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石家庄市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

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1供配电设计

2.1 负荷性质的确定

2.1.1 根据居民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级负荷。

2.1.2 居民住宅小区内一级负荷有:

1 高层居住类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

2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库;

3 建筑面积大于5000m的人防工程;

4 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2.1.3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的负荷为二级负荷。

2.2 负荷容量统计

2.2.1 居民住宅小区用电容量按50W/m 计算,每户用电容量不低于4KW。

2.2.2 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22

定。

2.2.3 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 ;商业100-150W/m。

2.3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

2.3.1 电源要求

1 居民住宅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2 居民住宅小区二级负荷一般由单电源供电,可视电源线路裕度及负荷容量合理增加供电回路。

2.3.2 10kV供电

l 居民住宅小区容量在630kVA以上时宜采用配电室方式,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宜采用箱变方式。

2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配电室方式供电。 3 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宜超过3000kVA。

4 小区配电室或箱变,应采用小型化、无油化、少维护具备“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或六氟化硫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

5开闭所(环网柜)开关设备,应采用有省内成熟运行经验、少维护或免维护、知名品牌的六氟化硫或真空开关设备。

6 小区箱变壳体采用防腐材料,优先选用不锈钢材料;配电室的低压开关设备应采用小型化、少维护、资信高的优质产品。

22

7 10kV主干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原则上不小于240 mm,2采用绝缘导线。

8 10kV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2.3.3 0.4kV供电

l 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100-150m,,最大不宜超过250m。

2 0.4kV电缆分接可采用低压分支箱,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

3低压配电室和箱变的低压室应装设低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

4 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2.3.4 接线形式 1 居民住宅小区电源宜经前置环网装置接入,前置环网装置包括开闭所、环网柜等设备。

2 具备两台及以上配变的变电所应装设 0.4kV母联开关。

3 为公建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得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

2.4 配套设施

2.4.1 环网柜、分支箱、箱变宜在地面以上户外单独设置。

3.4.2 配电室宜在地面上或地下室独立房间内设置,应满足防火、通风、防洪、防潮、防尘、防毒、防小动物等要求,留有独立的消防、检修通道。

2.5 电能计量

2.5.1 居民住宅用电应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一般采用单相220V供电。

2.5.2 住宅区域内不同电价分类的用电负荷,应分别装设计量表计。对执行同一电价的公用设施用电,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

2.5.3 居民住宅区宜使用预付费卡表,并采用远程自动抄表方式。

3 设备选型

3.1 高压设备

3.1.1 配电变压器(配变)

l居民住宅小区配变的容量计算应考虑配置系数,配置系数应大于0.5。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1250kVA。

2配变应采用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音变压器,接线组别为Dyn11。配变可根据环境的需要采用干变。油变采用S11及以上型号,全密封,免维护;干变采用SCB-10及以上型号。

3.1.2 箱式变电站(箱变)

箱式变电站由高压柜、低压配电屏、配电变压器及外箱壳四部分组成。10kV部分采用充气式组合或真空开关设备;10kV高压部分全密封、全绝缘、全防护。低压采用固定式或抽屉式低压开关柜。高、低压进出线均采用电缆进出线。

3.1.3高压电缆

10KV高压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并根据敷设方式采用阻燃型,有中间接头时要采取防火措施。

3.1.4 10kV主干架空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架空绝缘导线。

3.1.5 环网柜环网单元宜采用4单元,母线及馈出均应绝缘封闭,进出线均应配备带电显示器。

3.1.6 高压柜

l 小型开闭所、环网柜应选用小型化负荷开关,可采用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对于大型配电室或供电负荷较大的馈线,宜采用断路器(中置式开关柜),并配置相应的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

3.2 低压设备

3.2.1 低压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三相四线电缆两端要做低压终端头,零线应与相线截面相同;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并根据敷设方式,采用阻燃型。

3.2.2 低压分支箱应采用元件模块拼装、框架组装结构,母线及馈出均绝缘封闭。

3.2.3 低压开关柜应采用分立元件拼装框架式或塑壳式产品,并绝缘封闭。

3.2.4 低压无功补偿箱应根据无功功率的需量及电能质量要求装配无功补偿装置,应采用智能型免维护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相补偿等功能。

3.3 计量表箱

3.3.1 各类计量表箱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制造。

3.3.2计量表计应分层安装,除满足该处居民用电计量需求外,应具备远程自动抄表功能。

3.3.3 单户住宅(含别墅)用电,应采用单户表箱。表箱宜安装在户外,便于抄表和维护,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3.4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3.4.1 配电自动化部分

