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7001-2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保证锅炉的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安装《条例》规定范围内的锅炉,其安装过程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安装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过程中,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安装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的法定检验。
第四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的依据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锅炉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的程序、项目和要求
第六条安装单位在从事安装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向锅炉使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附以下资料(或者复印件)个一份: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二)施工合同;
(三)施工计划。
第七条监检机构接到安装单位的申请后,应当根据设备的状况制定监督检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检验方案),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并将承担监检工作的监督检验人员(以
下简称监检人员)、监检方案(包括监检项目和要求)告知安装单位。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并设专人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施工计划;
(二)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政见;
(四)安装设备的出厂文件、施工工艺及相应的设计文件;
(五)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六)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根据监督检验的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准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九条锅炉安装监检包括对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其监检项目和要求见《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见附件1,以下简称《监检大纲》)和《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
第十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分A类和B类。在锅炉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监检员应当根据《监检大纲》要求进行资料检查、现场监督或实物检查等监检工作,并在锅炉安装单位提供的见证文件(检查报告、记录表、卡等,下同)上签字确认。对A类项目,未经监检确认,不得流转至下一道工序。
对于A类监检项目,监检机构可以留一份安装单位提交的检查、实验的工作见证存档。
第十一条《监检大纲》和《监检项目表》所列项目和要求,是对锅炉安装监检的通用要求。监检机构可以按照锅炉安装的实际情况,在制定监检方案时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在监督检验过程中,监检人员应当如实做好记录,并根据记录填写《监检项目表》。监检机构或者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发现安装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一般问题应当向安装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见附件4);严重问题应当向安装单位签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件5)。安装单位对监检员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或监检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
第十三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结束后,监检机构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见附件6)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锅炉基本情况;
(二)安装单位及现场安装施工过程;
(三)监检工作的具体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监检结论(根据监检项目表);
(四)现场进行无损检测、光谱分析等内容的单项报告;
(五)监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包括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等复印件)。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各一式三份,一份送安装单位,一份由安装单位交使用(建设)单位,一份监检机构存档。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组装锅炉的安装监检根据其安装项目,参照整装锅炉和散装锅炉安装监检的有关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监检机构应该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第十六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则自2004年9月23日实施。
附件1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
一、监督检验工作见证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监督检验的工作方式,在安装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有以下三种形式:
1.根据提供的资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2.在现场对安装活动进行监督,在有关工作见证是签字确认;
3.对实物进行了检查(包括全面检查或者抽查),在有关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
在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应当注明监检确认的方式(资料确认、现场监督、实物检查)和签字日期。
(二)监督检验情况必须作详细记录,包括监检确认方式和现场检查、抽查的项目以及监检结果;有具体数据要求,应当记录实际测量的数据的结果;进行无损检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无损检测报告。检验结果与安装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不一致时,必须将不一致情况在监检记录上做出详细记载。
监检记录表格由监检机构制定,在本机构正式颁发使用。
(三)《监检项目表》根据监检记录填写。
二、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
(一)出厂资料
1.核查锅炉出厂资料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2.核查安全附件、水处理设备的出厂资料;
3.核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与当地水质及锅炉给水量匹配情况;
4.查验锅炉移装手续。
(二)安装资格证件
1.核查安装许可证;
2.核查安装告知书;
3.核查现场安装人员中应当持证人员的证件。
(三)安装施工工艺文件
1.核查现场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2.核查接管焊接工艺及相关焊接工艺评定资料;
3.核查调试和试运行工艺。
(四)锅炉外观、外够材料
1.检查锅炉的外观(主要检查是否在运输等过程中造成损坏、腐蚀);
2.核查管件、管材、法兰等外够材料的材质牌号、合格证及验收证明,必要时与实物核对,检查其质量。
(五)安装位置、尺寸
1.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
2.核查锅炉就位后,锅炉本体水平误差的检查记录;
3.核查可分式省煤器的安装记录。
(六)主蒸汽管道及主出水管道焊接
1.核查管道的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并对焊缝外观进行抽查;
2.核查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和射线底片(100%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七)锅炉水(液)压实验
1.实验准备
(1)核查水(液)压实验方案;
(2)现场核查实验用压力表的数量、量程、精度、计量标识、位置、安装等是否符合规定;
(3)核查实验用水质量报告、水温及其实验环境温度的测量记录。
