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02—2010
服 装
2010-07-13发布 2010-08-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西服、大衣、西裤、衬衫、休闲类服装、儿童服装、羽绒服装机织类服装。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分类代码 分类名称
一级分类
2 日用消费品
二级分类 202 服装
2.2 产品种类见表2
表2 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西服、大衣 西裤 衬衫 休闲服装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羽绒服装
男西服、大衣和女西服、大衣 男西裤、女西裤
男衬衫、女衬衫、休闲衬衫
茄克衫、牛仔服装(上衣、裤、裙等)、连衣裙、裙套、休闲裤(裙)、休闲上装、棉服装、水洗整理服装
婴幼儿服装、儿童服装、学生服(初中以下)等 鸭绒服装、鹅绒服装
包含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服装产品:穿于人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的制品。
机织服装:以机织织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服装称为机织服装。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婴幼儿服装: 指年龄在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4cm 及以下(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或年龄
在24个月及以内(FZ/T 81014婴幼儿服装、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婴幼儿使用的服装产品。
件/条/套:本规范中的件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上装的数量单位;条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下装的数量单位;套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套装(上、下装配套)的数量单位。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服装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服装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3。
表3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 销售额(万元)
大型企业 ≥30000
中型企业 ≥3000且<30000
小型企业 <3000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如下: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8685 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1335.1 服装号型 男子 GB/T 1335.2 服装号型 女子 GB/T 1335.3 服装号型 儿童 GB/T 2664 男西服、大衣 GB/T 2665 女西服、大衣 GB/T 2666 男、女西裤 GB/T 2660 衬衫
FZ/T 81003 儿童服装、学生服 FZ/T 81004 连衣裙、裙套 FZ/T 81006 牛仔服装 FZ/T 81007 单、夹服装 FZ/T 81008 茄克衫
GB/T 14272 羽绒服装 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 GB/T 2662 棉服装 FZ/T 81014 婴幼儿服装 GB/T 22700 水洗整理服装 GB/T 18132 丝绸服装
GB/T 2910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FZ/T 01026 纺织品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48 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 FZ/T 80007.1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GB/T 4802.1 纺织品 织物起球试验 圆轨迹法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 值的测定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洗色牢度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17592.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第一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7593.1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593.4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4部分:砷、汞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392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842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氙弧
FZ/T 30003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法 FZ/T 81002 水洗羽毛羽绒
FZ/T 80001 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FZ/T 32004 亚麻棉混纺本色纱线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套)抽取相同款式、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被检样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市场上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6.2.2 抽样基数
在生产企业抽查的抽样基数不得低于20件/套。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查的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 抽样数量
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要求。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检验要求,抽查的样品数量见表4。
表4 抽样数量
序号 1 2 3 4 5
产品名称 西服、大衣 西裤 衬衫 休闲类服装 儿童及婴幼儿
服装 羽绒服装
抽样数量(同款同花同色)
生 产 领 域 2件(其中备样1件) 2条(其中备样1条) 2件(其中备样1件)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4件/条/套(其中备样2件/条/套)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如充绒量<100g应抽样4件/条
流 通 领 域 2件(其中备样1件) 2条(其中备样1条) 2件(其中备样1件)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4件/条/套(其中备样2件/条/套)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如充绒量<100g应抽样4件/条
6
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6.3.1 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密封和防拆封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包括附在样品上的使用说明及其他信息;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必须分别封样。