1 在配网自动化规划区域内居民住宅小区的高压配电网,应预埋配网自动化通讯管孔,预留配网自动化设备装设位置及通讯线路位置。

2 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应实现配网自动化功能。

3.4.2 远程自动化抄表系统应包括具有通讯接口的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主台管理系统。

4 施工及验收

4.1 施工

4.1.1 居民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

4.1.2 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办理变更手续。

4.1.3 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和随工验收,电缆路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标志块(桩)等。

4.1.4 外部供电线路

1 市政规划道路上的电缆外线土建规模应根据城市规划进行设计。

2 隧道采用锚喷隧道设计,原则按照80米做一个电缆井。

3 电缆排管材料采用水泥管、PE管或涂塑钢管,在过路

时应采用涂塑钢管,拐弯处应设电缆井,原则上按照40米做一个电缆井。

4 在过十字路口或需跨路电缆在6根及以上时,顶管采用1.65米或1.8米砼管;跨路电缆在3根至5根时,顶管采用

1.35米砼管,2根及以下时采用PE管或涂塑钢管。

5 直埋电缆套管应采用波纹管或PE管, 在过路时应采用塑钢管。

6 电缆隧道、电缆排管和直埋电缆在过路两端、拐弯处均需做井,其他特殊地点视其现场情况可增加或减少电缆井间的距离。

7城市架空主干线路使用15米及以上大配筋水泥杆,转角杆、耐张杆、分支杆和终端杆原则上采用加强砼杆或钢杆。

8 10千伏柱上开关采用全封闭、免维护的无油化开关,遮断容量不小于20KA,具备综合自动化功能或有自动化扩展接口。

4.1.5 低压线路及电能计量装置安装

1 低压电缆由小区配电室引出后沿电缆沟、排管敷设至各楼电缆分接箱,而后由电缆分接箱引电缆至各楼单元计量箱。

2 低压电缆在沿电缆沟、排管敷设时,电缆在6根及以上时,预留1-2个电缆位置,便于今后运行检修。

3表箱宜采用嵌入安装方式,安装高度为表箱下沿距楼面(地面)1.2m-1.4m之间。

4.2 竣工验收

4.2.1 居民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验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4.2.2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

附件1 参考文献

l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 《城市居民住宅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4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7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 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92)

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2《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石家庄市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

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1供配电设计

2.1 负荷性质的确定

2.1.1 根据居民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级负荷。

2.1.2 居民住宅小区内一级负荷有:

1 高层居住类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

2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库;

3 建筑面积大于5000m的人防工程;

4 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2.1.3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的负荷为二级负荷。

2.2 负荷容量统计

2.2.1 居民住宅小区用电容量按50W/m 计算,每户用电容量不低于4KW。

2.2.2 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22

定。

2.2.3 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 ;商业100-150W/m。

2.3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

2.3.1 电源要求

1 居民住宅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2 居民住宅小区二级负荷一般由单电源供电,可视电源线路裕度及负荷容量合理增加供电回路。

2.3.2 10kV供电

l 居民住宅小区容量在630kVA以上时宜采用配电室方式,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宜采用箱变方式。

2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配电室方式供电。 3 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宜超过3000kVA。

4 小区配电室或箱变,应采用小型化、无油化、少维护具备“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或六氟化硫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

5开闭所(环网柜)开关设备,应采用有省内成熟运行经验、少维护或免维护、知名品牌的六氟化硫或真空开关设备。

6 小区箱变壳体采用防腐材料,优先选用不锈钢材料;配电室的低压开关设备应采用小型化、少维护、资信高的优质产品。

22

7 10kV主干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原则上不小于240 mm,2采用绝缘导线。

8 10kV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2.3.3 0.4kV供电

l 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100-150m,,最大不宜超过250m。

2 0.4kV电缆分接可采用低压分支箱,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

3低压配电室和箱变的低压室应装设低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

4 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2.3.4 接线形式 1 居民住宅小区电源宜经前置环网装置接入,前置环网装置包括开闭所、环网柜等设备。

2 具备两台及以上配变的变电所应装设 0.4kV母联开关。

3 为公建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得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

2.4 配套设施

2.4.1 环网柜、分支箱、箱变宜在地面以上户外单独设置。

3.4.2 配电室宜在地面上或地下室独立房间内设置,应满足防火、通风、防洪、防潮、防尘、防毒、防小动物等要求,留有独立的消防、检修通道。

2.5 电能计量

2.5.1 居民住宅用电应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一般采用单相220V供电。

2.5.2 住宅区域内不同电价分类的用电负荷,应分别装设计量表计。对执行同一电价的公用设施用电,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