2.水(液)压试验过程
(1)监督升压、降压速度;
(2)监督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3)检查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人孔、手孔等处试验过程中的状况(主要检查在试验过程中是否有渗漏、变形、异常声音,保压时压力表的指示是否平稳);
(4)检查泄压后的锅炉状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残余变形);
(5)核查水(液)压试验记录和实验报告。
(八)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1.核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效验报告,检查其型式、数量、精度、计量标识、安装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检查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联锁装置功能;
3.检查超压报警、联锁装置功能(包括联锁压力值是否在低于安全阀起跳压力下动作);
4.检查点火程序控制、熄火保护装置功能;
5.必要时检查超温保护联锁装置功能;
6.检查取样点及取样装置是否呵呵要求;
7.检查定压装置、集汽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九)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监督过程中可根据需要抽查安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三、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
(一)出厂资料
1.检查锅炉出厂资料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2.核查安全附件、水处理设备的出厂资料;
3.核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与当地水质及锅炉给水量匹配情况;
(二)安装资格证件
1.核查安装许可证;
2.核查安装告知书;
3.核查现场安装人员中应当持证人员的证件。
(三)施工工艺文件
1.核查现场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2.核查接管焊接工艺及相关焊接工艺评定资料;
3.核查焊后热处理工艺;
4.核查胀接工艺(需要采用胀接时);
5.核查调试和试运行工艺。
(四)锅炉部件、外够材料
1.检查锅炉部件外观(主要检查是否在运输等过程中造成损坏、腐蚀);
2.检查管件、管材、法兰等外够件质量证明、合格证,核查其选用、复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必要时与实物核对;
3.核查合金钢材料及焊口光谱分析记录,并对合金钢管材进行不少于5%的光谱分析抽查;
4.核查焊接材料质量证明及复验材料;
5.检查钢结构,核查其验收记录。
(五)锅炉房、锅炉基础、钢机构及悬吊的施工质量
1.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
2.核查锅炉基础沉降记录及验收报告;
3.核查钢架组装质量、悬吊装置施工质量、高强度螺栓的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4.核查大板梁挠度及主要立柱垂直度检查记录、无损检测记录及报告,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六)锅简、集箱(包括减温器)安装
1.核查锅简、集箱安装尺寸(如水平度等)记录,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2.核查锅简、集箱支撑或者悬吊装置安装记录,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3.核查锅简内部装置记录(内部装置在现场安装时),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4.核查锅简、集箱膨胀指示器安装记录,进行实际抽查。
5.核查支座预留膨胀间隙测量记录,进行实际抽查。
6.焊接质量
(1)核查集箱焊接接头(现场焊接时)的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每个集箱抽查不少于20%的底片,重点是返修前后的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2)核查焊接接头的热处理记录(现场对焊接接头进行热处理时);
(3)核查焊接接头热处理后的硬度检查记录,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现场对焊接接头进行热处理时);
(4)对合金钢材料的焊接接头,核查光谱分析记录,并进行光谱分析抽查,对于确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1%,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5%;
(5)核查合金钢材料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金相检验报告。
(七)受热面部件(包括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安装
1.焊接质量
(1)抽查焊接接头坡口加工质量(现场加工时);
(2)核查焊接记录(包括焊接参数记录和焊接接头布置图,并与焊接工艺对照);
(3)核查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
(4)抽查现场焊接人员资格(对照焊接接头布置图、焊接记录抽查焊工资格证件);
(5)核查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每个部件抽查不少于20%的底片,重点是返修前后的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6)对照射线布片图,对每种有合金钢焊接接头的部件进行无损检测抽查,现场随机抽查不少于1%的合金钢焊接接头;
(7)焊接接头割(代)样检查(必要时);
(8)核查焊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记录;
(9)必要时,对热处理后的焊接接头及热影响区进行硬度抽查;
(10)对合金材料的焊接接头,核查光谱分析记录,并进行光谱分析抽查,对于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1%,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5%;
(11)核查合金材料的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金相检验报告。
2.管子的胀接质量
(1)现场监督胀接实验;
(2)核查胀管记录(胀管率、管端伸出量、扳边角度等),并现场抽查胀接质量。
3.核查受热面部件的组合、安装误差记录。
4.抽查光管水冷壁相邻管间间隙。
5.核查膜式壁拼缝用材及质量检查记录,并现场进行抽查。
6.抽查防磨装置。
7.抽查受热面管排平整度和管子间距。
8.核查管子通球试验记录。
(八)骨碌管道的安装
锅炉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冷(热)段管道、给水管道、以及锅炉本体主要管道。锅炉本体主要管道包括集中下降管、分散下降管、给水分配管、汽水连接管、饱和蒸汽连通管、过热蒸汽连接管、再热蒸汽连接管、减温水管等。
1.检查管材、管件、阀门等外够件质量证明、合格证,检查其选用、复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必要时与实物核对。
2.焊接质量
(1)核查合金材料部件的光谱分析报告,并对不少于1%的焊接接头进行光谱分析抽查;
(2)核查合金钢材料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金相焊接材料;
(3)抽查焊接接头坡口加工质量(现场加工时);
(4)抽查焊接工艺、焊接记录,并核对所用的焊接材料;
(5)抽查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
(6)对照焊接接头布置图和焊接记录,抽查焊接人员钢印;
(7)核查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抽查不少于20%的底片,抽查时应当尽量覆盖各种管道,重点是返修前后的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8)必要时,对照射线布片图或超声波检测位置图,进行无损检测的抽查(每种管道抽查不少于1%的焊接接头);
(9)核查焊口的焊后热处理记录;
(10)必要时,对热处理后的焊接接头及热影响区进行硬度抽查。
3.抽查管道组合、安装记录。
4.抽查支吊装置质量。
5.核查膨胀指示器的安装记录、原始数据记录。
6.核查监察段管道及蠕变测点的安装质量记录和原始数据记录。
(九)安全附件及其他与锅炉本体连接的装置的安装
1.其他参与本体水压试验的管道(如排污、取样、加热和疏放水管道)的安装
(1)抽查其结构的自由热补偿情况;
(2)核查合金管材、管件、阀门等的光谱分析报告;
(3)核查合金钢焊接接头光谱分析报告(要求100%进行光谱分析);
(4)核查焊接工艺、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并对焊接外观质量进行抽查;
(5)抽查支吊架布置。
2.除灰系统的安装
(1)抽查管道的安装是否考虑水冷壁的向下膨胀和热补偿;
(2)核查合金材料部件光谱分析报告(要求100%进行光谱分析);
(3)检查减压阀、安全阀的校验报告,并与实物对照,检查实物的铅封;
(4)抽查焊接工艺、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并对焊接外观质量进行抽查;
(5)抽查支吊架的布置;
(6)核查系统的调试记录。
3.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
