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背景 .................................................... 1.1 规划背景 ....................................................... 1.2 相关规划解读 ................................................... 1.3 规划范围 ....................................................... 1.4 规划内容 .......................................................
第二章 现状概况与建设发展条件分析 .................................. 2.1 区域分析 ....................................................... 2.2 自然条件 ....................................................... 2.3 交通现状 ....................................................... 2.4 景观要素 ....................................................... 2.5 土地利用 ........................................................ 2.6 建设状况 .......................................................
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 3.1 规划依据 .......................................................
3.2 规划理念 ....................................................... 3.3 规划原则 ....................................................... 3.4 规划目的 ....................................................... 3.5 规划定位 ....................................................... 3.6 总体思路 ....................................................... 3.7 规划目标 ....................................................... 3.8 开发策略 .......................................................
第四章 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 4.1 发展规模 ....................................................... 4.2 规划结构 ....................................................... 4.3 功能布局 ....................................................... 4.4 用地规划 .......................................................
第五章 道路交通控制 ................................................. 5.1 道路工程控制 ..................................................... 5.2 道路交通的特殊控制 ...............................................
第六章 配套设施 .................................................... 6.1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 6.2 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 ............................................. 6.2.1 给水工程规划 ............................................ 6.2.2 排水工程规划 ............................................ 6.2.3 供电工程规划 ............................................ 6.2.4 电信工程规划 ............................................ 6.2.5 燃气工程规划 ............................................ 6.2.6 管线综合规划 ............................................ 6.2.7 竖向规划 ................................................
第七章 综合防灾规划 ................................................ 7.1 消防工程 ....................................................... 7.2 防洪排涝工程 ................................................... 7.3 抗震工程 .......................................................
7.4 人防工程 .......................................................
第八章 城市设计 ................................................... 18 8.1 城市设计的原则 .................................................. 8.2 城市设计的目标 .................................................. 8.3 城市设计内容 ....................................................
第九章 地块开发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 地块划分及编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地块用地性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 地块控制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4 控制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5 控制要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 26
第一章 背景分析 1.1 项目背景
1.1.1合肥构建“141”城市发展空间,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
合肥作为安徽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重要的交通枢纽及现代制造业基地。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确定了合肥市“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即在合肥城镇密集区范围内构建一个主城、四个外围城市组团、一个滨湖新区的总体空间框架。一个主城是指在现有合肥二环路以内、312国道以北的城市空间,主要负担城市的综合服务职能。四个外围组团分别是东部组团(包括店埠、撮镇);北部组团(包括瑶海工业区、庐阳产业园、双墩);西部组团(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蜀山产业园、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西南组团(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派镇)。一个滨湖新区指在巢湖东北岸地势高爽地段建设滨湖新区(包括包河产业园)。在城市各组团之间保留有城市生态廊道和绿色过渡空间。发展战略总结为:新区开发、老城提升、组团展开、整体推进。合肥市提出“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合肥市城市建设和住区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滨湖新区是合肥“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主城区,四个副中心,一个滨湖新区”),是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前沿阵地。滨湖新区位于合肥主城区东南部,南 依巢湖,北靠南二环路,西接沪蓉高速公路,东临南淝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6平方公里, 是合肥未来通过巢湖、走入长江、融入长三角的水上门户。
1.1.2新行政区划
2011年8月22日,安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正式公布。这一重大行政区划调将使中国中东部继南京城市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后诞生又一个特大城市圈。合肥借助区划调整,将使安徽省的发展产生更强大的内生动力。大大提高了合
肥作为区域性中心的首位度,地区影响力也得到很大增强。而泛长三角地区合肥市的发展也将带动江淮城市群崛起,进而扩大整个长三角的发展空间。区划调整后对确立合肥中心城市的地位,推动以合肥的大发展来带动整个合肥经济圈乃至安徽的发展都是有很重要的作用,
原巢湖市与合肥滨湖区地理位置非常接近,而庐江县与合肥的肥西县本就交界,随着环湖大道南淝河大桥的通车,滨湖区与巢湖的距离更加被拉进,在地理位置上,合肥滨湖区也成为合肥的新中心。这次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加强滨湖新区地理优势,增强区位竞争力,对于滨湖新区的发展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1.2 相关规划解读 1.2.1上位规划解读
1、《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城市性质: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2).中心城区规模:
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00万人,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60万人,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3).滨湖新区区建设指引
功能定位:以行政办公、金融商务、旅游会展、生活居住等功能为主的生态滨湖区,是区域性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发展要点:积极发展会展、商务、旅游、体育休闲等产业,合理安排行政办公和居住用地,有效控制工业用地,加快合肥骆岗机场的搬迁。
控制保护好东大圩的开敞空间,与巢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相协调,充分利用优越
的生态环境条件,加强自然水网的保护和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构建生态滨湖区。
结合巢湖综合治理,加强防洪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标准;加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
1.2.2专项规划落实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后,三十多个专项规划陆续编制,部分专项规划编制
已经完成,本次控规需要把各专项规划在本区的布点落到具体地块中,用地进行控制,
保障专项规划落到实处。
1.3 发展影响因素
1.3.1开发强度提升空间极大
由于本区属于新开发地区,是滨湖新区建设的重要一环,需要进行整体的开发控制。本项目地块现状为农林用地,开发成本较低,有利于建设项目落地。 1.3.2城市道路的建设
包河大道以及环湖路等城市主干道的建设,极大改善了本地区的交通状况,对本区域内的道路网和用地布局产生重要影响。 1.3.3 城市景观要求
滨湖新区的快速建设对巢湖沿岸的城市景观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地区是滨湖
新区乃至整个合肥市的一个重要景观节点,应努力体现滨湖新区岸线核心区的景观
核心地位。对于环巢湖景观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3.4合肥城市建设发展的机遇
本地区本身作为合肥市南郊区是合肥市向南部巢湖扩展的节点,在合肥市总体
开发中,滨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发展地区,
此地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将汇集各方面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进行高强度建
设,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也将大受其益。
第二章 现状概况与建设发展条件分析 2.1.区域分析
2.1.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是以滨湖核心为依托,由上海路—杭州路—衡山路—云谷路—湖南路—珠江路—环湖北路形成的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6.28平方公里。 2.1.2区位分析
滨湖新区位于巢湖西北角,环巢湖旅游带的中心位置,作为环巢湖发展规模和前景最为广阔的地段,居于环巢湖地带的核心地位。是合肥市主城与环巢湖地区联系的纽带,通过环巢湖大道与其他三个环巢湖组团联系密切。
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位于合肥滨湖新区南部,位于巢湖西北岸线,该区域处于北纬31度52分、东经117度17分。该区域南临巢湖,北面与合肥主城区相接,西面与肥西县接壤。距离合肥市中心区约17公里。靠近京台高速,周边有徽州大道、庐州大道和包河大道等城市主干道。
规划区位于环巢湖旅游区范围内,与中部旅游区相接,可结合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及大面积环巢湖公共绿地大力发展旅游业。在合肥市层面,基地位于滨湖景观风貌区范围内,基地中心结合大面积绿地和水域形成一个大型的景观节点,位于合肥市主要景观轴的末端。
基地发展对整个周边地区的影响: 1. 从新对该地块进行开发,转变地区发展模式
基地原址上几乎全部为农业用地,几乎没有任何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在合肥市总体规划中将该地块定位为商业金融区,并作为市级服务基地,这样不仅从分利用地区的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促进整个滨湖新区的发展全面,也带动
了整个环巢湖地区的高速转变。
2. 常住人口增加,刺激第三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吸引常住人口。
规划区中高档居住区的开发也为当地带来了大量外来人口这些人口也刺激了零售商业的发展。高档商业金融区的开发,使该地区成为合肥市重要的金融服务中心。提升周边地区的商业价值。 2.2 .工程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环巢湖地区地势整体向巢湖倾斜,高程多为12-45米,地形起伏不大,坡度多在1.6-8.2米之间。基地位于生态敏感度较低的区域内,适宜发展和建设,滨湖地区多为农林和山地,巢湖沿岸生态环境优良。
2.气候:合肥地处中纬度地带,位于江淮之间,全年气温冬寒夏热,春秋温和,属于暖温带向亚热带的过渡带气候类型,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
3.气温日照:区内常年平均气温为15.7摄氏度,月平均气温以七月份和为最高,累积平均气温为28摄氏度,以一月份为最冷,累积平均气温为2.4摄氏度。规划区内日照数为1630.4时,以八月份最为充足,达199.4时,十二月份最少为64.6时。月平均日照时数135.8时。
4.降雨量:年平均降水量为995.2毫米,雨量主要集中在6-7月季节,月平均
降水量超过150毫米,12月及1月为全年降水量最少的月份。
5.水文植被:地带性土壤,丘陵山区以黄壤、黄棕壤为主,平原圩区大多为水稻
土;自然植被属针叶林、落叶阔叶混交林,分布在丘陵山区,针叶林主要树种有马尾松、黑松、杉、水杉等;阔叶林的主要树种有储、栋等。湖岸为石质岸和土质岸两类。 2.3.交通现状
1道路
规划区内现有云谷路、包河大道两条主干道,道路红线均在50米以上。另有规划中的若干在建主次干道,区内无现有公路。
2码头
规划区滨水地区现有简易码头若干。 2.4.景观要素
规划区濒临巢湖,南部有较长的湖岸线,有良好的视觉景观条件,特别是渡江战役纪念馆附近,湖岸线成为当前主要的观光景点。区内有大面积的水域,处于农田区,没有得到好的管理,环境较为恶劣。
土地利用及建设状况
规划区内东部现有渡江战役纪念馆及安徽名人馆,周边有一定范围的广场用地,其他大部分区域未经开发建设,相当一片地区有村庄布点,其他均为农林用地,坑塘沟渠,自然水域和空闲地。
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3.1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国家主席令第7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国务院令第25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6号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
6、安徽省地方标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 7、《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007年修改) 8、《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9、《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10、《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 11、《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8年) 3.2 规划理念
