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_公务员法_的重要意义及其创新和不足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年第27卷第1期SUNYATSENUNIVERSITYFORUM,Vol127 No11 2007

浅论《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3及其创新和不足

赵月新,徐 维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西安710068)

摘 要: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公务员法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注意总结吸收十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根据中国国情,同时也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和突破。但是,公务员法在有些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必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创新;完善

中图分类号:G922111  文献标识码:A  10072(0215204

从1957年颁布实施的》,到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记载着,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精神。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公务员法颁布之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全面规范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的制定,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对公务员实行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促使公务员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履行义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部法也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法制建设和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一、颁布《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

(一)《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公务员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使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证。

3收稿日期:2006-08-06

作者简介:赵月新(1968-),山东济南人,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二)《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和迫切。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二、《公务员法》在基本内容上的主要特点

公务员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事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

,:

(1)“进口”到“出口”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在第四章“录用”中进行了规定。另外,在第64条和第45条也有相关规定。在“出口”方面,有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制度,有辞退制度和辞去公职制度等。这样就使得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健全起来。

(2)建立了竞争择优机制。在第21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在第七章职务升降里,规定晋升职务有严格的程序。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在考核上分为4个等次,加大了考核的区分度,并体现出竞争择优的精神。

(3)完善了权益保障机制。在第13条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第84条还规定了不得辞退公务员的4种情形。第十五章专门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在十六章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这两项制度都是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第十二章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也作了规定。

(4)增强了监督约束机制。在第12条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在第53条规定了不得违反的16项纪律。规定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还有两项专门的廉政制度设计,一个是回避制度,另一个是“轮岗”制度。

三、公务员法的发展创新

公务员法注意总结吸收十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根据中国国情,同时也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和突破。

(1)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等7类机关的工作人员都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过去参照管理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以及群众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有利于发挥其特殊的职能作用。

・216・

(2)突出了级别的规定。根据十六大的有关精神,也根据近几年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调研论证,公务员法突出了级别的规定,在第19条专门对级别作了规定,强调了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并授权国务院规定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在第73条则明确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3)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如晋升职务中的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制度,考试录用中的公示制度,晋升领导职务的任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对部分职位实行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分类管理,领导人员的依法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等。这些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的新鲜经验都吸收到了公务员法中。

(4)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公务员法第十六章对职位聘任专列了5条,规定了实行聘任制的两类职位、招聘办法、聘任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及聘期等。这样,既满足机关吸收一些专门技术人才,尤其是高级技术人才的需要,同时降低了人才使用的成本。把聘任制作为一种任用形式,可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5)确立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对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有专门规定。三(6)。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除在同时还特别强调了能力要求。对培训也做了大量的规定,。;规定了公务员的十六项纪律。这些条件、,实质上是对公务员素质的一种限定,通过设定底限和惩戒措施,以保证公务员的素质。

(7)严格规定了离职从业限制。公务员法根据以前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规定在离开公务员队伍以后,领导成员在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2年内,不得从事与其原来掌管的权力、分管的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营利活动。

(8)规范了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并规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同时参考国际惯例,规定了工资调查制,把调查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工资管理上规定了任何机关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擅自提高和降低公务员工资福利和待遇等,充分体现出依法办事的精神。

(9)对公务员的权益保障有了新的规定。第一,规定了公务员的八项权利;第二,强调在对公务员进行不利的处理、决定时要以书面形式对其进行通知;第三,规定在处分时对公务员的权利保障。规定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四、公务员法存在的一些不足

虽然公务员法在内容上比较完善,形式结构上也较为合理,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公务员权利救济仍显不足。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同时,对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公务员若对于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决定不服,却没有规定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务员只能在体制内向行政机关申诉,而行政机关的处理程序毕竟不如司法程序中所具有的中立性和程式化,因此救济渠道对于公务员来说并不是十分充分。

・217・

(2)防止公务员腐败的规定尚有缺憾。公务员法中规定了严格的离职从业限制,对于防止官员的期权腐败具有积极的意义,使得一些官员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关联企业谋利,离职后再到该企业谋取好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另一更为重要的防止官员腐败的措施,国外称之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却没有在公务员法中被规定下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能法律化,只能依靠一些内部规定进行管理,官员获得的“灰色收入”不能受到有效的监督,不利于从深层次上防止腐败。

(3)个别规定有些含混。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对于保证公务行为的依法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抵制上级不合法命令的执行,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这一规定中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说“不”的权利。