(1)核查安全附件的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校验报告,检查其型式、数量、校验期、安装质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核查合金材料接管和焊缝的光谱分析报告;
(3)抽查焊接工艺的实施、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
(4)核查焊缝焊后热处理后硬度测定报告;
(5)必要时,核查热处理后硬度测定报告;
(6)检查排汽疏水管的结构和走向。
4.其他装置的安装
(1)核查防爆门的安装记录,并到现场进行抽查;
(2)核查炉门、密封部件的安装记录。
(十)水压试验
1.试验准备
(1)核查水压试验方案;
(2)现场核查试验用压力表的数量、量程、精度、计量标识、位置、安装等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2.水压试验现场
(1)监督升压、降压速度;
(2)监督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3)检查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人孔、手孔、等处试验过程中的状况(主要检查在试验过程中是否有渗漏、变形、异常声音,保压时压力表的指示是否平稳);
(4)检查泄压后的锅炉状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残余变形);
(5)检查水压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十一)自动控制、报警装置
1.核查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联锁装置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并检查其功能;
2.核查超压报警、联锁装置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并检查其功能(包括联锁压力值是否在低于安全阀起跳压力下动作);
3.检查点火程序控制、熄火保护装置的功能;
4.必要时检查超温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的功能。
(十二)总体验收,调试、试运行
1.核查炉墙砌筑、保温、防腐记录,并抽查其质量;
2.核查烘炉、煮炉(锅炉化学清洗)记录;
3.核查管道的冲洗和吹洗记录;
4.现场监督安全阀整定并核查整定报告;
5.核查调试和试运行记录及阶段性验收报告。
(十三)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1.查阅现场安装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质量管理责任人的任命文件;
2.查阅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3.查阅相关作业指导书;
4.查阅相关责任人员到位履行相应的职责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核查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办理的审批手续;
6.核实施工用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仪器检定证书,必要时与实物对照;
7.检查受压材料(包括焊接材料)的管理(包括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标识及移植);
8.检查施工过程中不符合项或不一致项的处理情况;
9.检查监检员提出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
(二)工程特点
1、设备优良、工艺先进、系统布置
(1)锅炉选用泰安市金山口锅炉有限公司的DZL4.2-0.7/95/70 -AⅡ锅炉一台。
(2)锅炉给水水质处理选用GNφ1000树脂罐型离子交换器。
(3)消烟除尘:采用水膜脱硫除尘器。
(4)锅炉上煤机:TGS-6型提升机上煤机。
(5)锅炉除渣选用:SGC-6型链条刮板出渣机。
(6)锅炉辅机:鼓、引风机均由锅炉制造厂提供、炉排减速机机也由锅炉制造厂提供。
2、锅炉供货状态:锅炉整体快装出厂、体积大、重量大。
(三)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1、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工期,工期天数为15天。
我公司可根据自己实际工作效率及安装能力,进度计划作如下安排:
锅炉就位:1天。
辅机及烟风道安装:3天。
管道及泵房的安装:3天。
水压试验:0.5天。烘煮炉试运行:7天。总体验收:0.5天。
(四)工程主要系统及设备特点1、锅炉供热量:4.2MW 出水温度:95℃回水温度:70℃工作压力:0.7MPa本体受热面积:173.82m2 炉排有效面积:8.3 m2炉膛有效容积:12.354 m3 燃烧方式:链条炉排适应燃料:II、III类烟煤测试热效率:81.84%循环水量: 144t/h 满负荷运行耗煤量:1080.8kg/h排烟温度:170℃烟尘排放浓度: 94.9mg/Nm3(除尘后) 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I级水压试验压力:1.05MPa出水管直径:DN150 回水管直径:DN150锅炉总重: 32.5t锅炉运输尺寸:9.209×2.64×3.607 m×m×m锅炉安装尺寸:
9.91×4.54×4.637 m×m×m 2、锅炉给水系统原水进入离子交换器进行水处理,生产软化水至水箱储备,储备软化水由补水泵送入锅炉循环系统。
(五)主要工程
量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1 热水锅炉DZL4.2-0.7/95/70-AⅡ(快装)台 1
2 鼓风机G6-45-*11No.7.5A 台 1
3 引风机Y6-41-11No.10.0C 台 1
4 炉排减速机(由锅炉厂供配)台 1
5 除渣机、上煤机台各1
6 烟、风道管套 1
2、锅炉补水系统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1 GNφ1000离子交换器 Q=8-20m3/h 个 1
2 软水箱台 1
3 锅炉补水泵IS50-32-200 Q=12.5m3 台 1
4 阀门仪表套 1
5 各种管道套 1
6 分(回)水缸φ400 L=1130 台
2二、施工准备
1、锅炉设备清点验收
(1)对于锅炉本体主要进行外观检查有无损伤,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炉膛内砌筑的耐火材料有无脱落及炉排是否完整,有无断裂现象。
(2)根据设备(配件)装箱清单逐箱逐件进行清点验收,对于缺件、损伤及不符合设计要求等物件作好记录。清点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章,并交工归档。
3、基础验收及放线
(1)锅炉及设备基础验收,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具有中间交接技术文件,并在基础上标出纵、轴中心及标高控制点(线)后进行。
(2)基础验收应按锅炉房纵、横向轴线及水平线(点),依基础施工图和锅炉、设备安装图进行复测检查,并应按其放出安装基准线,安装基准线如下。
1)锅炉基础纵向和横向中心基础准线,炉排前轴基准线或锅炉前面板基准线。
2)炉排传动装置基础的纵向和横向中心基准线。
3)鼓、引风机基础的横向中心基准线。
4)锅炉(设备)基础的标高基准点(线),应在基础四周的明显位置分散标出,其各点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3)基础验收、放线应做好记录三、工程设备及材料供应所有设备,管道、管件、板材、型材根据标书要求提供。
四、施工方案锅炉安装1、安装程序1.1施工准备:锅炉安装工程的准备工作,是整个工程质量、进度及经济性的主要环节,由于该项工程复杂性,必须细致地进行预先计划和编排,才能使工程顺利进行。
1.1.1施工队伍的组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队伍,配合专业工程的技术力量、指派具有锅炉安装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长,并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总负责人:*** 技术总负责人:***电仪:*** 工长:*** 质检:***班组设置:管工班、钳工班、起重班、金属结构班、焊工班、电仪班、绝热油工班。
1.1.2设备机具:机具准备按计划表由 *** 负责。
1.1.3图纸会审:由技术负责人 *** 负责。
1.1.4材料准备:由 *** 负责按计划供料。
1.1.5基础验收:对设备基础按图纸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建设单位应将锅炉基础主要纵、横向中心线、标高线、基准点向安装单位进行移交,并检查基础外形有无裂缝、空洞、漏筋、检查尺寸、水平度位置关系,基础质量应符合国标GB50273-98,见表1.检查结果应作记录存档。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表1项目允许偏差纵轴线和横轴线的坐标位置 ±20不同平面的标高(包括柱子基础面上的预埋钢板) 0 -20平面的水平度每米 5全长 10外形尺寸平面外形尺寸 ±20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 -20凹穴尺寸 +20 0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位置 ±10深度 +20 0孔壁垂直(每米) 10预埋地脚螺栓顶端标高 +20 0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 ±2
1.1.6基础放线:基础验收后,进行安装放线,放线以锅炉基础图为准,根据基础坐标位置,分别用墨线弹出锅炉整体的三条基准线,并做出标记:
A 纵向基准线:自炉前至炉后
B 横向基准线:一般采用前轴中心线。
C 标高基准线:可在基础附近的墙、柱分别做标记,各标记间误差不超过1mm.
D 附属设备的中心线。
放线结束后,全面进行复查,并做出记录,各尺寸不得超过下列允差:
①基础各中心线间距误差为±1.