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性质以及功能分区的合理安排,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结合合肥市城市发展的需求,促进滨湖地区的大发展、大建设,推进城市建设步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3 规划原则
1、深化总体规划,落实规划指标。
有机协调城市功能。承上启下,深化落实《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其他相关规划,将规划意图与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块的控制引导体系之中,保证城市规划系统控制的要求。
2、落实控制指标,指导开发建设。
将控制条件、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控制引导要求落实到地块上,作为土地租让、招议标底条件;所规定的控制指标和各项控制要求可以为具体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或景观设计等个案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3、结合预方案,提高可操作性。
充分考虑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注重超前性与长效性。制定控制指标体系,指导地块的下一步开发建设。 3.4 规划目的
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是合肥市乃至安徽省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金融服务中和旅游会展度假中心,是环巢湖旅游线路的启动区。为全面发挥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的功能和作用,打造合肥市经济中心的核心区和引领区,提升城市形象的标志区,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代表区。
1、道路系统的构建——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与城市道路骨架系统的衔接,与周围路网的衔接。
2、环境景观系统的构筑——创建品质高、环境好的综合居住社区。
3、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促进该区域和谐、持续发展。 合理布局消防、垃圾转运、停车等市政基础设施。
4、对规划地块进行有效控制——促使城市规划管理科学规范。
采用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相结合,对规划地块的开发强度进行有效控制,为公益性设施留足空间,对环境景观、建筑风格等提出指导性建议。 3.5 规划定位
打造以金融服务业为主的经济引领区和以旅游会展业带动的滨湖休区。 3.6 总体思路
规划立足地块区位条件,大力发展金融商贸、商业服务、旅游会展、娱乐休闲等功能,使之成为合肥老城区与环巢湖地区的纽带,吸引全市乃至全省的旅游人口、高科技人才,提升大合肥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 3.6.1 水域贯穿基地,形成视线通廊
利用水域打造一条视线通廊,将巢湖水与塘西河水联系起来,自然地渗透进基地内部,并且与基地内部的公共绿地、水塘结合,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可结合水域大力发展滨水地块的潜在价值。 3.6.2 绿带纵横交错,发展慢行交通
资源的含义是多方面的,规划以充分利用资源为宗旨,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注重功能的多重复合,绿带不仅有良好的生态效果,还可以将绿带与广场结合布置,
形成连续完整的慢行交通系统,鼓励人们步行或骑车,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维持滨湖良好的景观效益。
3.6.3 区位作用发挥,衍生特色功能
基地濒湖且与主城区交通便利,拥有良好的区位条件。方案充分利用基地优良的区位条件,将基地划分为六个功能区,需要着力打造的有高档商住区、滨湖休闲区、精品商业风情区。高档商住区可以打造为滨湖soho城,吸引工作办公的人群;滨湖休闲区结合滨湖游乐场,打造成最具旅游潜力的休闲地带,吸引大批游客;精品商业风情区着力打造精品商业、风情商业,吸引人们前来消费,拉动滨湖地区经济的增长。 3.7 规划目标
1、创造具有活力的公共空间; 2、建立完善的区域道路系统; 3、着力打造慢性交通系统; 4、创造宜人的绿地景观系统; 5、建立富有特色的功能区块;
6、建立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公建配套体系; 7、建立完善的市政配套系统和城市防灾系统。
3.8 开发策略
3.8.1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策略
通过媒体宣传规划,利用控规招商引资,为地块出让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改变建设模式,走市场化统一建设的道路;严格管理土地划拨,严格执行四类用地(商业、商品住宅、旅游和娱乐)“招拍挂”制度。 3.8.2 分时序、逐步推进策略
体现集约用地思想,开发一片、建成一片,防止“沿街一层皮”式用地开发。体现集约用地思想,严格土地使用管理,杜绝“圈地”现象,在土地开发中不仅有建设容量控制要求,还要有投资强度要求。
第四章 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 4.1 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6.28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为3.35万人。 4.2 规划结构
片区:规划用地由一个中心区和五大片区组成,中心区为环绕内湖的滨湖休闲区;五大片区分别是文化休闲区、精品风情商业区、高档商住区、商业服务区、金融商贸区和滨湖休闲区。
道路:庐州大道、包河大道、云谷路、环湖北路四条交通主干道构成道路基本
骨架。
轴线:纵向轴线有四条,一条文化会展轴线和三条绿地景观轴线;横向轴线有三条,皆为绿地景观轴线;斜向轴线有三条,分别为水景轴,慢行交通主轴和滨湖景观轴。
风景优美,适宜人居,可以打造成滨湖soho城,吸引各类工作和居住的人群。
片区二是横向的商业设施用地区,以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为主。为周围居住区和金融商贸区的人群提供商业服务。左侧有大面积的公园绿地,中央公园不仅为周
边居民服务,同时也是湖水系与塘西河相连的重要节点。公用设施用地多集中于此。
景观:主要景观轴线有八条,横纵各三条,此外,还有滨湖景观带和水景轴两条斜向景观轴。规划了包括中心景观区、一级景观节点、二级景观节点的三个层级的景观节点,由景观轴串连成绿地景观系统。
节点:主要节点包括文化中心、景观中心、休闲中心。 4.3 功能布局 4.3.1 核心区:
位于内湖沿岸的滨湖休闲区为此次规划的核心区。西侧有三块容积率相对较高的地块,为前来旅游休闲的人们提供购物、住宿等服务,体量巨大的商业中心与度假酒店遍布于此,形成了区域重要的要的高层建筑组团,结合沿湖景观带和商业带,必定会吸引大量的人群。
沿湖的长方形地块规划为滨湖餐饮中心,为游客提供各色餐饮服务。 椭圆形的地块是呈岛状分布于内湖南面,是高级商务设施用地。
东侧地块规划为滨湖游乐场,滨湖摩天轮是该地块的标志性构筑物。作为游乐中心,该地块是环巢湖旅游重要景观节点和中心区域,大型游乐活动将会在此举行。 4.3.2 五大片区:
东侧片区一为居住和商业混合的精品商住区,它紧邻巢湖和金斗公园,环境宜人,
片区三是以商务设施用地为主的金融商贸区,大型办公楼多集中于此,体量巨大的超高层建筑成为规划范围内的地标性建筑。
片区四上片为居住区、小部分教育科研区和部分商业区;下片为精品风情商业区,以多层为主,着力打造金平商业和风情商业,是本地区重点打造的商业购物中心。 片区五是文化娱乐中心,包括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等纪念性场馆,跑马场、电影院等娱乐康体设施、大面积广场以及斜向的慢行交通主轴,是环巢湖旅游启动区,形成了吸引游人的文化娱乐中心。 4.3.3 交通流线:
东西向的云谷路,沿湖的环湖北路,南北向的庐州大道和包河大道构成了 道路系统的骨架,从主干道延伸出城市次干道和支路。各级道路成网格状分布。规划区域内分布着网状绿带,与文化轴线上的广场共同组成了完整连续慢性交通系统,鼓励人们步行和骑车出行。 4.3.4 功能节点:
重要的节点有三个:以渡江战役纪念馆为核心的文化中心,以中央公园为核心的景观中心,以内湖为核心的的休闲中心。三个中心分别承接了不同的功能。 4.3.5 轴线:
纵向轴线有四条,分别是东侧文化娱乐区的一条文化轴线和西侧三条绿地景观
轴线;横向轴线有三条,皆为绿地景观轴线,与横向轴线交错呈网状分布;斜向轴线有三条,分别为贯通基地、连通巢湖与塘西河的水景轴,联系四个功能区的慢行交通主轴和滨湖景观轴。 4.3.5 景观:
主要景观轴线有八条,横纵各三条,此外,还有滨湖景观带和水景轴两条斜向景观轴。规划了包括中心景观区、一级景观节点、二级景观节点的三个层级的景观节点。以内湖为核心布置了规划区的中心景观区,以中央公园和各个集中的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一级景观节点,以各个小型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二级景观节点。景观轴和各级景观节点串连成绿地景观系统。
第五章 道路交通控制 5.1 道路工程控制
道路工程控制包括规划地区内各级道路的平面控制与竖向控制,即明确主要道路交叉点及控制点坐标与标高。 5.1.1 平面控制
即主要道路交叉点及控制点坐标,详见图则。 5.1.2 竖向控制
1、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道路沿线现状地形、地下管线敷设、地质、水文、气
候、道路断面及沿路范围内地面的排水要求,为下一步内部竖向设计和道路设计提供参考。
2、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道路的行车要求,特别是非机动车的行驶要求,并适应临街建筑布置。
3、本规划中,道路纵坡坡度在0.2%~3%之间。道路纵坡坡度及控制点标高,详见图则。
5.2 道路交通的特殊控制 5.2.1 道路宽度控制
一级道路:主干道,红线宽度80米。 二级道路:主干道,红线宽度60米。 三级道路:主干道,红线宽度50米。 四级道路:次干道,红线宽度36米。 五级道路: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6米。 5.2.2 交通出入口方位控制 5.2.2.1 交通出入口方位
基本地块都应设独立的交通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距非道路交叉口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出入口)边缘不应小于5米。 (2) 距离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3) 距离公园,学校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4)与立交道口的关系处理及在其它特殊情况下出入口的开设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5.2.2.2出入口禁止路段
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分别沿道路交叉口道路红线退80米、50米、30米。 5.2.3 道路交叉口控制
1 道路交叉口形式:
本区内道路交叉口一律采用平面交叉,在交叉口处的道路红线和缘石转弯半径应满足行车视距三角形的要求。
2 交叉口的交通管理控制方式:
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快速路、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时均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方法;支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时,采用“主路优先”道路通行次序,即主干路、次干路有车辆行驶时,支路的车辆应该让车等候,直至主路的车辆通过之后再进入主路。支路与支路采取无控渠化交叉口形式。 5.2.3 城市道路附属设施 1 公交规划
规划区内规划两条BRT线路,两条轨道交通线路,五个BRT站点,六个轨道交通站点。公交停靠站点在布局上应力求均衡,站点覆盖率按500米半径计算应达到90%
以上,按300米计算应达到70%以上。可积极利用新改建道路增加公交线网密度,调整线路布局,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公交停靠站停车位数量应与公交线路、道路空间相匹配,一般按2辆车考虑,可结合地块退让设置。在路段和交叉口推行公交优先通行措施,设置交叉口公交优先信号,积极利用渠化手段提高通行能力。
重视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新建干道应当同期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没有
设置的现状道路应进行改造建设。
2 停车场规划
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按该区规划人口每人0.8~1平方米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占80%~90%,自行车停车场占10%~20%。公共停车场采用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一般地面停车场每车位按25~30平方米计算,地下停车场每车位按30~35平方米计算;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得大于200平方米。⒉规划区内不同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其规模必须满足各类建筑停车位配置的相关规定。
规划范围内共规划了四处公共停车场,两处位于金融商贸区,一处位于商业服务区,一处位于文化娱乐区。
3 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具体情况参照《合肥市配建停车和建设基地出入口的技术规定》执行。
第六章 配套设施 6.1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在编制下一层次详细规划、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中,应当具体落实和实施。
本次规划,在保证基本防护绿地的基础上,主要是要加大对城市绿地资源的整合和对巢湖的利用与保护,全面提升本区的绿化环境。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 6.2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
6.2.1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最高日用水量预测: 运用人均指标法对规划范围内的最高日用水量进行预测,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我国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的指标,结合规划地块中以商业为主的用地性质考虑,确定规划地区中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为540L/(人·d)。规划区内规划人口约3.35万人。则最高日用水量为:Q1=18090000L/d。 2、管网规划
规划中有四条干网向规划范围内引入水源,其中三条与城市主管相接,一条直接与巢湖水水源厂相接。规划范围内供水干管之间、各分区干管之间相互连通形成若干
个环网,用支管向用户辐射。在规划路线时,充分利用地形,优先考虑重力流输水。并对区内较高地块采用加压泵站单独供水,以确保供水的可靠性。管道沿城市道路布置,管径为DN200-DN600。
室外消防栓采用地上式,间距不大于120m。 6.2.2 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内采用雨污分流体系。雨水和污水各自成独立的体系。 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的估算
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规划区区污水量14473000m³/d。
2、管网规划
污水采取分区排放,充分利用地形,污水管依地势铺设,管道沿城市道路布置,
管径DN400-DN800,污水最后分别被收集到东北部的塘西河污水处理厂和西南部的派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流。 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的估算
运用雨水量公式:Q=q·φ·F(L/s)。
采用合肥暴雨强度公式:q=3600(1+0.76lgP)/(t+14)^0.84。 地表径流系数φ:φ=0.75,汇水面积F。
2、管网规划
雨水采取分区排放,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依地势铺设,管道沿城市道路布置,管径DN400-DN800,雨水最后分别被收集到东北部顺着城市主管排入塘西河和规划区内的南面临湖出排入巢湖。因基地沿湖边设立防洪堤坝,在堤坝最低点设立了一雨水泵用于解决内涝问题。 6.2.3 供电工程规划 1、电力负荷预测
根据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主要以商业为主,则采用人均用电法对规划范围内的电力负荷进行预测。则最大负荷P=N·P0(KW),年用电量A=N·A0。其中P0取0.4KW,A0取700KW/h。规划范围内人口为3.35万人。则:P=13400KW,A=23450000KW/h。 2、管网规划
规划区供电电源来自基地周边的三个110KV变电站,以10KV线路向规划区内供电。沿规划区内各道路布设10KV配电网。10kV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道路双侧设路灯。分区设立开闭所。 6.2.4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区范围内主干通信电缆全部采用沿道路埋地敷设,电信线路和电力线路分设在道路两侧。电信主干电缆为24孔,支管采用12孔管。主管与城市主管相接。
