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均教室面积
表12
表
表4按学科分的教室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第三节 实验室
表6按学科分的实验室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注:1括号内的数字为8000人指标;
2执行本指标时,如学校的实际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所列的规模值时,其指标应分别采用表中最小或最大;
3如学校的实际规模介于表列规模值之间时,可用插入法或参阅相关条文的说明取值。
第四节 图 书 馆
表8
第十节 学生宿舍(公寓)
表16注:各地根据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但本科生生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8㎡,硕士生生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2㎡。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高等专科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十八条 高职高专院校的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26的规定。 表26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第四十七条 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按学科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4的规定。
表24按学科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按学科分的实验室建筑面积指标与大学、专门学院相同(见表6)。 表20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规模
等高职高专院校。
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包括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等。
第二十九条 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第六节 校行政办公用房
第二十六条 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等。
第二十七条 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生均教室面积
表12
表
表4按学科分的教室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第三节 实验室
表6按学科分的实验室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注:1括号内的数字为8000人指标;
2执行本指标时,如学校的实际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所列的规模值时,其指标应分别采用表中最小或最大;
3如学校的实际规模介于表列规模值之间时,可用插入法或参阅相关条文的说明取值。
第四节 图 书 馆
表8
第十节 学生宿舍(公寓)
表16注:各地根据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但本科生生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8㎡,硕士生生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2㎡。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高等专科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十八条 高职高专院校的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26的规定。 表26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第四十七条 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按学科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4的规定。
表24按学科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按学科分的实验室建筑面积指标与大学、专门学院相同(见表6)。 表20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规模
等高职高专院校。
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包括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等。
第二十九条 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
第六节 校行政办公用房
第二十六条 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等。
第二十七条 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校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 /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