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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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如果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 必须进行健康查体,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 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健康查体,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 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患有的疾病发生时, 必须立即报告, 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培训管理制度

1、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实施全员全年的法律法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2、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

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3、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4、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5、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的制定。 2、 制定食品营业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 3、

按照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办理、换发及领

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和亮照经营。

4、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和知识质量教育

和培训工作,

5、

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

理档案。

6、

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

验推广,奖励和惩处,制止违法行为。

7、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协助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本店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

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

3、

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 对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 具有与经营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存放与经营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物品。

2,定期对营业场所经营食品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定期,每月至少要进行两次养护,使营业场所机器设施设备保持清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本店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2、本店采购食品,要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3、本店采购保健食品时要建立保健食品档案资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 、《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食品注册批件》《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 GMP证书》。

4、对验收检出的不合格产品或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作出退货等处理。

本店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要定期清扫,保持营业场所、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合格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销售。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5、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 、气足。

6、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该预案。

2、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3、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3.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成员要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3.2、制定方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本农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各部门成员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分级报告、人员救助、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3、工作职责与应急措施:组长负责召集组织协调成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保持与卫生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必须立即报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由组长报县卫生局以及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11

急领导小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求政府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4、应急措施:

4.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

4.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

4.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

4.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

4.5、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报卫生部门。

4.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12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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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如果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 必须进行健康查体,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 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健康查体,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 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患有的疾病发生时, 必须立即报告, 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培训管理制度

1、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实施全员全年的法律法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2、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

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3、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4、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5、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的制定。 2、 制定食品营业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 3、

按照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办理、换发及领

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和亮照经营。

4、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和知识质量教育

和培训工作,

5、

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

理档案。

6、

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

验推广,奖励和惩处,制止违法行为。

7、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协助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本店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

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

3、

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 对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 具有与经营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存放与经营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物品。

2,定期对营业场所经营食品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定期,每月至少要进行两次养护,使营业场所机器设施设备保持清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本店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2、本店采购食品,要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3、本店采购保健食品时要建立保健食品档案资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 、《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食品注册批件》《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 GMP证书》。

4、对验收检出的不合格产品或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作出退货等处理。

本店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要定期清扫,保持营业场所、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合格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销售。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5、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 、气足。

6、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该预案。

2、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3、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3.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成员要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3.2、制定方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本农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各部门成员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分级报告、人员救助、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3、工作职责与应急措施:组长负责召集组织协调成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保持与卫生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必须立即报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由组长报县卫生局以及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11

急领导小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求政府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4、应急措施:

4.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

4.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

4.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

4.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

4.5、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报卫生部门。

4.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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