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宣传栏使用管理方案
宣传栏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团委统一管理,由院学生会协助完成。
为了进一步规范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使其成为精神文明的宣传阵地和展示我院学生精神风貌的窗口,成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人文景观的亮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宣传栏位置安排:宣传栏共有14个。
为了很好的区分宣传栏的使用部门,院团委将在宣传栏上统一标记使用部门的名称
第一组摆放位置为:教学楼一教一区与二区之间(教学楼入口)横向放六个。
分别是:学院党委(1栏)、院团委(1栏)、院学生会(4栏) 第二组摆放位置为:二教一区,一楼并排摆五个。
分别是:教务部(1栏)、学生工作部(1栏)、后勤服务部(1栏)、学院办公室(1栏)、招生就业部(1栏)。
第三组摆放位置为:二教一区和二教二区之间摆三个。
分别是:自律委员会(1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1栏)、大学生艺术团(1栏)。 二、宣传栏张贴办法:
1:宣传栏上所贴内容的形式可以分为喷绘、写真、海报、打印通知这四种。
(1)喷绘、写真张贴要求:
尺寸统一为:1.2m X 2m (2)海报张贴要求:
海报一律使用全开A0海报纸。通知一律用红色A0纸张,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有错别字。 (3) 打印通知要求:
张贴到宣传栏时,统一为A3纸打印。
(4) 宣传栏只能使用透明胶粘贴,不可使用泡沫胶、双面胶等难清理的黏贴工具。
2:宣传栏上所张贴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现代大学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符合一段时间内的校园主要活动内容。
3:所有部门张贴之前均需要到院党委进行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张贴。否则张贴无效。
4、各部门只能张贴在本部门的宣传栏上。不可随意张贴。 5、宣传栏上的宣传物资到期后,各部门应自觉取下。 三、宣传栏管理办法:
1、宣传栏由院团委统一规划、管理。宣传栏一旦摆放到位后不可随意移动。其中,安排给学生使用的宣传栏由院学生会负责管理。已经划分的宣传栏归相应组织使用管理,若其他组织需要使用宣传栏,需得到对应的组织许可,并到团委学生会办公室(12101)递交申请表(附页一).并在登记表上登记(附页二)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宣传栏的内容由院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以粘贴。
3、在迎新生期间或有重大庆典、重大事件时,学生组织由院团委负责制定统一的宣传主题,各学生组织根据主题要求更新宣传栏海报。 4、每次张贴或去除喷绘后要自觉将宣传栏上的玻璃拉门关好。 5、各部门需定期对宣传栏进行维护,保障宣传栏正常的长期使用 6、各部门要负责保管好自己部门的宣传栏。如有损坏,要照价进行赔偿。
7、宣传栏每晚七点至凌晨六点照明灯都会开起。各部门要定期清理宣传栏。每学年会进行一次各部门宣传栏的评比
8、各单位根据自身宣传需要选择主题设计自己的宣传内容,院团委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学生组织的宣传栏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 9、院团委将对所有宣传栏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宣传栏,会责令其所属部门进行整改。
10、学期末院团委将统一收回宣传栏放回一教二区一楼进行统一保管。
四、宣传栏评比办法及处罚规定 (一) 宣传栏日常评比
1. 院各部门的宣传栏由党委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党委宣传栏上。学生各部门的宣传栏由院团委负责组织每两周对学生宣传栏进行日常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团委宣传栏。 2. 评比评委组成由各宣传栏管理负责人组成。本组织不参与自身管理的宣传栏的评分,评比结果由党政办、团委统计后公布。(评分表见附页三)
(二) 处罚规定
1.对公开张贴违反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及内容不健康的宣传材料,一经发现追究负责单位的行政责任,如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若负责单位两个月没有更新栏目内容,则对该组织责任人进行书面警告;连续三个月未更新,则在宣传栏调整分配时将考虑减少其使用份额或取消其使用资格。
3.不积极参与,在评比过程中排名连续处于最后,将视其具体情况,在宣传栏调整分配时将考虑减少其使用份额,直至取消其使用资格。
附页一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宣传栏申请使用表
附页二
宣传栏使用登记表
附页三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宣传栏评比表
总分 :