(4)在分类上有待进一步细化、特点和管理需要,、。这一对公务员类别的细化,,更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然而,公务员法并没有这使得对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公务员管理不能区别对待。这一分类将导致难以避免传统的公务员“品位”分类的窠臼,很难摆脱行政级别限制,导致公务员岗位的人事分离,对具体岗位职责缺乏严格界定。

(5)仍应健全其它配套法律规范。公务员法律体系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公务员法是规范公务员管理活动的基本法,但仅有一部法律是不够的,还应详细制定工资、惩戒、退休、录用、回避、辞职辞退等若干相关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

总之,公务员法的颁布,为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务员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是巩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和健全公务员制度的法律保障,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必将把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我们期待这部法律对于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建设一个法治政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在这部法律实施过程中,能认真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利弊,及时调查研究,对其中存在的不足及时修正,使我国公务员管理更趋于规范和合理。

参考文献:

[1]张柏林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6.

[2]许安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徐颂陶主编.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

[4]舒放,王克良主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 张 冰)

・218・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年第27卷第1期SUNYATSENUNIVERSITYFORUM,Vol127 No11 2007

浅论《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3及其创新和不足

赵月新,徐 维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西安710068)

摘 要: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公务员法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注意总结吸收十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根据中国国情,同时也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和突破。但是,公务员法在有些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必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创新;完善

中图分类号:G922111  文献标识码:A  10072(0215204

从1957年颁布实施的》,到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记载着,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精神。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公务员法颁布之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全面规范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的制定,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对公务员实行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促使公务员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履行义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部法也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法制建设和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一、颁布《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

(一)《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公务员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使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证。

3收稿日期:2006-08-06

作者简介:赵月新(1968-),山东济南人,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二)《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和迫切。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二、《公务员法》在基本内容上的主要特点

公务员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事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

,:

(1)“进口”到“出口”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在第四章“录用”中进行了规定。另外,在第64条和第45条也有相关规定。在“出口”方面,有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制度,有辞退制度和辞去公职制度等。这样就使得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健全起来。

(2)建立了竞争择优机制。在第21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在第七章职务升降里,规定晋升职务有严格的程序。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在考核上分为4个等次,加大了考核的区分度,并体现出竞争择优的精神。

(3)完善了权益保障机制。在第13条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第84条还规定了不得辞退公务员的4种情形。第十五章专门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在十六章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这两项制度都是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第十二章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也作了规定。

(4)增强了监督约束机制。在第12条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在第53条规定了不得违反的16项纪律。规定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还有两项专门的廉政制度设计,一个是回避制度,另一个是“轮岗”制度。

三、公务员法的发展创新

公务员法注意总结吸收十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根据中国国情,同时也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和突破。

(1)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等7类机关的工作人员都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过去参照管理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以及群众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有利于发挥其特殊的职能作用。

・216・

(2)突出了级别的规定。根据十六大的有关精神,也根据近几年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调研论证,公务员法突出了级别的规定,在第19条专门对级别作了规定,强调了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并授权国务院规定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在第73条则明确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3)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如晋升职务中的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制度,考试录用中的公示制度,晋升领导职务的任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对部分职位实行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分类管理,领导人员的依法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等。这些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的新鲜经验都吸收到了公务员法中。

(4)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公务员法第十六章对职位聘任专列了5条,规定了实行聘任制的两类职位、招聘办法、聘任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及聘期等。这样,既满足机关吸收一些专门技术人才,尤其是高级技术人才的需要,同时降低了人才使用的成本。把聘任制作为一种任用形式,可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5)确立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对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有专门规定。三(6)。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除在同时还特别强调了能力要求。对培训也做了大量的规定,。;规定了公务员的十六项纪律。这些条件、,实质上是对公务员素质的一种限定,通过设定底限和惩戒措施,以保证公务员的素质。

(7)严格规定了离职从业限制。公务员法根据以前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规定在离开公务员队伍以后,领导成员在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2年内,不得从事与其原来掌管的权力、分管的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营利活动。

(8)规范了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并规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同时参考国际惯例,规定了工资调查制,把调查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工资管理上规定了任何机关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擅自提高和降低公务员工资福利和待遇等,充分体现出依法办事的精神。

(9)对公务员的权益保障有了新的规定。第一,规定了公务员的八项权利;第二,强调在对公务员进行不利的处理、决定时要以书面形式对其进行通知;第三,规定在处分时对公务员的权利保障。规定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四、公务员法存在的一些不足