6.3.2 检验用样品及备用(复检)样品应分别封样,并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相关部门。在寄、送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的密封和防拆封状态。也可存放在被抽查企业由被抽查企业负责妥善保管。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被抽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则记录本年度已实际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
如果样品标注的信息不全,必须在抽样单上确认该产品的基本安全类别和纤维成份含量。或由
生产企业提供经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文书。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休闲服”产品,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休闲类服装年销售总额;计划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年销售总额;计划抽查衬衫产品,就只记录被抽查企业的衬衫产品年销售总额。 7 检验要求
7.1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详见附录)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的检验项目(主要是产品通用重要特征值)时,应按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检验并判定。
注:1、本规范中被抽检的产品等级标注高于合格品等级的,按合格品(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按一等品)规定指标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2、如推荐性产品标准中相关指标高于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按强制性标准规定指标判定。 3、被抽检的产品基本安全要求类别低标的(如A 类产品标B 或C 类),应按产品的实际适合类别判定合格或不合格,但须谨慎判定。被抽检的产品基本安全要求类别高标的(如B 类产品标A 类、C 类产品标B 类),应按产品的标注类别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7.2.1取样部位及方法
对于素色、相同材质、均匀混色或小循环印花、色织及类似效果的材料,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大型花及特大型花:即一个花型(或组织) 循环远大于1个试样量时,染色牢度项目分颜色取样;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则可取足所出现的所有主体颜色进行混合制样,充分混合后按相应的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对于局部印花、独立印花或分散花型,取样应该包括印花图案中的各种颜色;如果这些印花色相不同,可分别取样。当局部印花图案很小时,只能在同一件样品中取足一个试样,不可从多个样品中剪取后合为一个试样。多色样品取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试样时,每个试样一般不可超过三种颜色。
同一样品不同材质、不同色别或花型的多组件组成的材料,需按不同组件分别取样检测各项目。对含多组件的产品,则质量比低于1%的组件可不作检测(婴幼儿用品除外) 。
样品若有局部印花或配料(拼料、辅料) 的,如样品数量不能满足所有试验要求,首先取样检测可
分解芳香胺染料,其次依次为甲醛、色牢度、pH 值。
7.2.2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检测时采用的前处理方法:仅纯涤纶产品采用GB/T 17952-2006中的附录B 方法;其他产品按GB/T 17592-2006中6.1.1规定的方法。
含涂层、粘合剂或氨纶的产品一般不作预处理,即涂层,粘合剂不刮除,氨纶不拆出。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检测:采用GC/MS内标法进行分析。出现阳性结果的时候按GB/T 17592进行确认,建议用HPLC 进行确认,以减少假阳性造成的误判。
对未经过染色或印花工艺的产品可判定该产品未使用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7.2.3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
7.2.4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它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它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它纤维,而未检出时,考核时可判定为合格。
7.2.5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纯纺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它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它纤维(未明示)的含量≤0.5%,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它纤维,而未检出时,考核时可判定为合格。
7.2.6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样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7.2.7 出现样品封样及密封状态被破坏、样品异常损坏等现象,无法正常进行下一步有关项目检验和判定时,应重新抽样。必要时应采集并保存影像记录。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应妥善保存至所有检验结果公布之后才能退还被抽样企业。 8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当产品仅有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3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重复性,对不进行复检项目规定如下:
9.3.1本规范中羽绒服装产品羽绒微生物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不进行复检。
注:微生物数量检验数据具有不可重复再现的特性。对备样进行复检不能说明或复现前次样品的检测结果。
9.3.2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不复检情况。 10 附则
本规范代替CCGF 202—2008版。
本规范编写单位: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孙 敏)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管理。
。
附录: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分类名称:西服、大衣 7.1.1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检测方法标准
程度分类 A类a
GB/T 2910
产品 明示
GB/T 16988 FZ/T 01026 FZ/T 01048
推荐性
FZ/T 80007.1
●
● 注1
●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 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GB/T2664 GB/T2665 GB/T2664 GB/T2665 GB/T2664 GB/T2665
2
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N) 起球/(级) 耐干洗色牢度(级) 注2
3 推荐性 GB/T 4802.1 ●
4 推荐性 GB/T 5711 ●(超标
●
5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 2912.1 100%及以上)
●
6 7 8 9 10
pH 值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3922 GB/T 5713 GB/T 3920 GB/T 17592
●
