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有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夭一诗,人们向来认为是一首新婚贺赞诗。认为它是诗人在向新娘祝福,祝愿她生活和睦,家庭美满。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古代“家”“室”有别,为什么唯独《桃夭》中“家”“室”同义?(《毛诗序》: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夫妇.)
其次,《毛诗》《郑笺》都认为诗中的桃花桃叶是在咏男女“婚嫁以时”,但是,自古便有仲春宜嫁和秋冬逆女两种说法,而民间却广泛流传着用桃花求子的习俗,这只是简单的巧合吗?
再次,诗中的"宜"字真如后人解释的,是“和顺”“和睦”的意思吗?为何《说文》跟《康熙字典》中都没有这一解释呢?而《周南斯螽》中的“宜而子孙”又该怎么解释呢?
最后,我国纳妾制度由来已久,先秦时期就已经有过“媵”制的记载,那么,桃夭中的女子到底是嫁人为妻,还是侍人为妾呢?
下面,就让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第一章,家室之别
《左传—桓公八年》说:“女有家男有室”。《说文》解释“家”“室”时这样说:“夫以妇归曰室”,“妇谓夫曰家”。《周礼地官注》与《孟子》还分别有这样的记载;“有夫妇然后为家”,“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可见:家与室在古代是有严格区别的。
先说“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古代女子生来便只能有两个家,一个是娘家另一个便是婆家。当时的法律不允许女子独立而有家,所以女子出嫁叫归,被婆家休妻回家还叫归。那些因战争或获罪而无家可归的流浪女,很有可能会被人贩子拐卖给大户人家作奴婢,甚至会被卖到妓院,受尽凌辱,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世人的怜悯。
因此,在解释《召南-行露》时,才会有人把“谁谓女无家”一句解释为:“谁说我没有夫家?”而把整首诗定性为,一已婚女子不畏陌生男子的强迫,宁肯入狱也不服从恶徒的烈女诗。
而男人则不然。法律和道德准则的制定和监督执行都是男人们说了算,男人们当然不会亏待了自己。他们可以娶妻而有正室,可以纳妾而有副室.侧室.偏房,甚至还可以名正言顺的霸占奸污家里的丫环婢女而有所谓的房里人.通房丫头。面对男人们的所作所为当妻子的还不能心存“妒忌”。否则,男人们就会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地位”,依据礼记中针对妻子的“七出”原则,将妻子怒而休之。
那么,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翻译过来就是;等到你嫁过去了,一定要好好和顺他的家和睦他的室。这话在现代汉语里没什么问题,因为现代汉语里的家室是一个意思,家室往往通用。男人娶妻可以叫成家,女人嫁人也可以叫成家。但是在古代汉语里边这句话可就不行了,因为这句话不通啊!“女有家男有室”,此女子尚未出嫁,这个男人从哪里来的室?“有夫妇然后有家”,那么这个男人的家又从何而来?
或许有人会说:女子嫁过去以后,两口子不分彼此,也就无所谓家室之别,你的家就是我的室,我的室也就是你的家。大家都是一家人了还分那么清楚岂不是生分了?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变成了“好好和睦你们的家”。但是,有这可能吗?不可能。
我们先暂且不说男尊女卑夫妻有别,单看这个“其”字。“其”字在古代汉语里边没有“你”这一解释,也没有“你们”或者“你们的”这一说。这是一个第三人称代词通常指:“他”“他们”或者其他第三方。
再看后两句:“之子与归,宜其家室”和“之子与归,宜其家人”。“室家”“家室”“家人”是一个意思,“均指家人”。我认为不然。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毛诗序是在认为该诗乃“咏后妃之致”的前提下做出这一结论的,按他的意思《桃夭》似乎在说:“出嫁吧,出嫁吧!好好跟皇上过日子,好好伺候皇太后跟太上皇!”这岂不是成了天方夜谭?
那么,我们站在普通人家出嫁女儿的立场上来读这首诗。
如果这位新娘是嫁过去给人家做媳妇,那么诗中的灼灼桃花,蓁蓁桃叶又代表什么?总不能当摆设吧?
