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办案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规范依法依纪行为 提高从严治检水平

##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

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创建全省一流检察院为动力,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规范依法依纪行为,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淮北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抓好制度建设,不断推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全局性检察业务工作。制定了各类检察业务流程管理规则,将检察业务各个执法环节纳入该规则指导之下。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修订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检委会运行程序,从制度上保障了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防止个人决定和权力滥用。制定了《检察业务执法检查办法》,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既对个案抽样检查,也对重点部门全面检查;既对执法办案程序检查,也对

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等重要环节实施专项检查,确保了办案中的不当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二是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第一,规范侦查一体化工作。大力整合侦查资源,实行侦查一体化的查案运作模式,切实发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功能,合理配置侦查力量,优势互补,用“一盘棋”的理念整体推进办案工作,从而改变了以往市检察院和各基层院在查办案件上各自为战、零打碎敲的情形,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大格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直健康平稳发展。第二,规范侦查制度。制定了《淮北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提办、领办、交办、督办案件暂行规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办法》、《扣押款物管理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三,规范办案管理。严把初查关,认真遵守初查报告制度,有效防止了初查工作中的随意性、压案不查以及久拖不结等问题。严把证据关,始终围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来开展,提高侦破能力和侦破水平。严把安全关,加强对讯问室、审讯室、监控室等安全防范硬件建设,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理每一起案件安全无事故。严把质量关,从立案开始,承办人员跟踪到批捕、公诉、庭审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审判结束,确保案件善始善终。严把程序关,按照“全面、全程、全部”

的要求,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了侦查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2件67人;依法纠正漏捕116人、追加起诉316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95人、不起诉42人;对侦查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8次;提出刑事抗诉18件,民事抗诉33件;对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执法检察98次,提出纠正建议86次;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4件6人,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规范批捕与起诉工作。修订了《审查逮捕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介入侦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查逮捕任务,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注重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修订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办案工作规定》。推行“公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两级院公诉部门相互派员作为代理检察员共同审查案件,共同出庭指控犯罪,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方式,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修订了通知监护人、进展告知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推行管理人性化措施,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

社会效果。推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紧紧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证据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把好案件证据关。建立办案质量预警机制,当某类案件已达到或超过预警指标时,及时研究对策,加以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使公诉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四是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完善刑事立案监督机制。切实落实省检察院规定的立案监督案件“一案一卡”专人负责制度。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建立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市连续多年保持无超期羁押。完善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机制。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修订了《民行检察工作细则》,在法院审结的案件中,再审改变率为88%;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加强引导说理,积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处理机制。推行联合接访制度、包案制度和信访联系人制度,尤其是信访联系人制度,延伸了接访途径,把问题发现解决在基层,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市检察院和4个基层院全部被授予省级以上“文明接待室”号,其中烈山区检察院、濉溪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号。

五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高检院《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下发后,全市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强化了干警的质量意识、效能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照条例要求,通过采取开门整改与开展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条例内容,对业务部门和办案重点环节进行了检查。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检察长与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执法责任书,明确规定,对干警在行使职权、办理案件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在办理案件中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处理错误的案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第一,推行巡视制度。市检察院除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巡视外,对所辖的基层院进行了巡视,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对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和规范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推行“一卡一书”制度。即办案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必须按规定分别填写“办案作风纪律监督卡”、“执法廉政意见征询书”。把办案人员的行为、办案的流程始终置于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及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之下。第三,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制定了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进行跟踪监督的实施办法,利用局域网建立了执法办

案程序跟踪监督簿、办案安全防范跟踪监督簿和扣押冻结款物跟踪监督簿等“三簿”,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第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执纪必严,不护短,不手软。 二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第一,完善检务公开和举报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特别是在《淮北晨刊》开办了《检察视点》专栏,把检察机关的职权、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向案件当事人和证人公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了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第二,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以及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三类案件”,全部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第三,发挥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注重加强与以上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5次;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42件。加

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牢牢把握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院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民主决策制度,并针对班子成员的特点,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分工,较好地发挥了每个人的专长,形成了较强的整体合力。市检察院党组一班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敢于向干警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准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真正起到了表率作用。在办案中,班子成员坚持亲临一线指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带头执行办案纪律。班子成员的以身作则,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围绕干警的思想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等专项活动,使干警树立重程序、重证据、重人权等先进的执法理念。抓住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的有利契机,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永葆政治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学习吴群、陈方方等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放到非常突出的位置。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修订了《教育培训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舍得在教育培训上投入,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给予2000元奖励。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在读法学博士1人,法律硕士及在读法律硕士25人,有26名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人民检察院将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侦查办案机制改革,坚决落实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为淮北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规范依法依纪行为 提高从严治检水平

