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教职工奖励性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教职工奖励性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2013年12月12日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乌鲁木齐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乌鲁木齐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乌鲁木齐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为保证我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促进学校的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评价。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的范围

  绩效考核的范围是在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室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誉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2、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

  (2)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展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进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专业发展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全面掌握和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

  3、工作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内容。

  (1)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承担班主任工作,出勤率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

  (2)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或品行偏差学生的情况等。

  (3)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

  (4)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4、工作成效:主要考核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习困难或品行偏差学生进步情况等。

  (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为依据。

  (3)教研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校本研究,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二)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情况;

  2、以学校教育教学为中心,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

  3、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情况。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核合格,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固定部分绩效工资(占70%);对考核合格和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视不同情况对奖励性部分绩效工资(占30%)、重新进行分配。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奖励性部分绩效工资(30%)。

  (二)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学校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负责,按县教育局考核等次和规定标准执行。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教研组长、团队负责人、班主任等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教职工大会通过确定。

  (五)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结果要通过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

  六.绩效考核办法及等次确定

  总体要求:绩效考核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可采用由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民主讨论与领导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教职工比例达60%以上)

  组 长:刘克耕 (学校党支部书记)

  阿扎提 (学校校长)

  成 员:托里恒、哈依沙、赛力克、玉素甫别克、阿布都哈尼、古丽孜拉、艾尔江、巴合提古丽哈、巴提玛、巴合提、对山别克、吐尔逊汗、努尔兰、胡那皮亚、沙吾列提、努尔扎提、沙吾列、解恩斯古丽。

  考核办法

  1、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优秀比例,确定自评分、小组评分、考核领导小组评分的所占比例,按照比例和教职工数(七舍八入)确定优秀人数 。

  2、对所有人员进行重新分组 ,将优秀名额分配到各组中。

  3、参评人员先在组内进行个人述职,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组内评后,小组进行候选人推荐上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评分,汇总排序,最后确定优 5

  秀人员并进行公布、公示。

  4、为体现公平公正,评选优秀等次时,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委派负责人负责监督评选。在小组内和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分时,实行个人和亲属回避原则。

  5、在两个人考核结果接近的条件下,优秀指标倾向于近三年内没有评过优秀的人员。

  6、年度考核优秀和绩效考核优秀在当年不能同时获得。

  (三)考核等次及分配标准

  1、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和广大教职工的利益,经教职工民主协商同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从学校每个教职工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中拿出150元,用于校内奖励性浮动。

  为了体现的均衡性和广泛性,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以下人

  员不参加教师优秀等次的评选;

  (1)校级领导、中层领导、教研组长、团队负责人、教务员、教研员等。

  (2)在2013年度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人员。

  (3)不符合考核条件中所规定的优秀标准的人员。

  (4)班主任只能参加班主任类优秀等次的考核,不再参加教

  职工类优秀等次的考核。

  2、校级领导(共3人)。我校为县级一类学校,今年校级领导岗位正职2人、副职1人。发放标准按教育局的考核等级规定执行,不在学校内部进行。

  均值的0.5倍: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4200×0.5×5人

  4、教研组长、少先队负责人、教务员、食堂炊事班长(共9人 )。发放标准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0.15倍、食堂炊事班长为0.1倍、教务员为0.15倍、聘用人员另行考虑。 教研组长: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4200×0.15×6人; 教务员: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4200×0.15×1人; 食堂炊事班长: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的0.98+4200×0.1×1人;

  少先队辅导员:(聘用人员)标准为教研组长的增加部分;

  5、班主任考核等次及分配标准:

  (1) 班主任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自比例为:(2)符合条件的班主任11名,按比例核算优秀2名;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全年按9个月计算。 具体发放标准是:

  小学:优秀:[250元(基础标准)+(3.2元×班学生数)]×9个月。

  合格:[220元(基础标准)+(3.2元×班学生数)]×9个月。 中学:优秀:[270元(基础标准)+(3.5元×班学生数)]×9个月。

  合格:[240元(基础标准)+(3.5元×班学生数)]×9个月。

  (5)班主任中的优秀、合格等次名额的确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委派负责人负责,通过班主任在组内述职、自评、小组评等进行民主评选推荐,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6)聘用人员班主任发放标准与正式在编班主任同等。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

  12013年在班主任岗位上不能满年度的。 ○

  2在管理班级学生中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较多,管理不善的。 ○

  3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

  4没有按照学校和德育处的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有德育处认定)。

  5公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损坏公物严重的(有总务处、德育处○

  认定)。

  (8)有下列行为之一班主任被评为不合格,不予发放班主任报酬。

  1 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

  2 有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

  3 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行为的。 ○

  4 组织学生搞非法宗教活动和破坏民族团结行为的。 ○

  6、教师考核等次及分配标准:

  (1)教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各自比例为:优秀比例为18%,合格比例为82%。

  (2)具体分配标准是:

  我校有在岗、在编教职工69人,其中中层领导5名、教研组长(含教务员)7名、少先队辅导员1名、食堂炊事班长1名不参加教师优秀等次的评选;符合条件的班主任11名只参加班主任类优秀等次的评选;实际参加评选优秀的教职工为45名,其中教师29名,按照分配的比例评选教师优秀等次名额为5名;工勤岗位人员16名,按照分配的比例评选优秀等次名额为3名。

  ①绩效分配标准:优秀等次的教师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4200×0.12;合格教师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优秀等次的工勤、教辅人员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效绩工资平均值×0.98+4200×0.05;合格的工勤、教辅人员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0.98倍(16名);被评为不合格教师和工勤、教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②优秀教师:共5人 分配标准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4200×0.12×5人

  ③优秀工勤、教辅岗位人员:共3人 分配标准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0.98+4200×0.05×3人 ④合格教师分配标准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0.98

  (3)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教职工在考核中不能评优。

  考勤方面:

  ①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天数达12天以上的;

  ②产假期满又超过12天的(不包含丧假7天,婚假2周);

  ③学校安排的各类值班任务期间,累积3次以上缺勤或旷工者; ④参加各类培训的人员培训期超过2个月以上的(含2个月); 师德方面:

  ①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如:辱骂歧视学生或殴打)现象者; ②有私自收费或属于乱收费现象者;

  ③酗酒后上班、误课、各种原因误工者;

  ④校内外有损害师表形象,造成影响者;

  ⑤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集体利益的; ⑥不按组织程序,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后果者;

  ⑦不能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及布置的相关工作的;

  ⑧闹矛盾,搬弄是非,搞不团结行为,被校领导谈话者;

  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者;

  ⑩工作未尽职,造成重大失误者;

  (4)有下例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在考核中评为不合格,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0%)。

  ①政治立场不坚定,破坏民族团结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者; ②有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者;

  ③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国家公安,司法部门刑事拘留者;

  ④教职工之间有打架斗殴行为,情节严重者;

  ⑤在分管工作中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失职行为者;

  ⑥酗酒后造成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者;

  ⑦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学校行政认定);

  7、上述分配完成后,若有结余,将用于奖励工作有突出表现的 9

  人员(包括聘用人员),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七、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要公开透明,各个环节应进行公示。

  (二)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具体方案。学校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学校将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职工思想工作。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创先争优,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八、此方案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

  2013年12月12日

  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教职工奖励性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教职工奖励性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2013年12月12日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乌鲁木齐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乌鲁木齐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乌鲁木齐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为保证我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促进学校的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评价。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的范围

  绩效考核的范围是在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室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誉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2、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

  (2)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展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进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专业发展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全面掌握和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

  3、工作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内容。

  (1)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承担班主任工作,出勤率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

  (2)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或品行偏差学生的情况等。

  (3)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

  (4)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4、工作成效:主要考核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习困难或品行偏差学生进步情况等。

  (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为依据。

  (3)教研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校本研究,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二)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情况;

  2、以学校教育教学为中心,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

  3、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情况。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核合格,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固定部分绩效工资(占70%);对考核合格和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视不同情况对奖励性部分绩效工资(占30%)、重新进行分配。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奖励性部分绩效工资(30%)。

  (二)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学校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负责,按县教育局考核等次和规定标准执行。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教研组长、团队负责人、班主任等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教职工大会通过确定。

  (五)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结果要通过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

  六.绩效考核办法及等次确定

  总体要求:绩效考核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可采用由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民主讨论与领导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教职工比例达60%以上)

  组 长:刘克耕 (学校党支部书记)

  阿扎提 (学校校长)

  成 员:托里恒、哈依沙、赛力克、玉素甫别克、阿布都哈尼、古丽孜拉、艾尔江、巴合提古丽哈、巴提玛、巴合提、对山别克、吐尔逊汗、努尔兰、胡那皮亚、沙吾列提、努尔扎提、沙吾列、解恩斯古丽。

  考核办法

  1、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优秀比例,确定自评分、小组评分、考核领导小组评分的所占比例,按照比例和教职工数(七舍八入)确定优秀人数 。

  2、对所有人员进行重新分组 ,将优秀名额分配到各组中。

  3、参评人员先在组内进行个人述职,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组内评后,小组进行候选人推荐上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评分,汇总排序,最后确定优 5

  秀人员并进行公布、公示。

  4、为体现公平公正,评选优秀等次时,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委派负责人负责监督评选。在小组内和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分时,实行个人和亲属回避原则。

  5、在两个人考核结果接近的条件下,优秀指标倾向于近三年内没有评过优秀的人员。

  6、年度考核优秀和绩效考核优秀在当年不能同时获得。

  (三)考核等次及分配标准

  1、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和广大教职工的利益,经教职工民主协商同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从学校每个教职工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中拿出150元,用于校内奖励性浮动。