● ● ● ●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注:1.明示含羊绒、羊驼毛、马海毛纤维,实测为0;明示羊绒、羊驼毛、马海毛纤维含量为50%及以上,实测
低于明示30%及以上。
2.产品洗涤说明为水洗或不可干洗的产品,序号4耐干洗色牢度不作考核。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西裤
7.1.2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检测方法标准
程度分类 A类a
GB/T 2910
产品明示
GB/T 16988 FZ/T 01026 FZ/T 01048
推荐性 推荐性
GB/T 4802.1 GB/T 5711 GB/T 2912.1
4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超标100%及以上)
5 6 7 8 9
pH 值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3922 GB/T 5713 GB/T 3920 GB/T 17592
●
● ● ● ● ● ● ●
●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2 3
起球(级) 耐干洗色牢度(级)
GB/T2666 GB/T266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注:当产品洗涤说明为水洗或不可干洗的产品时,序号3耐干洗色牢度项目不作考核。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衬衫
7.1.3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GB/T 2910
产品 明示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GB/T 2912.1
2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 (超标100%及以上)
3 4 5 6
pH 值 耐水色牢度(级)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2 GB/T 17592
●
● ● ● ●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
1.明示纤维成分
及含量 2.FZ/T01053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 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休闲类服装 7.1.4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GB/T 2910
产品明示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 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 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FZ/T81004
2 耐干洗色牢度(级) FZ/T81007 FZ/T81008
推荐性 GB/T 5711 ●
●
3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 2912.1
(超标1004 5 6 7
pH 值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0 GB/T 3922
● ● ● ● ●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FZ/T81004 FZ/T81006 FZ/T81007 FZ/T81008 GB/T2662 GB/T 22700FZ/T81004 FZ/T81006 FZ/T81007 FZ/T81008 GB/T2662 GB/T 22700
8 耐洗色牢度(级) 推荐性 GB/T 3921 ●
9 耐光色牢度(级) 推荐性 GB/T 8427 ●
10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强制性 GB/T 17592 ●
注:1.产品洗涤说明为不可水洗,耐洗色牢度不作考核。为水洗或不可干洗,耐干洗色牢度不作考核。
2.耐洗色牢度检测说明——织物含锦纶或再生纤维素纤维或桑蚕丝成分,按GB/T3921.1标准规定方法;其它纤维织物按GB/T3921.3标准规定方法。
3.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
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7.1.5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GB/T2910
产品明示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
2
甲醛含量(mg/kg)
GB 18401
强制性
GB/T 2912.1
(超标100%及以上)
3 4 5 6 7
pH 值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耐唾液色牢度(级)
GB 18401 GB 18401 GB 18401 GB 18401 GB 18401 FZ/T 81003 FZ/T 81014 FZ/T 81003 GB 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0 GB/T 3922 GB/T 18886
●
● ● ● ● ●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
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8 9 10
耐洗色牢度(级) 耐光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mg/kg)
推荐性 推荐性 强制性
GB/T 3921 GB/T 8427 GB/T 17592 FZ/T 17593.1 FZ/T 17593.4 FZ/T73025中
●
● ●
11 FZ/T 81014 推荐性 ●
12 缝纫强力 (N)
FZ/T 73025 FZ/T 81014
推荐性
5.4.7 FZ/T 81014中 5.4.14、5.4.15
●
注:1.耐洗色牢度检测说明——采用FZ/T 81003考核时,织物含锦纶或再生纤维素纤维或桑蚕丝成分,按GB/T3921.1标准规定方法;其它纤维织物按GB/T3921.3标准规定方法。采用FZ/T 73025标准考核时,以相应标准规定为准。
2.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羽绒服装 7.1.6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准条款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2 3 4 5 6
羽绒含绒量(%) (注2) 羽绒耗氧量/(mg/100g) 羽绒清洁度/(mm) 羽绒气味/(级)
GB/T1427中3.4.1FZ/T 81002 同上 同上 同上
推荐性 推荐性 推荐性 推荐性 推荐性
FZ/T 80001
● (沙门氏菌
同上
推荐性
超标或二项及以上菌种超标)
8 9 10 11 12 13 14
甲醛含量(mg/kg) pH 值
耐水色牢(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耐洗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GB/T 14272 GB/T 14272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推荐性 推荐性 强制性
GB/T 2912.1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0 GB/T 3920 GB/T 3921 GB/T 17592
●
● ● ● ● ● ● ● ● ● ●
●
产品明示 强制性/推荐
性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检测方法
程度分类 A类a
GB/T 2910 FZ/T 01026
B类b ●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
(%)
● ●
鸭毛(绒)含量(%)注1 FZ/T 81002
7 羽绒微生物/(cfu/g)
注:1.鸭毛(绒)含量项目考核明示填充物为鹅绒的羽绒服装。
2.产品填充物含绒量项目检测结果低于40%以下或实测结果低于明示数据20%为A 类;高于40%但与明示指标不符,为B 类。
3.含绒量项目实测超过明示上公差判定为合格。
4.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