##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

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创建全省一流检察院为动力,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规范依法依纪行为,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淮北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抓好制度建设,不断推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全局性检察业务工作。制定了各类检察业务流程管理规则,将检察业务各个执法环节纳入该规则指导之下。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修订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检委会运行程序,从制度上保障了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防止个人决定和权力滥用。制定了《检察业务执法检查办法》,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既对个案抽样检查,也对重点部门全面检查;既对执法办案程序检查,也对

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等重要环节实施专项检查,确保了办案中的不当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二是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第一,规范侦查一体化工作。大力整合侦查资源,实行侦查一体化的查案运作模式,切实发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功能,合理配置侦查力量,优势互补,用“一盘棋”的理念整体推进办案工作,从而改变了以往市检察院和各基层院在查办案件上各自为战、零打碎敲的情形,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大格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直健康平稳发展。第二,规范侦查制度。制定了《淮北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提办、领办、交办、督办案件暂行规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办法》、《扣押款物管理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三,规范办案管理。严把初查关,认真遵守初查报告制度,有效防止了初查工作中的随意性、压案不查以及久拖不结等问题。严把证据关,始终围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来开展,提高侦破能力和侦破水平。严把安全关,加强对讯问室、审讯室、监控室等安全防范硬件建设,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理每一起案件安全无事故。严把质量关,从立案开始,承办人员跟踪到批捕、公诉、庭审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审判结束,确保案件善始善终。严把程序关,按照“全面、全程、全部”

的要求,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了侦查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2件67人;依法纠正漏捕116人、追加起诉316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95人、不起诉42人;对侦查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8次;提出刑事抗诉18件,民事抗诉33件;对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执法检察98次,提出纠正建议86次;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4件6人,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规范批捕与起诉工作。修订了《审查逮捕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介入侦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查逮捕任务,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注重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修订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办案工作规定》。推行“公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两级院公诉部门相互派员作为代理检察员共同审查案件,共同出庭指控犯罪,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方式,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修订了通知监护人、进展告知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推行管理人性化措施,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

社会效果。推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紧紧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证据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把好案件证据关。建立办案质量预警机制,当某类案件已达到或超过预警指标时,及时研究对策,加以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使公诉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四是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完善刑事立案监督机制。切实落实省检察院规定的立案监督案件“一案一卡”专人负责制度。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建立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市连续多年保持无超期羁押。完善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机制。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修订了《民行检察工作细则》,在法院审结的案件中,再审改变率为88%;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加强引导说理,积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处理机制。推行联合接访制度、包案制度和信访联系人制度,尤其是信访联系人制度,延伸了接访途径,把问题发现解决在基层,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市检察院和4个基层院全部被授予省级以上“文明接待室”号,其中烈山区检察院、濉溪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号。

五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高检院《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下发后,全市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强化了干警的质量意识、效能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照条例要求,通过采取开门整改与开展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条例内容,对业务部门和办案重点环节进行了检查。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检察长与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执法责任书,明确规定,对干警在行使职权、办理案件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在办理案件中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处理错误的案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第一,推行巡视制度。市检察院除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巡视外,对所辖的基层院进行了巡视,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对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和规范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推行“一卡一书”制度。即办案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必须按规定分别填写“办案作风纪律监督卡”、“执法廉政意见征询书”。把办案人员的行为、办案的流程始终置于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及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之下。第三,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制定了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进行跟踪监督的实施办法,利用局域网建立了执法办

案程序跟踪监督簿、办案安全防范跟踪监督簿和扣押冻结款物跟踪监督簿等“三簿”,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第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执纪必严,不护短,不手软。 二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第一,完善检务公开和举报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特别是在《淮北晨刊》开办了《检察视点》专栏,把检察机关的职权、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向案件当事人和证人公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了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第二,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以及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三类案件”,全部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第三,发挥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注重加强与以上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5次;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42件。加

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牢牢把握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院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民主决策制度,并针对班子成员的特点,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分工,较好地发挥了每个人的专长,形成了较强的整体合力。市检察院党组一班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敢于向干警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准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真正起到了表率作用。在办案中,班子成员坚持亲临一线指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带头执行办案纪律。班子成员的以身作则,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围绕干警的思想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等专项活动,使干警树立重程序、重证据、重人权等先进的执法理念。抓住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的有利契机,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永葆政治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学习吴群、陈方方等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放到非常突出的位置。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修订了《教育培训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舍得在教育培训上投入,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给予2000元奖励。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在读法学博士1人,法律硕士及在读法律硕士25人,有26名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人民检察院将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侦查办案机制改革,坚决落实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为淮北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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