6.2.5 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年用量预测
居民生活用气量:Q1=N·k·q/H(m³/a) Q1 居民生活年用气量,(m³/a)。 N 居民人数,人 K 气化率,%
q 居民生活用气量定额,MJ/(人·a) H 燃气低热值,MJ/m³
商业用气量: Q2=M·N·q/H(m³/a) Q2 商业用户年用气量,m³/a N 居民人数,人
M 各类用气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数 q 各类商业用气量定额,MJ/(人·a) H 燃气低热值,MJ/m³ 2、管网规划
主管采用DN300与城市主管相接,向规划范围内输送燃气,内设两处调压站,承接下一级DN200管线,管线沿城市道路铺设,向每一地块输送。 6.2.6 管线综合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地下敷设的管线有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信、路灯、电力电缆。道路下管道布设的原则为: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
布置次序是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燃气输气、 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各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为:给水管1.5m、污水管底>2.0m、雨水管渠底2m、路灯电缆0.8m、电力电缆1.3m、多孔电讯管道1.0m、燃气管1.8m。
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时应满足各管道间的最小净距要求。具体要求见GB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6.2.7 竖向规划
规划区内竖向设计的原则是尽可能保持现有的地形条件的前提下,对规划用地进行调整,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满足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景观效果。土石方采用同一街区内原地平衡的原则进行。
道路竖向规划与道路的平面规划同时进行;结合用地中的控制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和水文条件等作综合考虑;与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规划相结合,并满足塑造城市街景的要求。
第七章 综合防灾规划
7.1 消防工程
规划范围内设置一个消防站。 7.1.1 消防水源
确定消防水源城市供水管网为主、天然水源和各类建筑消防池为辅的原则,确保区内消防用水的需要。
7.1.2 消防工程建设遵循原则
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以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群众消防组织为基础。 2、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包括管理系统、监督系统、指挥系统、消防队伍、通讯系统、消防设施。
3、区内次干道每隔100米设1处消防栓,支路和街巷等可按防区类别适当加密设置。
4、消防通道设置间距为合肥市标准,宽度和净空均不小于4米,居住区及单位内部支路尽端设回车场。
5、确定重点防火地段和重点防火建筑(居住区、专业市场贸易区火灾频率较高)。 6、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应保持快捷、通畅。 7、规划区内不得布置危险品储藏、转运仓库。
8、燃气消防和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已建和规划的天然气管道和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其防护走廊的位置与宽度。
9、天然气储配站和加油加气站的建设,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与周围地区设置安全隔离带和安全距离外,还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
10、规划区内避难场所主要为中小学校、体育场及停车场等场所。 7.2 防洪排涝工程
1、加强区内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排水标准按照100年一遇配置,保证雨水排放的设施要求。
2、疏通排水出口淤积,确保排水及时。在重要地段设置排水泵站,预防洪水时
造成的内涝。
3、排涝标准与雨水工程一致,设计重现期5年。
4、重视沿巢湖防洪堤坝的建设,沿巢湖岸线防洪堤须提高标准,规划区内西部新筑防洪堤,防洪堤坝应以100年一遇为标准。 7.3 抗震工程
本规划区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具体抗震防灾措施有:
区内用地选择,应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地段,尽可能避开软弱地基、滑坡体。区内一切改建、扩建、新建工程,均应进行地质勘探和地基土质调查,因地制宜安排建设,并按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合理控制区内人口和建筑密度、容积率,依建筑高度和道路等级确定建筑后退红线标准。
区内道路规划设计,应组织道路环线、多个对外联系出口,以满足震时救援、疏散、消防要求。作为疏散通道的一、二级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保证地震时建筑倒塌后仍然有5~7米的疏散通道。
加强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煤气、粮食、医疗卫生、消毒等生命线工程的建设,线路环网化、地下化,并建立多渠道通讯方式,配备自供电源等。
规划将抗震与防洪、人防、消防等防灾工程相结合,统筹安排,努力减少震后火灾、水灾,有害、有毒物质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规划空地和低密度用地如公共绿地、停车场、体育场、广场、学校操场等可作为紧急避难场所,其布局应均匀、服务半径应符合要求,并通过一、二级疏散道路
联系,组成一个快速安全避难系统。避难场所的人均有效面积应在3.5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不大于2公里,居住区内的避难场所的服务半径应在300~500米。 7.4 人防工程
根据《国家人防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编制办法》( 1988 )的要求,人防建设应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人防工程是城市防灾抗毁的重要工程设施, 建成既有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功能,也具有平时防灾抗震,战时防空抗毁的多重功能的人防体系。 7.4.1 • 人防工程规划的依据和原则
1 、 依据 :《城乡规划法》、《人民防空条例》。
2 、原则:
(1) 遵循“长期准备、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方针,建立以城区为主,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结合配套工程形成人防体系;
(2) 人防工程要与消防规划相结合,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为城市生产生活服务,并力求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
(3) 逐步提高城市人防能力,重点加强生命线工程的防护能力和战时抢修恢复能力,尽量减少战时损失,保存战争潜力。
7.4.2 • 人防工程规划
(1) 按照以疏散为主、掩蔽为辅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战时疏散人口为城市总人口的 60 %,留城人口为 40 %,则战时留城人口为 18 万人,按留城人员人均 1.3 米 2 计算,人防工程总面积为 23.4 万米 2 。
(2) 人防工程由掩蔽工事、指挥系统、给水系统、警报通讯系统、供电系统、医疗救护系统、消防系统、人防仓库、工程抢救系统等组成,分别按照《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加强建设。
(3)重点地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人防工程,在人流集散的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旅馆、体育馆、医院、学校、重要机关等处,应建设一定规模的平站结合的掩蔽工事。
(4) 车站、桥梁、铁路、对外公路作为重点防护目标,要设专门的工程抢修系统,
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抢修,保证向外疏散和接受外援。
(5) 新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9层以下(含9层)、基础开挖深度达3米以上(含3米)的建筑,应利用地下室空间建设人防地下室。新建居住区、商业区等,依规定,应按地上建筑总面积的2%修建人防地下室。 (6) 结合地面仓库修建地下物资储备工程。
(7) 结合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地修建平战两用人防工程。
第八章 城市设计 8.1 城市设计的原则
城市设计是指为提高和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社会生活、市民行为和空间形体艺术对城市进行的综合性形体规划设计。
此次商业地块设计遵循城市设计的一般原则,遵循公正性、开放性、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在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从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建立设计标准,意在创建体现各方诉求的开发体系。
8.2 城市设计的目标
城市设计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城市设计各组成要素的设定,发掘、利用与有机组织自然、人工、人文要素,塑造空间形象鲜明独特,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城市功能有序运转的现代社区。主要体现在:
(1)展示本规划地块做为滨湖新区核心区的城市形象;
(2)创造具吸引力的、高品质的城市环境,缔造多样化用途和多元化的公共空间,供市民享用和参与;
(3)营造一个环境景观与城市功能和谐共存的视觉和实质关系; 8.3 城市设计内容
本规划中,城市设计的主要框架包括绿化景观系统、慢行交通系统、城市天际轮
廓线的构建等内容。 8.3.1 城市设计框架
片区:规划用地由一个中心区和五大片区组成,中心区为环绕内湖的滨湖休闲区;五大片区分别是文化休闲区、精品风情商业区、高档商住区、商业服务区、金融商贸区和滨湖休闲区。
轴线:纵向轴线有四条,分别是东侧文化娱乐区的一条文化轴线和西侧三条绿地景观轴线;横向轴线有三条,皆为绿地景观轴线,与横向轴线交错呈网状分布;斜向轴线有三条,分别为贯通基地、连通巢湖与塘西河的水景轴,联系四个功能区的慢行交通主轴和滨湖景观轴。
景观:主要景观轴线有八条,横纵各三条,此外,还有滨湖景观带和水景轴两
条斜向景观轴。规划了包括中心景观区、一级景观节点、二级景观节点的三个层级的景观节点。以内湖为核心布置了规划区的中心景观区,以中央公园和各个集中的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一级景观节点,以各个小型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二级景观节点。景观轴和各级景观节点串连成绿地景观系统。
节点:重要的节点有三个。以渡江战役纪念馆为核心的文化中心,以中央公园为核心的景观中心,以内湖为核心的的休闲中心。三个中心分别承接了不同的功能。
8.2.1 绿化景观系统
规划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绿化和水体相结合的手法,以创造出优美、宜人
的滨湖绿色空间。
街头绿地和集中的公共绿地构成了绿化系统中的“点”,体量小而分布广,它对城区整体绿化效果起着重要作用,横向、纵向的绿轴和斜向的水景轴、滨湖景观带将“点”串连起来,最终形成绿化景观系统。因此规划要求各类主要用地在建设过程中要达到绿地率不低于2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的标准,以保证整体绿化效果的形成。
8.2.2 慢行交通系统
本规划地块慢行系统主要由绿化带、文化广场、滨湖景观带和一条斜向的慢性交通主轴组成。慢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1、绿化带:绿化带是慢行交通系统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规划区内分布了横纵多条不同等级的绿带,构成慢行交通系统的骨架。
2、文化广场:结合文化娱乐区内大面积的广场,将慢行交通系统串连成完整的体系。
3、滨湖景观带:充分利用巢湖的景观资源,将步行和自行车紧密结合。 4、慢行交通主轴:轴线斜向串连了四个功能区,从滨湖游乐场出发至文化广场结束。
8.2.3 城市天际轮廓线
城市天际轮廓线,是城市总体形象和宏观艺术效果的高度概括,它反映了城市的风貌与变迁,折射出城市的文化与底蕴、风格与品位。城市天际轮廓线,是城市整体
面貌的垂直空间投影,由大量的自然的、人工的城市实体和虚体构成,但其中起最大作用的是各类建筑物。
方案规划03-16地块、03-26地块为整个规划区域的天际线制高点,地标性建筑设于此处。金融商贸区建筑高度整体高于周边片区,在建筑高度上统领着整个核心区。精品风情商业区商业建筑以底层多层建筑形式为主,与金融商贸区建筑高度形成对比。整个规划范围天际轮廓线错落有致、变化丰富且富有韵律感。
第九章 地块控制 9.1.地块划分及编码
尽量以规划道路红线划分地块,保持地块的完整性。用地性质尽量单纯,独立占地的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单独划块,尊重土地使用权属边界,相邻同类别的保留地块可合并,相邻同类别的改造地块尽量按权属分别划块。地块编码详见规划图则。
9.2.地块用地性质
根据规划地区整体性控制,依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结合用地划分,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确定(详见规划图则)。
9.3.地块控制体系
地块控制体系主要包括指标控制体系和要素控制体系。
指标控制主要是通过量化指标对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环境质量进行控制,指标控制体系主要由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环境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等构成;要素控制是对地块配套设施、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等要素提出控制要求。
指标控制和要素控制依据控制强度不同,划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指标要素,在一定条件下,强制性指标要素和引导性指标要素可以相互转化。
地块控制体系表
9.4.控制指标
9.4.1指标确定的因素与方法
1、指标确定的因素
影响地块指标的因素较多,其中主要因素有:
(1)上位规划:地块指标确定应符合上位规划对规划地区的控制要求。 (2)街区控制指标:地块指标取值应符合街区整体控制要求。 (3)地块性质:地块用地性质不同,相应控制指标值不同。
(4)地块等级差异:为合理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吸引投资商开发,对较高等级地块指标值(主要指容积率)控制应高于或应优越于地块等级低的地块。
(5)景观要求:主要影响地块绿地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形态等指标。 (6)技术标准与规范:主要影响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密度等指标。
2、指标确定的方法
(1)指标法:依据《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
范,确定指标。
(2)经验法:根据国内先进城市及当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践,将指标值确定在合理范围内。
(3)典型试验法:运用计算机对该区典型地块进行建筑形体空间设计,推算地块环境容量指标。
本规划采用指标法,经验法相结合方式,并合理利用典型试验法对地块指标进行控制。
9.4.2土地使用强度指标
1、容积率、建筑密度
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取值,应符合街区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要求,且满足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1)居住:根据不同类别的居住用地,采用不同的控制指标。本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均为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高层容积率2.5-4.0之间、建筑密度30%以内。
(2)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建筑密度上限在20%至45%之间,容积率不高于8.0;行政办公、文化娱乐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得高于1.0。
2、建筑高度的规定
各地块根据开发强度的不同各自确定建筑限高,具体规定《参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建筑间距退让、日照、消防、城市景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鼓励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应保证建筑型体比例协调,保持良好的城市天际线。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除满足有关规定外,其控制高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宜按下式控制:A≤L(W+S)。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即45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设用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建筑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直接临接广场、河道的,其高度可适当提高。 3、居住人口