②各基础相应对角线误差为
5. 2、设备开箱清点验收开箱清点工作由甲乙两方共同进行,清点依据以设备装箱单,按图核对箱号无误后开箱,按装箱单核对规格、型号、数量清点,并做好记录,发现缺件、损坏、变形、错件做好记录,会同甲方人员做出处理意见。对缺件、无法修复缺陷的部件列表送甲方做出处理决定。对于小件,精密件要入库保管,对于短时间不用的部件从新装箱保存,并注意防雨。
3、扶梯、平台安装。
4、锅炉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按“热规”1.5×工作压力Mpa=1.5×0.7=1.05Mpa执行。 水压试验的方法及要求:
1)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①水压试验是检验锅炉受压系统严密性的手段。试验范围包括受热面、本体管路等。试压前,全部系统均已安装完毕,并检查是否有堵塞或盲板不当之处。(安全阀必装临时盲板,不参加试压)。
②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过校验,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两倍并且并不应少于2块。 ③试压用水应清洁。水温应高于室内温度,以防止结露但最高不超过60℃,最低水温不应低于5℃。冷水进入锅炉的速度要缓慢。加满锅炉后,应放置一定时间达到不结露时,再进行试验。
④联接上水管,试压泵及排水管,排水管应排至室外远离基础之处,最好直接排入下水道。
2)水压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①水压试验的压力1.05Mpa执行。
②充水速度不宜过快,当锅炉充满水。最高点放空气阀门已不排出空气时,将放气阀门关闭。擦净放气时带走的水迹,初步检查充水的各部分,如果有泄漏时,应进行处理。
③升压应缓慢。当压力升至0.39Mpa(表压)时,稳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人孔、手孔、法兰螺栓的泄漏,可拧紧螺栓。如有严重漏水时,应停止水压试验检修补后,再进行水压试验。
④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停止升压全面检查渗漏情况。然后再升至试验压力保持5分钟,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达到下列条件合格。
A在试验压力下,保持20分钟,然后降到工作压力下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B 焊缝处,无任何泄漏。
⑤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办理水压试验会签记录。锅炉内的水应设专人放水,将系统内的水全部排出。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⑥注意事项:
A 在试压的过程中,应停止受压系统周围与试压无关的一切工作。
B 在试验压力下的试压,要尽量少做。一般在工作压力下的试压检查。
C 放水时,注意打开顶部阀门,以保证系统内的水全部排空。
D 水压试验时,压力超过0.39Mpa以后,不准再做拧紧螺栓,补漏工作。
E 焊缝的补焊,不宜带水操作,补焊应焊透。不得堆焊。关键部位的焊缝,泄漏严重时。应铲掉原有焊缝,重新焊接。
5、烘、煮炉及48小进运行
1)烘炉分三班进行,每班2人。
2)烘炉方法采用火焰供炉,计划烘炉七天,第五天进入煮炉。
3)用测量方法检验烘炉。
4)煮炉时的加药及配方:
药品名称加药量(公斤)
铁锈较薄铁锈较厚氢氧化钠(NaOH) 2~3 3~4(Na3PO4?12H2O) 2~3 2~3 注:1、药品按100%的纯度计算。
2、无磷酸三钠时可用碳酸钠代替,共数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新装锅炉也可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其数量为6kg/m3水。煮炉用药不可将固体药直接投入锅炉内,须将药稀释成20%溶液后再投入锅炉内。
5)烘、煮炉的程序及要求见本企业“锅炉安装施工通用工艺”。
6)48小时运转应由获得司炉合格证的人员带班进行,建设单位应派有经验的人员配合参加,试运转中要严格遵地司炉操作规程。48小时运行按标准执行。
6、48小时试运行。
交付使用安全阀定压(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根据系统使用压力若为0.4Mpa,故此锅炉上的两只安全阀调压,一只调整开启压力为0.4+0.07=0.47Mpa,另一只调整开启压力为0.4+0.10=0.5Mpa.调整完毕后加铅封。
(二)锅炉附属设备安装,操作工艺
1、鼓引风机安装先将风机一侧定位垫好,再利用垫铁将电机侧找正,用砼将地脚螺栓注好。待砼强度达到75%时,复查风机的水平度,紧好地脚螺栓。风机不得承受风管及其他构件重量。
2、风管应分段支吊架支撑,法兰连接处应严密不漏,检查锅炉风机室调节阀操纵是否灵活,定位是否正确可靠。
3、风机运转:接通电源单机试车,检查风机转向是否正确。有无磨擦和振动现象,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风机持续运转历时应不小于72小时。引风机一般5~10分钟,关小烟气调节阀。
(三)锅炉房管道安装锅炉房内管道安装应遵照下列规范: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规范》GB50236-98管道支吊架参照国家标准图集R402《室内热力管道支吊架》进行施工锅炉房供水管水平管、给水管、排污管均应向介质流动方向倾斜,以利于疏水和排污,坡度为3/1000.其他输水管道应逆水流方和倾斜,坡度为2/1000~3/1000管道法兰与设备及阀件联结的法兰配制。
温度表及压力表安装温度表:
1、温度表应安装于便于观察处。
2、应准确标明最高供热温度,超温应报警。
压力表:
1、压力表安装前应检验合格且有封印,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
2、精度不低于2.5级,表盘与直径大小适宜,不小于100mm.
3、压力表装置应有水弯,表与存水弯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五、质量控制计划及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贯彻“质量第一”思想,提高企业信誉。
2)组成三级质量检查网,落实到人头,对每个施工环节严格把关,因时接受质量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改正,检查人员第二次检查时,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
分公司质量检查网:
3)严格遵照设备技术文件及设计图纸施工。
4)质量标准要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5)严格控制工序验收,上一工序没有验收合格,下一工序不得开工,特别对隐蔽工程更要注意,严格把关。
6)施工中遇有问题,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不得擅自决定,以尽量避免差错和返工。
7)严格施工工艺纪律,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坚决返工,不隐瞒施工。
8)全部工程合格率要达到100%.
