学自主学习策略探究
位 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李集中学
人 彭华明
课题批准立项时间 2011年11月5日
课题开题研究时间 2012年5月24日 课题计划研究周期 4年 联
黄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一三年九月
系电话 61600023
附件2 :
黄陂区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