虽然公务员法在内容上比较完善,形式结构上也较为合理,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公务员权利救济仍显不足。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同时,对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公务员若对于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决定不服,却没有规定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务员只能在体制内向行政机关申诉,而行政机关的处理程序毕竟不如司法程序中所具有的中立性和程式化,因此救济渠道对于公务员来说并不是十分充分。

・217・

(2)防止公务员腐败的规定尚有缺憾。公务员法中规定了严格的离职从业限制,对于防止官员的期权腐败具有积极的意义,使得一些官员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关联企业谋利,离职后再到该企业谋取好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另一更为重要的防止官员腐败的措施,国外称之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却没有在公务员法中被规定下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能法律化,只能依靠一些内部规定进行管理,官员获得的“灰色收入”不能受到有效的监督,不利于从深层次上防止腐败。

(3)个别规定有些含混。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对于保证公务行为的依法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抵制上级不合法命令的执行,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这一规定中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说“不”的权利。

(4)在分类上有待进一步细化、特点和管理需要,、。这一对公务员类别的细化,,更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然而,公务员法并没有这使得对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公务员管理不能区别对待。这一分类将导致难以避免传统的公务员“品位”分类的窠臼,很难摆脱行政级别限制,导致公务员岗位的人事分离,对具体岗位职责缺乏严格界定。

(5)仍应健全其它配套法律规范。公务员法律体系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公务员法是规范公务员管理活动的基本法,但仅有一部法律是不够的,还应详细制定工资、惩戒、退休、录用、回避、辞职辞退等若干相关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

总之,公务员法的颁布,为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务员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是巩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和健全公务员制度的法律保障,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必将把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我们期待这部法律对于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建设一个法治政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在这部法律实施过程中,能认真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利弊,及时调查研究,对其中存在的不足及时修正,使我国公务员管理更趋于规范和合理。

参考文献:

[1]张柏林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6.

[2]许安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徐颂陶主编.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

[4]舒放,王克良主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 张 冰)

・218・


相关内容

  • 新发展理念公务员读本考试答案100分卷
  • 主观题客观题参考答案客观题得分:95.0分总得分:95.0分 一. 单项选择题(共30题,共60分) 1. 关于需求侧和供给侧二者的关系,下列表述不准确的是().[2分] A.供给和需求两者互为条件,相互转化 B.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C.供给和需求两手都得抓,只是主次要分明 D. ...

  • 公共事业管理论文选题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题库 1. 当代美国科技创新政策的个案分析 2. 论当代美国科技创新政策的公共导向 3. 全球化语境中的公共物品概念解释 4. 公共物品中的技术构成分析 5. 论电子政务发展中的技术理念 6. 城市环境管理政策的实证研究 7. 电子政务规划设计的实证分析 8. 基层电子政 ...

  • %91展性评价理念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分析
  • 基于发展性评价理念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分析 张 丽 (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摘要] 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对于建设高效廉洁的 政府,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尝试应用发展性评价理念对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

  •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一. 选题方向:"政府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1. 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 2. 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效果的制约性 3. 有限政府的经济管理效能分析 4. 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分析 5.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途径分析 二. 选题方向 ...

  • 劳动局实施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
  • 2011年6月全局开展了实施行政问责制工作,通过这次对问责制的学习,使我深有体会.我认为对于我们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人来说,认真学习问责制显得尤为必要.我们应该通过问责制仔细反思工作.端正心态,以"问责制"来督促自己,认真领会实施行政问责制办法的精神.做一名领导信任.百姓喜欢的好 ...

  • 市长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x
  • X市长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前不久,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王三运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近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法治政 ...

  • 2011公务员申论热点
  • 2011 公务员申论热点蝴蝶效应 巴西一只蝴蝶扇动翅膀改变空气流动,最后可能在美国引发龙卷风--这就是人们经常提 到的"蝴蝶效应".这种"效应"在此次俄罗斯森林大火中也显露一斑--美.欧小麦价因这场 大火升至近两年高峰,一些日本食品加工企业股值蒸发.它提醒人们 ...

  •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选题原则说明: 1. 2. 3. 4. 5. 后面所附选题为参考选题,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另外选题. 后面所附参考选题只是指出一个研究方向,并非不可更改的题目,学生可以 从一个选题中选择一个具体的问题加以研究. 选题题目不必与所附参考选题完全一致. 选题时应说明自 ...

  • 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13030)
  • NANCHANG UNIVERSITY 题 目: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指导教师: 李芳凡 职称: 教授 学生姓名: AdamsYAN 毕业院校: 南昌大学 专 业: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在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