六、安全措施:
1)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熟知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生产思想,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系在立柱、梁上。
3)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跑板应结实并铺稳,杜绝探头板。
4)严格执行“建设安装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现场使用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对脚手架、钢架板及使用中的电动工具等,应临是接地,各处电线必须绝缘良好。
7)起重工作应服从统一指挥。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重件起吊离地200mm左右时,应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起吊物下严禁站人或通过。
8)水压试验时,不得在焊口,法兰及阀门的正面站人,禁止带压修补。
9)禁止酒后施工。
10)搞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做到文明施工。
七、本工程执行的规范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范》《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灶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7001-2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保证锅炉的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安装《条例》规定范围内的锅炉,其安装过程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安装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过程中,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安装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的法定检验。
第四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的依据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锅炉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的程序、项目和要求
第六条安装单位在从事安装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向锅炉使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附以下资料(或者复印件)个一份: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二)施工合同;
(三)施工计划。
第七条监检机构接到安装单位的申请后,应当根据设备的状况制定监督检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检验方案),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并将承担监检工作的监督检验人员(以
下简称监检人员)、监检方案(包括监检项目和要求)告知安装单位。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并设专人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施工计划;
(二)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政见;
(四)安装设备的出厂文件、施工工艺及相应的设计文件;
(五)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六)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根据监督检验的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准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九条锅炉安装监检包括对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其监检项目和要求见《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见附件1,以下简称《监检大纲》)和《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
第十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分A类和B类。在锅炉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监检员应当根据《监检大纲》要求进行资料检查、现场监督或实物检查等监检工作,并在锅炉安装单位提供的见证文件(检查报告、记录表、卡等,下同)上签字确认。对A类项目,未经监检确认,不得流转至下一道工序。
对于A类监检项目,监检机构可以留一份安装单位提交的检查、实验的工作见证存档。
第十一条《监检大纲》和《监检项目表》所列项目和要求,是对锅炉安装监检的通用要求。监检机构可以按照锅炉安装的实际情况,在制定监检方案时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在监督检验过程中,监检人员应当如实做好记录,并根据记录填写《监检项目表》。监检机构或者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发现安装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一般问题应当向安装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见附件4);严重问题应当向安装单位签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件5)。安装单位对监检员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或监检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
第十三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结束后,监检机构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见附件6)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锅炉基本情况;
(二)安装单位及现场安装施工过程;
(三)监检工作的具体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监检结论(根据监检项目表);
(四)现场进行无损检测、光谱分析等内容的单项报告;
(五)监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包括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等复印件)。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各一式三份,一份送安装单位,一份由安装单位交使用(建设)单位,一份监检机构存档。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组装锅炉的安装监检根据其安装项目,参照整装锅炉和散装锅炉安装监检的有关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监检机构应该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第十六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则自2004年9月23日实施。
附件1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
一、监督检验工作见证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监督检验的工作方式,在安装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有以下三种形式:
1.根据提供的资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2.在现场对安装活动进行监督,在有关工作见证是签字确认;
3.对实物进行了检查(包括全面检查或者抽查),在有关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
在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应当注明监检确认的方式(资料确认、现场监督、实物检查)和签字日期。
(二)监督检验情况必须作详细记录,包括监检确认方式和现场检查、抽查的项目以及监检结果;有具体数据要求,应当记录实际测量的数据的结果;进行无损检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无损检测报告。检验结果与安装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不一致时,必须将不一致情况在监检记录上做出详细记载。
监检记录表格由监检机构制定,在本机构正式颁发使用。
(三)《监检项目表》根据监检记录填写。
二、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
(一)出厂资料
1.核查锅炉出厂资料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2.核查安全附件、水处理设备的出厂资料;
3.核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与当地水质及锅炉给水量匹配情况;
4.查验锅炉移装手续。
(二)安装资格证件
1.核查安装许可证;
2.核查安装告知书;
3.核查现场安装人员中应当持证人员的证件。
(三)安装施工工艺文件
1.核查现场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2.核查接管焊接工艺及相关焊接工艺评定资料;
