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谐税企关系不妨从各自“短板”入手
自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下半年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之后,提出要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实现税企双赢。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朝夕之功。那么,税企双方应该从何入手呢?作为大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我认为当前影响税企关系健康发展的最大因素,就是税务机关服务意识不足,大企业税务风险意识欠缺,这是税企各自的“短板”。
提起税务机关的“短板”,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发生在去年底的一件事。有一天,我们公司专门负责印花税的一位同事去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印花税,在提交完所有资料后,需要持税务机关打印的一张税单去银行缴纳税款。但由于负责我们公司的税管员不在,我的同事向其他税管员求助。可是其他税管员说,这不是他们的工作职责,建议他去咨询纳税服务厅里专门负责涉税咨询的工作人员。当他向那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那位工作人员又建议他去找所长……就这样,一个很简单的事情被推来推去,最后我的同事只好先回公司,第二天又跑了一趟。
这只是一件小事,却反映出了一些税务人员的思想深处还缺乏服务意识,税务机关的服务举措还没有从文件变为税务人员的行动。表面上看,税务机关对大企业服务不到位,损失的只是大企业财务人员的时间,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我的
一位朋友和我一样,也是某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有一次,他们公司要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需用外币付汇,这中间还涉及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付汇金额3万美元以上需出示相关完税凭证,这意味着他们公司必须取得完税凭证才能付款。而国外客户为规避交易风险,坚持收到货款后再进行相关交易。但是,从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到备案报批,他们公司等待了数月之久,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公司在海外客户中的信誉,这笔交易也差点泡汤。 我认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能否让大企业满意,不仅要看服务的态度好不好,而且要看服务的技能高不高,更要看服务的措施灵不灵。放眼未来,大企业所需要的涉税服务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多数属于涉及复杂业务的“高端服务”,那时候税务机关又将作何选择呢?万丈高楼平地起,税务机关在建立和谐税企关系方面应脚踏实地,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
回过头来再看看企业的“短板”。在我看来,大企业高层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中忽视税务因素是最大的缺点。迫于考核压力,大企业高管往往只看重企业眼前利润而忽视税务风险对企业长期利润的影响。比如,某大型外贸企业由于海外市场需求量增加,近年来先后多次购进机器设备提高生产能力。虽然此举占用了公司不少资金,但公司管理层坚信产品在海外市场上一定能赚大钱。但实际上,这家公司出口的产
品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两高一资”产品,国家税收政策早在多年前就表现出限制其发展的意图。遗憾的是,该企业高层对此置若罔闻,对公司税务部的建议也不予理睬。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袭来之后,海外市场萎缩,该企业又将出口退税视为“救命稻草”。出乎企业高层预料的是,由于该企业的产品因属于“两高一资”产品,国家在多次提高大量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时并没有将其考虑在内。因为资金链极度紧张,该企业一度陷入停产边缘。
也许有人会说,税务因素非常隐蔽,企业管理层在决策中忽略实属正常。真是这样吗?不尽然!据我了解,很多大企业的财务部门都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管理层汇报企业的纳税状况及某项重大交易或决策背后的税务风险。但遗憾的是,多数企业管理层往往忽略税务风险对企业利润的潜在侵蚀以及给企业带来致命性打击的可能性。一些管理层虽然意识到防控税务风险的重要性,并授权企业财务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但是,当财务部门的相关费用支出增加,需要增加人手的时候,公司管理层又开始怀疑防控税务风险是否真有必要。
总体来看,大企业除了在风险管理意识和纳税观念上存在“短板”外,在涉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研究、重要业务流程细节的涉税控制、信息技术的应
用、税务内控监督和反馈机制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值得认真反思和研究。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需要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税企坦诚地相互“批评”,更需要税企各自认真地“自我批评”。只有税企双方在友好、融洽的氛围里全面合作,才会最终实现税企合作共赢。
作者:某大型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