根据居住用地面积测算居住人口,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取值: 中高层:13~18m2/人;高层:8~11m2/人。 9.4.3环境控制指标
1、绿地率
(1)商住综合用地:绿地率不小于40%;商业绿地绿地率不小于20%; (2)居住:考虑新建与改造两种情况,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40%,改造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
(3)绿地:公园绿地绿地率不小于75%(含水面),防护绿地绿地率应不小于85%;
(4)机关团体、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卫生、科研院所等单位,绿地率不宜小于35%;
(5)其它:绿地率不小于20%。 2、建筑退让
建筑退让包括道路红线、水域蓝线、绿地绿线、电力线、铁路线等,其退让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1) 退让道路红线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 单位:米
(2)建筑退让蓝线及绿线的距离
建筑后退蓝线、绿线的距离,除退红线距离应满足规定要求,且满足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建筑高度在24M(含)以下的,后退距离应不小于5米; (二)建筑高度在24M-100M(含)的,后退距离应不小于10米;
(三)建筑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适当加大后退距离,具体标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确定。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业设施(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总营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不小于30米;红线外有绿线控制的,且后退绿线距离应不小于20米。
3、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做到满足日照、通风要求的同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埋设和建筑保护方面的要求。其具体规定依据《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住宅建筑
朝向为南北向或南偏东(西)45度(含4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不小于30米;朝向为东西向或南偏东(西)45度至90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不小于24米。高层住宅建筑山墙间距不小于13米。
朝向为南北向或南偏东(西)15度(含1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多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3倍;南北向的南偏东(西)15度至45度(含4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多层住宅建筑,间距可折减,折减系数为0.9;朝向为东西向或东偏南(北)4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多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1.2倍。多层住宅建筑山墙间距不小于6米。
(2)非住宅建筑
南北向平行布置的高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不小于18米;东西向平行布置的高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25
倍,且不小于13米。
平行布置的高层非住宅建筑与多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13米。
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多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10米;东西向平行布置的多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10米。
平行布置的低层非住宅建筑与高、多、低非住宅建筑,间距按照消防规范规定,但最小值不小于6米。 9.4.4交通控制指标
1、交通出入口方位与数量
交通出入口方位即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本规划中,主要指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1)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
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即指街区周边禁止直接向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路段,其设定应符合“道路交通控制”的要求,并应遵循:
主干路两侧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主干路与24米及以上道路相交时,主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红线切角距离应不小于80米;主干路与24米以下道路相交时,次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80米。
次干路两侧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次干路与24米及以上道路相交时,次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红线切角距离应不小于50米;次干路与24米以下道路相交时,次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50米。
支路两侧宜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支路与主干道相交时,支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35米;支路与次干道相交时,支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30米;支路与支路相交时,支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25米。
隔离带原则上不应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口的,宜按右进右出组织交通。 (2)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机动车出入口的设定应符合“道路交通控制”的要求;
除了“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外的其余路段,原则上都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当地块与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相邻时,机动车出入口应设在次一级道路上; 居住区内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
规划对各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作出明确规定(详见分图图则),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在实施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城市交通发生冲突。
2、配建停车车位
停车车位配置按下表规定执行。 停车车位配建表
注:上述各项指标均为下限。
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分项累计计算。 9.5.指标要素 9.5.1配套设施
地块配套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一方面落实街区控制所提出的配套设施,另一方面完备规划地块自身的配套设施,其中居住用地的配套设施,应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来细化配置。各地块均制定地块配套设施控制一览表(详见分图图则),包括各类配套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位置和建设控制要求等。
9.5.2公共开放空间
包括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规划根据地块的区位环境特点,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围合类型、用地面积等提出控制要求。
围合类型:分为半开敞和开敞。一般居住用地内小区或组团级的公共绿地属于半开敞空间,其余属于开敞空间。
用地面积:对于城市公园和城市广场的用地面积,应符合街区控制的相关要求;对于居住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应满足人均公共绿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不少于1.5m2/人。 9.5.3建筑形态
建筑形态通过建筑形体与色彩、屋顶形式等要素来体现,是城市各种建筑功能的外在表现方式,应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定,使城市整体建筑空间健康有序,并通过特定的建筑空间给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场所,表述城市文化内涵。
1、建筑形体与色彩
(1)行政办公建筑、图书馆和中、小学教学建筑,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建筑色彩上应强调协调,宜选用柔和中性的色调。幼儿园教学建筑则应造型活泼、色彩明快。
(2)娱乐休闲建筑在造型上要求形象突出、个性鲜明,不必强求协调关系,空间处理也可灵活多样,体量的大小完全根据需要而定。在色彩的使用上也可见仁见智,以突出个性和场所标志性为主要目的。
(3)医疗卫生建筑,应符合建筑本身的特定属性,建筑体量不宜过高过大,造
型宜简洁,建筑色彩宜采用淡雅、偏暖的色调。建筑本身应与周边绿化景观相映衬,以塑造出和谐优美的诊疗康复环境。
(4)商业服务建筑:鼓励建筑形式的个性化,由于商业服务建筑在公共建筑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可籍有特色、易识别的建筑形式,增强城市肌理的丰富多样性,但同时也应保持建筑彼此之间形式的协调与对话。建筑色彩可采用相对明快的色系,不必强调一致,但在色调上应有一定程度的协调或对比关系。
(5)居住建筑群以中高层、高层为主,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建筑形式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的风格。建筑色彩上也可以市场认同为准绳,但在组团之中宜保持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
2、屋顶形式
(1)主要采用坡屋顶或平屋顶。建筑可根据功能与景观需要、选择适宜的屋顶形式。
(2)除地标建筑外,建筑的屋顶形式应考虑协调、呼应,反对各自标新立异。 9.5.4特殊要素
1、广告、标识
广告、标识不应损害建筑与环境特征,其形状、尺度及形式应与建筑、环境协调。 (1)位置:开放绿地及主干路道路分隔带等场所禁止设置室外广告;行道树,桥梁、道路隔离栅,邮政信箱、电话亭,路灯、交通指示牌等物体禁止设置室外广告。广告、标识可分别设在屋顶、墙面、开放空间;屋顶广告、标识不得损害主体建筑屋顶造型与建筑群天际线形象;开放空间独立设置的广告、标识位置不应妨碍交通,影
响景观及其它公共活动。
(2)尺度:同一建筑设置若干广告、标识,尺度要求一致。设置在同一路段的灯箱广告,尺度形式要求统一。
(3)形式、色彩:妥善处理广告、标识要标新立异、吸引注意力的要求与城市景观要求协调整体性的矛盾,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的广告、标识禁止使用色彩强烈,形式怪异的设计。不同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形式、色彩应不同;同一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尽可能形式比较统一。
2、建筑小品
建筑小品是指布置在城市街头、广场、绿地等处室外环境中的小型建筑设施。建筑小品大部分除具有使用功能外,还具有观赏或装饰功能,以及造型上的艺术性。建筑小品在城市建筑中虽然不是主体,但以其特有的实用和观赏功能而成为城市景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建筑小品的类型和形式随着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发展而变化。现代城市的建筑小品大致可分为五类:
(1)生活服务设施,如商业服务亭、书报亭、饮食摊亭、饮水器等; (2)美化环境的设施,如雕塑、喷水池、花坛等;
(3)市政公用设施,如交通岗亭、候车站、自行车棚、地铁出入口、加油站、路灯、交通标志、邮亭、电话亭、废物箱等;
(4)文化宣传设施,如画廊、广告牌、招贴柱、阅报栏、展览橱窗等; (5)游憩设施,如休息廊、休息亭、供路人休息用的桌椅坐凳等。 规划针对不同地块,根据功能与景观需求,设置适宜的建筑小品。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1、维护《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完善的规划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划的文本和图则指导该地区的开发与建设。 2、提倡广泛的公众参与。对该规划方案和成果要予以公布,并广泛宣传通过评审的规划,让公众了解规划的内容,以不断完善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3、规划设计内容深化按照《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指标,进一步编制各开发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4、结合用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深化的规划要求,结合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调整,制定指导本地区建设的技术管理规定,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使规划的蓝图变为现实。
5、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经营,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统一建设基础设施,严格按国家政策实行土地使用有权有偿转让,加快土地开发速度和土地潜在效益的发挥。
6、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方可组织调整方案。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报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7、规划范围内所有村民建房须服从本规划,开发过程中,村民安置遵循“统一组织,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统一建设”的原则,按规划要求进行集中成片开发。 8、规划范围内每宗居住开发,应达到一定的面积,建议不低于2万平方米。同时应
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集贸市场、幼托、停车、环卫等设施。
9、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前应搞好土地平整和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10、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及“一书两证”制度,从建设选址到项目交付使用,各个阶段均应纳入规划检查和审核审批。
11、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制,在工程交付验收前均先进行规划验收,凡达不到规划设计条件的,均不得进行工程验收和交付使用。
12、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吸引外来资金参与本区域建设,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在区域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应尽量成片、综合开发与建设,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以避免分散建设带来的不必要浪费,保证最佳规模。、
1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背景 .................................................... 1.1 规划背景 ....................................................... 1.2 相关规划解读 ................................................... 1.3 规划范围 ....................................................... 1.4 规划内容 .......................................................
