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
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教育组、初中,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精神要求以及省、市文明办有关精神,现就我县参与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限
本次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征集创作阶段:征集活动从3月1日开始,3月15日结束。 2、评选上报阶段:对上报的童谣按照标准进行评比,上报推荐优秀作品。从3月15日开始,3月24日完成上报。
二、推荐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意趣。
2、鼓励创作弘扬雷锋精神、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感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已参加全国第一、二届童谣征集且获奖作
- 1 -
品不再推荐参评。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征集活动时间紧,要求严,希各镇校给予足够重视,广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加。特别是作为全省首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的县逸夫小学、县监军中学以及咸阳市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的常宁镇中心小学,必须上报3-5篇有质量的作品。
2、严格审核,严禁抄袭。教育局和县文明办负责上报作品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于评选出的优秀童谣作品,将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表彰奖励。
3、请各镇校3月15日前,将创作作品和优秀童谣推报教育股,电子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附 优秀童谣推荐表。
永寿县教育局
2012年3月5日
- 2 -
永寿县中小学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
- 3 -
关于参与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
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教育组、初中,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精神要求以及省、市文明办有关精神,现就我县参与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限
本次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征集创作阶段:征集活动从3月1日开始,3月15日结束。 2、评选上报阶段:对上报的童谣按照标准进行评比,上报推荐优秀作品。从3月15日开始,3月24日完成上报。
二、推荐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意趣。
2、鼓励创作弘扬雷锋精神、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感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已参加全国第一、二届童谣征集且获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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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不再推荐参评。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征集活动时间紧,要求严,希各镇校给予足够重视,广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加。特别是作为全省首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的县逸夫小学、县监军中学以及咸阳市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的常宁镇中心小学,必须上报3-5篇有质量的作品。
2、严格审核,严禁抄袭。教育局和县文明办负责上报作品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于评选出的优秀童谣作品,将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表彰奖励。
3、请各镇校3月15日前,将创作作品和优秀童谣推报教育股,电子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附 优秀童谣推荐表。
永寿县教育局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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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中小学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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