评审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宣传栏使用管理方案
宣传栏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团委统一管理,由院学生会协助完成。
为了进一步规范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使其成为精神文明的宣传阵地和展示我院学生精神风貌的窗口,成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人文景观的亮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宣传栏位置安排:宣传栏共有14个。
为了很好的区分宣传栏的使用部门,院团委将在宣传栏上统一标记使用部门的名称
第一组摆放位置为:教学楼一教一区与二区之间(教学楼入口)横向放六个。
分别是:学院党委(1栏)、院团委(1栏)、院学生会(4栏) 第二组摆放位置为:二教一区,一楼并排摆五个。
分别是:教务部(1栏)、学生工作部(1栏)、后勤服务部(1栏)、学院办公室(1栏)、招生就业部(1栏)。
第三组摆放位置为:二教一区和二教二区之间摆三个。
分别是:自律委员会(1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1栏)、大学生艺术团(1栏)。 二、宣传栏张贴办法:
1:宣传栏上所贴内容的形式可以分为喷绘、写真、海报、打印通知这四种。
(1)喷绘、写真张贴要求:
尺寸统一为:1.2m X 2m (2)海报张贴要求:
海报一律使用全开A0海报纸。通知一律用红色A0纸张,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有错别字。 (3) 打印通知要求:
张贴到宣传栏时,统一为A3纸打印。
(4) 宣传栏只能使用透明胶粘贴,不可使用泡沫胶、双面胶等难清理的黏贴工具。
2:宣传栏上所张贴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现代大学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符合一段时间内的校园主要活动内容。
3:所有部门张贴之前均需要到院党委进行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张贴。否则张贴无效。
4、各部门只能张贴在本部门的宣传栏上。不可随意张贴。 5、宣传栏上的宣传物资到期后,各部门应自觉取下。 三、宣传栏管理办法:
1、宣传栏由院团委统一规划、管理。宣传栏一旦摆放到位后不可随意移动。其中,安排给学生使用的宣传栏由院学生会负责管理。已经划分的宣传栏归相应组织使用管理,若其他组织需要使用宣传栏,需得到对应的组织许可,并到团委学生会办公室(12101)递交申请表(附页一).并在登记表上登记(附页二)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宣传栏的内容由院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以粘贴。
3、在迎新生期间或有重大庆典、重大事件时,学生组织由院团委负责制定统一的宣传主题,各学生组织根据主题要求更新宣传栏海报。 4、每次张贴或去除喷绘后要自觉将宣传栏上的玻璃拉门关好。 5、各部门需定期对宣传栏进行维护,保障宣传栏正常的长期使用 6、各部门要负责保管好自己部门的宣传栏。如有损坏,要照价进行赔偿。
7、宣传栏每晚七点至凌晨六点照明灯都会开起。各部门要定期清理宣传栏。每学年会进行一次各部门宣传栏的评比
8、各单位根据自身宣传需要选择主题设计自己的宣传内容,院团委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学生组织的宣传栏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 9、院团委将对所有宣传栏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宣传栏,会责令其所属部门进行整改。
10、学期末院团委将统一收回宣传栏放回一教二区一楼进行统一保管。
四、宣传栏评比办法及处罚规定 (一) 宣传栏日常评比
1. 院各部门的宣传栏由党委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党委宣传栏上。学生各部门的宣传栏由院团委负责组织每两周对学生宣传栏进行日常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团委宣传栏。 2. 评比评委组成由各宣传栏管理负责人组成。本组织不参与自身管理的宣传栏的评分,评比结果由党政办、团委统计后公布。(评分表见附页三)
(二) 处罚规定
1.对公开张贴违反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及内容不健康的宣传材料,一经发现追究负责单位的行政责任,如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若负责单位两个月没有更新栏目内容,则对该组织责任人进行书面警告;连续三个月未更新,则在宣传栏调整分配时将考虑减少其使用份额或取消其使用资格。
3.不积极参与,在评比过程中排名连续处于最后,将视其具体情况,在宣传栏调整分配时将考虑减少其使用份额,直至取消其使用资格。
附页一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宣传栏申请使用表
附页二
宣传栏使用登记表
附页三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宣传栏评比表
总分 :
评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