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县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民初字第 × 号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原告xx诉被告xx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被告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巳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被告辨称,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00 六年xx月xx日
书记员
××省×× 县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民初字第 × 号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原告xx诉被告xx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被告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巳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被告辨称,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00 六年xx月xx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