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机动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机动车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及相关单位做好如下交通安全工作:
一、教育本村中小学生、所有人及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村机动车车主参加安全培训参与率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
二、监管好本村及本单位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客现象,坚决杜绝违法现象不出村组。教育本村、本单位村民、学生、职工交通安全知晓率达100%;并及时制止本村、本单位村民、学生、职工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
三、各村、各单位确保每月要与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见面会。
四、年终机动车载人发生事故率为零;在机动车监管中对不负责任,监管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村、单位追究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村组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镇及交警做好机动车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
牧护关镇人民政府盖章: 行政村或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牧护关镇 村
机动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辖区机动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机动车主及驾驶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能规范遵守机动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作业,无违章记录,无机动车责任事故。
(2)机动车牌证齐全,机动车技术状态良好,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到期审验。
(3)积极带头参加镇、村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机动车安全生产知识,家庭成员机动车安全意识强。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机动车机械的技能,机动车作业质量高,服务态度好,群众基础好。
(5)坚决禁止机动车违章非法载人现象发生。
村委会(盖章) 机动车车主(或驾驶员) 负责人(签字) (签字)
二〇一二 年 月 日
2012年机动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机动车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及相关单位做好如下交通安全工作:
一、教育本村中小学生、所有人及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村机动车车主参加安全培训参与率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
二、监管好本村及本单位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客现象,坚决杜绝违法现象不出村组。教育本村、本单位村民、学生、职工交通安全知晓率达100%;并及时制止本村、本单位村民、学生、职工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
三、各村、各单位确保每月要与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见面会。
四、年终机动车载人发生事故率为零;在机动车监管中对不负责任,监管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村、单位追究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村组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镇及交警做好机动车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
牧护关镇人民政府盖章: 行政村或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牧护关镇 村
机动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辖区机动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机动车主及驾驶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能规范遵守机动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作业,无违章记录,无机动车责任事故。
(2)机动车牌证齐全,机动车技术状态良好,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到期审验。
(3)积极带头参加镇、村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机动车安全生产知识,家庭成员机动车安全意识强。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机动车机械的技能,机动车作业质量高,服务态度好,群众基础好。
(5)坚决禁止机动车违章非法载人现象发生。
村委会(盖章) 机动车车主(或驾驶员) 负责人(签字) (签字)
二〇一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