建立和谐税企关系不妨从各自“短板”入手
自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下半年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之后,提出要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实现税企双赢。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朝夕之功。那么,税企双方应该从何入手呢?作为大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我认为当前影响税企关系健康发展的最大因素,就是税务机关服务意识不足,大企业税务风险意识欠缺,这是税企各自的“短板”。
提起税务机关的“短板”,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发生在去年底的一件事。有一天,我们公司专门负责印花税的一位同事去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印花税,在提交完所有资料后,需要持税务机关打印的一张税单去银行缴纳税款。但由于负责我们公司的税管员不在,我的同事向其他税管员求助。可是其他税管员说,这不是他们的工作职责,建议他去咨询纳税服务厅里专门负责涉税咨询的工作人员。当他向那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那位工作人员又建议他去找所长……就这样,一个很简单的事情被推来推去,最后我的同事只好先回公司,第二天又跑了一趟。
这只是一件小事,却反映出了一些税务人员的思想深处还缺乏服务意识,税务机关的服务举措还没有从文件变为税务人员的行动。表面上看,税务机关对大企业服务不到位,损失的只是大企业财务人员的时间,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我的
一位朋友和我一样,也是某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有一次,他们公司要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需用外币付汇,这中间还涉及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付汇金额3万美元以上需出示相关完税凭证,这意味着他们公司必须取得完税凭证才能付款。而国外客户为规避交易风险,坚持收到货款后再进行相关交易。但是,从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到备案报批,他们公司等待了数月之久,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公司在海外客户中的信誉,这笔交易也差点泡汤。 我认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能否让大企业满意,不仅要看服务的态度好不好,而且要看服务的技能高不高,更要看服务的措施灵不灵。放眼未来,大企业所需要的涉税服务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多数属于涉及复杂业务的“高端服务”,那时候税务机关又将作何选择呢?万丈高楼平地起,税务机关在建立和谐税企关系方面应脚踏实地,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
回过头来再看看企业的“短板”。在我看来,大企业高层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中忽视税务因素是最大的缺点。迫于考核压力,大企业高管往往只看重企业眼前利润而忽视税务风险对企业长期利润的影响。比如,某大型外贸企业由于海外市场需求量增加,近年来先后多次购进机器设备提高生产能力。虽然此举占用了公司不少资金,但公司管理层坚信产品在海外市场上一定能赚大钱。但实际上,这家公司出口的产
品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两高一资”产品,国家税收政策早在多年前就表现出限制其发展的意图。遗憾的是,该企业高层对此置若罔闻,对公司税务部的建议也不予理睬。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袭来之后,海外市场萎缩,该企业又将出口退税视为“救命稻草”。出乎企业高层预料的是,由于该企业的产品因属于“两高一资”产品,国家在多次提高大量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时并没有将其考虑在内。因为资金链极度紧张,该企业一度陷入停产边缘。
也许有人会说,税务因素非常隐蔽,企业管理层在决策中忽略实属正常。真是这样吗?不尽然!据我了解,很多大企业的财务部门都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管理层汇报企业的纳税状况及某项重大交易或决策背后的税务风险。但遗憾的是,多数企业管理层往往忽略税务风险对企业利润的潜在侵蚀以及给企业带来致命性打击的可能性。一些管理层虽然意识到防控税务风险的重要性,并授权企业财务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但是,当财务部门的相关费用支出增加,需要增加人手的时候,公司管理层又开始怀疑防控税务风险是否真有必要。
总体来看,大企业除了在风险管理意识和纳税观念上存在“短板”外,在涉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研究、重要业务流程细节的涉税控制、信息技术的应
用、税务内控监督和反馈机制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值得认真反思和研究。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需要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税企坦诚地相互“批评”,更需要税企各自认真地“自我批评”。只有税企双方在友好、融洽的氛围里全面合作,才会最终实现税企合作共赢。
作者:某大型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