第二章漫谈桃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毛诗序》在这一章的前面有这样的序言:“以眼前其华之灼起兴,美嫁娶之时也。”我们暂且不论古人的嫁娶吉时到底是“秋以为期”,“霜降逆女(嫁女)”还是“仲春二月,令会男女”。古人好像自己也说不清楚,那我们也不淌这混水,以免把自己绕进去。先看第二三章的序言怎么说。“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毛诗序》:“预祝其实蕡蕡。”第三章“桃之夭夭,有叶蓁蓁”。《毛诗序》:预祝其叶之盛。”这就很有意思了,先夸人家会挑日子,又说人家要当王妃,紧接着却说什么?预祝桃子结的大大的多多的,再祝桃叶繁盛。这两者有关系吗?难道这个皇上爱吃桃子,专门选一个妃子来给他种美人蜜桃?
当然,这只是笑谈,其实这里面有文章,而且大有文章。我们不能只看它的表面意思,而要认真考究一下它的寓意。从毛诗序的角度来说,去后宫当妃子,你必须先得得龙子,然后才会有龙颜大悦,再然后才会有你的好日子过。因为古代社会相信多子才会多福,有子才会母贵。后宫佳丽三千,得宠与否关键说白了就在于谁先怀孕。预祝“其实蕡蕡其叶蓁蓁”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草木多实曰蕡,枝叶繁盛曰蓁。)
唐孔颖达在毛诗正义里边就说的很清楚:“夭夭,言桃之少。灼灼言之盛。桃或少而无华,或华而不少。此诗夭夭,灼灼并言之,则少而有华者。故辨之言桃。有华盛者,由桃少故华盛,此喻女少而色盛也。”这句话其实说到了正题。那就是“此女少而色盛”,年轻有活力,更重要的是她有生育能力。而且是可以“多实”的生育能力。古代虽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说法,但是,更加普遍存在的因该是男子成人便娶,女子成人则嫁的现象。
男人成人行冠礼,女人成人行笄礼。女子成人的标志:取字,加笄,许嫁。而这三者往往是同步进行,所以才会有后来“待字闺中”的说法。这时的女子应该是十五岁,真正的花一样的年龄,真正是“少而色盛”。
在中国人眼里,婚跟育是分不开的。古人更是如此。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断子绝孙更是不能随便乱说,除非跟人有深仇大狠。否则,因此而染上官司也说不定。可以这样说,古人结婚的终极目的在育,而不在婚。在爱情跟结晶面前,古人更喜欢结晶。就在这种婚育观念下,在中国这样的泱泱文明大国,便滋生出一种不胜文明的疯狂求子的现象。
第三章 开枝散叶
古人的子嗣情节之严重,在现代社会依然留有印迹。比如:在农村还存在着重男轻女,丢弃女婴,在儿女的教育方面供男不供女等不良现象。
所以古时候的广大妇女为了显示自身的“妇得”,或者说是为了在家族邻里之中能有一些值得炫耀的资本,便利用古人不懂的计划生育的有利条件之下,大生而特生。这不得不说是古代妇女的一大人生悲哀,女人们倾其一生的年华和精力,去从事一项会让她们迅速衰老,失去女人迷人魅力的职业,而这一职业的唯一报酬便是做丈夫的一丝首肯和做子女的一丝孝道。爱,对她们来说永远只是一种无望的奢求,或许,那她们的字典里还不曾有过爱的词条。只有在她们即将终其一生时或许才会有些许的遗憾吧!
再说求子。古人求子花样之多年代之久,真可谓蔚为大观惊世骇俗!先说花样。暂且不说供奉送子娘娘金花娘娘之类,似乎可以定性为有情可原的求子方式。单说送子观音。佛家的观音大士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本来是个男生,可中国人却赋予其母性让他来掌管中国的生育工作。
如果说送子这样的事,交给一位面目祥和亲善的女性来做似乎无可厚非,但是为了将国人的婚育事业做强做大,为了将传承子嗣的活计进行到底。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男人们,竟然会大度到允许让一个陌生男人来担当送子这一光荣职务。这个人便是吴道子笔下的送子天王。看来,在祖宗交待的光荣任务面前中国男人们似乎已经顾不了那么许多了。(一笑)
除此而外,还有什么诸如:偷菜,偷桩,逛庙会,摸钉(丁)儿,甚至于去送子娘娘庙拴一个男性娃娃供养在家中这样的事,中国人也照样做的乐此不疲。有这样一首《竹枝词》便很清楚地记载了当时人们摸钉的习俗:
一望平沙万里遥,月明何处尚吹箫?旁人争说前门好,姐妹牵衣过小桥。
而且,在走桥时一定要前往正阳门或前门,摸一摸大门上的铜钉,认为可以得子。说来好笑,古人走前门是为了得子,今人走后门难不成是为了得女不成?