第二章 现状概况与建设发展条件分析 .................................. 2.1 区域分析 ....................................................... 2.2 自然条件 ....................................................... 2.3 交通现状 ....................................................... 2.4 景观要素 ....................................................... 2.5 土地利用 ........................................................ 2.6 建设状况 .......................................................
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 3.1 规划依据 .......................................................
3.2 规划理念 ....................................................... 3.3 规划原则 ....................................................... 3.4 规划目的 ....................................................... 3.5 规划定位 ....................................................... 3.6 总体思路 ....................................................... 3.7 规划目标 ....................................................... 3.8 开发策略 .......................................................
第四章 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 4.1 发展规模 ....................................................... 4.2 规划结构 ....................................................... 4.3 功能布局 ....................................................... 4.4 用地规划 .......................................................
第五章 道路交通控制 ................................................. 5.1 道路工程控制 ..................................................... 5.2 道路交通的特殊控制 ...............................................
第六章 配套设施 .................................................... 6.1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 6.2 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 ............................................. 6.2.1 给水工程规划 ............................................ 6.2.2 排水工程规划 ............................................ 6.2.3 供电工程规划 ............................................ 6.2.4 电信工程规划 ............................................ 6.2.5 燃气工程规划 ............................................ 6.2.6 管线综合规划 ............................................ 6.2.7 竖向规划 ................................................
第七章 综合防灾规划 ................................................ 7.1 消防工程 ....................................................... 7.2 防洪排涝工程 ................................................... 7.3 抗震工程 .......................................................
7.4 人防工程 .......................................................
第八章 城市设计 ................................................... 18 8.1 城市设计的原则 .................................................. 8.2 城市设计的目标 .................................................. 8.3 城市设计内容 ....................................................
第九章 地块开发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 地块划分及编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地块用地性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 地块控制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4 控制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5 控制要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 26
第一章 背景分析 1.1 项目背景
1.1.1合肥构建“141”城市发展空间,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
合肥作为安徽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重要的交通枢纽及现代制造业基地。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确定了合肥市“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即在合肥城镇密集区范围内构建一个主城、四个外围城市组团、一个滨湖新区的总体空间框架。一个主城是指在现有合肥二环路以内、312国道以北的城市空间,主要负担城市的综合服务职能。四个外围组团分别是东部组团(包括店埠、撮镇);北部组团(包括瑶海工业区、庐阳产业园、双墩);西部组团(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蜀山产业园、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西南组团(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派镇)。一个滨湖新区指在巢湖东北岸地势高爽地段建设滨湖新区(包括包河产业园)。在城市各组团之间保留有城市生态廊道和绿色过渡空间。发展战略总结为:新区开发、老城提升、组团展开、整体推进。合肥市提出“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合肥市城市建设和住区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滨湖新区是合肥“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主城区,四个副中心,一个滨湖新区”),是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前沿阵地。滨湖新区位于合肥主城区东南部,南 依巢湖,北靠南二环路,西接沪蓉高速公路,东临南淝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6平方公里, 是合肥未来通过巢湖、走入长江、融入长三角的水上门户。
1.1.2新行政区划
2011年8月22日,安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正式公布。这一重大行政区划调将使中国中东部继南京城市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后诞生又一个特大城市圈。合肥借助区划调整,将使安徽省的发展产生更强大的内生动力。大大提高了合
肥作为区域性中心的首位度,地区影响力也得到很大增强。而泛长三角地区合肥市的发展也将带动江淮城市群崛起,进而扩大整个长三角的发展空间。区划调整后对确立合肥中心城市的地位,推动以合肥的大发展来带动整个合肥经济圈乃至安徽的发展都是有很重要的作用,
原巢湖市与合肥滨湖区地理位置非常接近,而庐江县与合肥的肥西县本就交界,随着环湖大道南淝河大桥的通车,滨湖区与巢湖的距离更加被拉进,在地理位置上,合肥滨湖区也成为合肥的新中心。这次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加强滨湖新区地理优势,增强区位竞争力,对于滨湖新区的发展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1.2 相关规划解读 1.2.1上位规划解读
1、《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城市性质: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2).中心城区规模:
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00万人,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60万人,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3).滨湖新区区建设指引
功能定位:以行政办公、金融商务、旅游会展、生活居住等功能为主的生态滨湖区,是区域性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发展要点:积极发展会展、商务、旅游、体育休闲等产业,合理安排行政办公和居住用地,有效控制工业用地,加快合肥骆岗机场的搬迁。
控制保护好东大圩的开敞空间,与巢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相协调,充分利用优越
的生态环境条件,加强自然水网的保护和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构建生态滨湖区。
结合巢湖综合治理,加强防洪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标准;加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
1.2.2专项规划落实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后,三十多个专项规划陆续编制,部分专项规划编制
已经完成,本次控规需要把各专项规划在本区的布点落到具体地块中,用地进行控制,
保障专项规划落到实处。
1.3 发展影响因素
1.3.1开发强度提升空间极大
由于本区属于新开发地区,是滨湖新区建设的重要一环,需要进行整体的开发控制。本项目地块现状为农林用地,开发成本较低,有利于建设项目落地。 1.3.2城市道路的建设
包河大道以及环湖路等城市主干道的建设,极大改善了本地区的交通状况,对本区域内的道路网和用地布局产生重要影响。 1.3.3 城市景观要求
滨湖新区的快速建设对巢湖沿岸的城市景观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地区是滨湖
新区乃至整个合肥市的一个重要景观节点,应努力体现滨湖新区岸线核心区的景观
核心地位。对于环巢湖景观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3.4合肥城市建设发展的机遇
本地区本身作为合肥市南郊区是合肥市向南部巢湖扩展的节点,在合肥市总体
开发中,滨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发展地区,
此地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将汇集各方面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进行高强度建
设,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也将大受其益。
第二章 现状概况与建设发展条件分析 2.1.区域分析
2.1.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是以滨湖核心为依托,由上海路—杭州路—衡山路—云谷路—湖南路—珠江路—环湖北路形成的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6.28平方公里。 2.1.2区位分析
滨湖新区位于巢湖西北角,环巢湖旅游带的中心位置,作为环巢湖发展规模和前景最为广阔的地段,居于环巢湖地带的核心地位。是合肥市主城与环巢湖地区联系的纽带,通过环巢湖大道与其他三个环巢湖组团联系密切。
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位于合肥滨湖新区南部,位于巢湖西北岸线,该区域处于北纬31度52分、东经117度17分。该区域南临巢湖,北面与合肥主城区相接,西面与肥西县接壤。距离合肥市中心区约17公里。靠近京台高速,周边有徽州大道、庐州大道和包河大道等城市主干道。
规划区位于环巢湖旅游区范围内,与中部旅游区相接,可结合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及大面积环巢湖公共绿地大力发展旅游业。在合肥市层面,基地位于滨湖景观风貌区范围内,基地中心结合大面积绿地和水域形成一个大型的景观节点,位于合肥市主要景观轴的末端。
基地发展对整个周边地区的影响: 1. 从新对该地块进行开发,转变地区发展模式
基地原址上几乎全部为农业用地,几乎没有任何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在合肥市总体规划中将该地块定位为商业金融区,并作为市级服务基地,这样不仅从分利用地区的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促进整个滨湖新区的发展全面,也带动
了整个环巢湖地区的高速转变。
2. 常住人口增加,刺激第三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吸引常住人口。
规划区中高档居住区的开发也为当地带来了大量外来人口这些人口也刺激了零售商业的发展。高档商业金融区的开发,使该地区成为合肥市重要的金融服务中心。提升周边地区的商业价值。 2.2 .工程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环巢湖地区地势整体向巢湖倾斜,高程多为12-45米,地形起伏不大,坡度多在1.6-8.2米之间。基地位于生态敏感度较低的区域内,适宜发展和建设,滨湖地区多为农林和山地,巢湖沿岸生态环境优良。
2.气候:合肥地处中纬度地带,位于江淮之间,全年气温冬寒夏热,春秋温和,属于暖温带向亚热带的过渡带气候类型,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
3.气温日照:区内常年平均气温为15.7摄氏度,月平均气温以七月份和为最高,累积平均气温为28摄氏度,以一月份为最冷,累积平均气温为2.4摄氏度。规划区内日照数为1630.4时,以八月份最为充足,达199.4时,十二月份最少为64.6时。月平均日照时数135.8时。
4.降雨量:年平均降水量为995.2毫米,雨量主要集中在6-7月季节,月平均
降水量超过150毫米,12月及1月为全年降水量最少的月份。
5.水文植被:地带性土壤,丘陵山区以黄壤、黄棕壤为主,平原圩区大多为水稻
土;自然植被属针叶林、落叶阔叶混交林,分布在丘陵山区,针叶林主要树种有马尾松、黑松、杉、水杉等;阔叶林的主要树种有储、栋等。湖岸为石质岸和土质岸两类。 2.3.交通现状
1道路
规划区内现有云谷路、包河大道两条主干道,道路红线均在50米以上。另有规划中的若干在建主次干道,区内无现有公路。
2码头
规划区滨水地区现有简易码头若干。 2.4.景观要素
规划区濒临巢湖,南部有较长的湖岸线,有良好的视觉景观条件,特别是渡江战役纪念馆附近,湖岸线成为当前主要的观光景点。区内有大面积的水域,处于农田区,没有得到好的管理,环境较为恶劣。
土地利用及建设状况
规划区内东部现有渡江战役纪念馆及安徽名人馆,周边有一定范围的广场用地,其他大部分区域未经开发建设,相当一片地区有村庄布点,其他均为农林用地,坑塘沟渠,自然水域和空闲地。
第三章 规划依据与原则
3.1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国家主席令第7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国务院令第25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6号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
6、安徽省地方标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 7、《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007年修改) 8、《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9、《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10、《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 11、《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8年) 3.2 规划理念