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02—2010
服 装
2010-07-13发布 2010-08-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西服、大衣、西裤、衬衫、休闲类服装、儿童服装、羽绒服装机织类服装。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分类代码 分类名称
一级分类
2 日用消费品
二级分类 202 服装
2.2 产品种类见表2
表2 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西服、大衣 西裤 衬衫 休闲服装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羽绒服装
男西服、大衣和女西服、大衣 男西裤、女西裤
男衬衫、女衬衫、休闲衬衫
茄克衫、牛仔服装(上衣、裤、裙等)、连衣裙、裙套、休闲裤(裙)、休闲上装、棉服装、水洗整理服装
婴幼儿服装、儿童服装、学生服(初中以下)等 鸭绒服装、鹅绒服装
包含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服装产品:穿于人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的制品。
机织服装:以机织织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服装称为机织服装。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婴幼儿服装: 指年龄在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4cm 及以下(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或年龄
在24个月及以内(FZ/T 81014婴幼儿服装、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婴幼儿使用的服装产品。
件/条/套:本规范中的件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上装的数量单位;条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下装的数量单位;套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套装(上、下装配套)的数量单位。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服装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服装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3。
表3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 销售额(万元)
大型企业 ≥30000
中型企业 ≥3000且<30000
小型企业 <3000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如下: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8685 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1335.1 服装号型 男子 GB/T 1335.2 服装号型 女子 GB/T 1335.3 服装号型 儿童 GB/T 2664 男西服、大衣 GB/T 2665 女西服、大衣 GB/T 2666 男、女西裤 GB/T 2660 衬衫
FZ/T 81003 儿童服装、学生服 FZ/T 81004 连衣裙、裙套 FZ/T 81006 牛仔服装 FZ/T 81007 单、夹服装 FZ/T 81008 茄克衫
GB/T 14272 羽绒服装 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 GB/T 2662 棉服装 FZ/T 81014 婴幼儿服装 GB/T 22700 水洗整理服装 GB/T 18132 丝绸服装
GB/T 2910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FZ/T 01026 纺织品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48 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 FZ/T 80007.1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GB/T 4802.1 纺织品 织物起球试验 圆轨迹法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 值的测定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洗色牢度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17592.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第一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7593.1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593.4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4部分:砷、汞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392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842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氙弧
FZ/T 30003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法 FZ/T 81002 水洗羽毛羽绒
FZ/T 80001 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FZ/T 32004 亚麻棉混纺本色纱线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套)抽取相同款式、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被检样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市场上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6.2.2 抽样基数
在生产企业抽查的抽样基数不得低于20件/套。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查的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 抽样数量
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要求。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检验要求,抽查的样品数量见表4。
表4 抽样数量
序号 1 2 3 4 5
产品名称 西服、大衣 西裤 衬衫 休闲类服装 儿童及婴幼儿
服装 羽绒服装
抽样数量(同款同花同色)
生 产 领 域 2件(其中备样1件) 2条(其中备样1条) 2件(其中备样1件)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4件/条/套(其中备样2件/条/套)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如充绒量<100g应抽样4件/条
流 通 领 域 2件(其中备样1件) 2条(其中备样1条) 2件(其中备样1件)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4件/条/套(其中备样2件/条/套) 2件/条(其中备样1件/条); 如充绒量<100g应抽样4件/条
6
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6.3.1 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密封和防拆封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包括附在样品上的使用说明及其他信息;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必须分别封样。