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有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夭一诗,人们向来认为是一首新婚贺赞诗。认为它是诗人在向新娘祝福,祝愿她生活和睦,家庭美满。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古代“家”“室”有别,为什么唯独《桃夭》中“家”“室”同义?(《毛诗序》: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夫妇.)
其次,《毛诗》《郑笺》都认为诗中的桃花桃叶是在咏男女“婚嫁以时”,但是,自古便有仲春宜嫁和秋冬逆女两种说法,而民间却广泛流传着用桃花求子的习俗,这只是简单的巧合吗?
再次,诗中的"宜"字真如后人解释的,是“和顺”“和睦”的意思吗?为何《说文》跟《康熙字典》中都没有这一解释呢?而《周南斯螽》中的“宜而子孙”又该怎么解释呢?
最后,我国纳妾制度由来已久,先秦时期就已经有过“媵”制的记载,那么,桃夭中的女子到底是嫁人为妻,还是侍人为妾呢?
下面,就让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第一章,家室之别
《左传—桓公八年》说:“女有家男有室”。《说文》解释“家”“室”时这样说:“夫以妇归曰室”,“妇谓夫曰家”。《周礼地官注》与《孟子》还分别有这样的记载;“有夫妇然后为家”,“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可见:家与室在古代是有严格区别的。
先说“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古代女子生来便只能有两个家,一个是娘家另一个便是婆家。当时的法律不允许女子独立而有家,所以女子出嫁叫归,被婆家休妻回家还叫归。那些因战争或获罪而无家可归的流浪女,很有可能会被人贩子拐卖给大户人家作奴婢,甚至会被卖到妓院,受尽凌辱,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世人的怜悯。
因此,在解释《召南-行露》时,才会有人把“谁谓女无家”一句解释为:“谁说我没有夫家?”而把整首诗定性为,一已婚女子不畏陌生男子的强迫,宁肯入狱也不服从恶徒的烈女诗。
而男人则不然。法律和道德准则的制定和监督执行都是男人们说了算,男人们当然不会亏待了自己。他们可以娶妻而有正室,可以纳妾而有副室.侧室.偏房,甚至还可以名正言顺的霸占奸污家里的丫环婢女而有所谓的房里人.通房丫头。面对男人们的所作所为当妻子的还不能心存“妒忌”。否则,男人们就会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地位”,依据礼记中针对妻子的“七出”原则,将妻子怒而休之。
那么,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翻译过来就是;等到你嫁过去了,一定要好好和顺他的家和睦他的室。这话在现代汉语里没什么问题,因为现代汉语里的家室是一个意思,家室往往通用。男人娶妻可以叫成家,女人嫁人也可以叫成家。但是在古代汉语里边这句话可就不行了,因为这句话不通啊!“女有家男有室”,此女子尚未出嫁,这个男人从哪里来的室?“有夫妇然后有家”,那么这个男人的家又从何而来?
或许有人会说:女子嫁过去以后,两口子不分彼此,也就无所谓家室之别,你的家就是我的室,我的室也就是你的家。大家都是一家人了还分那么清楚岂不是生分了?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变成了“好好和睦你们的家”。但是,有这可能吗?不可能。
我们先暂且不说男尊女卑夫妻有别,单看这个“其”字。“其”字在古代汉语里边没有“你”这一解释,也没有“你们”或者“你们的”这一说。这是一个第三人称代词通常指:“他”“他们”或者其他第三方。
再看后两句:“之子与归,宜其家室”和“之子与归,宜其家人”。“室家”“家室”“家人”是一个意思,“均指家人”。我认为不然。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毛诗序是在认为该诗乃“咏后妃之致”的前提下做出这一结论的,按他的意思《桃夭》似乎在说:“出嫁吧,出嫁吧!好好跟皇上过日子,好好伺候皇太后跟太上皇!”这岂不是成了天方夜谭?
那么,我们站在普通人家出嫁女儿的立场上来读这首诗。
如果这位新娘是嫁过去给人家做媳妇,那么诗中的灼灼桃花,蓁蓁桃叶又代表什么?总不能当摆设吧?
