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人格不受侮辱,其家属子女不受歧视; 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依法享有申诉权、辩护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享有其他未被依法剥夺限制的权利。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在关规定, 服从监督管理; 自觉到司法所按时报到登记; 自觉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学习,培训活 动; 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谈话教育; 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思想、 活动情 况;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 应当参加社区矫 正机构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遵守关于会客的具体规定; 离开居住的市、 县或者迁居的, 应当报告司法 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离开居住的市、 县或者迁居的, 应当报告司法 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遵守关于会客的具体规定;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需要转院治疗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 应当报告 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 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权利

社区矫正 对象

一般 义务

社区矫正 对象

被判处管 制的社区 矫正对象 被判处宣 告缓刑或 者被裁定 假释的社 区矫正对 象 暂予监外 执行的社 区矫正对 象

特 别 义 务

被判处剥 夺政治权 利的社区 矫正对象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 动; 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象制品; 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不得在境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 利益或者其他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不得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 职务; 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人格不受侮辱,其家属子女不受歧视; 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依法享有申诉权、辩护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享有其他未被依法剥夺限制的权利。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在关规定, 服从监督管理; 自觉到司法所按时报到登记; 自觉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学习,培训活 动; 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谈话教育; 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思想、 活动情 况;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 应当参加社区矫 正机构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遵守关于会客的具体规定; 离开居住的市、 县或者迁居的, 应当报告司法 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离开居住的市、 县或者迁居的, 应当报告司法 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遵守关于会客的具体规定;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需要转院治疗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 应当报告 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 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权利

社区矫正 对象

一般 义务

社区矫正 对象

被判处管 制的社区 矫正对象 被判处宣 告缓刑或 者被裁定 假释的社 区矫正对 象 暂予监外 执行的社 区矫正对 象

特 别 义 务

被判处剥 夺政治权 利的社区 矫正对象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 动; 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象制品; 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不得在境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 利益或者其他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不得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 职务; 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相关内容

  • 浅谈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
  • [摘 要]"社区矫正"要义是行为指导和生活扶助,落实行为人责任且有效保护被害人.社区矫正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扩大适用缓刑的前提.扩大假释方面能够盘活刑罚的机制.它以完善法律为条件,使监外执行拥有更大的适用空间,平衡适用社区矫正旨在体现法律平等. [关键词]社区矫正:同步监督:监督 ...

  • 社区矫正协议书
  • 社区矫正协议书 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适应社会,根据<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制定以下协议. 一.社区矫正小组职责 (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 ...

  • [社区矫正与实务]期末复习要点
  • 社区矫正与实务要点 1. 社区矫正:是由国家专门机关组织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内进行矫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 我过社区矫正的种类:(1)管制(2)缓刑(3)假释(4)剥夺政治权利(5)暂予监外执行 3. 社区矫正的性质: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 4. 社区矫正的任务:教 ...

  • 经济法与民法价值的比较分析
  • ◆法学研究 ・04 (中) 经济法与民法价值的比较分析 武晓琪 摘 要 经济法体现的是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两者都是 调整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规范,在推动市场交易的良性运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立法背景.指导思想调整范围等方面的差异,两者在 ...

  • 社区矫正推进工作调研报告
  • 一.基本情况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 ...

  • 刑罚轻缓人权保障与刑法修正案八
  • 刑罚轻缓人权保障与<刑法修正案(八)> --以相关国际公约为蓝本的分析 刘艳红  2011-11-21 19:47:53 来源:<法学家>2011年第3期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八)>:国际人权公约:人权保障:刑罚轻缓 内容提要: 对照<公民权利与政治权 ...

  • 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 夯实基础 强化措施 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xx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大家好!现将我镇的矫正工作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基本情况 . xx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始于xx年10月14日,至今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6名,累计解除17名,目前在册的9名社区矫正对象全是男性.汉族:按犯罪类型分:抢劫罪1人, ...

  • 司法所社区矫正经验交流
  •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浦口区泰山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止今年6月底,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人,依法解除矫正9人:现有矫正对象81人,其中缓刑62人.假释12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5 人:共建立社会机构28个.公益劳动基 ...

  • 2011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 一年来,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