6.3.2 检验用样品及备用(复检)样品应分别封样,并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相关部门。在寄、送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的密封和防拆封状态。也可存放在被抽查企业由被抽查企业负责妥善保管。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被抽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则记录本年度已实际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
如果样品标注的信息不全,必须在抽样单上确认该产品的基本安全类别和纤维成份含量。或由
生产企业提供经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文书。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休闲服”产品,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休闲类服装年销售总额;计划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年销售总额;计划抽查衬衫产品,就只记录被抽查企业的衬衫产品年销售总额。 7 检验要求
7.1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详见附录)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的检验项目(主要是产品通用重要特征值)时,应按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检验并判定。
注:1、本规范中被抽检的产品等级标注高于合格品等级的,按合格品(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按一等品)规定指标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2、如推荐性产品标准中相关指标高于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按强制性标准规定指标判定。 3、被抽检的产品基本安全要求类别低标的(如A 类产品标B 或C 类),应按产品的实际适合类别判定合格或不合格,但须谨慎判定。被抽检的产品基本安全要求类别高标的(如B 类产品标A 类、C 类产品标B 类),应按产品的标注类别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7.2.1取样部位及方法
对于素色、相同材质、均匀混色或小循环印花、色织及类似效果的材料,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大型花及特大型花:即一个花型(或组织) 循环远大于1个试样量时,染色牢度项目分颜色取样;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则可取足所出现的所有主体颜色进行混合制样,充分混合后按相应的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对于局部印花、独立印花或分散花型,取样应该包括印花图案中的各种颜色;如果这些印花色相不同,可分别取样。当局部印花图案很小时,只能在同一件样品中取足一个试样,不可从多个样品中剪取后合为一个试样。多色样品取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试样时,每个试样一般不可超过三种颜色。
同一样品不同材质、不同色别或花型的多组件组成的材料,需按不同组件分别取样检测各项目。对含多组件的产品,则质量比低于1%的组件可不作检测(婴幼儿用品除外) 。
样品若有局部印花或配料(拼料、辅料) 的,如样品数量不能满足所有试验要求,首先取样检测可
分解芳香胺染料,其次依次为甲醛、色牢度、pH 值。
7.2.2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检测时采用的前处理方法:仅纯涤纶产品采用GB/T 17952-2006中的附录B 方法;其他产品按GB/T 17592-2006中6.1.1规定的方法。
含涂层、粘合剂或氨纶的产品一般不作预处理,即涂层,粘合剂不刮除,氨纶不拆出。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检测:采用GC/MS内标法进行分析。出现阳性结果的时候按GB/T 17592进行确认,建议用HPLC 进行确认,以减少假阳性造成的误判。
对未经过染色或印花工艺的产品可判定该产品未使用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7.2.3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
7.2.4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它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它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它纤维,而未检出时,考核时可判定为合格。
7.2.5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纯纺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它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它纤维(未明示)的含量≤0.5%,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它纤维,而未检出时,考核时可判定为合格。
7.2.6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样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7.2.7 出现样品封样及密封状态被破坏、样品异常损坏等现象,无法正常进行下一步有关项目检验和判定时,应重新抽样。必要时应采集并保存影像记录。
检验后样品〈特别是不合格样品〉应妥善保存至所有检验结果公布之后才能退还被抽样企业。 8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当产品仅有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3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重复性,对不进行复检项目规定如下:
9.3.1本规范中羽绒服装产品羽绒微生物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不进行复检。
注:微生物数量检验数据具有不可重复再现的特性。对备样进行复检不能说明或复现前次样品的检测结果。
9.3.2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不复检情况。 10 附则
本规范代替CCGF 202—2008版。
本规范编写单位: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孙 敏)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管理。
。
附录: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分类名称:西服、大衣 7.1.1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检测方法标准
程度分类 A类a
GB/T 2910
产品 明示
GB/T 16988 FZ/T 01026 FZ/T 01048
推荐性
FZ/T 80007.1
●
● 注1
●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 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GB/T2664 GB/T2665 GB/T2664 GB/T2665 GB/T2664 GB/T2665
2
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N) 起球/(级) 耐干洗色牢度(级) 注2
3 推荐性 GB/T 4802.1 ●
4 推荐性 GB/T 5711 ●(超标
●
5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 2912.1 100%及以上)
●
6 7 8 9 10
pH 值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3922 GB/T 5713 GB/T 3920 GB/T 17592
●
● ● ● ●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注:1.明示含羊绒、羊驼毛、马海毛纤维,实测为0;明示羊绒、羊驼毛、马海毛纤维含量为50%及以上,实测