第二章漫谈桃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毛诗序》在这一章的前面有这样的序言:“以眼前其华之灼起兴,美嫁娶之时也。”我们暂且不论古人的嫁娶吉时到底是“秋以为期”,“霜降逆女(嫁女)”还是“仲春二月,令会男女”。古人好像自己也说不清楚,那我们也不淌这混水,以免把自己绕进去。先看第二三章的序言怎么说。“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毛诗序》:“预祝其实蕡蕡。”第三章“桃之夭夭,有叶蓁蓁”。《毛诗序》:预祝其叶之盛。”这就很有意思了,先夸人家会挑日子,又说人家要当王妃,紧接着却说什么?预祝桃子结的大大的多多的,再祝桃叶繁盛。这两者有关系吗?难道这个皇上爱吃桃子,专门选一个妃子来给他种美人蜜桃?
当然,这只是笑谈,其实这里面有文章,而且大有文章。我们不能只看它的表面意思,而要认真考究一下它的寓意。从毛诗序的角度来说,去后宫当妃子,你必须先得得龙子,然后才会有龙颜大悦,再然后才会有你的好日子过。因为古代社会相信多子才会多福,有子才会母贵。后宫佳丽三千,得宠与否关键说白了就在于谁先怀孕。预祝“其实蕡蕡其叶蓁蓁”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草木多实曰蕡,枝叶繁盛曰蓁。)
唐孔颖达在毛诗正义里边就说的很清楚:“夭夭,言桃之少。灼灼言之盛。桃或少而无华,或华而不少。此诗夭夭,灼灼并言之,则少而有华者。故辨之言桃。有华盛者,由桃少故华盛,此喻女少而色盛也。”这句话其实说到了正题。那就是“此女少而色盛”,年轻有活力,更重要的是她有生育能力。而且是可以“多实”的生育能力。古代虽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说法,但是,更加普遍存在的因该是男子成人便娶,女子成人则嫁的现象。
男人成人行冠礼,女人成人行笄礼。女子成人的标志:取字,加笄,许嫁。而这三者往往是同步进行,所以才会有后来“待字闺中”的说法。这时的女子应该是十五岁,真正的花一样的年龄,真正是“少而色盛”。
在中国人眼里,婚跟育是分不开的。古人更是如此。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断子绝孙更是不能随便乱说,除非跟人有深仇大狠。否则,因此而染上官司也说不定。可以这样说,古人结婚的终极目的在育,而不在婚。在爱情跟结晶面前,古人更喜欢结晶。就在这种婚育观念下,在中国这样的泱泱文明大国,便滋生出一种不胜文明的疯狂求子的现象。
第三章 开枝散叶
古人的子嗣情节之严重,在现代社会依然留有印迹。比如:在农村还存在着重男轻女,丢弃女婴,在儿女的教育方面供男不供女等不良现象。
所以古时候的广大妇女为了显示自身的“妇得”,或者说是为了在家族邻里之中能有一些值得炫耀的资本,便利用古人不懂的计划生育的有利条件之下,大生而特生。这不得不说是古代妇女的一大人生悲哀,女人们倾其一生的年华和精力,去从事一项会让她们迅速衰老,失去女人迷人魅力的职业,而这一职业的唯一报酬便是做丈夫的一丝首肯和做子女的一丝孝道。爱,对她们来说永远只是一种无望的奢求,或许,那她们的字典里还不曾有过爱的词条。只有在她们即将终其一生时或许才会有些许的遗憾吧!
再说求子。古人求子花样之多年代之久,真可谓蔚为大观惊世骇俗!先说花样。暂且不说供奉送子娘娘金花娘娘之类,似乎可以定性为有情可原的求子方式。单说送子观音。佛家的观音大士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本来是个男生,可中国人却赋予其母性让他来掌管中国的生育工作。
如果说送子这样的事,交给一位面目祥和亲善的女性来做似乎无可厚非,但是为了将国人的婚育事业做强做大,为了将传承子嗣的活计进行到底。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男人们,竟然会大度到允许让一个陌生男人来担当送子这一光荣职务。这个人便是吴道子笔下的送子天王。看来,在祖宗交待的光荣任务面前中国男人们似乎已经顾不了那么许多了。(一笑)
除此而外,还有什么诸如:偷菜,偷桩,逛庙会,摸钉(丁)儿,甚至于去送子娘娘庙拴一个男性娃娃供养在家中这样的事,中国人也照样做的乐此不疲。有这样一首《竹枝词》便很清楚地记载了当时人们摸钉的习俗:
一望平沙万里遥,月明何处尚吹箫?旁人争说前门好,姐妹牵衣过小桥。
而且,在走桥时一定要前往正阳门或前门,摸一摸大门上的铜钉,认为可以得子。说来好笑,古人走前门是为了得子,今人走后门难不成是为了得女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