  为了体现的均衡性和广泛性,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以下人

  员不参加教师优秀等次的评选;

  (1)校级领导、中层领导、教研组长、团队负责人、教务员、教研员等。

  (2)在2013年度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人员。

  (3)不符合考核条件中所规定的优秀标准的人员。

  (4)班主任只能参加班主任类优秀等次的考核,不再参加教

  职工类优秀等次的考核。

  2、校级领导(共3人)。我校为县级一类学校,今年校级领导岗位正职2人、副职1人。发放标准按教育局的考核等级规定执行,不在学校内部进行。

  均值的0.5倍: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4200×0.5×5人

  4、教研组长、少先队负责人、教务员、食堂炊事班长(共9人 )。发放标准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0.15倍、食堂炊事班长为0.1倍、教务员为0.15倍、聘用人员另行考虑。 教研组长: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4200×0.15×6人; 教务员: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4200×0.15×1人; 食堂炊事班长:

  学校奖励性工资平均值的0.98+4200×0.1×1人;

  少先队辅导员:(聘用人员)标准为教研组长的增加部分;

  5、班主任考核等次及分配标准:

  (1) 班主任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自比例为:(2)符合条件的班主任11名,按比例核算优秀2名;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全年按9个月计算。 具体发放标准是:

  小学:优秀:[250元(基础标准)+(3.2元×班学生数)]×9个月。

  合格:[220元(基础标准)+(3.2元×班学生数)]×9个月。 中学:优秀:[270元(基础标准)+(3.5元×班学生数)]×9个月。

  合格:[240元(基础标准)+(3.5元×班学生数)]×9个月。

  (5)班主任中的优秀、合格等次名额的确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委派负责人负责,通过班主任在组内述职、自评、小组评等进行民主评选推荐,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6)聘用人员班主任发放标准与正式在编班主任同等。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

  12013年在班主任岗位上不能满年度的。 ○

  2在管理班级学生中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较多,管理不善的。 ○

  3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

  4没有按照学校和德育处的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有德育处认定)。

  5公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损坏公物严重的(有总务处、德育处○

  认定)。

  (8)有下列行为之一班主任被评为不合格,不予发放班主任报酬。

  1 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

  2 有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

  3 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行为的。 ○

  4 组织学生搞非法宗教活动和破坏民族团结行为的。 ○

  6、教师考核等次及分配标准:

  (1)教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各自比例为:优秀比例为18%,合格比例为82%。

  (2)具体分配标准是:

  我校有在岗、在编教职工69人,其中中层领导5名、教研组长(含教务员)7名、少先队辅导员1名、食堂炊事班长1名不参加教师优秀等次的评选;符合条件的班主任11名只参加班主任类优秀等次的评选;实际参加评选优秀的教职工为45名,其中教师29名,按照分配的比例评选教师优秀等次名额为5名;工勤岗位人员16名,按照分配的比例评选优秀等次名额为3名。

  ①绩效分配标准:优秀等次的教师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4200×0.12;合格教师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优秀等次的工勤、教辅人员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效绩工资平均值×0.98+4200×0.05;合格的工勤、教辅人员分配标准为学校教职工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0.98倍(16名);被评为不合格教师和工勤、教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②优秀教师:共5人 分配标准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4200×0.12×5人

  ③优秀工勤、教辅岗位人员:共3人 分配标准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0.98+4200×0.05×3人 ④合格教师分配标准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0.98

  (3)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教职工在考核中不能评优。

  考勤方面:

  ①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天数达12天以上的;

  ②产假期满又超过12天的(不包含丧假7天,婚假2周);

  ③学校安排的各类值班任务期间,累积3次以上缺勤或旷工者; ④参加各类培训的人员培训期超过2个月以上的(含2个月); 师德方面:

  ①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如:辱骂歧视学生或殴打)现象者; ②有私自收费或属于乱收费现象者;

  ③酗酒后上班、误课、各种原因误工者;

  ④校内外有损害师表形象,造成影响者;

  ⑤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集体利益的; ⑥不按组织程序,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后果者;

  ⑦不能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及布置的相关工作的;

  ⑧闹矛盾,搬弄是非,搞不团结行为,被校领导谈话者;

  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者;

  ⑩工作未尽职,造成重大失误者;

  (4)有下例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在考核中评为不合格,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0%)。

  ①政治立场不坚定,破坏民族团结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者; ②有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者;

  ③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国家公安,司法部门刑事拘留者;

  ④教职工之间有打架斗殴行为,情节严重者;

  ⑤在分管工作中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失职行为者;

  ⑥酗酒后造成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者;

  ⑦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学校行政认定);

  7、上述分配完成后,若有结余,将用于奖励工作有突出表现的 9

  人员(包括聘用人员),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七、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要公开透明,各个环节应进行公示。

  (二)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具体方案。学校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学校将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职工思想工作。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创先争优,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八、此方案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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