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性质以及功能分区的合理安排,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结合合肥市城市发展的需求,促进滨湖地区的大发展、大建设,推进城市建设步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3 规划原则
1、深化总体规划,落实规划指标。
有机协调城市功能。承上启下,深化落实《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其他相关规划,将规划意图与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块的控制引导体系之中,保证城市规划系统控制的要求。
2、落实控制指标,指导开发建设。
将控制条件、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控制引导要求落实到地块上,作为土地租让、招议标底条件;所规定的控制指标和各项控制要求可以为具体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或景观设计等个案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3、结合预方案,提高可操作性。
充分考虑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注重超前性与长效性。制定控制指标体系,指导地块的下一步开发建设。 3.4 规划目的
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是合肥市乃至安徽省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金融服务中和旅游会展度假中心,是环巢湖旅游线路的启动区。为全面发挥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的功能和作用,打造合肥市经济中心的核心区和引领区,提升城市形象的标志区,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代表区。
1、道路系统的构建——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与城市道路骨架系统的衔接,与周围路网的衔接。
2、环境景观系统的构筑——创建品质高、环境好的综合居住社区。
3、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促进该区域和谐、持续发展。 合理布局消防、垃圾转运、停车等市政基础设施。
4、对规划地块进行有效控制——促使城市规划管理科学规范。
采用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相结合,对规划地块的开发强度进行有效控制,为公益性设施留足空间,对环境景观、建筑风格等提出指导性建议。 3.5 规划定位
打造以金融服务业为主的经济引领区和以旅游会展业带动的滨湖休区。 3.6 总体思路
规划立足地块区位条件,大力发展金融商贸、商业服务、旅游会展、娱乐休闲等功能,使之成为合肥老城区与环巢湖地区的纽带,吸引全市乃至全省的旅游人口、高科技人才,提升大合肥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 3.6.1 水域贯穿基地,形成视线通廊
利用水域打造一条视线通廊,将巢湖水与塘西河水联系起来,自然地渗透进基地内部,并且与基地内部的公共绿地、水塘结合,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可结合水域大力发展滨水地块的潜在价值。 3.6.2 绿带纵横交错,发展慢行交通
资源的含义是多方面的,规划以充分利用资源为宗旨,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注重功能的多重复合,绿带不仅有良好的生态效果,还可以将绿带与广场结合布置,
形成连续完整的慢行交通系统,鼓励人们步行或骑车,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维持滨湖良好的景观效益。
3.6.3 区位作用发挥,衍生特色功能
基地濒湖且与主城区交通便利,拥有良好的区位条件。方案充分利用基地优良的区位条件,将基地划分为六个功能区,需要着力打造的有高档商住区、滨湖休闲区、精品商业风情区。高档商住区可以打造为滨湖soho城,吸引工作办公的人群;滨湖休闲区结合滨湖游乐场,打造成最具旅游潜力的休闲地带,吸引大批游客;精品商业风情区着力打造精品商业、风情商业,吸引人们前来消费,拉动滨湖地区经济的增长。 3.7 规划目标
1、创造具有活力的公共空间; 2、建立完善的区域道路系统; 3、着力打造慢性交通系统; 4、创造宜人的绿地景观系统; 5、建立富有特色的功能区块;
6、建立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公建配套体系; 7、建立完善的市政配套系统和城市防灾系统。
3.8 开发策略
3.8.1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策略
通过媒体宣传规划,利用控规招商引资,为地块出让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改变建设模式,走市场化统一建设的道路;严格管理土地划拨,严格执行四类用地(商业、商品住宅、旅游和娱乐)“招拍挂”制度。 3.8.2 分时序、逐步推进策略
体现集约用地思想,开发一片、建成一片,防止“沿街一层皮”式用地开发。体现集约用地思想,严格土地使用管理,杜绝“圈地”现象,在土地开发中不仅有建设容量控制要求,还要有投资强度要求。
第四章 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 4.1 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6.28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为3.35万人。 4.2 规划结构
片区:规划用地由一个中心区和五大片区组成,中心区为环绕内湖的滨湖休闲区;五大片区分别是文化休闲区、精品风情商业区、高档商住区、商业服务区、金融商贸区和滨湖休闲区。
道路:庐州大道、包河大道、云谷路、环湖北路四条交通主干道构成道路基本
骨架。
轴线:纵向轴线有四条,一条文化会展轴线和三条绿地景观轴线;横向轴线有三条,皆为绿地景观轴线;斜向轴线有三条,分别为水景轴,慢行交通主轴和滨湖景观轴。
风景优美,适宜人居,可以打造成滨湖soho城,吸引各类工作和居住的人群。
片区二是横向的商业设施用地区,以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为主。为周围居住区和金融商贸区的人群提供商业服务。左侧有大面积的公园绿地,中央公园不仅为周
边居民服务,同时也是湖水系与塘西河相连的重要节点。公用设施用地多集中于此。
景观:主要景观轴线有八条,横纵各三条,此外,还有滨湖景观带和水景轴两条斜向景观轴。规划了包括中心景观区、一级景观节点、二级景观节点的三个层级的景观节点,由景观轴串连成绿地景观系统。
节点:主要节点包括文化中心、景观中心、休闲中心。 4.3 功能布局 4.3.1 核心区:
位于内湖沿岸的滨湖休闲区为此次规划的核心区。西侧有三块容积率相对较高的地块,为前来旅游休闲的人们提供购物、住宿等服务,体量巨大的商业中心与度假酒店遍布于此,形成了区域重要的要的高层建筑组团,结合沿湖景观带和商业带,必定会吸引大量的人群。
沿湖的长方形地块规划为滨湖餐饮中心,为游客提供各色餐饮服务。 椭圆形的地块是呈岛状分布于内湖南面,是高级商务设施用地。
东侧地块规划为滨湖游乐场,滨湖摩天轮是该地块的标志性构筑物。作为游乐中心,该地块是环巢湖旅游重要景观节点和中心区域,大型游乐活动将会在此举行。 4.3.2 五大片区:
东侧片区一为居住和商业混合的精品商住区,它紧邻巢湖和金斗公园,环境宜人,
片区三是以商务设施用地为主的金融商贸区,大型办公楼多集中于此,体量巨大的超高层建筑成为规划范围内的地标性建筑。
片区四上片为居住区、小部分教育科研区和部分商业区;下片为精品风情商业区,以多层为主,着力打造金平商业和风情商业,是本地区重点打造的商业购物中心。 片区五是文化娱乐中心,包括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等纪念性场馆,跑马场、电影院等娱乐康体设施、大面积广场以及斜向的慢行交通主轴,是环巢湖旅游启动区,形成了吸引游人的文化娱乐中心。 4.3.3 交通流线:
东西向的云谷路,沿湖的环湖北路,南北向的庐州大道和包河大道构成了 道路系统的骨架,从主干道延伸出城市次干道和支路。各级道路成网格状分布。规划区域内分布着网状绿带,与文化轴线上的广场共同组成了完整连续慢性交通系统,鼓励人们步行和骑车出行。 4.3.4 功能节点:
重要的节点有三个:以渡江战役纪念馆为核心的文化中心,以中央公园为核心的景观中心,以内湖为核心的的休闲中心。三个中心分别承接了不同的功能。 4.3.5 轴线:
纵向轴线有四条,分别是东侧文化娱乐区的一条文化轴线和西侧三条绿地景观
轴线;横向轴线有三条,皆为绿地景观轴线,与横向轴线交错呈网状分布;斜向轴线有三条,分别为贯通基地、连通巢湖与塘西河的水景轴,联系四个功能区的慢行交通主轴和滨湖景观轴。 4.3.5 景观:
主要景观轴线有八条,横纵各三条,此外,还有滨湖景观带和水景轴两条斜向景观轴。规划了包括中心景观区、一级景观节点、二级景观节点的三个层级的景观节点。以内湖为核心布置了规划区的中心景观区,以中央公园和各个集中的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一级景观节点,以各个小型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二级景观节点。景观轴和各级景观节点串连成绿地景观系统。
第五章 道路交通控制 5.1 道路工程控制
道路工程控制包括规划地区内各级道路的平面控制与竖向控制,即明确主要道路交叉点及控制点坐标与标高。 5.1.1 平面控制
即主要道路交叉点及控制点坐标,详见图则。 5.1.2 竖向控制
1、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道路沿线现状地形、地下管线敷设、地质、水文、气
候、道路断面及沿路范围内地面的排水要求,为下一步内部竖向设计和道路设计提供参考。
2、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道路的行车要求,特别是非机动车的行驶要求,并适应临街建筑布置。
3、本规划中,道路纵坡坡度在0.2%~3%之间。道路纵坡坡度及控制点标高,详见图则。
5.2 道路交通的特殊控制 5.2.1 道路宽度控制
一级道路:主干道,红线宽度80米。 二级道路:主干道,红线宽度60米。 三级道路:主干道,红线宽度50米。 四级道路:次干道,红线宽度36米。 五级道路: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6米。 5.2.2 交通出入口方位控制 5.2.2.1 交通出入口方位
基本地块都应设独立的交通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距非道路交叉口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出入口)边缘不应小于5米。 (2) 距离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3) 距离公园,学校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4)与立交道口的关系处理及在其它特殊情况下出入口的开设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5.2.2.2出入口禁止路段
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分别沿道路交叉口道路红线退80米、50米、30米。 5.2.3 道路交叉口控制
1 道路交叉口形式:
本区内道路交叉口一律采用平面交叉,在交叉口处的道路红线和缘石转弯半径应满足行车视距三角形的要求。
2 交叉口的交通管理控制方式:
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快速路、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时均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方法;支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时,采用“主路优先”道路通行次序,即主干路、次干路有车辆行驶时,支路的车辆应该让车等候,直至主路的车辆通过之后再进入主路。支路与支路采取无控渠化交叉口形式。 5.2.3 城市道路附属设施 1 公交规划
规划区内规划两条BRT线路,两条轨道交通线路,五个BRT站点,六个轨道交通站点。公交停靠站点在布局上应力求均衡,站点覆盖率按500米半径计算应达到90%
以上,按300米计算应达到70%以上。可积极利用新改建道路增加公交线网密度,调整线路布局,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公交停靠站停车位数量应与公交线路、道路空间相匹配,一般按2辆车考虑,可结合地块退让设置。在路段和交叉口推行公交优先通行措施,设置交叉口公交优先信号,积极利用渠化手段提高通行能力。
重视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新建干道应当同期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没有
设置的现状道路应进行改造建设。
2 停车场规划
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按该区规划人口每人0.8~1平方米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占80%~90%,自行车停车场占10%~20%。公共停车场采用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一般地面停车场每车位按25~30平方米计算,地下停车场每车位按30~35平方米计算;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得大于200平方米。⒉规划区内不同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其规模必须满足各类建筑停车位配置的相关规定。
规划范围内共规划了四处公共停车场,两处位于金融商贸区,一处位于商业服务区,一处位于文化娱乐区。
3 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具体情况参照《合肥市配建停车和建设基地出入口的技术规定》执行。
第六章 配套设施 6.1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在编制下一层次详细规划、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中,应当具体落实和实施。
本次规划,在保证基本防护绿地的基础上,主要是要加大对城市绿地资源的整合和对巢湖的利用与保护,全面提升本区的绿化环境。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 6.2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
6.2.1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最高日用水量预测: 运用人均指标法对规划范围内的最高日用水量进行预测,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我国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的指标,结合规划地块中以商业为主的用地性质考虑,确定规划地区中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为540L/(人·d)。规划区内规划人口约3.35万人。则最高日用水量为:Q1=18090000L/d。 2、管网规划
规划中有四条干网向规划范围内引入水源,其中三条与城市主管相接,一条直接与巢湖水水源厂相接。规划范围内供水干管之间、各分区干管之间相互连通形成若干
个环网,用支管向用户辐射。在规划路线时,充分利用地形,优先考虑重力流输水。并对区内较高地块采用加压泵站单独供水,以确保供水的可靠性。管道沿城市道路布置,管径为DN200-DN600。
室外消防栓采用地上式,间距不大于120m。 6.2.2 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内采用雨污分流体系。雨水和污水各自成独立的体系。 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的估算
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规划区区污水量14473000m³/d。
2、管网规划
污水采取分区排放,充分利用地形,污水管依地势铺设,管道沿城市道路布置,
管径DN400-DN800,污水最后分别被收集到东北部的塘西河污水处理厂和西南部的派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流。 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的估算
运用雨水量公式:Q=q·φ·F(L/s)。
采用合肥暴雨强度公式:q=3600(1+0.76lgP)/(t+14)^0.84。 地表径流系数φ:φ=0.75,汇水面积F。
2、管网规划
雨水采取分区排放,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依地势铺设,管道沿城市道路布置,管径DN400-DN800,雨水最后分别被收集到东北部顺着城市主管排入塘西河和规划区内的南面临湖出排入巢湖。因基地沿湖边设立防洪堤坝,在堤坝最低点设立了一雨水泵用于解决内涝问题。 6.2.3 供电工程规划 1、电力负荷预测
根据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主要以商业为主,则采用人均用电法对规划范围内的电力负荷进行预测。则最大负荷P=N·P0(KW),年用电量A=N·A0。其中P0取0.4KW,A0取700KW/h。规划范围内人口为3.35万人。则:P=13400KW,A=23450000KW/h。 2、管网规划
规划区供电电源来自基地周边的三个110KV变电站,以10KV线路向规划区内供电。沿规划区内各道路布设10KV配电网。10kV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道路双侧设路灯。分区设立开闭所。 6.2.4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区范围内主干通信电缆全部采用沿道路埋地敷设,电信线路和电力线路分设在道路两侧。电信主干电缆为24孔,支管采用12孔管。主管与城市主管相接。