低于明示30%及以上。
2.产品洗涤说明为水洗或不可干洗的产品,序号4耐干洗色牢度不作考核。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西裤
7.1.2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检测方法标准
程度分类 A类a
GB/T 2910
产品明示
GB/T 16988 FZ/T 01026 FZ/T 01048
推荐性 推荐性
GB/T 4802.1 GB/T 5711 GB/T 2912.1
4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超标100%及以上)
5 6 7 8 9
pH 值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3922 GB/T 5713 GB/T 3920 GB/T 17592
●
● ● ● ● ● ● ●
●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2 3
起球(级) 耐干洗色牢度(级)
GB/T2666 GB/T266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注:当产品洗涤说明为水洗或不可干洗的产品时,序号3耐干洗色牢度项目不作考核。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衬衫
7.1.3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GB/T 2910
产品 明示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GB/T 2912.1
2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 (超标100%及以上)
3 4 5 6
pH 值 耐水色牢度(级)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2 GB/T 17592
●
● ● ● ●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
1.明示纤维成分
及含量 2.FZ/T01053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 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休闲类服装 7.1.4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GB/T 2910
产品明示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 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 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FZ/T81004
2 耐干洗色牢度(级) FZ/T81007 FZ/T81008
推荐性 GB/T 5711 ●
●
3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 2912.1
(超标1004 5 6 7
pH 值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0 GB/T 3922
● ● ● ● ●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FZ/T81004 FZ/T81006 FZ/T81007 FZ/T81008 GB/T2662 GB/T 22700FZ/T81004 FZ/T81006 FZ/T81007 FZ/T81008 GB/T2662 GB/T 22700
8 耐洗色牢度(级) 推荐性 GB/T 3921 ●
9 耐光色牢度(级) 推荐性 GB/T 8427 ●
10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强制性 GB/T 17592 ●
注:1.产品洗涤说明为不可水洗,耐洗色牢度不作考核。为水洗或不可干洗,耐干洗色牢度不作考核。
2.耐洗色牢度检测说明——织物含锦纶或再生纤维素纤维或桑蚕丝成分,按GB/T3921.1标准规定方法;其它纤维织物按GB/T3921.3标准规定方法。
3.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
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7.1.5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GB/T2910
产品明示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
2
甲醛含量(mg/kg)
GB 18401
强制性
GB/T 2912.1
(超标100%及以上)
3 4 5 6 7
pH 值 耐水色牢度(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耐唾液色牢度(级)
GB 18401 GB 18401 GB 18401 GB 18401 GB 18401 FZ/T 81003 FZ/T 81014 FZ/T 81003 GB 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0 GB/T 3922 GB/T 18886
●
● ● ● ● ●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
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8 9 10
耐洗色牢度(级) 耐光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mg/kg)
推荐性 推荐性 强制性
GB/T 3921 GB/T 8427 GB/T 17592 FZ/T 17593.1 FZ/T 17593.4 FZ/T73025中
●
● ●
11 FZ/T 81014 推荐性 ●
12 缝纫强力 (N)
FZ/T 73025 FZ/T 81014
推荐性
5.4.7 FZ/T 81014中 5.4.14、5.4.15
●
注:1.耐洗色牢度检测说明——采用FZ/T 81003考核时,织物含锦纶或再生纤维素纤维或桑蚕丝成分,按GB/T3921.1标准规定方法;其它纤维织物按GB/T3921.3标准规定方法。采用FZ/T 73025标准考核时,以相应标准规定为准。
2.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分类名称:羽绒服装 7.1.6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准条款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2 3 4 5 6
羽绒含绒量(%) (注2) 羽绒耗氧量/(mg/100g) 羽绒清洁度/(mm) 羽绒气味/(级)
GB/T1427中3.4.1FZ/T 81002 同上 同上 同上
推荐性 推荐性 推荐性 推荐性 推荐性
FZ/T 80001
● (沙门氏菌
同上
推荐性
超标或二项及以上菌种超标)
8 9 10 11 12 13 14
甲醛含量(mg/kg) pH 值
耐水色牢(级)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耐洗色牢度(级)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GB18401 GB/T 14272 GB/T 14272 GB18401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推荐性 推荐性 强制性
GB/T 2912.1 GB/T 7573 GB/T 5713 GB/T 3920 GB/T 3920 GB/T 3921 GB/T 17592
●
● ● ● ● ● ● ● ● ● ●
●
产品明示 强制性/推荐
性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检测方法
程度分类 A类a
GB/T 2910 FZ/T 01026
B类b ●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
(%)
● ●
鸭毛(绒)含量(%)注1 FZ/T 81002
7 羽绒微生物/(cfu/g)
注:1.鸭毛(绒)含量项目考核明示填充物为鹅绒的羽绒服装。
2.产品填充物含绒量项目检测结果低于40%以下或实测结果低于明示数据20%为A 类;高于40%但与明示指标不符,为B 类。
3.含绒量项目实测超过明示上公差判定为合格。
4. 注:如本类产品试验丝绸面料且执行《丝绸服装》产品标准,则上述相关检测项目(强制性标准规定除外)
按《丝绸服装》产品标准规定考核。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