3.核查调试和试运行工艺。
(四)锅炉外观、外够材料
1.检查锅炉的外观(主要检查是否在运输等过程中造成损坏、腐蚀);
2.核查管件、管材、法兰等外够材料的材质牌号、合格证及验收证明,必要时与实物核对,检查其质量。
(五)安装位置、尺寸
1.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
2.核查锅炉就位后,锅炉本体水平误差的检查记录;
3.核查可分式省煤器的安装记录。
(六)主蒸汽管道及主出水管道焊接
1.核查管道的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并对焊缝外观进行抽查;
2.核查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和射线底片(100%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七)锅炉水(液)压实验
1.实验准备
(1)核查水(液)压实验方案;
(2)现场核查实验用压力表的数量、量程、精度、计量标识、位置、安装等是否符合规定;
(3)核查实验用水质量报告、水温及其实验环境温度的测量记录。
2.水(液)压试验过程
(1)监督升压、降压速度;
(2)监督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3)检查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人孔、手孔等处试验过程中的状况(主要检查在试验过程中是否有渗漏、变形、异常声音,保压时压力表的指示是否平稳);
(4)检查泄压后的锅炉状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残余变形);
(5)核查水(液)压试验记录和实验报告。
(八)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1.核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效验报告,检查其型式、数量、精度、计量标识、安装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检查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联锁装置功能;
3.检查超压报警、联锁装置功能(包括联锁压力值是否在低于安全阀起跳压力下动作);
4.检查点火程序控制、熄火保护装置功能;
5.必要时检查超温保护联锁装置功能;
6.检查取样点及取样装置是否呵呵要求;
7.检查定压装置、集汽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九)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监督过程中可根据需要抽查安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三、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
(一)出厂资料
1.检查锅炉出厂资料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2.核查安全附件、水处理设备的出厂资料;
3.核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与当地水质及锅炉给水量匹配情况;
(二)安装资格证件
1.核查安装许可证;
2.核查安装告知书;
3.核查现场安装人员中应当持证人员的证件。
(三)施工工艺文件
1.核查现场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2.核查接管焊接工艺及相关焊接工艺评定资料;
3.核查焊后热处理工艺;
4.核查胀接工艺(需要采用胀接时);
5.核查调试和试运行工艺。
(四)锅炉部件、外够材料
1.检查锅炉部件外观(主要检查是否在运输等过程中造成损坏、腐蚀);
2.检查管件、管材、法兰等外够件质量证明、合格证,核查其选用、复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必要时与实物核对;
3.核查合金钢材料及焊口光谱分析记录,并对合金钢管材进行不少于5%的光谱分析抽查;
4.核查焊接材料质量证明及复验材料;
5.检查钢结构,核查其验收记录。
(五)锅炉房、锅炉基础、钢机构及悬吊的施工质量
1.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
2.核查锅炉基础沉降记录及验收报告;
3.核查钢架组装质量、悬吊装置施工质量、高强度螺栓的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4.核查大板梁挠度及主要立柱垂直度检查记录、无损检测记录及报告,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六)锅简、集箱(包括减温器)安装
1.核查锅简、集箱安装尺寸(如水平度等)记录,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2.核查锅简、集箱支撑或者悬吊装置安装记录,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3.核查锅简内部装置记录(内部装置在现场安装时),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
4.核查锅简、集箱膨胀指示器安装记录,进行实际抽查。
5.核查支座预留膨胀间隙测量记录,进行实际抽查。
6.焊接质量
(1)核查集箱焊接接头(现场焊接时)的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每个集箱抽查不少于20%的底片,重点是返修前后的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2)核查焊接接头的热处理记录(现场对焊接接头进行热处理时);
(3)核查焊接接头热处理后的硬度检查记录,必要时进行实际抽查(现场对焊接接头进行热处理时);
(4)对合金钢材料的焊接接头,核查光谱分析记录,并进行光谱分析抽查,对于确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1%,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5%;
(5)核查合金钢材料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金相检验报告。
(七)受热面部件(包括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安装
1.焊接质量
(1)抽查焊接接头坡口加工质量(现场加工时);
(2)核查焊接记录(包括焊接参数记录和焊接接头布置图,并与焊接工艺对照);
(3)核查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
(4)抽查现场焊接人员资格(对照焊接接头布置图、焊接记录抽查焊工资格证件);
(5)核查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每个部件抽查不少于20%的底片,重点是返修前后的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6)对照射线布片图,对每种有合金钢焊接接头的部件进行无损检测抽查,现场随机抽查不少于1%的合金钢焊接接头;
(7)焊接接头割(代)样检查(必要时);
(8)核查焊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记录;
(9)必要时,对热处理后的焊接接头及热影响区进行硬度抽查;
(10)对合金材料的焊接接头,核查光谱分析记录,并进行光谱分析抽查,对于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1%,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670t/h的锅炉,抽查比例不少于5%;
(11)核查合金材料的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金相检验报告。
2.管子的胀接质量
(1)现场监督胀接实验;
(2)核查胀管记录(胀管率、管端伸出量、扳边角度等),并现场抽查胀接质量。
3.核查受热面部件的组合、安装误差记录。
4.抽查光管水冷壁相邻管间间隙。
5.核查膜式壁拼缝用材及质量检查记录,并现场进行抽查。
6.抽查防磨装置。
7.抽查受热面管排平整度和管子间距。
8.核查管子通球试验记录。
(八)骨碌管道的安装
锅炉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冷(热)段管道、给水管道、以及锅炉本体主要管道。锅炉本体主要管道包括集中下降管、分散下降管、给水分配管、汽水连接管、饱和蒸汽连通管、过热蒸汽连接管、再热蒸汽连接管、减温水管等。
1.检查管材、管件、阀门等外够件质量证明、合格证,检查其选用、复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必要时与实物核对。
2.焊接质量
(1)核查合金材料部件的光谱分析报告,并对不少于1%的焊接接头进行光谱分析抽查;
(2)核查合金钢材料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金相焊接材料;
(3)抽查焊接接头坡口加工质量(现场加工时);
(4)抽查焊接工艺、焊接记录,并核对所用的焊接材料;
(5)抽查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
(6)对照焊接接头布置图和焊接记录,抽查焊接人员钢印;
(7)核查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报告及底片(抽查不少于20%的底片,抽查时应当尽量覆盖各种管道,重点是返修前后的底片,检查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8)必要时,对照射线布片图或超声波检测位置图,进行无损检测的抽查(每种管道抽查不少于1%的焊接接头);
(9)核查焊口的焊后热处理记录;
(10)必要时,对热处理后的焊接接头及热影响区进行硬度抽查。
3.抽查管道组合、安装记录。
4.抽查支吊装置质量。
5.核查膨胀指示器的安装记录、原始数据记录。
6.核查监察段管道及蠕变测点的安装质量记录和原始数据记录。
(九)安全附件及其他与锅炉本体连接的装置的安装
1.其他参与本体水压试验的管道(如排污、取样、加热和疏放水管道)的安装
(1)抽查其结构的自由热补偿情况;
(2)核查合金管材、管件、阀门等的光谱分析报告;
(3)核查合金钢焊接接头光谱分析报告(要求100%进行光谱分析);
(4)核查焊接工艺、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并对焊接外观质量进行抽查;
(5)抽查支吊架布置。
2.除灰系统的安装