6.2.5 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年用量预测
居民生活用气量:Q1=N·k·q/H(m³/a) Q1 居民生活年用气量,(m³/a)。 N 居民人数,人 K 气化率,%
q 居民生活用气量定额,MJ/(人·a) H 燃气低热值,MJ/m³
商业用气量: Q2=M·N·q/H(m³/a) Q2 商业用户年用气量,m³/a N 居民人数,人
M 各类用气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数 q 各类商业用气量定额,MJ/(人·a) H 燃气低热值,MJ/m³ 2、管网规划
主管采用DN300与城市主管相接,向规划范围内输送燃气,内设两处调压站,承接下一级DN200管线,管线沿城市道路铺设,向每一地块输送。 6.2.6 管线综合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地下敷设的管线有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信、路灯、电力电缆。道路下管道布设的原则为: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
布置次序是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燃气输气、 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各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为:给水管1.5m、污水管底>2.0m、雨水管渠底2m、路灯电缆0.8m、电力电缆1.3m、多孔电讯管道1.0m、燃气管1.8m。
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时应满足各管道间的最小净距要求。具体要求见GB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6.2.7 竖向规划
规划区内竖向设计的原则是尽可能保持现有的地形条件的前提下,对规划用地进行调整,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满足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景观效果。土石方采用同一街区内原地平衡的原则进行。
道路竖向规划与道路的平面规划同时进行;结合用地中的控制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和水文条件等作综合考虑;与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规划相结合,并满足塑造城市街景的要求。
第七章 综合防灾规划
7.1 消防工程
规划范围内设置一个消防站。 7.1.1 消防水源
确定消防水源城市供水管网为主、天然水源和各类建筑消防池为辅的原则,确保区内消防用水的需要。
7.1.2 消防工程建设遵循原则
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以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群众消防组织为基础。 2、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包括管理系统、监督系统、指挥系统、消防队伍、通讯系统、消防设施。
3、区内次干道每隔100米设1处消防栓,支路和街巷等可按防区类别适当加密设置。
4、消防通道设置间距为合肥市标准,宽度和净空均不小于4米,居住区及单位内部支路尽端设回车场。
5、确定重点防火地段和重点防火建筑(居住区、专业市场贸易区火灾频率较高)。 6、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应保持快捷、通畅。 7、规划区内不得布置危险品储藏、转运仓库。
8、燃气消防和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已建和规划的天然气管道和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其防护走廊的位置与宽度。
9、天然气储配站和加油加气站的建设,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与周围地区设置安全隔离带和安全距离外,还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
10、规划区内避难场所主要为中小学校、体育场及停车场等场所。 7.2 防洪排涝工程
1、加强区内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排水标准按照100年一遇配置,保证雨水排放的设施要求。
2、疏通排水出口淤积,确保排水及时。在重要地段设置排水泵站,预防洪水时
造成的内涝。
3、排涝标准与雨水工程一致,设计重现期5年。
4、重视沿巢湖防洪堤坝的建设,沿巢湖岸线防洪堤须提高标准,规划区内西部新筑防洪堤,防洪堤坝应以100年一遇为标准。 7.3 抗震工程
本规划区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具体抗震防灾措施有:
区内用地选择,应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地段,尽可能避开软弱地基、滑坡体。区内一切改建、扩建、新建工程,均应进行地质勘探和地基土质调查,因地制宜安排建设,并按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合理控制区内人口和建筑密度、容积率,依建筑高度和道路等级确定建筑后退红线标准。
区内道路规划设计,应组织道路环线、多个对外联系出口,以满足震时救援、疏散、消防要求。作为疏散通道的一、二级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保证地震时建筑倒塌后仍然有5~7米的疏散通道。
加强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煤气、粮食、医疗卫生、消毒等生命线工程的建设,线路环网化、地下化,并建立多渠道通讯方式,配备自供电源等。
规划将抗震与防洪、人防、消防等防灾工程相结合,统筹安排,努力减少震后火灾、水灾,有害、有毒物质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规划空地和低密度用地如公共绿地、停车场、体育场、广场、学校操场等可作为紧急避难场所,其布局应均匀、服务半径应符合要求,并通过一、二级疏散道路
联系,组成一个快速安全避难系统。避难场所的人均有效面积应在3.5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不大于2公里,居住区内的避难场所的服务半径应在300~500米。 7.4 人防工程
根据《国家人防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编制办法》( 1988 )的要求,人防建设应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人防工程是城市防灾抗毁的重要工程设施, 建成既有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功能,也具有平时防灾抗震,战时防空抗毁的多重功能的人防体系。 7.4.1 • 人防工程规划的依据和原则
1 、 依据 :《城乡规划法》、《人民防空条例》。
2 、原则:
(1) 遵循“长期准备、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方针,建立以城区为主,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结合配套工程形成人防体系;
(2) 人防工程要与消防规划相结合,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为城市生产生活服务,并力求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
(3) 逐步提高城市人防能力,重点加强生命线工程的防护能力和战时抢修恢复能力,尽量减少战时损失,保存战争潜力。
7.4.2 • 人防工程规划
(1) 按照以疏散为主、掩蔽为辅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战时疏散人口为城市总人口的 60 %,留城人口为 40 %,则战时留城人口为 18 万人,按留城人员人均 1.3 米 2 计算,人防工程总面积为 23.4 万米 2 。
(2) 人防工程由掩蔽工事、指挥系统、给水系统、警报通讯系统、供电系统、医疗救护系统、消防系统、人防仓库、工程抢救系统等组成,分别按照《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加强建设。
(3)重点地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人防工程,在人流集散的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旅馆、体育馆、医院、学校、重要机关等处,应建设一定规模的平站结合的掩蔽工事。
(4) 车站、桥梁、铁路、对外公路作为重点防护目标,要设专门的工程抢修系统,
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抢修,保证向外疏散和接受外援。
(5) 新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9层以下(含9层)、基础开挖深度达3米以上(含3米)的建筑,应利用地下室空间建设人防地下室。新建居住区、商业区等,依规定,应按地上建筑总面积的2%修建人防地下室。 (6) 结合地面仓库修建地下物资储备工程。
(7) 结合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地修建平战两用人防工程。
第八章 城市设计 8.1 城市设计的原则
城市设计是指为提高和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社会生活、市民行为和空间形体艺术对城市进行的综合性形体规划设计。
此次商业地块设计遵循城市设计的一般原则,遵循公正性、开放性、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在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从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建立设计标准,意在创建体现各方诉求的开发体系。
8.2 城市设计的目标
城市设计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城市设计各组成要素的设定,发掘、利用与有机组织自然、人工、人文要素,塑造空间形象鲜明独特,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城市功能有序运转的现代社区。主要体现在:
(1)展示本规划地块做为滨湖新区核心区的城市形象;
(2)创造具吸引力的、高品质的城市环境,缔造多样化用途和多元化的公共空间,供市民享用和参与;
(3)营造一个环境景观与城市功能和谐共存的视觉和实质关系; 8.3 城市设计内容
本规划中,城市设计的主要框架包括绿化景观系统、慢行交通系统、城市天际轮
廓线的构建等内容。 8.3.1 城市设计框架
片区:规划用地由一个中心区和五大片区组成,中心区为环绕内湖的滨湖休闲区;五大片区分别是文化休闲区、精品风情商业区、高档商住区、商业服务区、金融商贸区和滨湖休闲区。
轴线:纵向轴线有四条,分别是东侧文化娱乐区的一条文化轴线和西侧三条绿地景观轴线;横向轴线有三条,皆为绿地景观轴线,与横向轴线交错呈网状分布;斜向轴线有三条,分别为贯通基地、连通巢湖与塘西河的水景轴,联系四个功能区的慢行交通主轴和滨湖景观轴。
景观:主要景观轴线有八条,横纵各三条,此外,还有滨湖景观带和水景轴两
条斜向景观轴。规划了包括中心景观区、一级景观节点、二级景观节点的三个层级的景观节点。以内湖为核心布置了规划区的中心景观区,以中央公园和各个集中的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一级景观节点,以各个小型公共绿地为核心的二级景观节点。景观轴和各级景观节点串连成绿地景观系统。
节点:重要的节点有三个。以渡江战役纪念馆为核心的文化中心,以中央公园为核心的景观中心,以内湖为核心的的休闲中心。三个中心分别承接了不同的功能。
8.2.1 绿化景观系统
规划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绿化和水体相结合的手法,以创造出优美、宜人
的滨湖绿色空间。
街头绿地和集中的公共绿地构成了绿化系统中的“点”,体量小而分布广,它对城区整体绿化效果起着重要作用,横向、纵向的绿轴和斜向的水景轴、滨湖景观带将“点”串连起来,最终形成绿化景观系统。因此规划要求各类主要用地在建设过程中要达到绿地率不低于2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的标准,以保证整体绿化效果的形成。
8.2.2 慢行交通系统
本规划地块慢行系统主要由绿化带、文化广场、滨湖景观带和一条斜向的慢性交通主轴组成。慢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1、绿化带:绿化带是慢行交通系统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规划区内分布了横纵多条不同等级的绿带,构成慢行交通系统的骨架。
2、文化广场:结合文化娱乐区内大面积的广场,将慢行交通系统串连成完整的体系。
3、滨湖景观带:充分利用巢湖的景观资源,将步行和自行车紧密结合。 4、慢行交通主轴:轴线斜向串连了四个功能区,从滨湖游乐场出发至文化广场结束。
8.2.3 城市天际轮廓线
城市天际轮廓线,是城市总体形象和宏观艺术效果的高度概括,它反映了城市的风貌与变迁,折射出城市的文化与底蕴、风格与品位。城市天际轮廓线,是城市整体
面貌的垂直空间投影,由大量的自然的、人工的城市实体和虚体构成,但其中起最大作用的是各类建筑物。
方案规划03-16地块、03-26地块为整个规划区域的天际线制高点,地标性建筑设于此处。金融商贸区建筑高度整体高于周边片区,在建筑高度上统领着整个核心区。精品风情商业区商业建筑以底层多层建筑形式为主,与金融商贸区建筑高度形成对比。整个规划范围天际轮廓线错落有致、变化丰富且富有韵律感。
第九章 地块控制 9.1.地块划分及编码
尽量以规划道路红线划分地块,保持地块的完整性。用地性质尽量单纯,独立占地的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单独划块,尊重土地使用权属边界,相邻同类别的保留地块可合并,相邻同类别的改造地块尽量按权属分别划块。地块编码详见规划图则。
9.2.地块用地性质
根据规划地区整体性控制,依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结合用地划分,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确定(详见规划图则)。
9.3.地块控制体系
地块控制体系主要包括指标控制体系和要素控制体系。
指标控制主要是通过量化指标对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环境质量进行控制,指标控制体系主要由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环境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等构成;要素控制是对地块配套设施、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等要素提出控制要求。
指标控制和要素控制依据控制强度不同,划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指标要素,在一定条件下,强制性指标要素和引导性指标要素可以相互转化。
地块控制体系表
9.4.控制指标
9.4.1指标确定的因素与方法
1、指标确定的因素
影响地块指标的因素较多,其中主要因素有:
(1)上位规划:地块指标确定应符合上位规划对规划地区的控制要求。 (2)街区控制指标:地块指标取值应符合街区整体控制要求。 (3)地块性质:地块用地性质不同,相应控制指标值不同。
(4)地块等级差异:为合理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吸引投资商开发,对较高等级地块指标值(主要指容积率)控制应高于或应优越于地块等级低的地块。
(5)景观要求:主要影响地块绿地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形态等指标。 (6)技术标准与规范:主要影响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密度等指标。
2、指标确定的方法
(1)指标法:依据《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
范,确定指标。
(2)经验法:根据国内先进城市及当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践,将指标值确定在合理范围内。
(3)典型试验法:运用计算机对该区典型地块进行建筑形体空间设计,推算地块环境容量指标。
本规划采用指标法,经验法相结合方式,并合理利用典型试验法对地块指标进行控制。
9.4.2土地使用强度指标
1、容积率、建筑密度
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取值,应符合街区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要求,且满足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1)居住:根据不同类别的居住用地,采用不同的控制指标。本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均为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高层容积率2.5-4.0之间、建筑密度30%以内。
(2)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建筑密度上限在20%至45%之间,容积率不高于8.0;行政办公、文化娱乐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得高于1.0。
2、建筑高度的规定