2.5.3 居民住宅区宜使用预付费卡表,并采用远程自动抄表方式。

3 设备选型

3.1 高压设备

3.1.1 配电变压器(配变)

l居民住宅小区配变的容量计算应考虑配置系数,配置系数应大于0.5。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1250kVA。

2配变应采用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音变压器,接线组别为Dyn11。配变可根据环境的需要采用干变。油变采用S11及以上型号,全密封,免维护;干变采用SCB-10及以上型号。

3.1.2 箱式变电站(箱变)

箱式变电站由高压柜、低压配电屏、配电变压器及外箱壳四部分组成。10kV部分采用充气式组合或真空开关设备;10kV高压部分全密封、全绝缘、全防护。低压采用固定式或抽屉式低压开关柜。高、低压进出线均采用电缆进出线。

3.1.3高压电缆

10KV高压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并根据敷设方式采用阻燃型,有中间接头时要采取防火措施。

3.1.4 10kV主干架空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架空绝缘导线。

3.1.5 环网柜环网单元宜采用4单元,母线及馈出均应绝缘封闭,进出线均应配备带电显示器。

3.1.6 高压柜

l 小型开闭所、环网柜应选用小型化负荷开关,可采用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对于大型配电室或供电负荷较大的馈线,宜采用断路器(中置式开关柜),并配置相应的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

3.2 低压设备

3.2.1 低压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三相四线电缆两端要做低压终端头,零线应与相线截面相同;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并根据敷设方式,采用阻燃型。

3.2.2 低压分支箱应采用元件模块拼装、框架组装结构,母线及馈出均绝缘封闭。

3.2.3 低压开关柜应采用分立元件拼装框架式或塑壳式产品,并绝缘封闭。

3.2.4 低压无功补偿箱应根据无功功率的需量及电能质量要求装配无功补偿装置,应采用智能型免维护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相补偿等功能。

3.3 计量表箱

3.3.1 各类计量表箱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制造。

3.3.2计量表计应分层安装,除满足该处居民用电计量需求外,应具备远程自动抄表功能。

3.3.3 单户住宅(含别墅)用电,应采用单户表箱。表箱宜安装在户外,便于抄表和维护,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3.4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3.4.1 配电自动化部分

1 在配网自动化规划区域内居民住宅小区的高压配电网,应预埋配网自动化通讯管孔,预留配网自动化设备装设位置及通讯线路位置。

2 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应实现配网自动化功能。

3.4.2 远程自动化抄表系统应包括具有通讯接口的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主台管理系统。

4 施工及验收

4.1 施工

4.1.1 居民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

4.1.2 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办理变更手续。

4.1.3 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和随工验收,电缆路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标志块(桩)等。

4.1.4 外部供电线路

1 市政规划道路上的电缆外线土建规模应根据城市规划进行设计。

2 隧道采用锚喷隧道设计,原则按照80米做一个电缆井。

3 电缆排管材料采用水泥管、PE管或涂塑钢管,在过路

时应采用涂塑钢管,拐弯处应设电缆井,原则上按照40米做一个电缆井。

4 在过十字路口或需跨路电缆在6根及以上时,顶管采用1.65米或1.8米砼管;跨路电缆在3根至5根时,顶管采用

1.35米砼管,2根及以下时采用PE管或涂塑钢管。

5 直埋电缆套管应采用波纹管或PE管, 在过路时应采用塑钢管。

6 电缆隧道、电缆排管和直埋电缆在过路两端、拐弯处均需做井,其他特殊地点视其现场情况可增加或减少电缆井间的距离。

7城市架空主干线路使用15米及以上大配筋水泥杆,转角杆、耐张杆、分支杆和终端杆原则上采用加强砼杆或钢杆。

8 10千伏柱上开关采用全封闭、免维护的无油化开关,遮断容量不小于20KA,具备综合自动化功能或有自动化扩展接口。

4.1.5 低压线路及电能计量装置安装

1 低压电缆由小区配电室引出后沿电缆沟、排管敷设至各楼电缆分接箱,而后由电缆分接箱引电缆至各楼单元计量箱。

2 低压电缆在沿电缆沟、排管敷设时,电缆在6根及以上时,预留1-2个电缆位置,便于今后运行检修。

3表箱宜采用嵌入安装方式,安装高度为表箱下沿距楼面(地面)1.2m-1.4m之间。

4.2 竣工验收

4.2.1 居民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验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4.2.2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

附件1 参考文献

l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 《城市居民住宅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4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7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 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92)

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2《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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