(1)抽查管道的安装是否考虑水冷壁的向下膨胀和热补偿;
(2)核查合金材料部件光谱分析报告(要求100%进行光谱分析);
(3)检查减压阀、安全阀的校验报告,并与实物对照,检查实物的铅封;
(4)抽查焊接工艺、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并对焊接外观质量进行抽查;
(5)抽查支吊架的布置;
(6)核查系统的调试记录。
3.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
(1)核查安全附件的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校验报告,检查其型式、数量、校验期、安装质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核查合金材料接管和焊缝的光谱分析报告;
(3)抽查焊接工艺的实施、焊接质量检验相关记录;
(4)核查焊缝焊后热处理后硬度测定报告;
(5)必要时,核查热处理后硬度测定报告;
(6)检查排汽疏水管的结构和走向。
4.其他装置的安装
(1)核查防爆门的安装记录,并到现场进行抽查;
(2)核查炉门、密封部件的安装记录。
(十)水压试验
1.试验准备
(1)核查水压试验方案;
(2)现场核查试验用压力表的数量、量程、精度、计量标识、位置、安装等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2.水压试验现场
(1)监督升压、降压速度;
(2)监督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3)检查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人孔、手孔、等处试验过程中的状况(主要检查在试验过程中是否有渗漏、变形、异常声音,保压时压力表的指示是否平稳);
(4)检查泄压后的锅炉状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残余变形);
(5)检查水压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十一)自动控制、报警装置
1.核查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联锁装置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并检查其功能;
2.核查超压报警、联锁装置的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并检查其功能(包括联锁压力值是否在低于安全阀起跳压力下动作);
3.检查点火程序控制、熄火保护装置的功能;
4.必要时检查超温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的功能。
(十二)总体验收,调试、试运行
1.核查炉墙砌筑、保温、防腐记录,并抽查其质量;
2.核查烘炉、煮炉(锅炉化学清洗)记录;
3.核查管道的冲洗和吹洗记录;
4.现场监督安全阀整定并核查整定报告;
5.核查调试和试运行记录及阶段性验收报告。
(十三)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1.查阅现场安装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质量管理责任人的任命文件;
2.查阅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3.查阅相关作业指导书;
4.查阅相关责任人员到位履行相应的职责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核查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办理的审批手续;
6.核实施工用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仪器检定证书,必要时与实物对照;
7.检查受压材料(包括焊接材料)的管理(包括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标识及移植);
8.检查施工过程中不符合项或不一致项的处理情况;
9.检查监检员提出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
(二)工程特点
1、设备优良、工艺先进、系统布置
(1)锅炉选用泰安市金山口锅炉有限公司的DZL4.2-0.7/95/70 -AⅡ锅炉一台。
(2)锅炉给水水质处理选用GNφ1000树脂罐型离子交换器。
(3)消烟除尘:采用水膜脱硫除尘器。
(4)锅炉上煤机:TGS-6型提升机上煤机。
(5)锅炉除渣选用:SGC-6型链条刮板出渣机。
(6)锅炉辅机:鼓、引风机均由锅炉制造厂提供、炉排减速机机也由锅炉制造厂提供。
2、锅炉供货状态:锅炉整体快装出厂、体积大、重量大。
(三)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1、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工期,工期天数为15天。
我公司可根据自己实际工作效率及安装能力,进度计划作如下安排:
锅炉就位:1天。
辅机及烟风道安装:3天。
管道及泵房的安装:3天。
水压试验:0.5天。烘煮炉试运行:7天。总体验收:0.5天。
(四)工程主要系统及设备特点1、锅炉供热量:4.2MW 出水温度:95℃回水温度:70℃工作压力:0.7MPa本体受热面积:173.82m2 炉排有效面积:8.3 m2炉膛有效容积:12.354 m3 燃烧方式:链条炉排适应燃料:II、III类烟煤测试热效率:81.84%循环水量: 144t/h 满负荷运行耗煤量:1080.8kg/h排烟温度:170℃烟尘排放浓度: 94.9mg/Nm3(除尘后) 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I级水压试验压力:1.05MPa出水管直径:DN150 回水管直径:DN150锅炉总重: 32.5t锅炉运输尺寸:9.209×2.64×3.607 m×m×m锅炉安装尺寸:
9.91×4.54×4.637 m×m×m 2、锅炉给水系统原水进入离子交换器进行水处理,生产软化水至水箱储备,储备软化水由补水泵送入锅炉循环系统。
(五)主要工程
量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1 热水锅炉DZL4.2-0.7/95/70-AⅡ(快装)台 1
2 鼓风机G6-45-*11No.7.5A 台 1
3 引风机Y6-41-11No.10.0C 台 1
4 炉排减速机(由锅炉厂供配)台 1
5 除渣机、上煤机台各1
6 烟、风道管套 1
2、锅炉补水系统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1 GNφ1000离子交换器 Q=8-20m3/h 个 1
2 软水箱台 1
3 锅炉补水泵IS50-32-200 Q=12.5m3 台 1
4 阀门仪表套 1
5 各种管道套 1
6 分(回)水缸φ400 L=1130 台
2二、施工准备
1、锅炉设备清点验收
(1)对于锅炉本体主要进行外观检查有无损伤,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炉膛内砌筑的耐火材料有无脱落及炉排是否完整,有无断裂现象。
(2)根据设备(配件)装箱清单逐箱逐件进行清点验收,对于缺件、损伤及不符合设计要求等物件作好记录。清点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章,并交工归档。
3、基础验收及放线
(1)锅炉及设备基础验收,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具有中间交接技术文件,并在基础上标出纵、轴中心及标高控制点(线)后进行。
(2)基础验收应按锅炉房纵、横向轴线及水平线(点),依基础施工图和锅炉、设备安装图进行复测检查,并应按其放出安装基准线,安装基准线如下。
1)锅炉基础纵向和横向中心基础准线,炉排前轴基准线或锅炉前面板基准线。
2)炉排传动装置基础的纵向和横向中心基准线。
3)鼓、引风机基础的横向中心基准线。
4)锅炉(设备)基础的标高基准点(线),应在基础四周的明显位置分散标出,其各点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3)基础验收、放线应做好记录三、工程设备及材料供应所有设备,管道、管件、板材、型材根据标书要求提供。
四、施工方案锅炉安装1、安装程序1.1施工准备:锅炉安装工程的准备工作,是整个工程质量、进度及经济性的主要环节,由于该项工程复杂性,必须细致地进行预先计划和编排,才能使工程顺利进行。
1.1.1施工队伍的组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队伍,配合专业工程的技术力量、指派具有锅炉安装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长,并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总负责人:*** 技术总负责人:***电仪:*** 工长:*** 质检:***班组设置:管工班、钳工班、起重班、金属结构班、焊工班、电仪班、绝热油工班。
1.1.2设备机具:机具准备按计划表由 *** 负责。
1.1.3图纸会审:由技术负责人 *** 负责。
1.1.4材料准备:由 *** 负责按计划供料。
1.1.5基础验收:对设备基础按图纸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建设单位应将锅炉基础主要纵、横向中心线、标高线、基准点向安装单位进行移交,并检查基础外形有无裂缝、空洞、漏筋、检查尺寸、水平度位置关系,基础质量应符合国标GB50273-98,见表1.检查结果应作记录存档。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表1项目允许偏差纵轴线和横轴线的坐标位置 ±20不同平面的标高(包括柱子基础面上的预埋钢板) 0 -20平面的水平度每米 5全长 10外形尺寸平面外形尺寸 ±20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 -20凹穴尺寸 +20 0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位置 ±10深度 +20 0孔壁垂直(每米) 10预埋地脚螺栓顶端标高 +20 0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 ±2
1.1.6基础放线:基础验收后,进行安装放线,放线以锅炉基础图为准,根据基础坐标位置,分别用墨线弹出锅炉整体的三条基准线,并做出标记:
A 纵向基准线:自炉前至炉后
B 横向基准线:一般采用前轴中心线。
C 标高基准线:可在基础附近的墙、柱分别做标记,各标记间误差不超过1mm.
D 附属设备的中心线。
放线结束后,全面进行复查,并做出记录,各尺寸不得超过下列允差:
①基础各中心线间距误差为±1.