各地块根据开发强度的不同各自确定建筑限高,具体规定《参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建筑间距退让、日照、消防、城市景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鼓励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应保证建筑型体比例协调,保持良好的城市天际线。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除满足有关规定外,其控制高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宜按下式控制:A≤L(W+S)。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即45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设用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建筑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直接临接广场、河道的,其高度可适当提高。 3、居住人口
根据居住用地面积测算居住人口,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取值: 中高层:13~18m2/人;高层:8~11m2/人。 9.4.3环境控制指标
1、绿地率
(1)商住综合用地:绿地率不小于40%;商业绿地绿地率不小于20%; (2)居住:考虑新建与改造两种情况,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40%,改造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
(3)绿地:公园绿地绿地率不小于75%(含水面),防护绿地绿地率应不小于85%;
(4)机关团体、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卫生、科研院所等单位,绿地率不宜小于35%;
(5)其它:绿地率不小于20%。 2、建筑退让
建筑退让包括道路红线、水域蓝线、绿地绿线、电力线、铁路线等,其退让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1) 退让道路红线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 单位:米
(2)建筑退让蓝线及绿线的距离
建筑后退蓝线、绿线的距离,除退红线距离应满足规定要求,且满足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建筑高度在24M(含)以下的,后退距离应不小于5米; (二)建筑高度在24M-100M(含)的,后退距离应不小于10米;
(三)建筑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适当加大后退距离,具体标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确定。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业设施(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总营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不小于30米;红线外有绿线控制的,且后退绿线距离应不小于20米。
3、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做到满足日照、通风要求的同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埋设和建筑保护方面的要求。其具体规定依据《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住宅建筑
朝向为南北向或南偏东(西)45度(含4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不小于30米;朝向为东西向或南偏东(西)45度至90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不小于24米。高层住宅建筑山墙间距不小于13米。
朝向为南北向或南偏东(西)15度(含1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多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3倍;南北向的南偏东(西)15度至45度(含4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多层住宅建筑,间距可折减,折减系数为0.9;朝向为东西向或东偏南(北)45度范围内的平行布置的多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1.2倍。多层住宅建筑山墙间距不小于6米。
(2)非住宅建筑
南北向平行布置的高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不小于18米;东西向平行布置的高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25
倍,且不小于13米。
平行布置的高层非住宅建筑与多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13米。
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多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10米;东西向平行布置的多层非住宅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10米。
平行布置的低层非住宅建筑与高、多、低非住宅建筑,间距按照消防规范规定,但最小值不小于6米。 9.4.4交通控制指标
1、交通出入口方位与数量
交通出入口方位即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本规划中,主要指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1)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
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即指街区周边禁止直接向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路段,其设定应符合“道路交通控制”的要求,并应遵循:
主干路两侧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主干路与24米及以上道路相交时,主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红线切角距离应不小于80米;主干路与24米以下道路相交时,次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80米。
次干路两侧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次干路与24米及以上道路相交时,次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红线切角距离应不小于50米;次干路与24米以下道路相交时,次干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50米。
支路两侧宜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支路与主干道相交时,支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35米;支路与次干道相交时,支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30米;支路与支路相交时,支路上机动车开口与交叉口距离应不小于25米。
隔离带原则上不应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口的,宜按右进右出组织交通。 (2)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机动车出入口的设定应符合“道路交通控制”的要求;
除了“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外的其余路段,原则上都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当地块与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相邻时,机动车出入口应设在次一级道路上; 居住区内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
规划对各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作出明确规定(详见分图图则),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在实施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城市交通发生冲突。
2、配建停车车位
停车车位配置按下表规定执行。 停车车位配建表
注:上述各项指标均为下限。
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分项累计计算。 9.5.指标要素 9.5.1配套设施
地块配套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一方面落实街区控制所提出的配套设施,另一方面完备规划地块自身的配套设施,其中居住用地的配套设施,应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来细化配置。各地块均制定地块配套设施控制一览表(详见分图图则),包括各类配套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位置和建设控制要求等。
9.5.2公共开放空间
包括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规划根据地块的区位环境特点,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围合类型、用地面积等提出控制要求。
围合类型:分为半开敞和开敞。一般居住用地内小区或组团级的公共绿地属于半开敞空间,其余属于开敞空间。
用地面积:对于城市公园和城市广场的用地面积,应符合街区控制的相关要求;对于居住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应满足人均公共绿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不少于1.5m2/人。 9.5.3建筑形态
建筑形态通过建筑形体与色彩、屋顶形式等要素来体现,是城市各种建筑功能的外在表现方式,应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定,使城市整体建筑空间健康有序,并通过特定的建筑空间给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场所,表述城市文化内涵。
1、建筑形体与色彩
(1)行政办公建筑、图书馆和中、小学教学建筑,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建筑色彩上应强调协调,宜选用柔和中性的色调。幼儿园教学建筑则应造型活泼、色彩明快。
(2)娱乐休闲建筑在造型上要求形象突出、个性鲜明,不必强求协调关系,空间处理也可灵活多样,体量的大小完全根据需要而定。在色彩的使用上也可见仁见智,以突出个性和场所标志性为主要目的。
(3)医疗卫生建筑,应符合建筑本身的特定属性,建筑体量不宜过高过大,造
型宜简洁,建筑色彩宜采用淡雅、偏暖的色调。建筑本身应与周边绿化景观相映衬,以塑造出和谐优美的诊疗康复环境。
(4)商业服务建筑:鼓励建筑形式的个性化,由于商业服务建筑在公共建筑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可籍有特色、易识别的建筑形式,增强城市肌理的丰富多样性,但同时也应保持建筑彼此之间形式的协调与对话。建筑色彩可采用相对明快的色系,不必强调一致,但在色调上应有一定程度的协调或对比关系。
(5)居住建筑群以中高层、高层为主,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建筑形式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的风格。建筑色彩上也可以市场认同为准绳,但在组团之中宜保持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
2、屋顶形式
(1)主要采用坡屋顶或平屋顶。建筑可根据功能与景观需要、选择适宜的屋顶形式。
(2)除地标建筑外,建筑的屋顶形式应考虑协调、呼应,反对各自标新立异。 9.5.4特殊要素
1、广告、标识
广告、标识不应损害建筑与环境特征,其形状、尺度及形式应与建筑、环境协调。 (1)位置:开放绿地及主干路道路分隔带等场所禁止设置室外广告;行道树,桥梁、道路隔离栅,邮政信箱、电话亭,路灯、交通指示牌等物体禁止设置室外广告。广告、标识可分别设在屋顶、墙面、开放空间;屋顶广告、标识不得损害主体建筑屋顶造型与建筑群天际线形象;开放空间独立设置的广告、标识位置不应妨碍交通,影
响景观及其它公共活动。
(2)尺度:同一建筑设置若干广告、标识,尺度要求一致。设置在同一路段的灯箱广告,尺度形式要求统一。
(3)形式、色彩:妥善处理广告、标识要标新立异、吸引注意力的要求与城市景观要求协调整体性的矛盾,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的广告、标识禁止使用色彩强烈,形式怪异的设计。不同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形式、色彩应不同;同一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尽可能形式比较统一。
2、建筑小品
建筑小品是指布置在城市街头、广场、绿地等处室外环境中的小型建筑设施。建筑小品大部分除具有使用功能外,还具有观赏或装饰功能,以及造型上的艺术性。建筑小品在城市建筑中虽然不是主体,但以其特有的实用和观赏功能而成为城市景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建筑小品的类型和形式随着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发展而变化。现代城市的建筑小品大致可分为五类:
(1)生活服务设施,如商业服务亭、书报亭、饮食摊亭、饮水器等; (2)美化环境的设施,如雕塑、喷水池、花坛等;
(3)市政公用设施,如交通岗亭、候车站、自行车棚、地铁出入口、加油站、路灯、交通标志、邮亭、电话亭、废物箱等;
(4)文化宣传设施,如画廊、广告牌、招贴柱、阅报栏、展览橱窗等; (5)游憩设施,如休息廊、休息亭、供路人休息用的桌椅坐凳等。 规划针对不同地块,根据功能与景观需求,设置适宜的建筑小品。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1、维护《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完善的规划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划的文本和图则指导该地区的开发与建设。 2、提倡广泛的公众参与。对该规划方案和成果要予以公布,并广泛宣传通过评审的规划,让公众了解规划的内容,以不断完善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3、规划设计内容深化按照《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指标,进一步编制各开发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4、结合用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深化的规划要求,结合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调整,制定指导本地区建设的技术管理规定,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使规划的蓝图变为现实。
5、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经营,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统一建设基础设施,严格按国家政策实行土地使用有权有偿转让,加快土地开发速度和土地潜在效益的发挥。
6、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方可组织调整方案。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报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7、规划范围内所有村民建房须服从本规划,开发过程中,村民安置遵循“统一组织,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统一建设”的原则,按规划要求进行集中成片开发。 8、规划范围内每宗居住开发,应达到一定的面积,建议不低于2万平方米。同时应
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集贸市场、幼托、停车、环卫等设施。
9、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前应搞好土地平整和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10、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及“一书两证”制度,从建设选址到项目交付使用,各个阶段均应纳入规划检查和审核审批。
11、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制,在工程交付验收前均先进行规划验收,凡达不到规划设计条件的,均不得进行工程验收和交付使用。
12、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吸引外来资金参与本区域建设,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在区域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应尽量成片、综合开发与建设,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以避免分散建设带来的不必要浪费,保证最佳规模。、
1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