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监管,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对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
4 要求
4.1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
4.2允许患者自带药的情形:病人病情治疗需要而医院在要求期限内无从获得的药品。
4.3自带药管理
4.3.1自带药品必须包装完整,并附有药品说明书。
4.3.2医生必须将患者入院用药史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确需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在签署“使用自带药品责任书”后,医师下医嘱,并在药品名称后注明“自带”。
4.3.3护士执行医嘱,在医嘱执单上对自带药品注明“自带”并加注药品批号、厂家,同时患者或家属签名。
4.3.4自带药品交由护士按药品说明书要求条件统一保存,并在药品外包装上注明自带药、患者姓名、及床号。
5 相关文件
6 附则
《使用自带药品责任书》
《医嘱执行单》
使用自带药品责任书
为确保用药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我从考虑本人利益角度出发要求使用自备药品。我已了解任何药物均具有风险,在根据病情并按用药操作技术规范使用自备药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避免的意外及并发症:
(1)患者因个体差异等特殊情况对药物发生过敏、中毒等不良反应,导致休克、心跳呼吸骤停、脑死亡、严重多脏器功能损害等。
(2)有关药物的副反应。
(3)其他难以预料的并发症和意外,如药品质量问题等。
上述情况医师已对我告知,并对我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经慎重考虑,我对用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的理解,如发生意外,本人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救治,患方将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并按规定缴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本人放弃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来主张权利。
本人要求并授权医院使用自备药品,签字为证。
患者或家属签名: 年 月 日
《医嘱执行单》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监管,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对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
4 要求
4.1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
4.2允许患者自带药的情形:病人病情治疗需要而医院在要求期限内无从获得的药品。
4.3自带药管理
4.3.1自带药品必须包装完整,并附有药品说明书。
4.3.2医生必须将患者入院用药史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确需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在签署“使用自带药品责任书”后,医师下医嘱,并在药品名称后注明“自带”。
4.3.3护士执行医嘱,在医嘱执单上对自带药品注明“自带”并加注药品批号、厂家,同时患者或家属签名。
4.3.4自带药品交由护士按药品说明书要求条件统一保存,并在药品外包装上注明自带药、患者姓名、及床号。
5 相关文件
6 附则
《使用自带药品责任书》
《医嘱执行单》
使用自带药品责任书
为确保用药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我从考虑本人利益角度出发要求使用自备药品。我已了解任何药物均具有风险,在根据病情并按用药操作技术规范使用自备药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避免的意外及并发症:
(1)患者因个体差异等特殊情况对药物发生过敏、中毒等不良反应,导致休克、心跳呼吸骤停、脑死亡、严重多脏器功能损害等。
(2)有关药物的副反应。
(3)其他难以预料的并发症和意外,如药品质量问题等。
上述情况医师已对我告知,并对我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经慎重考虑,我对用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的理解,如发生意外,本人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救治,患方将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并按规定缴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本人放弃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来主张权利。
本人要求并授权医院使用自备药品,签字为证。
患者或家属签名: 年 月 日
《医嘱执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