②各基础相应对角线误差为
5. 2、设备开箱清点验收开箱清点工作由甲乙两方共同进行,清点依据以设备装箱单,按图核对箱号无误后开箱,按装箱单核对规格、型号、数量清点,并做好记录,发现缺件、损坏、变形、错件做好记录,会同甲方人员做出处理意见。对缺件、无法修复缺陷的部件列表送甲方做出处理决定。对于小件,精密件要入库保管,对于短时间不用的部件从新装箱保存,并注意防雨。
3、扶梯、平台安装。
4、锅炉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按“热规”1.5×工作压力Mpa=1.5×0.7=1.05Mpa执行。 水压试验的方法及要求:
1)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①水压试验是检验锅炉受压系统严密性的手段。试验范围包括受热面、本体管路等。试压前,全部系统均已安装完毕,并检查是否有堵塞或盲板不当之处。(安全阀必装临时盲板,不参加试压)。
②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过校验,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两倍并且并不应少于2块。 ③试压用水应清洁。水温应高于室内温度,以防止结露但最高不超过60℃,最低水温不应低于5℃。冷水进入锅炉的速度要缓慢。加满锅炉后,应放置一定时间达到不结露时,再进行试验。
④联接上水管,试压泵及排水管,排水管应排至室外远离基础之处,最好直接排入下水道。
2)水压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①水压试验的压力1.05Mpa执行。
②充水速度不宜过快,当锅炉充满水。最高点放空气阀门已不排出空气时,将放气阀门关闭。擦净放气时带走的水迹,初步检查充水的各部分,如果有泄漏时,应进行处理。
③升压应缓慢。当压力升至0.39Mpa(表压)时,稳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人孔、手孔、法兰螺栓的泄漏,可拧紧螺栓。如有严重漏水时,应停止水压试验检修补后,再进行水压试验。
④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停止升压全面检查渗漏情况。然后再升至试验压力保持5分钟,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达到下列条件合格。
A在试验压力下,保持20分钟,然后降到工作压力下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B 焊缝处,无任何泄漏。
⑤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办理水压试验会签记录。锅炉内的水应设专人放水,将系统内的水全部排出。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⑥注意事项:
A 在试压的过程中,应停止受压系统周围与试压无关的一切工作。
B 在试验压力下的试压,要尽量少做。一般在工作压力下的试压检查。
C 放水时,注意打开顶部阀门,以保证系统内的水全部排空。
D 水压试验时,压力超过0.39Mpa以后,不准再做拧紧螺栓,补漏工作。
E 焊缝的补焊,不宜带水操作,补焊应焊透。不得堆焊。关键部位的焊缝,泄漏严重时。应铲掉原有焊缝,重新焊接。
5、烘、煮炉及48小进运行
1)烘炉分三班进行,每班2人。
2)烘炉方法采用火焰供炉,计划烘炉七天,第五天进入煮炉。
3)用测量方法检验烘炉。
4)煮炉时的加药及配方:
药品名称加药量(公斤)
铁锈较薄铁锈较厚氢氧化钠(NaOH) 2~3 3~4(Na3PO4?12H2O) 2~3 2~3 注:1、药品按100%的纯度计算。
2、无磷酸三钠时可用碳酸钠代替,共数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新装锅炉也可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其数量为6kg/m3水。煮炉用药不可将固体药直接投入锅炉内,须将药稀释成20%溶液后再投入锅炉内。
5)烘、煮炉的程序及要求见本企业“锅炉安装施工通用工艺”。
6)48小时运转应由获得司炉合格证的人员带班进行,建设单位应派有经验的人员配合参加,试运转中要严格遵地司炉操作规程。48小时运行按标准执行。
6、48小时试运行。
交付使用安全阀定压(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根据系统使用压力若为0.4Mpa,故此锅炉上的两只安全阀调压,一只调整开启压力为0.4+0.07=0.47Mpa,另一只调整开启压力为0.4+0.10=0.5Mpa.调整完毕后加铅封。
(二)锅炉附属设备安装,操作工艺
1、鼓引风机安装先将风机一侧定位垫好,再利用垫铁将电机侧找正,用砼将地脚螺栓注好。待砼强度达到75%时,复查风机的水平度,紧好地脚螺栓。风机不得承受风管及其他构件重量。
2、风管应分段支吊架支撑,法兰连接处应严密不漏,检查锅炉风机室调节阀操纵是否灵活,定位是否正确可靠。
3、风机运转:接通电源单机试车,检查风机转向是否正确。有无磨擦和振动现象,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风机持续运转历时应不小于72小时。引风机一般5~10分钟,关小烟气调节阀。
(三)锅炉房管道安装锅炉房内管道安装应遵照下列规范: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规范》GB50236-98管道支吊架参照国家标准图集R402《室内热力管道支吊架》进行施工锅炉房供水管水平管、给水管、排污管均应向介质流动方向倾斜,以利于疏水和排污,坡度为3/1000.其他输水管道应逆水流方和倾斜,坡度为2/1000~3/1000管道法兰与设备及阀件联结的法兰配制。
温度表及压力表安装温度表:
1、温度表应安装于便于观察处。
2、应准确标明最高供热温度,超温应报警。
压力表:
1、压力表安装前应检验合格且有封印,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
2、精度不低于2.5级,表盘与直径大小适宜,不小于100mm.
3、压力表装置应有水弯,表与存水弯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五、质量控制计划及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贯彻“质量第一”思想,提高企业信誉。
2)组成三级质量检查网,落实到人头,对每个施工环节严格把关,因时接受质量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改正,检查人员第二次检查时,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
分公司质量检查网:
3)严格遵照设备技术文件及设计图纸施工。
4)质量标准要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5)严格控制工序验收,上一工序没有验收合格,下一工序不得开工,特别对隐蔽工程更要注意,严格把关。
6)施工中遇有问题,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不得擅自决定,以尽量避免差错和返工。
7)严格施工工艺纪律,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坚决返工,不隐瞒施工。
8)全部工程合格率要达到100%.
六、安全措施:
1)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熟知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生产思想,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系在立柱、梁上。
3)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跑板应结实并铺稳,杜绝探头板。
4)严格执行“建设安装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现场使用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对脚手架、钢架板及使用中的电动工具等,应临是接地,各处电线必须绝缘良好。
7)起重工作应服从统一指挥。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重件起吊离地200mm左右时,应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起吊物下严禁站人或通过。
8)水压试验时,不得在焊口,法兰及阀门的正面站人,禁止带压修补。
9)禁止酒后施工。
10)搞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做到文明施工。
七、本工程执行的规范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范》《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灶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