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刺身亡 老公伤心过度去世凶手又拿不出钱来赔偿绍兴检察院给章女士送去了2万元
浙江设立司法救助金五年
已经有1000余件刑事案件上千个被害人获得救助
2012-09-23
聚焦执法公正
通讯员 范跃红 记者 杨丽
本报讯 前几天,绍兴章女士到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领取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尽管钱不多,但对章女士来说乃是雪中送炭——去年6月29日,她的儿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人刺成重伤,不幸身亡。随后,她的老伴伤心过度也去世了。家里就剩下她和天生残疾的大儿子。
司法救助金制度,是浙江省检察院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从2007年开始至今,已有1000余件刑事案件中的上千个被害人获得救助。
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设立司法救助资金
章女士儿子被刺死后,这起故意伤害案最后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当地法院一审判决5个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共计56万元。
但判决生效后,5个被告人都没进行赔偿,章女士家里就剩下她和大儿子,她已经年迈,而大儿子因为残疾,两个人都没有工作能力,原本家里的两个顶梁柱一下子失去了,这户人家陷入了困顿中。
浙江省检察院在2007年于全国检查系统率先设立了司法救助资金。2007年,省检察院从省委政法委设立的总额为每年100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中,申请到了总额为每年25万元的省检察院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根据规定,章女士一家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章女士儿子被刺一案中,被告人没有赔偿导致了“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同时,“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因此,绍兴市检察院就为章女士申请司法救助金。
一般不超过3万元
从2007年开始,包括检察系统在内的浙江省各级政法委及司法机关已全面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2006年12月30日,浙江省《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出台。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司法救助的救助对象为省政法各部门办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仅限于自然人,不包括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及其他组织。
当时,浙江省的这个做法,在全国都是领先的。
运行以来,浙江省内每个地方,关于司法救助资金,都由当地财政拨款。每个地方,因为经济原因,各地方的司法救助基金数额也不一样,像温州有150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坚持小额救助原则,一般不超过3万元。
永康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永康市检察院从9月以来,已对6个涉及到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等案件的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总额达42000元。
老家河南的老蔡前不久拿到了1万元, 捉襟见肘的老蔡家一拿到这笔钱,马上就给两个孙子交了学费。
老蔡的儿子在永康打工,2010年4月因为交通事故遇难身亡,而肇事司机却逃逸了,媳妇和老婆都生病,家里靠他捡破烂维系生计。
今年5月,曾经逃逸的肇事司机被永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附带民事赔偿37万多元。但没想这个肇事司机拿不出钱了,就连丧葬费也赔不出。
老蔡向永康检察院提出申诉,当地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认为老蔡符合救助范围。
哪些人可以获得司法救助?
根据浙江省出台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政法机关所办的个案中,有这些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资金。
1.政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因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经济赔偿能力,致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扶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2.政法机关办理的执行案件中,因一方当事人未到案或缺乏履行能力,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3.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的生活困难,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4.政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一定过错或瑕疵,但当事人根据当前的法律、政策无法取得国家赔偿,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5.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长期来省进京信访,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且发生严重的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信访人愿意接受救助并息诉罢访的。
对需要进行司法救助的,先由办案单位向省政法委提出申请,然后进行审批。
根据规定,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目的是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儿子被刺身亡 老公伤心过度去世凶手又拿不出钱来赔偿绍兴检察院给章女士送去了2万元
浙江设立司法救助金五年
已经有1000余件刑事案件上千个被害人获得救助
2012-09-23
聚焦执法公正
通讯员 范跃红 记者 杨丽
本报讯 前几天,绍兴章女士到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领取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尽管钱不多,但对章女士来说乃是雪中送炭——去年6月29日,她的儿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人刺成重伤,不幸身亡。随后,她的老伴伤心过度也去世了。家里就剩下她和天生残疾的大儿子。
司法救助金制度,是浙江省检察院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从2007年开始至今,已有1000余件刑事案件中的上千个被害人获得救助。
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设立司法救助资金
章女士儿子被刺死后,这起故意伤害案最后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当地法院一审判决5个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共计56万元。
但判决生效后,5个被告人都没进行赔偿,章女士家里就剩下她和大儿子,她已经年迈,而大儿子因为残疾,两个人都没有工作能力,原本家里的两个顶梁柱一下子失去了,这户人家陷入了困顿中。
浙江省检察院在2007年于全国检查系统率先设立了司法救助资金。2007年,省检察院从省委政法委设立的总额为每年100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中,申请到了总额为每年25万元的省检察院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根据规定,章女士一家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章女士儿子被刺一案中,被告人没有赔偿导致了“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同时,“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因此,绍兴市检察院就为章女士申请司法救助金。
一般不超过3万元
从2007年开始,包括检察系统在内的浙江省各级政法委及司法机关已全面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2006年12月30日,浙江省《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出台。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司法救助的救助对象为省政法各部门办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仅限于自然人,不包括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及其他组织。
当时,浙江省的这个做法,在全国都是领先的。
运行以来,浙江省内每个地方,关于司法救助资金,都由当地财政拨款。每个地方,因为经济原因,各地方的司法救助基金数额也不一样,像温州有150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坚持小额救助原则,一般不超过3万元。
永康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永康市检察院从9月以来,已对6个涉及到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等案件的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总额达42000元。
老家河南的老蔡前不久拿到了1万元, 捉襟见肘的老蔡家一拿到这笔钱,马上就给两个孙子交了学费。
老蔡的儿子在永康打工,2010年4月因为交通事故遇难身亡,而肇事司机却逃逸了,媳妇和老婆都生病,家里靠他捡破烂维系生计。
今年5月,曾经逃逸的肇事司机被永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附带民事赔偿37万多元。但没想这个肇事司机拿不出钱了,就连丧葬费也赔不出。
老蔡向永康检察院提出申诉,当地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认为老蔡符合救助范围。
哪些人可以获得司法救助?
根据浙江省出台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政法机关所办的个案中,有这些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资金。
1.政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因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经济赔偿能力,致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扶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2.政法机关办理的执行案件中,因一方当事人未到案或缺乏履行能力,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3.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的生活困难,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4.政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一定过错或瑕疵,但当事人根据当前的法律、政策无法取得国家赔偿,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
5.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长期来省进京信访,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且发生严重的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信访人愿意接受救助并息诉罢访的。
对需要进行司法救助的,先由办案单位向省政法委提出申请,然后进行审批。
根据规定,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目的是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