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11]113号)文件要求,就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思路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保险保费的20%。2007年,作为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扩大区域覆盖范围,为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
保险品种包括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和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奶牛。立足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了小麦、玉米、
棉花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的奶牛在内的所有保险品种,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由县人保财险公司以乡、村或种植大户为单位统一组织。
二、存在问题
1、前期宣传不到位,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新型政策,而且是通过政府扶持推广的,而老百姓习惯于传统的耕作模式、经营理念,“靠天吃饭”的思想短时间内难以根除,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农民保险意识淡薄,甚至缺乏诚信等原因,造成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严重滞后。而当前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直接面向农民,从形式上看是“给钱”,农业保险则属于“花钱保未来”,向农民“要钱”,因此部分农民即使有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也不会自愿投保。
2、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大部分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赔偿比例、赔付的时限、确定的赔付方式不清楚,特别是理赔过程缺乏公正和透明,甚至部分受灾严重的农户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导致部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满意度不高,加之理赔服务的不及时,也直接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
我县是农业县,也是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每年农业生产都会因自然灾害造成较大损失,尤其是小麦、玉米因大风、冰雹和降雨导
致大面积倒伏现象几乎每年都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损失尤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新鲜事物,还有待加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墙体标语、明白纸、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投保方式、理赔流程等。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与农民面对面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做到村不漏户,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服务,简化程序。由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简化手续,迅速理赔,公正定损,做到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在赔付金额上还应考虑农民综合成本,适当提高保险理赔金额,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
3、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11]113号)文件要求,就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思路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保险保费的20%。2007年,作为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扩大区域覆盖范围,为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
保险品种包括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和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奶牛。立足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了小麦、玉米、
棉花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的奶牛在内的所有保险品种,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由县人保财险公司以乡、村或种植大户为单位统一组织。
二、存在问题
1、前期宣传不到位,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新型政策,而且是通过政府扶持推广的,而老百姓习惯于传统的耕作模式、经营理念,“靠天吃饭”的思想短时间内难以根除,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农民保险意识淡薄,甚至缺乏诚信等原因,造成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严重滞后。而当前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直接面向农民,从形式上看是“给钱”,农业保险则属于“花钱保未来”,向农民“要钱”,因此部分农民即使有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也不会自愿投保。
2、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大部分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赔偿比例、赔付的时限、确定的赔付方式不清楚,特别是理赔过程缺乏公正和透明,甚至部分受灾严重的农户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导致部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满意度不高,加之理赔服务的不及时,也直接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
我县是农业县,也是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每年农业生产都会因自然灾害造成较大损失,尤其是小麦、玉米因大风、冰雹和降雨导
致大面积倒伏现象几乎每年都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损失尤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新鲜事物,还有待加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墙体标语、明白纸、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投保方式、理赔流程等。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与农民面对面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做到村不漏户,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服务,简化程序。由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简化手续,迅速理赔,公正定损,做到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在赔付金额上还应考虑农民综合成本,适当提高保险理赔金额,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
3、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